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宗新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
⑴ 重庆大学金融专业硕士431金融学综合的参考书
重庆大学金融专复硕431金融学综合考研参制考书目
1.《金融学》(精编版),黄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
2.《投资学(第二版)》,张宗新,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 年出版;
3.《公司理财精要版(原书第9 版)》,斯蒂芬 A. 罗斯,伦道夫 W. 威斯特菲尔德,布 拉德福德 D. 乔丹著,方红星、徐强国、赵银德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 年出版;
4.《国际金融新编》姜波克,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4版。
⑵ 存款丢失破案快吗一般多久结案
多地发生银行存款凭空消失案 储户索赔几无可能?
多地频频出现银行储户存款“失踪”案件:浙江杭州42位银行储户发现,自己的数百万元存款仅剩少许甚至被“清零”;泸州老窖(000568,股吧)等知名企业存款也出现“异常”,近3个月就有存在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的5亿元不知去向。存款怎么会丢失?能找回来吗?该由谁来负责?
2014年初,浙江杭州某城市商业银行的储户张先生查询账户时发现,自己户头上的200余万元存款竟然只剩几块钱。他随即向银行方面投诉,报案后,经杭州市西湖区警方查明,该案件共涉及多家商业银行的42位储户,总计9505万元存款“不翼而飞”。
据警方及银监部门通报,近期,类似的存款“失踪”案件在浙江、河南、安徽、湖南等地屡屡发生:2014年10月,上市酒企泸州老窖在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的1.5亿元存款失踪;今年1月10日,泸州老窖又发布公告称,在工商银行河南南阳中州支行等处的3.5亿元存款出现“异常”。
记者调查发现,储户的存款往往被不法分子乃至银行内部人员通过各种手段盗取:
1.“存款大盗”与银行“内鬼”合伙冒领
据杭州市多位受害储户回忆,自己存钱时均曾遇到银行柜台人员推销,承诺可将资金以某种高利息的形式存入。“经调查,这就是犯罪团伙和银行内部人员勾结,打着高利息旗号骗取存款。”杭州西湖区警方相关负责人哪清说。
据介绍,“存款大盗”专门针对各大银行存款下手。银行内部人员被买通后,储户在柜台存钱时,资金被存入后立即被转到其他账户上。目前,案件嫌疑人邱某已被杭州警方抓获,另一嫌疑人何某也于今年1月4日在出逃期间被上海铁路警方抓获。
2.遭遇“忽悠”销售,部分存款变“保单”
据某国有银行知情人士透露,柜面人员以各种方式变相销售保险、基金等产品,大迅也是存款“失踪”的原因之一。
“存钱回来才发现,拿到的不是存款单而是保险单。”安徽芜湖市民宋先生告诉记者,1月6日上午,从北京打工回乡的他将攒下的5万元存入邮储银行南陵支行某营业部,出具的“存单”却是中国人寿(601628,股吧)保险投保单,还标注为“银行、邮政代理专用”。
“保险或理财销售人员往往和银行柜台人员串通,"忽悠"销售产品以分享提成。”安徽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信贷负责人透露,有些高息存款其实就是非法集资,即柜员违规将储户存款直接转账给缺钱的企业,从中赚取“中介费”。
3.系统缺陷、信息泄露,存款被盗取
存款丢失还与银行票证系统有缺陷,或存款人信息泄露有关。”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继承说。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显示,1月8日,四川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涉嫌骗取泸州老窖存款的四人批准逮捕。嫌疑人仅通过伪造的银行票证,就成功从银行骗取泸州老窖公司上亿元存款。
4.部分银行储户存款失踪与违规贴息有关
事实上,一些储户的存款不翼而飞,与“贴息存款”紧密相关。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贴息存款分为两种:一种是阳光贴息,在银行贷款额度不足的情况下,某些符合银行贷款资质要求的企业为获得贷款,贴息为银行拉存款,这种情况下,储户的钱还是在个人银行账户上;另一种是非阳光的贴息存款,即不符合银行贷款资质的企业进行贴息拉存款,这时,贴息存款在存进银行后就会被转到企业账户上,如果到期企业还不出钱来,储户才会发现账户上的钱没了。
通过阳光贴息,大型企业的实际贷款利率约为9.5%~10%,小微企业要高一些;而非阳光贴息的实际贷款利率在10%~15%之间。
多地发生银行存款凭空消失案 储户索赔几无可能?
