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授导师 »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

发布时间: 2023-01-07 05:11:00

A.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的师资力量

截止2008年10月,学院专任教师共72名,其中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共23人,具有副教授职称的教师共34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4人,博士率为61%海外背景率89%,硕士率100%。大部分教师拥有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CGA)等国际专业团体的会员资格,为国内其他院校所罕见。我院的教授和专家始终站在科研和教学的最前沿,使用学院配备的最先进的技术设备,随时准备把最先进的成果奉献给学员。
学院师资
施建军教授,安徽无为人,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原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校长(正厅级),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中国教育会计学会副会长 ,中国统计学会副会长,江苏省统计学会会长,兼任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独立董事职务,1978年至1982在安徽财贸学院计划统计系统计专业获学士学位,1984年12月获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计划统计系统计专业硕士学位, 2001年获得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出版《科技进步监测研究》、《企业统计》等专著、教材13部,在《统计研究》、《会计研究》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曾获全国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霍英东优秀教学成果奖,国家统计科技进步奖,江苏省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江苏省科技进步奖等。任教及研究方向 经济理论、统计学理论和方法、软科学理论和方法、企业管理理论 ,目前承当的科研项目 高校财务管理和财务风险控制研究、管理和企业成长理论、管理创新等。
张新民博士,院长,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校长(副厅级), 1962年12月生,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企业财务状况质量分析理论的创立者。中国大陆高等院校教授中唯一一位资深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FCCA),入选教育部2005年“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006年度北京市教学名师奖。
汤谷良博士,1962年生于湖南,经济学博士,现任对外经贸大学国际商学院执行院长,博士生导师。1987年北京商学院会计系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1992年间月破格取得到教授职称,1995年12月又破格取得教授职称。1993年受聘为硕士研究生导师。1993年7月开始在职攻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博士学位,师从著名财务专家黄菊波教授,1996年8月获得博士学位。曾任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同时兼任全国高等财经院校商业财会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学术委员、《会计研究》特约编审。1994年受聘于中央电大,任企业财务学课程的主讲教师,是《企业财务学》教材的主编之一。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企业财务管理专业高级财务管理课程教材主编。1990年被授予商业部系统优秀教师称号。1993年被北京商学院树为科研标兵。1996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汤教授在财务咨询、策划方面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他是中国新兴集团等上市公司的财务顾问,先后为山东鲁北化工、沈阳好利来公司、北京好邻居连锁店、安徽科苑集团、中国建筑一局等大型集团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全面预算管理、财务诊断。
张建平博士,副院长,1966年3月生,1995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9年破格晋升为教授。现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兼任海尔商学院副院长,中国商业联合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企业家联合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专家委员会副主任,跨国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等。担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和武汉大学的EMBA“高级财务管理”专席教授。曾多年担任英国ACCA、加拿大CGA和美国CMA项目的高级培训师。
范黎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分党委书记,经济学博士,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研究员,中国WTO研究院研究员、国家行政学院客座教授、入选教育部2007年“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林汉川,1949年生,教授,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现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特级教授、中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企业国际化经营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曾兼任湖北省行为科学学会会长、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学会理事等职。已指导博士生二十余人人和硕士生(含MBA、EMBA)一百余人。
