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法学院导师
❶ 柳砚涛的简介
男,1965年7月生于山东省栖霞市,现为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政专业和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1981年9月进入山东大学法律系学习,1985年7月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行政法专业,师从我国行政法学泰斗、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会长、博士生导师应松年教授,1988年获法学硕士学位。之后一直在山东大学法学院任教。其间,于2001年考入苏州大学法学院宪政专业攻读博士学位,师从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政协委员、博士生导师杨海坤教授,并于2005年5月通过论文答辩,获得博士学位。

❷ 研究生考试进复试了,请问如何找到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的联系方式
建议直接抄去拜访一下,通过交流,增进互相了解,如果他对你印象不错,面试时会有帮助的,他会选一些你有长处的问题考你。
当年我没拜访老师,差点错过了机会,进学校后才发现,我是唯一一个没拜访导师的学生,他们和导师都很铁,老师经常给些课题他们干,但因为了解不多,我一直没法和导师建立较深厚的感情,他们赚大钱,我就只能干着急。
我读的不是山师大,没有相关的信息。
❸ 我想考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请问一下,山东师范大学语言学研究生导师是谁,谁有他的联系方式非常感谢!
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语言学分为文字学和应用语言学两大类。文字学又有现代汉语、古回代汉语等方答向。现代汉语的老师主要有刘静敏老师、陈长书老师、高更生老师,古代汉语主要有王其和老师、王兆鹏老师、王开扬老师等。当然这并不全,因为我并不是学文字学的。
❹ 山东师范大学考研什么时候选导师
如果院校对选导师有要求,在开始准备复习时就应选择导师。如果院校没有要求,则可以先全力以赴准备初试,考出一个理想的成绩。考完后可以对答案,估分数,再结合以前的录取线(要根据该年试题的难度进行调整),大致估计下自己是否能够进入复试。在成绩出来之前,多了解一下各位老师的基本情况。分数出来后,选择导师。
考研流程:
一、联系学校
确定具体的学校、专业,获得具体的考试信息。
二、考研报名
考研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一般在每年的10月,现场报名确认在每年11月,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一般在9月,具体时间可看教育部通知。
三、考研初试
初试一般在1、2月份,春节前1、2个星期。考试要持续2天,进行4门考试,每门考试3个小时,也有进行两天半的考试专业。考试地点一般在地市一级教委高招办设立的考点,或者招生的高校,考生在报名时可以选择这两种考点。
四、考研复试
考研复试是考生在通过初试的基础上,对考生业务水平和实际能力的进一步考察。考研复试关系到研究生是否能最终入选,是最后一道程序,因此在考研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五、考研调剂
考生如果符合复试条件而不能在第一志愿院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档案应送至第二志愿院校或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调剂。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由于招生计划的限制,有些考生虽然达到分数线,但并不能被安排复试或复试后并不能被录取,对这些考生,招生单位将负责把其全部材料及时转至第二志愿单位。
六、考研录取
复试通过后,学校将发函到你的档案所在单位,将你的档案调往学校,审查没有重大问题后(主要是政治性问题),将会发放录取通知书,将你所有的关系,包括组织、户口、工资关系,转往学校(委培培养除外)。接到录取通知书,按照上面的报名时间,一般在9月初,你就可以赶往心仪已久的学校了。一般通知书上会要求考生准时按规定的几天报到,不能晚也不能早,但其实你可以早两天报到,也许能获得一些好处,比如可以捡一个好位置的床铺。
❺ 山东师范大学吧,现在山东师范研究院的院长叫什么名字有谁知道说一声
在今年三月份,山师进行了中层干部改选,关于研究生院最新的情况如下:
满宝元院长主持学院全面工作,主要负责招生工作和院办公室工作;
张维军副院长负责研究生培养工作,并协助院长负责招生工作;
刘庆刚副院长负责学科建设和学位工作,并协助院长负责院办公室工作;
许士国副院长负责专业学位和在职研究生教育工作。
对满宝元院长进行一下介绍:
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1985年本科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物理系,毕业后留校任教。1994年1月在山东师范大学物理系原子与分子物理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1997年6月在山东大学光学工程系军用光学专业获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激光与固体材料的相互作用。1998年9月至2000年6月在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研究方向为超短脉冲激光与团簇相互作用。2000年12月至2002年11月在意大利特伦托大学物理系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研究方向为离子束和激光表面改性。自94年以来一直从事激光与物质的相互作用研究,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项、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5项,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项,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被SCI或EI收录70余篇。研究成果获得山东省自然科学一等奖(首位),二等奖1项,山东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1998年破格晋升为教授,现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原子与分子物理专业的博士生导师。