问责难 索赔“几乎不可能”
“存款丢失后,大家最关心的是能否索赔追回。”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玉平说,现实情况是,“几乎不可能”。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表示,“国家宪法保护个人李仿前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不受侵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目前出具的存单内容中,也对银行对存款的保管责任有明文规定。但对存款冒领、丢失应如何处理均没有具体规定。
面对存款冒领、丢失等质疑,多数商业银行往往将责任推到员工个人甚至是“临时工”身上。“确定是银行、储户还是员工个人的责任十分困难。”刘继承说。安徽一些遭遇“存款变保单”的邮储银行储户向记者反映,误导销售多发生在偏远地区,柜台人员甚至折叠存单只露出签名栏,直接让警惕性不高的储户签名。
有些银行声称冒领人提供了储户姓名、开户时间、账号及住址等信息,因此责任在于储户泄露了个人信息。“但从因果关系来看,信息泄露不能说明储户一定存在过错,银行方面同样可能造成储户信息泄露,直接导致存款丢失。”徐玉平说。
例如,根据湖南省公安厅通报,2005年,湖南衡阳市民胡某将1500万元存入工行湖南衡阳市白沙洲支行,不久后却只剩下600元。经公安机关调查,该诈骗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中包括该支行行长的弟弟,嫌疑人伪造了存款人留存在银行的公司印鉴,并在银行顺利掉包印鉴,取走上千万存款。
存款丢失后,获赔更是艰难,扯皮数年的情况司空见惯。2008年,储户张某将900万元存入工商银行江苏扬中支行。存款到期后,却发现已被银行营业部主任何卫华转走,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经过6年诉讼后,2014年,二审法院认定银行无过失。
在湖南、浙江等地发生的存款丢失案件中,储户索赔同样经过多年也没有说法。一些“丢钱”的上市公司也屡屡与银行对簿公堂。例如,上市公司酒鬼酒(000799,股吧)2013年曾宣布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1亿元存款被盗。事后尽管嫌疑人被捕、部分失款被追回,仍导致上市公司在当年亏损3668万元。这意味着大部分损失依然由股东承担。
多地发生银行存款凭空消失案 储户索赔几无可能?
“银行拿他们没办法”?
据杭州警方知情人士介绍,“存款大盗”往往在一地或一家银行得手后,才会展开大规模作案。以本次在杭州作案被抓获的团伙为例,他们不仅在浙江省内作案,还曾在邻近多省得手,涉及的银行包括国有大中银行和地方小型农信社。“尽管手法高度雷同,银行却拿他们没办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郭华等专家表示,存款丢失越来越频繁,从中小银行到国有大行,一定程度上表明银行对违法违规的警惕意识低下,技术升级迟缓。理论上来说,除了系统显示错误外,丢钱现象完全能够杜绝。
根据《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银行销售人员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但是,对于销售人员的违规行为,对机构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张宗新认为,储户与银行间构成的是储蓄合同关系。储户存在银行的钱,如果被犯罪分子通过系统漏洞冒领,除非储户参与其中,否则银行至少要承担部分责任。
然而在实际中,商业银行却频频要求消费者自己取证,否则对“丢钱”不负责。“存钱时说国有大行最可靠,还有监测系统等"高科技"保护,丢了钱又来找储户要证据、要录音。”广东一家上市公司财务总监表示,对类似案件应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由银行自证没有过失。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坦言,在没有书面证据和录音的情况下,销售人员往往不承认存在误导,因此也需要督促银行完善合同监管,建全可疑交易监测系统。“现在一些基层员工甚至私下和保险公司等第三方展开"合作",并享受提成,银行方面至少应当为监管不力承担责任。”
⑶ 复旦大学金融学专业课有什么
这你算是问对人啦
我手边可有整本复旦的培养方案哦
有专业必修可和专业选修可之内分