傅慧芬,市场营销学教授,硕士,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市场营销学系主任,中国市场学会理事、中国高校市场学会会员、中国广告协会学术委员会会员、中国MBA发展研究会会员、中国广告主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王秀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学系主任,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余恕莲,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贾怀勤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有者。主要研究领域是经济管理定量分析。在非统计专业的统计教学方面有突出贡献:改革开放之初曾参与创设我国的“应用统计”课程和《统计分析概论》的编写(1984)。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副会长。
外聘教授
Richard Powers教授
多伦多大学罗特曼管理学院副院长,MBA项目主任,董事管理项目主任,教授。皇后大学学士、MBA、法学硕士、多伦多大学博士。 Powers教授毕业后担任过律师,在1992年加入多伦多大学之前还在本田汽车加拿大公司担任高级职务。他目前的研究领域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商业法律、体育营销等方面。他在学校教授EMBA课程,同时也在上海交大担任访问教授, 教授公司治理结构课程。
Anil K.gupta教授
美国马里兰大学史密斯商学院教授,Dingman创业中心调研主任,国际商业教育与研究中心调研主任,哈佛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曾经在多家全球500强企业担任咨询顾问,在战略、全球化以及创业领域造诣颇深。
Walid Hejazi教授
Walid Hejazi教授毕业于西安大略大学,并在多伦多大学取得硕士和博士学位。 Hejazi教授是多伦多大学罗特曼管理学院国际竞争力教授,为MBA,EMBA及高级管理项目教授课程,同时还担任国际项目主任,与加拿大及其他国家政府研究国际贸易,外国直接投资和国际竞争力等方面课题。
Jialin Xie谢家琳教授
多伦多大学罗特曼管理学院组织行为学教授,人力资源系主任,加拿大康克迪亚大学MBA、管理学博士,在多伦多大学教授组织行为学、国际组织行为学、比较企业管理学、商业调查方法、管理技巧、跨文化交流和中国管理等课程。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工作压力,工作设计和跨文化管理,特别是中国企业的管理和组织行为学。Jia Lin Xie拥有丰硕的研究成果,在管理学术杂志、应用心理学杂志、管理杂志、组织行为学杂志和职业与组织心理学杂志上发表过多篇学术论文。Jia Lin Xie主要教授组织行为学和跨文化管理,同时担任中国上海行为科学协会的顾问。目前还担任中国国际管理协会副主席。
魏杰教授
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企业战略与政策系系主任,担任中国国有资产管理学会等5家学会的副会长1991年被评为国家级有特殊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兼任数十家企业及十几个省市的经济顾问,15家大学的兼职教授,曾被评为国家级有特殊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主要研究领域:企业制度安排、企业战略选择、企业文化塑造、企业外部选择、宏观经济政策分析、宏观经济流量分析、市场经济研究。
孟宪忠教授
上海交通大学战略管理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家教育部首批跨世纪经济学人才。兼任吉林、辽宁、河南、山东等省、市、区政府经济顾问;兼任正泰集团、海王药业、益佰股份等大型企业经济与发展战略顾问;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大连理工、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客座教授。 近几年主要从事企业经济与区域经济研究,出版了《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中国企业缺少什么》、《中国企业咨询报告》、《绝处逢生》等二十余部著作,主持国家教委重大科研项目<中国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研究>、<中国企业面临的迫切问题调研报告>等多项。 在开展学术研究同时,积极参与企业经济咨询,先后主持近百家大型企业集团的发展战略规划、市场开发、管理提升、人力资源发展、企业文化建设等项目
沈四宝教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前任院长、博士生和博士后导师,并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组成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2006年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教学名师,同时还兼任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员、中央高级干部讲师团成员和中央法制讲座主讲人,联合国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ICSID)调解员。 沈四宝教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并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曾获1981年-1982年的富布赖特(Fulbright)奖学金,于1981年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深造,兼备深厚的中西方法学理论基础,尤其在国际商法领域有着精深造诣,曾应邀参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有关法律、《外贸法》、《公司法》和《仲裁法》等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 沈四宝教授现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资深仲裁员,同时兼任国内外多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如北京、上海、深圳仲裁委员会,谷物及饲料贸易协会(GAFTA)、巴黎仲裁院仲裁员和韩国商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以及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ICSID)调解员,在仲裁领域兼备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B. 石静霞的介绍