❻ 山师曲延春当导师怎么样
很好,曲延春在山师的威望很不错,人品真的好,教学水平也很高。
❼ 山东师范大学计算机应用研究生导师哪个好
卢洪武 卢洪武,男,汉族,1984年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物理系,获理学学士学位,1990年在北京邮电大学进修通信及计算机应用研究生课程一年。现任山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副教授,1998年被聘为硕士生导师。http://www.cbxy.sdnu.e.cn/WEB/lhw.HTM
❽ 山东大学研究生法学院导师联系个方式
姓名
职称
讲授科目与研究领域
博/硕导
武树臣
教授
法理学、法律思想史、法律文化
博导/硕导
杨海坤
教授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博导/硕导
徐显明
教授
人权与法治
博导/硕导
齐延平
教授
法哲学 宪法学 人权法学
博导/硕导
冯殿美
教授
刑法学、国际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博导/硕导
柳砚涛
教授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
博导/硕导
王德志
教授
宪法学原理、中国宪法史
博导/硕导
王丽萍
教授
民法总论、债法、亲属法
博导/硕导
肖金明
教授
宪政制度、法治政府理论
博导/硕导
于改之
教授
比较刑法、中国刑法、金融刑法、犯罪学
博导/硕导
周长军
教授
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司法制度
博导/硕导
傅礼白
教授
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硕导
黄世席
教授
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体育法
硕导
姜作利
教授
国际经济法、罗马法
硕导
李 霞
教授
民法总论、债法、亲属法与继承法
硕导
李道刚
教授
比较人权与宪政理论、国际法学,法文化学
硕导
李道军
教授
法理学、法史学、人权法学、宪政理论
硕导
林明
教授
中国法律制度史、中国法律思想史
硕导
柳忠卫
教授
刑法学、刑事政策学、刑事执行法学
硕导
毛映红
教授
知识产权法,专利实务
硕导
秦 伟
教授
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继承法、民事诉讼法
硕导
桑本谦
教授
法理学
硕导
申政武
教授
日本法、物权法、人格权法、信托法
硕导
迟德强
副教授
国际经济法、公司法、证券法、国际人权法
硕导
崔立红
副教授
知识产权法
硕导
丁杰
副教授
证据学、侦查学
硕导
董翠香
副教授
民商法,物权法
硕导
葛明珍
副教授
法学理论、人权原理、国际人权法、司法学、法律史
硕导
胡常龙
副教授
刑事诉讼法学
硕导
黄士元
副教授
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
硕导
江照信
副教授
法制史
[韩]金永完
副教授
宪法与行政法学
李长勇
副教授
人权、宪政、社会法
硕导
李洪武
副教授
经济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
硕导
李卫华
副教授
公法权利、行政法学、宪政制度
硕导
李忠夏
副教授
宪法与行政法学
刘明利
副教授
行政法、立法学
硕导
刘善华
副教授
民商法
硕导
罗文波
副教授
西方法律思想史、西方宪政史
硕导
马建红
副教授
外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人权与宪政
硕导
牟宪魁
副教授
违宪审查、民商法、日本法
硕导
孙玉芝
副教授
经济法,保险法
硕导
田雷
副教授
宪法、中国政治
田荔枝
副教授
刑事诉讼法、法律语言
硕导
王笑冰
副教授
知识产权法
硕导
魏治勋
副教授
法哲学、法社会学
硕导
徐伟敏
副教授
经济法学、环境法学
硕导
许庆坤
副教授
国际私法、美国法
硕导
张式军
副教授
中国环境法、自然资源保护法、国际环境法
硕导
张晏瑲
副教授
国际法、国际海洋法、国际环境法、海洋政策
硕导
周 静
副教授
中国刑法学、犯罪心理学
硕导
冯威
讲师
宪法学、行政法学
硕导
姜峰
讲师
宪法学、外国宪法
硕导
刘宏渭
讲师
民商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破产法、亲属继承法
硕导
刘加良
讲师
民事诉讼法、仲裁法、证据法、法学教育
吴建中
讲师
经济法,公司法
硕导
徐婉利
讲师
国际法
硕导
张海燕
讲师
民法、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法和破产法
硕导
柴瑞娟
讲师
金融法、公司法、证券法,经济法
侯艳芳
讲师
中国刑法、外国刑法、犯罪学
康娜
讲师
民商法
李洁
讲师
民商法、国际私法
马得华
讲师
宪政、权利理论
马一
讲师
民商法
满洪杰
讲师
民法、医事法
张帆
讲师
现代英美法律哲学、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
向力
讲师
