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王秀梅教授
①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怎么样
天津法学教育的重镇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 1980年,天津师范大学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协助下,由著名法学家徐大同先生主持,按照综合大学法律系的标准,在天津市率先创办了法律专业。在无数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法律专业不断发展壮大,2000年在政法学院设立法律系,2003年学校为了更快更好地发展法学学科设立了法学院,成为当时天津市第一所专门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的独立学院。 经过28年的努力,法学院已形成一支学术精良并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员工40多人,其中正副教授20人,硕士生导师16人。从希斌教授被评为校级师德楷模,梁津明、韩志红、贾邦俊、金国坤教授被评为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阮大强、杨金颖副教授在全市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中先后获得一等奖。韩志红老师被评为校级名师,贾邦俊老师被评为天津市名师。尤为可喜的是彭炳金、郝磊、郭春明、张洁、郭庆珠、张宜等一批朝气蓬勃的博士生加盟教师行列。目前,学院已形成与开展高等法学教育相适应的办学条件,设施先进的教室,藏书丰富的资料室,建立了拥有价值约170万元设备的物证技术实验室,按照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标准审判庭的样式设立了模拟法庭和法律援助中心,并在校外设立了包括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检察院和天津市仲裁委员会在内的12个教学实践基地。此外,法学院已形成和谐、务实、向上、创新的学院精神、行之有效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显著的学科建设成果。学院现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四个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即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和法律史学。2007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又获得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的资格。最近天津市法学会经济法学分会、民法学分会先后在我校成立,分别由学院该领域的学科带头人韩志红教授和贾邦俊教授担任会长,所有这些将推动本市相关学科科研的繁荣与发展 法学院在办学中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努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为了加强实践教学,学校聘请了于世平、高绍林、王天举等一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工作者为兼职教授。课上,组织学生进行案例讨论和专题辩论;课下,充分利用物证技术实验室、模拟法庭、法律援助中心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培养学生运用法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已为社会处理了400多件法律事务。目前,知识产权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和刑法学被评为校级优秀课;法理学被评为校级精品课;民法学被评为天津市级精品课。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院还设立了“法学讲坛”和“人生讲坛”,先后邀请过著名法学家江平、曾宪义、吴汉东、沈四宝、应松年等一批国内外知名学者和成功人士为学生演讲,受到学生们的普遍欢迎。 28年来,法学院产生了一批又一批有价值的科研成果,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法律人才。金国坤教授主持的国家级科研项目《依法行政环境问题研究》已结项并获得奖励;郝磊副教授参与的国家级科研项目《西北民族地区环境资源法律制度创新》已经结项出版;贾邦俊教授撰写的《合同法总论》(省部级科研项目)和郭春明副教授撰写的《紧急状态法律制度研究》专著先后荣获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难能可贵的是学院教师没有把自己的科研成果局限于书斋而是尽可能将其服务于社会,从希斌、梁津明、韩志红、贾邦俊等教授经常参加本市重大法规的起草和重大决策的咨询工作,为天津市委、人大、政府、政协提出许多宝贵的法律意见,受到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人才培养方面,在天津尤其是政法系统,到处都有天津师大法律学子的身影,他们以自己的辛劳赢得了社会的普遍好评。如执教于北京师范大学的王秀梅教授,南开大学的陈耀东、张玲、史学营等教授,获得“全国最佳公诉人”荣誉称号的尹东华,“中国法官十杰”金法槌奖获得者杜建军,党的十七大代表、银法槌奖获得者王红卫等都来自师大法学专业。在天津法院系统拔尖人才和天津检察系统优秀公诉人评选中,约有40%以上的获奖者毕业于我校法学专业。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的杨春慧主任,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进步促进中心主任李新等天津社会建设发展的栋梁均曾在我校就读。2006年4月校友返回母校成立校友分会,捐款两万,栽下六颗名贵的西府海棠,共同祝愿母校法律学科未来更加美好。
② 我想考华东师范大学的计算机研究生,给点意见
生活费呢还好啊 我们在这边 1200就很好的了 难度很大 很值得 ,
师资很强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现有计算机科学技术系、电子工程系、通信工程系、计算中心4个单位。
信息学院定位于研究型工科学院,建设目标是在信息科技领域确立科学研究与教学体系的主攻方向,集聚综合优势,形成有特色的科研创新及高质量研究生培养基地,使研究生人数接近本科生,形成从基础理论研究、软硬件设计、应用系统到产品开发的研究链,建立包括新材料、功能器件、通信与信息、计算机软件、芯片设计与复杂系统等交叉学科群网络,形成国内一流的朝气蓬勃的创新团队。