石静霞,女,生于1970年8月,河南省济源市人。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博士,美国耶鲁大学法学硕士和博士。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世界贸易组织和区域贸易协定法(重点:国际服务贸易和文化贸易)、国际投资法(侧重跨国公司法、跨界破产和重整法)等。

C. 胡雪梅的人物经历

1986年毕业于江西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毕业于南昌大学哲学系,获哲学硕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2007年,于厦门大学法学博士后站从事研究工作,获民商法学博士后证书。2002年1月-2003年1月,以教育部公派访问学者身份访问留学于英国牛津大学、剑桥大学;2013年12月-2014年12月,以教育部公派访问学者身份访问留学于美国康奈尔大学。大学毕业后即从事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并任兼职律师。原系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系副主任、经济法暨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民商法学科带头人暨民商法硕士点负责人,并兼任南昌大学党外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秘书长。为江西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江西省监察厅特邀监察员、南昌市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2005年,以紧缺人才身份引进进入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工作。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民商法重点学科带头人,并兼任校图书馆馆长。2012年,引进进入华东师范大学法律系工作,系该校三级岗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伦理与法律委员会委员、经济法学科带头人。

D. 对外经贸大学的经济学导师有哪些求帮助

英文名称:抄英文简称:UIBE学校地址:北京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 【李志伟】著名经济学家,芝加哥大学博士。是著名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唯一的嫡传中国弟子。创立了国内第一门应用统计课程。【袁贤能】著名的经济学家,曾有“南马(马寅初)北袁”之称。纽约大学博士。著有《经济学》《经济思想史导言》学术会议(15张)《柏拉图的经济思想》《亚里士多德的经济思想》《亚当斯密前的经济思想史》,并有多篇重要论文散见各种杂志;抗战期间因抗日言行和拒绝出任伪职三次入狱,并创办私立天津达仁经济学院兼任院长,收留沦陷区拒绝与日军不合作的学生。建国之初,他主持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的工作,不久渡江南下,任上海财经学院和杭州之江大学教授,后长期在对外经济贸易学院(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任教,译有《英国得自对外贸易的财富》《对劳动的迫害及其救治方案:或强权时代与公理时代》《人口原理》(合译),并有《中古时期经济思想》手稿,至今尚未出版。【沈达明】

E. 袁东的介绍

袁东 1968年生,山东寿光人,经济学博士。1992年至1999年6月供职于财政部国债司、金融司,1999年7月至今,先后任职于多家金融机构——闽发证券副总裁、银河证券研究所所长,三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新疆农垦师政委、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船舶基金经理。现任银河金融控股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兼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和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研究生导师,对外经贸大学客座教授。迄今已公开出版著作多部,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主持和参与主持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市场自律组织的多项重大课题研究。

F.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知名校友

界别校友简介党


界 周汉民现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主委,政协上海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中国驻国际展览局代表,上海世博局专职副局长,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主任。叶坚现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苏省国际经贸学会名誉会长。
历任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厅长、党组书记。 陈威现任江西省新余市委常委、副市长。
历任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联络司联络处处长,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综合司处长,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人事处处长,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副司长,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人事司副司长。 卢先堃现任中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参赞、综合组组长兼宏观调研组组长,参与起草首份“中国对欧盟经贸关系政策文件”。
历任原外经贸部欧洲司欧盟处副处长、商务部货物贸易处副处长、商务部农业处处长。 李峰现任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副局长。
历任中国保监会上海办公室机构管理处副处长、处长,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财产保险监管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兼法制处处长,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局长助理。 闵莉萍现任中国商务部外贸司司长。
历任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