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
于永宁
讲师
公司法、证券法、金融法
郑智航
讲师
法理学、人权法学、行政法学
最后这个网址有详细的资料
❾ 张丽军的山东师范大学教授
张丽军(1972.12—),男,山东莒县人,2006年从东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毕业,现为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山东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流动站博士后。中国现代文学馆客座研究员,山东省作协特邀文学评论研究员,山东省现代文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当代文学研究会理事。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项、中国博士后基金1项、省部级课题2,厅级课题2项;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课题4项,曾两次参加全国博士生论坛宣读论文;在《文学评论》、《文艺争鸣》、《南方文坛》、《小说评论》、《文艺报》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多篇论文被《新华文摘》和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
出版《乡土中国现代性的文学想象》(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版)等学术著作多部。主要研究方向为20世纪乡土文学研究、新世纪文学文化研究、样板戏研究等。
获得山东省泰山文艺奖、刘勰文艺评论奖、山东省社科成果优秀成果奖等多项省部级奖励。 一、主持科研项目
1.《“样板戏”在乡土中国的接受美学研究》,第四十五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一等资助,经费5万元,编号:20090450156 ,主持。
2.2007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现代作家的农民观与农民形象的精神嬗变研究》,编号:07CWZ01,主持。
3.中国新文学巨匠与现代文化建设(AYJ01)重大课题,主持“老舍与现代文化建设”子课题。
二、著作成果:
1、《乡土中国现代性的文学想象》,上海三联出版社,2009年版。
2、《中国现代文学研究方法论》,山东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
3、《对话与争鸣——新世纪文学文化热点问题研究》,上海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4、《馨香母亲花——王玉梅评传》,山东文艺出版社,2010年5月版。
三、代表性论文:
1、《论老舍的城市底层叙述》,《文学评论》,2010年第3期;
2、《具有现实精神和社会主义理念的新政治写作——张平论》,《文艺争鸣》,2010年第7期;
3《论1950年后的老舍“城市底层叙述”》,《南方文坛》,2010年第4期;
4、《文学评奖与新时期文学经典化》,《南方文坛》,2010年第5期;
5、《论鲁迅和老舍的“底层叙述”》,《文艺理论与批评》,2010年第4期;
6、《90后“白毛女”为什么愿嫁“黄世仁”——兼对历史文本化、意识形态化文学叙事的反省》,《探索与争鸣》,2010年第8期;
7、《新世纪乡土中国现代性裂变的审美镜像——读贾平凹的<秦腔>与<高兴>》,《文艺争鸣》,2009年第3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现当代文学》全文转载;
8、《论齐鲁文化与新世纪山东文学的“难美”飞翔》,《小说评论》2009年第1期;
9、《重建新世纪中国伦理的文学思考——论赵德发<君子梦>、<双手合十>的伦理叙事与道德关怀》,《小说评论》2009年第3期;
10、《新世纪中国文学陷入“中年危机”了吗——与陈思和先生商榷》,《探索与争鸣》,2009年第8期;《新华文摘》转载、《南方文坛》理论视点转载;
11、《 “消费时代的儿子”——对余华<兄弟>“上海复旦声音”的批评》,《文艺争鸣》,2008年第2期。《新华文摘》2008年第10期转载;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现当代文学》全文转载、《南方文坛》理论视点转载
12、《 “恋身”、“失身”、“洗身”与“毁身”——论祥子身体的自恋与毁灭》,《民族文学研究》,2008年第2期,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现当代文学》全文转载;
13、《文学何以走向农民——赵树理对当代文学的启示》,《文艺争鸣》,2007年第1期。
14、《百年乡土时空里的“阿Q”》,《南方文坛》,2007 年第4期
15、《小众化是当代文学的出路吗——与摩罗先生商榷》,《探索与争鸣》,2007年第12期(中文核心),人大报刊复印资料《中国现当代文学文摘卡》转载。
16、《韩寒论》,《文艺争鸣》,2006年第3期。《新华文摘》2006年第17期目录摘要。
17、《独特话语 诗意气质——论80后山东作家代琮》,《文艺报》(文学评论版),2009.12.1。
18、《美丽的时代病毒——论周习的<土窑>》,《文艺报》(文学评论版),2008年8月21日;
19、《<边城>翠翠形象的双重性及深层内涵》,《语文建设》,2006年第6期;
20、《新世纪文学人民性的溯源与重申——兼与王晓华先生商榷》,《文艺争鸣》,2005年第5期。人大复印资料《文艺理论》2006年第5期全文转载;
21、《鲁迅<故乡>“藏碗碟”悬案与开放式语文教学》,《语文建设》,2005年第10期。人大复印资料2006年第1期全文转载;
22.《农民陈奂生的精神溯源与当代启示》,《语文建设》,2005年第7期。
23、《谈语文学科中的性别偏见》,《语文建设》,2005年第2期。
四、省部级奖励
1、第八届刘勰文艺评论奖、
2、第24届山东省社科成果优秀成果奖