学院现有系统科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5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其中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为上海市重点学科;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本科专业和3个工程硕士点。
学院教学科研并重,人才队伍建设成绩显著。学院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6名、终身教授4名和一批优秀青年人才;拥有教育部“极化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并与国内外著名公司组建了多个联合实验室。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200余人,全日制学生1800余人,其中研究生(硕、博士生)超过三分之一。学院承担了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取得了一批重要科研成果。学院每年为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成为信息科技领域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研究基地。
师资队伍
院士
褚君浩、 周巢尘、 徐元森、 匡定波、 童庆禧、 薛永祺
特聘教授
朱自强 唐政 高建军 段纯刚
教授(含研究员)
王能、 刘锦高 、朱守正、顾国庆、顾君忠 、赖宗声、 杨宗源、王连卫、郑正奇、吕岳、 张健 、李明、
杨平雄、张卫 、郭方敏、薛燕陵 、李志斌、郁可、张桂戌、茅惠兵、姚萌、胡志高、唐晓东、石艳玲、
贺梁、王基庆、陈晔、彭晖
副教授(含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副研究员)
邵时、王新伟、马潮、王荣良、沈建华、章炯民、杨昌利、孙强、江红、廖斌、黄昶、朱敏、郑骏、
王行恒、曹立、陈志云、陈天华、孙 蕾、劳五一、马云、赵俊逸、王秀梅、吴文娟、余青松、
吴 萍、房爱莲、蔡家麟、吕钊、韩定定、童卫青、刘素霞、陈德智、李海晟、王蔚生、叶建中、
陆幼利、柳银萍、续晋华、钱海峰、孙仕亮、刘一清、汪静、杨静、郭骏 、陆刚、俞黎阳、李东
王淑仙、李庆利、魏同权、黄荣、李波、李亚巍、陈时友、孙琳、丰颖、林和春、王峰、徐文超
李祥学
褚君浩
中国科学院院士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成像信息联合实验室负责人
华东师范大学信息学院 院长
褚君浩,男, 1945年生,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院士,1993-2003年任红外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现任华东师范大学-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成像信息联合实验室负责人,中国科学院上海技术物理研究所学位委员会副主任,《红外与毫米波学报》主编。 长期从事红外光电子材料和器件的研究,开展了用于红外探测器的窄禁带半导体碲镉汞( HgCdTe )和铁电薄膜的材料物理和器件研究。
发现窄禁带半导体碲镉汞带间光跃迁本征吸收光谱,发展了碲镉汞能带结构理论和光跃迁理论; 提出了 HgCdTe 的禁带宽度等关系式,被国际上称为 CXT 公式,广泛引用并认为与实验结果最符合; 建立窄禁带半导体表面二维电子气子能带结构理论; 发现 HgCdTe 的带间跃迁、杂质跃迁等基本光电跃迁特性,提出 吸收系数、折射系数等多个表达式, 确定了材料器件的光电判别依据; 解决了碲镉汞薄膜材料和焦平面列阵器件研制中涉及的有关重要基础问题;发展了碲镉汞材料器件设计理论。 开展铁电薄膜材料物理和非制冷红外探测器研究,研制成功 PZT 和 BST 铁电薄膜非制冷红外探测器并实现了热成像。
发表学报论文 316篇,出版《窄禁带半导体物理学》专著一本。研究结果被美国依里诺依大学编入软件包,被美国空军研究实验室、英国菲力浦研究实验室等二十多个单位作为碲镉汞材料器件和相关理论和实验研究的依据。碲镉汞带间跃迁本征吸收光谱等14项研究结果作为标准数据和关系式,被写入国际上权威科学手册:“Landoldt-Boerstein科学技术中的数据和函数关系”III/41B卷 (1999年,德国Springer出版) 。美国学术界在评论 褚 君浩研究组的工作时写道:“现在他们不仅已经赶上世界,并且在一些领域走在前面”。研究结果还被大段引入美国《固体光学常数手册》、英国《窄禁带镉基化合物的性质》、荷兰《混晶半导体光学性质》、前苏联《半导体光谱和电子结构》等著作。 美国“材料学会通报”和美国 “现代薄膜和表面技术” 杂志分别发表专文介绍这些结果。
他曾经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三次( 1987年四等奖、1993年三等奖、2005年二等奖)、 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一等奖 1 项、二等奖 2 项、中国科学院科技进步一等奖 1 项、上海市科技进步一、二等奖各 1 项。他于 2004 年获得 国家重点实验室计划先进个人奖、国家 973计划先进个人奖。 褚 君浩领导红外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成绩显著。他 担任红外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期间,实验室在 1997年和2002年国家评估中两次评为优秀,成为连续四次评为A级的实验室。他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学术带头人。
褚君浩培 养 博士生 30余名,已经获得博士学位22名,其中有两名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奖。 2004年评为国家重点实验室计划先进个人、国家973计划先进个人。 褚 君浩是上海市红外与遥感学会理事长,中国物理学会光物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他是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③ 王秀梅的个人履历
1984-1988天津师范大学政法系,法学本科
1988-1997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995年晋升为法官
1993-1997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法学硕士