界 黄晓光现任澳新银行中国首席执行官及大中华区总裁。
曾任荷兰银行新加坡分行行长、花旗银行(中国)行长、美国银行集团中国区总裁。 徐前现担任德意志银行投资银行部中国区董事总经理。
历任德意志银行资本市场风险管理中国区主管、德银资本市场企业金融部主管。 顾鸣超现任中国交通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卡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历任国务院派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交通银行监事会主席和中国农业银行监事会主席、中国进出口银行副行长、执行董事。 董彦亮现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合伙人。刘绥芝现任中国弘业国际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副会长。
历任江苏省轻工业品(集团)公司科长、江苏省工艺品进出口(集团)公司总经理、江苏省工艺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弘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陈炳煌现任欧达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加拿大Canpotex ltd.集团及美国Imc Global Operations Inc.集团对华贸易全权代表。
Universitas Sariputra Indonesia Tomohon(印尼舍利弗大学)创建者。 李峰现任汇丰银行(中国)零售银行及财富管理业务部总监。
历任汇丰上海分行信贷操作部经理、武汉分行副行长、北京分行副行长、上海分行副行长、上海分行行长、华东及华中区个人金融理财业务总经理、汇丰(中国)零售银行及财富管理业务部副总监。 李国华现任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第十七届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王洪森现任中钢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
历任中国钢铁有限公司印度分公司总经理。 方嘉喜现任百威英博啤酒集团中国区企业事务总监。郭剑锋现任上海跃龙洋船舶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教



界 孙渤现任烟台大学外国语学院外贸英语部主任,教授。
曾于1989年7月至1990年8月在中国驻科威特使馆任商务随员,是首批海湾战争结束前重返科威特的六名中国外交官之一。 严文达现任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教育科学委员会主任。
历任山西工业学院英语教师、四川省绵阳科学城教研室主任、人教办案主任(行使教育局长职能)。 徐小薇现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副校长,兼任上海世界经济学会副会长、上海国际贸易学会理事。黄繁华现任南京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南京大学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澍耶鲁大学世界学者。
现任香港一流英文媒体《南华早报》(South China Morning Post)金融编辑、专栏作家。 (部分杰出校友,根据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校友会资料整理)

G. 对外经贸大学的专科好嘛出来后有前途嘛

自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国的对外贸易进入了快速增长时期。2001年对外贸易总额为5097亿美元,到2004年增加到11548亿美元,居全球第三位。2005年前8个月,中国累计对外贸易总量为8911亿美元,增长了23.5%。商务部部长助理傅自表示,我国2005年的对外贸易总量将超过13000亿美元,接近14000亿美元。在外贸总量快速增长中,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也在迅速增长,成为拉动外贸增长的重要动力。2002年至2004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分别为679亿美元、1103亿美元、1655亿美元,增幅分别为46.1%、62.6%和50.2%。2005年上半年,中国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额达到1802.6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2%,其中出口935.2亿美元,增长32.4%。

但是,我国外贸竞争力的不断增强,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大幅增长,引起了西方发达国家的恐慌,有些国家甚至将我国列入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重点对象。在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外对我国歧视性做法已难以取得成效。然而,在知识产权方面,我国还是一个相对较弱的国家,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以及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都尚待提高。近年来,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案件纷纷涌现,以知识产权保护为名越来越成为西方经济大国遏制中国出口产品的又一新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借口。

日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沈四宝教授就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等问题接受了记者的访谈。

记者:近几年来,我国外贸领域内知识产权的纠纷硝烟弥漫,乃至愈演愈烈,其范围已经开始由打火机、拉链等传统产业扩展到生物制药、数码芯片等高科技产业,纠纷涉及的产业和部门也不断增多,国外企业或组织索要的专利费用和许可费用和赔偿额等也越来越多。您可否介绍一下,我国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纠纷主要集中在哪些领域?有何特点?对此,您有何看法?

沈四宝: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与其他国家贸易摩擦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明显增多,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被卷入国际知识产权纠纷。这些争议主要集中在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等领域;并且体现在与贸易伙伴围绕技术标准制定权的争端、贸易伙伴指控中国出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的争议、海外企业侵犯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的争议等方面。这些知识产权国际争端往往针对国内某些领域的领头企业进行,目的明确、筹划周密,诉讼的结果无论是判决还是和解,都对被诉企业的销售额和市场前景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并在全行业引起了较大震动。