❿ 聊城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力量
张兴堂,男,1969年生,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聊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院长,中国当代社会主义研究会理事、中国青少年研究会理事。199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国政系,获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6月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讲授《国际政治学》、《国际关系学》、《政治学》等课程。主要从事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研究、民族理论以及国际政治研究。在《马克思主义研究》、《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理论前沿》等杂志上发表论文近20篇。
孔繁军,男,1964年1月生,法学硕士,硕士生导师。1989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现任聊城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校长办公室副主任、法律顾问室主任。主要讲授《宪法学》、《行政法学》等多门课程。主要从事宪法行政法学和卫生法学的研究。曾在《法学论坛》、《南京社会科学》、《东岳论丛》、《理论与改革》、《法制日报》、《南方周末》、《健康报》、《医学与哲学》等报刊上发表论文、随笔等60余篇,著有《宪法原理》、《社会主义法治基本理论》等著作。主持司法部课题、山东省社科基金课题、中国法学会课题等5项。
张进军,男,1969年12月生,法学硕士。聊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副书记、副院长,聊城大学第三层次优秀人才。1993年参加教学工作,在2000年以来的历次评教中均名列前茅。研究方向为《民法学》和《法理学》,已发表文章近20篇,其中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复印。2001年—2003年3次获得聊城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3等奖。曾主持山东省社科基金项目、山东省教育厅课题、聊城大学社科项目多项。
杨道波,男,1973年9月生,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聊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1998年获得律师资格,并于同年在聊城大学参加教学工作。主要讲授课程:经济法学、商法学、金融法学、财税法学等多门课程。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与社会法学,目前主要方向为非营利组织法律问题及其在经济法、社会法框架中的运行机制。先后在《甘肃社会科学》、《中央民族大学学报》、《河北法学》、《法学论坛》、《理论探讨》等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文章近30篇,出版专著1部,参编教材1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以及聊城大学社科项目各1项。
庄海丽,女,1974年5月出生,法学硕士。聊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商经济法教研室主任。1991—1995、2001—2003分别在山东大学法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学专业学习。任教以来,曾讲授《法学通论》、《民法学》、《债权法》、《合同法》等法学专业课程,尤其擅长《债权法》和《合同法》的讲授。科研方面,曾在《山东社会科学》、《理论学刊》等核心期刊和其它学术期刊上发表法学论文10多篇。
付东年,男,1968年1月29日生,法学硕士。聊城大学法学院讲师,刑事法教研室主任。2003年在重庆师范大学主讲《刑法》,2004年9月-2005年1月在聊城大学政法学院主讲《社会主义法治基本理论》,2005年3月至今在政法学院主讲《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多门课程。备课认真,讲课有激情,讲课内容涉及到的理论有深度,并注意将理论与实务相结合,深入浅出,有利于学生对法学基本理论的理解和进行研究生考试的学习准备,治学态度严格。讲课能够使用较为流利的普通话,讲课水平得到了我院师生的好评。主要研究方向司法制度以及诉讼制度。
由龙涛,男,1970年2月13日出生,法学硕士。聊城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实践教研室主任。2001年毕业于武汉大学,2002年调入聊城大学从事教学工作,先后任教《法理学》、《刑法学》等学科。主要科研成果包括:中国法律类核心期刊《人民检察》2001年第5期《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绑架杀人定性浅析》,中国法律类核心期刊《人民检察》2004年第3期《具体用途与挪用公款罪犯罪构成关系思考》等。曾主持山东省教育厅课题1项。
王涛,男,1969年9月出生,在读博士研究生。聊城大学法学院讲师,国际法教研室主任。2003年7月在聊城大学政法学院从事法学教学工作以来,先后从事《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组织法》的教学工作。曾在《兰州学刊》、《行政与法》、《聊城大学学报》、《理论观察》、《经济论坛》和《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等杂志上发表论文多篇。