1995-1996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1996.5-7美国联邦法院实习
1997-2000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刑法专业,法学博士,师从我国刑法泰斗高铭暄教授。
2001-2003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研究人员
2003-2004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豪瑟全球法律项目研究人员
2000-2005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2000年7月)、副教授(2002年7月)
2004.4-9 国际刑事法院预审分庭见习学者
2005.8-今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助理、国际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国际刑法评论》执行主编
2012年11月,担任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
在中外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共计110余篇;出版专著、译著、合著及参加编辑学术著作共计40余部;在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国青年报和北京青年报等报刊发表专题评论数30余篇。主持中国法学会项目,“国际恐怖主义犯罪防治对策研究”,美国国会资助项目,“惩治恐怖主义犯罪立法对策研究”等。
2008年4月25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任命王秀梅教授为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王秀梅教授入选教育部2009年“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④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属于法律硕士还是法学硕士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能报吗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政大考研 >> 法学硕士 >> 环保法 肖老师 发表于 2011年7月23日
一、培养目标
根据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教学和环境与资源守法、执法的需要,培养政治上坚定、理论功底扎实、知识面宽广、具有较强的专业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适应二十一世纪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环境与资源法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是: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勤奋刻苦的敬业精神、勇于坚持真理的意志和百折不挠的心理素质;
2、比较精通环境与资源法的基本理论,熟悉与环境资源法相关的各部门法知识,了解和掌握作为环境与资源法立法基础的环境科学基本知识;
3、具有较强的独立进行环境与资源法研究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胜任环境与资源法教学、科研和法制(环境立法、执法、司法、律师)机构与环境和资源管理机关的下作;
4、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用外语顺利地阅读和准确地翻译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对外交流的外语听说能力;
5、身心健康,能够适应科研、教学或实际部门工作要求。
二、研究方向
1、环境法学
2、自然资源法学
3、国际环境法学
三、学习年限
1、硕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为三年。
2、提前完成培养计划,成绩特别优秀的,可以申请提前一年毕业。
3、课程学分修满后未完成学位/毕业论文的,由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后,可以提前离校,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可延长至四年。
4、在规定的最长期限内不能完成全部学业的,以结业论。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不少于34学分,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跨学科和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研究生课程学分不少于38学分,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
(一)学位公共课(计10学分)
马列经典著作选读 108学时 4学分
第一外国语 144学时 4学分
专业外语 36学时 2学分
(二)学位专业课(计12学分)
环境法学 54学时 3学分
自然资源法学 54学时 3学分
外国环境法 54学时 3学分
国际环境法 54学时 3学分
(三)选修课(计10学分,其中本专业选修课至少6学分)
环境资源法前沿课题研究 各方向限选 36学时 2 学分
环境科学概论 各方向限选 36学时 2 学分
环境法律实务 各方向限选 36学时 2学分
法理学原理专题研究 36学时 2学分
侵权行为法论 36学时 2学分
证据法学 36学时 2学分
法律逻辑 36学时 2学分
海洋法 36学时 2学分
国际法专题 36学时 2学分
物权法 36学时 2学分
行政法专题研究 36学时 2学分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36学时 2学分
计算机原理与应用
第二外国语 非指定选修课
(四)读书报告(计2学分)
在学期间应在本专业或本学科范围内至少做读书报告2次。
(五)补修课(计4学分)
跨学科和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研究生,应补修2门法律本科的骨干课程。
民法学 36学时 2学分
行政法学 36学时 2学分
五、其他教学环节
(一)科研论文(2学分)
应在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分别提交一篇3000字以上的学年论文或高水平的调研报告,经导师评阅后计2学分。