必修有:容货币银行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统计学,国际金融,金融市场学,国际贸易,财政学,投资学原理,随机过程与随机分析初步,计量经济学,金融工程,中级财务会计,商业银行业务与管理,社会实践,毕业论文
选修有:保险学原理,国际金融管理,公司财务分析,欧美金融史,金融法,项目评估,国际经贸实务,投资银行理论与实务,证券投资分析,时间序列分析的方法,风险投资导论,网络金融,金融经济学,财经英语,中国金融史,中国开放经济运行分析,公司治理,行为金融学,国际金融研究,中国货币政策,固定收益证券,当代中国金融前沿专题研究,金融风险管理,审计学(不过选修的只要修满16分就好,也就6到8门这样啦)
⑷ 重庆工商大学金融专硕考试书目
重庆工商大学金融专硕改伍初试科目则为:①思想政治理论(101)②英语一(201)③橘歼旦经济类综合能力(396)④金融学综合(431),
复试考察内容则主要为:金融专业素质圆扰。
参考书目分别为西方经济学(801)的:
《西方经济学》(第二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西方经济学》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9年。
金融学综合(431)的:
《金融学》(第一版),骆志芳、许世琴编著,科学出版社,2013年;
《投资学》(第三版),张宗新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17年。
复试则主要可参考:
《金融学》,骆志芳、许世琴编著,科学出版社,2013年;
《投资学》,张宗新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17年。
⑸ 42名储户9500万元存款是怎样丢失的
我国是世界上居民储蓄率最高棚扮的国家。在4.3亿户家庭中,住户存款是主要的资产形式。截至2014年末悄和裂,中国金融机构的各项存款余额高达116万亿元。
然而,公认十分安全的一笔笔银行存款,近日却在多地频频出现“失踪”:浙江杭州42位银行储户发现,自己的数百万元存款仅剩少许甚至被“清零”;泸州老窖等知名企业存款也出现“异常”,近3个月就有存在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的5亿元不知去向。
存款怎么会丢失?能找回来吗?该由谁来负责?“新华视点”记者进行了调查。
“存款大盗”与银行“内鬼”合伙冒领“忽悠”销售存款变“保单”
2014年初,浙江杭州某城市商业银行的储户张先生查询账户时发现,自己户头上的200余万元存款竟然只剩几块钱。他随即向银行方面投诉,报案后,经杭州市西湖区警方查明,该案件共涉及多家商业银行的42位储户,总计9505万元存款“不翼而飞”。
据警方及银监部门通报,近期,类似的存款“失踪”案件在浙江、河南、安徽、湖南等地屡屡发生:2014年10月,上市酒企泸州老窖在中国农业银行长沙迎新支行的1.5亿元存款失踪;今年1月10日,泸州老窖又发布公告称,在工商银行河南南阳中州支行等处的3.5亿元存款出现“异常”。
记者调查发现,储户的存款往往被不法分子乃至银行内部人员通过各种手段盗取:
--“存款大盗”与银行“内鬼”合伙冒领。据杭州市多位受害储户回忆,自己存钱时均曾遇到银行柜台人员推销,承诺可将资金以某种高利息的形式存入。“经调查,这就是犯罪团伙和银行内部人员勾结,打着高利息旗号骗取存款。”杭州西湖区警方相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存款大盗”专门针对各大银行存款下手。银行内部人员被买通后,储户在柜台存钱时,资金启闭被存入后立即被转到其他账户上。目前,案件嫌疑人邱某已被杭州警方抓获,另一嫌疑人何某也于今年1月4日在出逃期间被上海铁路警方抓获。
--遭遇“忽悠”销售,部分存款变“保单”。据某国有银行知情人士透露,柜面人员以各种方式变相销售保险、基金等产品,也是存款“失踪”的原因之一。
“存钱回来才发现,拿到的不是存款单而是保险单。”安徽芜湖市民宋先生告诉记者,今年1月6日上午,从北京打工回乡的他将攒下的5万元存入邮储银行南陵支行某营业部,出具的“存单”却是中国人寿保险投保单,还标注为“银行、邮政代理专用”。
“保险或理财销售人员往往和银行柜台人员串通,‘忽悠’销售产品以分享提成。”安徽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信贷负责人透露,有些高息存款其实就是非法集资,即柜员违规将储户存款直接转账给缺钱的企业,从中赚取“中介费”。