王仰文,男,1973年8月16日生于山东聊城,法学博士。聊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理论法学教研室主任。先后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1995)、西北政法大学(2002)和苏州大学(2008),获法学博士学位。师从我国著名行政法专家杨小君教授、王周户教授、董和平教授和杨海坤教授研习宪法与行政法学多年,主要研究方向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曾在政府机关和解放军某部任职多年,从事《军事法学》、《武装冲突法学》、《宪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和《法律英语》的教学科研与法律服务工作。现在聊城大学法学院主要讲授《宪法学》、《政治学》、《法律逻辑学》等课程。在《中国军法》、《中国党政干部论坛》、《求实》等军内外各级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参编学术著作4部。
刘晓燕,女,1975年12月16日生,硕士,聊城大学法学院讲师。自2003年来校后,先后讲授过经济法、企业与公司法、环境资源法学等课程。在科研方面,近年来在《中国教育与教学杂志》、《中华职教理论与实践》、《经济论坛》等刊物发表论文6篇。
秦莉莉,女,1974年8月出生,清华大学法学院双学士毕业。聊城大学法学院讲师。2002年以来先后主讲婚姻家庭法、国际法、社会保障法、法治理论。授课效果以语言生动、说理透彻、通俗易懂、引领到位为特点,追求教学相长、思想互动。2002年以来撰写文章6篇,编著1部,参与科研项目1项。
翟月玲,女,1973年11月生,法学硕士,2004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聊城大学法学院讲师。从事法学教学工作以来,先后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物权法》的教学工作。曾在《山东农业干部管理学院学报》、《黄河口司法》、《行政论坛》、《党史博采》和《聊城大学学报》等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0多篇。
刘洁,女,1980年7月出生,烟台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硕士,聊城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讲授《刑法学》、《犯罪学》、《形势与政策》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和犯罪学,曾发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探析》《新时期流动人口犯罪趋势及对策》等数篇论文,并参与多个科研课题研究。
李永军,男,1969年10月生,法学硕士,聊城大学法学院讲师,2005年调入聊城大学从事教学工作。主讲《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律史以及非营利组织法律问题。从2006年至今,共发表论文10多篇,其中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3篇。
刘海江,男,1980年5月生,法学硕士,聊城大学法学院助教。主讲《国际公法》(双语教学)、《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以及非营利组织法等,曾发表论文6篇。
庄玉友,1977年2月生,男,山东潍坊人,汉族,中共党员。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学博士,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法学硕士,浙江工商大学国际企业管理本科,经济学学士。现为聊城大学法学院教师,研究方向为国际金融法、日本金融法、证券法。200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4年获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2005年获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2007年获证券从业资格。曾在《证券市场导报》(CSSCI期刊)、《国际经济法学刊》(CSSCI集刊)、《民商法论丛》、《中国海洋法学评论》、《证券时报》等重要出版物上发表论文数篇。
孙洁丽,女,1983年9月出生,陕西省韩城市人。2002年考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本科期间认真勤奋,考试成绩名列班级前茅,获得过校“海航奖学金”及校“三等人民奖学金”。2006年考入厦门大学法学院公费硕士研究生,师从著名知识产权法学专家林秀芹教授。2009年7月顺利毕业后,进入聊城大学法学院任教,开始教书生涯。至今已公开发表法学论文3篇,曾参与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一项,完成2万字左右。主要教学与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
冯玉厅,山西大同人,汉族,硕士研究生,200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主讲课程: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方向:诉讼法学。主要学术成果:《死刑程序问题研究》(《山西师大学报》第34卷(2007)、《侦查监督程序完善刍议》(《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论刑事司法鉴定启动程序的完善》(《中国司法鉴定》2009年第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