(二)社会实践
属于应届生的必修环节,由导师和学院组织落实,共36学时,不计学分。
六、培养方式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主要采取以下式:
1、研究生以课程学习为主,辅以社会调查、参与起草守法和导师主持的专题研究、提供法律咨询、到环境与资源法制机构业务实习等。
2、实行多样化的教学方式,采取校内教师授课与聘请校外专家专题授课相结合、课堂讲授与参与环境与资源法制实践相结合、导师讲授与学生讨论相结合,校内听课与到外校听课相结合的教学方法,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论文写作能力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
3、以导师指导为主的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同时发挥学术群体作用的培养机制。每个导师应了解和掌握其负责的学生的思想、学习情况,并及时地指导解决学生学习中的难题。
4、导师除布置、监督学生完成学年论文外,还要鼓励、指导学生在学习期间撰写研究性专业论文,对水平较高的论文积极推荐发表。
七、考核方式
学位课采取考试方式,选修课实行考查或者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的方法,必要时也可以采取口试的方法,或者采取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法。考试按百分制评定成绩,考查按五级制评定成绩。第一学年提交1篇学年论文,并将论文成绩计入学分
八、学位论文的选题与撰写
1、硕士学位论文选题限于环境与资源法的范围内,一般为专题研究,也可以是高质量的调查报告。选题应紧密结合我国环境与资源立法、执法、司法的实际,站在世界各国环境与资源法理论发展的前沿,探讨环境与资源法的基本原理和健全完善环境与资源法制的基本途径和方法。论文选题在第二学年初确定。
2、学位论文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撰写前应认真进行学位论文调研,广泛收集资料。在此基础上拟出写作大纲。征得导师同意后方可正式撰写。撰写论文必须独立思考.严禁抄袭剽窃。指导教师应精心指导,严把质量关。论文应符合规定的格式,字数应控制在3万字左右,最后定稿应征得导师同意。
九、答辩及学位授予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按国家及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进行。符合规定条件者方可获准参加论文答辩。
2、经过学位论文答辩,对论文水平符合规定要求,并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的,授予硕士学位。
十、主要参考文献
(反映学科前沿动态和最新的参考文献,由导师在指导过程中进行补充。)
专业基础理论类
1、裴广川主编:《环境伦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6月第1版。
2、夏光等编著:《中日环境政策比较研究》,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
3、[美]霍尔姆斯·罗尔斯顿 著:《环境伦理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第1版。
4、刘文等著:《资源价格》,商务印书馆(北京),1996年版。
5、王军 著:《可持续发展》,中国发展出版社,1997年3月第1版。
6、[日] 饭岛伸子 著:《环境社会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
7、林娅 著:《环境哲学概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第1版。
8、赵震江:《法律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9、郑少华 著:《生态主义法哲学》,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10、张象枢主编:《环境经济学》,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1年3月第1版。
11、蔡守秋 著:《环境外交概论》,香港中华科技出版社,1992年3月版。
12、【英】哈特 著:《法律的概念》,中国大网络全书出版社,1996年1月版。
13、刘大椿、岩佐茂 主编:《环境思想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12月第1版。
14、[日]岩佐茂 著:《环境的思想》,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
15、徐嵩龄主编:《环境伦理学进展-评论与阐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
16、[美]纳什著:《大自然的权利》,青岛出版社,1999年版。
17、[美]利奥波德 著:《沙乡的沉思》,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
18、[美]施韦泽 著:《敬畏生命》,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19、[美]辛格 著:《动物的解放》,光明日报出版社,1999年版。
20、朱坦 主编:《环境伦理学理论与实践》,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1年10月版。
21、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 编著:《我们共同的未来》,世界知识出版社,1989年12月版。
22、杨通进著:《走向深层的环保》,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10月第1版。
23、拉伦茨:《法学方法论》,商务印书馆。
24、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25、王利明 著:《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修订版。
26、崔建远 著:《准物权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7、王卫国 著:《中国土地权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5月版。
28、王成 著:《侵权损害赔偿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6月版。
29、 [台] 曾世雄 著:《损害赔偿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10月版。