目前,我国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争端,除了你刚才提到的范围和规模扩大之外,还有以下特点:一是发生频率越来越高,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针对中国的“337条款”调查数目在不断增加;二是影响越来越大,外国企业往往结成产业同盟对中国整个行业或主导企业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对中国相关产业发展造成的影响越来越大,甚至对某些产业的经济安全构成了威胁;三是手段越来越具有策略性,以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为由禁止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从司法层面构筑知识产权壁垒的新手段。不属于行政层面的国家公权力介入,加上知识产权诉讼具有程序复杂、举证要求高和诉讼成本昂贵的特点,都使得一般的小企业很难胜诉。目前,美国的“337条款”就已经成为该国企业阻止竞争对手的商品进入美国市场最省钱、最省时的法律途径。

我认为,知识产权争端将成为国际贸易领域继反倾销诉讼之后的又一热点问题。在未来的数十年里,知识产权将成为各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一个有力武器。

记者: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被提上了立法的议事日程。为了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同时也是更好地走向国际市场,我国先后修改了《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还根据TRIPS协议的要求,新制定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保护条例》等专门性的行政法规。2003年,国务院修订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海关总署公布了新的《条例实施办法》。新的《条例》和《实施办法》,更好地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了边境保护制度。2004年4月新修订了《对外贸易法》,其修订的显著特点之一在于增加了“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专章。这些都反映了我国政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和诚意。但有观点认为,由于某些法律上的“盲区”导致一些国家滥用知识产权保护,对此,您有何看法和建议?另外,目前,外国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指责由“立法”转向了“执法”,对此,您有何看法?

沈四宝:在知识经济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再是一般意义上民事权利的保护问题,已经涉及到国家的整体发展战略和重大国家利益。

知识产权从其本质上是一种私权。从某种意义上说,知识产权本身就是一种合法的垄断,它在一般情况下是作为反垄断法的适用例外而存在的。但是,知识产权这种独占权往往会使得其拥有者在某一特定市场上形成垄断或者支配地位,限制了该市场的竞争,尤其是,在某些情况下拥有知识产权的人可能会滥用其依法获得的独占权,通过不正当的行使知识产权来非法限制竞争,从而构成对反垄断法的违反。

针对一些国家滥用知识产权保护的趋势,我认为当前迫在眉睫的是要尽快进行反垄断立法,修改《反不当竞争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把国外企业涉及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考虑进去,及早强化、完善对限制知识产权滥用方面的条款,防止知识产权的滥用,从而进一步完善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就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而言,由于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转轨阶段,所面临的、更迫切要求解决的危机和矛盾很多,某些地区假冒、盗版、侵权等犯罪行为猖獗。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加大了打击假冒、盗版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力度,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呈持续增长的趋势。但是国际社会在关注知识产权规则建立的同时,更加关注执法问题。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法治环境还需要大力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体制和工作机制,尤其是有关执法程序的衔接有待改进和健全;司法程序和救济措施的及时性、有效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仍有待提高,诉讼维权成本仍然较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地区发展不平衡和执法水平差异的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地方工作任务重与执法资源短缺的矛盾还比较突出;等等。因此,应当充分认识对外贸易中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要性,认真研究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记者:2005年末,美国通用公司和奇瑞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这件历时三年时间的知识产权纠纷似乎终于尘埃落地。但是,这绝非意味这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纠纷的终结。目前,我国不少企业都在进入快速发展时期,逐渐的将市场由国内拓展至国外,并取得了不菲的成绩,占领了相当的国际市场份额,有些甚至已经成为国际上此领域的生产和销售“大鳄”。然而,当这些企业在面对新开辟的国际市场而津津乐道时,其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往往突然显现,令其措手不及,乃至元气大伤。对此,您可否从如何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保护自身经济利益方面,给予企业一些忠告?或者提出一些建议?