--系统缺陷、信息泄露,存款被盗取。“存款丢失还与银行票证系统有缺陷,或存款人信息泄露有关。”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继承说。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显示,1月8日,四川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对涉嫌骗取泸州老窖存款的四人批准逮捕。嫌疑人仅通过伪造的银行票证,就成功从银行骗取泸州老窖公司上亿元存款。
问责难索赔“几乎不可能”
“存款丢失后,大家最关心的是能否索赔追回。”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玉平说,现实情况是,“几乎不可能”。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表示,“国家宪法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不受侵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目前出具的存单内容中,也对银行对存款的保管责任有明文规定。但对存款冒领、丢失应如何处理均没有具体规定。
面对存款冒领、丢失等质疑,多数商业银行往往将责任推到员工个人甚至是“临时工”身上。
“确定是银行、储户还是员工个人的责任十分困难。”刘继承说。安徽一些遭遇“存款变保单”的邮储银行储户向记者反映,误导销售多发生在偏远地区,柜台人员甚至折叠存单只露出签名栏,直接让警惕性不高的储户签名。
有些银行声称冒领人提供了储户姓名、开户时间、账号及住址等信息,因此责任在于储户泄露了个人信息。“但从因果关系来看,信息泄露不能说明储户一定存在过错,银行方面同样可能造成储户信息泄露,直接导致存款丢失。”徐玉平说。
例如,根据湖南省公安厅通报,2005年,湖南衡阳市民胡某将1500万元存入工行湖南衡阳市白沙洲支行,不久后却只剩下600元。经公安机关调查,该诈骗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中包括该支行行长的弟弟,嫌疑人伪造了存款人留存在银行的公司印鉴,并在银行顺利掉包印鉴,取走上千万存款。
存款丢失后,获赔更是艰难,扯皮数年的情况司空见惯。2008年,储户张某将900万元存入工商银行江苏扬中支行。存款到期后,却发现已被银行营业部主任何卫华转走,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经过6年诉讼后,2014年,二审法院认定银行无过失。
在湖南、浙江等地发生的存款丢失案件中,储户索赔同样经过多年也没有说法。一些“丢钱”的上市公司也屡屡与银行对簿公堂。例如,上市公司酒鬼酒2013年曾宣布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1亿元存款被盗。事后尽管嫌疑人被捕、部分失款被追回,仍导致上市公司在当年亏损3668万元。这意味着大部分损失依然由股东承担。
“银行拿他们没办法”?
据杭州警方知情人士介绍,“存款大盗”往往在一地或一家银行得手后,才会展开大规模作案。以本次在杭州作案被抓获的团伙为例,他们不仅在浙江省内作案,还曾在邻近多省得手,涉及的银行包括国有大中银行和地方小型农信社。“尽管手法高度雷同,银行却拿他们没办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郭华等专家表示,存款丢失越来越频繁,从中小银行到国有大行,一定程度上表明银行对违法违规的警惕意识低下,技术升级迟缓。理论上来说,除了系统显示错误外,丢钱现象完全能够杜绝。
根据《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银行销售人员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但是,对于销售人员的违规行为,对机构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教授张宗新认为,储户与银行间构成的是储蓄合同关系。储户存在银行的钱,如果被犯罪分子通过系统漏洞冒领,除非储户参与其中,否则银行至少要承担部分责任。
然而在实际中,商业银行却频频要求消费者自己取证,否则对“丢钱”不负责。“存钱时说国有大行最可靠,还有监测系统等‘高科技’保护,丢了钱又来找储户要证据、要录音。”广东一家上市公司财务总监表示,对类似案件应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由银行自证没有过失。
一位银行业内人士坦言,在没有书面证据和录音的情况下,销售人员往往不承认存在误导,因此也需要督促银行完善合同监管,建全可疑交易监测系统。“现在一些基层员工甚至私下和保险公司等第三方展开‘合作’,并享受提成,银行方面至少应当为监管不力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