30、于敏 著:《日本侵权行为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11月版。
31、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修订版。
32、刘士国 著:《现代侵权损害赔偿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2月版。
33、 [德]《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上、下),法律出版社,2002年12月版。
34、叶自强 著:《民事证据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9月版。
35、王名扬 著:《美国行政法》(上、下),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1月版
36、【日】南博方:《日本行政法》,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
37、陈兴良 著:《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1月版。
38、王之佳 编著:《中国环境外交》,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9年12月第1版。
专业中文参考书
1、王灿发著:《环境法学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2、王灿发著:《环境法基本问题新探》,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5年10月版。
3、王灿发主编:《环境纠纷处理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7月版。
4、陈泉生著:《可持续发展与法律变革》,法律出版社,2000年9月第1版。
5、王树义著:《俄罗斯生态法》,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5月第1版。
6、汪劲著:《环境法律的理念与价值追求》,法律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
7、王明远 著:《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2月第1版。
8、高家伟 著:《欧洲环境法》,工商出版社,2000年11月第1版。
9、陈泉生 著:《环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
10、吕忠梅 著:《环境法新视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5月第1版。
11、蔡守秋 著:《环境政策法律问题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
12、蔡守秋 著:《调整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9月版。
13、金瑞林 著:《20世纪环境法学研究评述》,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6月版。
14、金瑞林 主编:《环境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6月版。
15、程正康 著:《环境法概要》,光明日报出版社,1986年2月版。
16、马骧聪 著:《环境保护法基本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4月版。
17、肖国兴、肖乾刚 编著:《自然资源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6月版。
18、王立 著:《中国环境法的新视角》,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5月版。
19、肖剑鸣 著:《比较环境法》,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12月版。
20、曹明德 著:《生态法原理》,人民出版社,2002年8月版。
21、周珂 著:《环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8月版。
22、韩德培 主编:《环境保护法教程》,法律出版社,2004年4月4版。
23、曹明德 著:《环境侵权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10月版。
24、胡保林、曹叠云、杨延华 主编:《环境法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25、杜群 著:《环境法融合论》,科学出版社,22003年9月版。
26、王明远 著:《环境侵权救济救济法律制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年2月版。
27、王曦 著:《美国环境法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2年9月版。
28、[台] 柯泽东 著:《环境法论》,台湾:三民书局,1995年版。
29、[日] 原田尚彦著:《环境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4月第1版。
30、[美] 罗杰·W·芬得利、丹尼尔·A·法伯 著:《环境法概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8月第1版
31、 [台] 叶俊荣 著:《环境政策与法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版。
32、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 编译:《瑞典环境法》,中国环境出版社,1997年5月版。
33、付立忠 著:《环境刑法学》,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3月版。
34、王秀梅、杜澎 著:《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8月版。
35、[日] 藤木英雄:《公害犯罪》,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
36、那力、何志鹏 编著:《WTO与环境保护》,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3月版。
37、马骧聪 主编:《国际环境法导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4年2月版。