沈四宝:面对纷繁复杂的知识产权纠纷,企业应该建立完整有效的知识产权战略体系,应加强自身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并密切关注国外企业专利申请和商标等知识产权变动情况,掌握TRIPs协议的主要原则及其规定,了解出口国相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及其典型案例,搜集相关信息,在保护自己知识产权的同时,避免因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造成的损失。

我国企业应立足自己的科学技术研究,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应正视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和知识产权方面拥有的优势以及对我们形成的巨大压力,尽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业、技术和产品,改变知识产权方面的被动局面,走自主创新道路。

我国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就保护知识产权问题与其他国家建立磋商机制和处理纠纷机制;我国政府还应加快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制度,动态监控,提前预防以做好长期准备。

我国应加快构建专门的法律服务平台。政府外贸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高等院校要加强配合,努力多培养一批懂国际贸易、懂知识产权的专门法律人才,为企业走向国际市场提供有效的法律意见;有必要建立涉外诉讼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平台,从法律上帮助企业敢于应诉,善于应诉,尽力维护我国企业的利益。

H. 三国法殷敏老师是博导,还是硕导

殷敏老师是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3年起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从事国际法方面的教学、科研工作;厚大三国法主讲老师,从事司法考试/法考培训工作多年,教学经验丰富。

I. 徐海燕的介绍

徐海燕,女,安徽省潜山人,民商法博士,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法研究会理事。1999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获民商法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总论、物权法、担保法。1995年2月21日与同名同姓的徐海燕(西桓台村71号)合影,1998年8月至10月受欧盟资助,赴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进行短期访问研究; 2005年10月至12月,应邀在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讲授中国民法;2008年8月至2009年8月,赴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法学院进行访问研究。2011年8月至2012年6月赴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访问研究。在《中国法学》、《法学评论》、《政法论坛》、《北京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40余篇,出版专著3部,合著和译著6部,独著教材1部,主编或合著教材5部,主持或参加国家级和部委课题9项。《区分所有建筑物管理的法律问题研究》荣获北京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J. 邓旭的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邓旭(男),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职律师,仲裁员
主要经历:1995年毕业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原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1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1996年2月起至今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任教。1996年加入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从事兼职律师,2001年加入上海市浩英律师事务所从事兼职律师。2007年9月作为上海睿道律师事务所发起人之一,成为上海睿道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发表论文
1.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主要变化和发展,载《国际经贸探索》2011年第12期;
2. 外贸代理制度的问题与重构,载《国际贸易问题》2011年第6期;
3. 审视INCOTERMS® 2010在我国法的地位与适用,载《国际商务研究》2011年第4期
4. 仓单应用中的法律问题,载《商场现代化》,2010年第11期;
5. 复代理抑或委托:国际托收中委托人和代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辨析,载《国际贸易问题》2010年第4期;
6. 论国际商事惯例,载《国际商务研究》2010年第4期;
出版著作
1. 编著教材:《非诉法律实验教程》,经济管理出版社2012年3月第1版;
2. 个人独著:《跟单信用证法律与实践》,学林出版社2010年12月第1版;
3. 编著教材:《国际商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8月第1版;
4. 编著教材:《国际贸易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2月第1版;
科研项目
1. 上海市教委:法商融合型卓越涉外法律人才的创新能力培养模式和途径研究;

热点内容
四川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博士 发布:2025-10-20 08:58:11 浏览:981
福田雷沃重工本科生待遇怎么样 发布:2025-10-20 08:53:49 浏览:575
华为要本科生吗 发布:2025-10-20 08:25:41 浏览:550
2008年青岛本科生工资 发布:2025-10-20 08:04:24 浏览:444
东北大学艺术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8:35 浏览:299
我的大学生活txt 发布:2025-10-20 07:35:28 浏览:25
人民大学外语系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1:12 浏览:894
上海交通大学考研辅导班 发布:2025-10-20 07:24:54 浏览:420
华中农业大学细胞生物学考研群 发布:2025-10-20 07:09:36 浏览:558
南京大学2016考研线 发布:2025-10-20 06:43:12 浏览: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