38、林灿铃 著:《国际环境法》,人民出版社,2004年4月版。
39、王曦 著:《国际环境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4月第1版。
40、[法] 亚历山大·基斯 著:《国际环境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7月第1版。
⑤ 中科大 跳楼 郭攀
搞什么 这些文字无法表达愤怒的
高校每年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 都有这样那样的学生被害
学校只专会淡化 只会弱化影属响
“学生太多 死些个无所谓” 真恨我当时没有把这句话录下来~~~
死亡只是直接的影响 那些没有被体现出来的间接影响要在多少年后的社会爆发~~~
⑥ 王秀梅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
(一)科研项目
(1)主持2007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非传统安全背景下的海外中国公民保护》(8.5万元);
(2)主持2007年陕西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陕西省地理标志申报使用中的法律问题》(1万元);
(3)主持2007年西安市社科基金项目:《法社会学视野下的西安市民间组织》(0.5万元);(4)主持2011年中国法学会项目:《跨界含水层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自选项目);
(5)主持西北政法大学2007年校级教改项目《教学团队合作机制研究》(1万元)
(6)主持2004年西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体制法律问题研究——兼及联合国反腐败国际公约的执行机制》(1万元);
(7)参与2011年国家发改委专项任务项目《国外应对气候变化法所涉重点问题识别和研究》(主持人为中国政法大学林灿铃教授)(编号:RCIEL-KT0010)(12万美元)。
(二).科研成果 1).《国际法学》2008年8月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副主编,编写第一章(部分)、第六章、第八章、第十五章(11.5万字);
2).《国际法》2008年1月清华大学出版社编写第八章、第十五章(4.8万字)。 1).论国际宪政主义与国际法之宪法化2012年5月即出(年会前)《中国国际法年刊2012》(新入CSSCI)。
2).侵略罪定义及侵略罪管辖的先决条件问题2012年5月即出《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12年第6期。
3).领土争端中有效控制原则的适用及其限制2012年6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4).国际宪政思潮演进及国际法宪法化趋势2011年1月《法律科学》2011年第2期(CSSCI)
5).国际法院对安理会的司法审查权刍议——以国际组织宪政为视角》2011年3月《河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CSSCI拓展版)
6).试析吉布提诉法国“刑事事项互助的若干问题案”2010年12月《中国国际法年刊(2009)
7).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化之法律救济分析2011年11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
8).领事通知问题论要2009年11月《法科科学》2009年第6期(CSSCI)(注:本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国际法学》2010年第4期全文转载)
9).国际法人本化趋向下海外中国公民保护的性质演进及进路选择2010年7月《现代法学》2010年第4期(CSSCI)
10).白礁岛、中岩礁和南礁案的国际法解读2009年2月《东南亚研究》2009年第1期(CSSCI)
11).《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的解释与适用2009年12月《法学杂志》2009年第12期(CSSCI)
12).从“共进国际法”看国际法的发展趋势2010年7月《兰州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年第4期(CSSCI)(注:本文被《新华文摘》2011年第22期“报刊篇目辑览”栏目收录。
13).论国家官员的外国刑事管辖豁免2010年7月《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2010年4期(CSSCI)
14).跨界含水层法编纂与发展述评2009年10月《资源科学》2009年第10期(CSSCI)(注:本文被《跨界水资源国际法律与实践研讨会论文集》收录,该书于2012年3月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
15).国际法院“关于或起诉或引渡的义务问题案”及其意义2009年9月《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科版)》2009年第5期(CSSCI)
16.试析反腐败国际引渡机制2009年11月《理论导刊》2009年第11期(北大核心)
17.陕西省地理标志战略及其完善探讨2008年1月《理论导刊》2008年第1期(北大核心)
18.Study on the Development of Trade and Human Rights in China 2009年6月《欧洲法律与经济评论》(法国出版)2009年第1期
19.Private Rights absorbed in Qusai-public Goods2008年1月China Stdandardization2008年第1期
20.有关武装冲突中的人员失踪问题2010年10月《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10年第5期
21.试析联合国理事会与涉朝人权问题2010年8月《政法论丛》2010年第4期
22.传染病国际防控合作机制及其演进2010年3月《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CISSCI拓展版)
23.建立和完善中国腐败财产没收制度2010年3月《长安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
24.从美俄卫星相撞透析空间碎片的国际法规制2009年10月《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09年第5期
25.《蒙特勒文件》对私营军事安保服务公司的规制评析2009年10月《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9年第5期
26.非传统安全背景下的海外中国公民保护问题初探2009年9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
27.私营军事公司及其国际法规制问题初探2009年7月《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4期
28.雇佣兵、私营军事公司与非洲2009年8月《理论观察》2009年第4期
29.从《空间与重大灾害国际宪章》看空间技术与国际减灾合作2009年6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2009年第2期(注:该文被《中国空间法年刊》2008年卷收录)
30.黎巴嫩特别法庭初探2008年11月《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第6期
31.冲突与限制——论普遍管辖与豁免2008年8月《盐城师范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
32.法学教学团队建设之路径分析2010年6月《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10年第6期
33.合作文化视角下的法科教学团队建设2010年2月《法学教育研究》2009年第2卷
34.西部民间组织的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以法社会学为视角2007年11月《西北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CSSCI)
35.论国际法之“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2007年8月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
36.国际技术标准化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法律经济分析2007年6月《管理现代化》2007年第3期(CSSCI)
37.国际环境损害责任私法化析论2007年6月《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03期
38.中国的和平发展与国际法价值多元化2007年4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39.WTO框架下的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问题2007年2月《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7年1期
40.准公共产品中纳入私权——论标准中的知识产权问题2006年12月《WTO经济导刊》2006年第12期
41.国际法体系化机制及其进路2007年4月《政法论丛》2007年2期
42.试论国际法之不成体系问题——兼及国际法规则的冲突与协调2006年2月《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
43.国际非政府组织与国际法之“跨国立法”2006年8月《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第4期(注:本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国际法学》2006年第11期全文转载)
44.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法社会学的视角2006年8月《华南农业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
45.论国际贸易中的劳工标准问题2006年6月《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
46.论非传统安全与国际合作原则2007年7月《理论导刊》2005年第7期
47.公司社会责任运动与中国劳工权益保护2005年2月《长安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
48.公司社会责任运动及其对我国企业的影响2004年6月《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年03期
49.从国际法角度看美国的“先发制人”战略2002年8月《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第4期
50.基因污染、生物安全与国际环境保护2002年3月《长安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
51.加入WTO后中国西部地区对外投资研究2001年6月《国际经济合作》2001年第6期(CSSCI)(注:本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城市经济、区域经济》2001年第10期全文转载。)
52.加强我国汽车工业对外投资的研究1998年8月《汽车研究与开发》1998年第4期

⑦ 王秀梅的介绍
王秀梅,1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院长助理、国际刑法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秘书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美国纽约大学亚美法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国际刑事法院访问学者,Managing Staff of the Oxford War Crimes Centre, Series of International Crimes Law 编委会成员。《国际刑法评论》执行主编。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09)。美国纽约大学访问学者(1995.8—1996.8),美国纽约大学豪瑟全球法律项目研究人员(2003.9—2004.3),国际刑事法院访问学者(2004.4—2004.9),富布莱特访问学者(2009-2010)。Managing Staff at The Oxford War Crimes Centre, Research fellow at US-Asia Law Institute, School of Law, New York University。近年来,在《中国法学》、《新华文摘》和《世界政治与经济》等海内外报刊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译著、合著共计40余部。代表作《国际刑事法院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