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博士导师
㈠ 我国有哪些比较有名的刑诉法学家
法学家,一般是按照法律部门分类的,分为:理论法学、法律史学、宪法学版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权民商法院、诉讼法学、军事法学。刑诉法学属于诉讼法学的一个分支。
按照《当代中国法学名家》所载,诉讼法学较为专业的学者有:
“卞建林 常 怡 陈光中 陈桂明 陈瑞华 陈卫东 程荣斌 崔 敏 樊崇义 顾培东 江 伟景汉朝 李 浩 刘家兴 龙宗智 沈达明 沈德咏 宋英辉 谭 兵 谭世贵 汤维建 田平安 汪建成 王国枢 王敏远 王亚新 徐静村 严 端 杨荣馨 张卫平 周国均 左卫民 孙长永 李昌道...”等人。
㈡ 邱兴隆的生平经历
生平经历
1979年至1986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后考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从邱兴隆我国著名刑法学家高铭暄先生,后未完成学业就下海从商。曾两次因“经济犯罪”含冤入狱,遂了早年的进监狱体验的想法。后经师友鼓励,重走学术之路。
1998年12月在西南政法大学工作,1999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2001年至2006年在任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2005年,创办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律师、合伙人,后来兼任湖南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主任。
2006年至2010年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
2010年8月调任湖南大学,任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学科带头人。
2016年6月调入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潇湘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曾先后担任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全国法律硕士指导委员会委员,湖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湖南省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南省法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组成员等职。

㈢ 中国刑法法学专家有哪些
中国刑法法学专家有张明锴、高铭暄等。
1、高铭暄
高铭暄1951年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53年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毕业,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荣誉一级教授 ,兼任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荣誉委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名誉副主席暨中国分会名誉主席。
高铭暄是当代中国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中国国际刑法研究开创者。中国刑法学专业第一位博士研究生导师。高铭暄教授与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马克昌教授合称为中国刑法学界“北高南马”。
2、张明楷
张明楷教授主要从事刑法学领域的教学与研究。独著《犯罪论原理》(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刑事责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刑法的基础观念》(中国检察出版社1995年版)、《市场经济下的经济犯罪与对策》(中国检察出版社1995年版)、《未遂犯论》(法律出版社&成文堂1997年版)、《刑法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1版、2003年第2版、2007年第3版、2011年第4版,2015年将出版第5版)、《外国刑法纲要》(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2007年第2版)。
曾独立承担了多项科研课题,参加过联合国预防犯罪委员会科研项目,并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国家重点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400余篇。

(3)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博士导师扩展阅读
研究对象
刑法学主要分为以下类型
1、规范刑法学,是指以本国的现行刑法为研究对象,主要采取注释方法揭示法条的内容,并加以评注而形成的刑法规范知识体系。
2、理论刑法学,是指采用思辨方法,对蕴含在法条背后对法条起支撑作用的法理加以阐述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在理论刑法学中,按照其内容又可以分为刑法法理学与刑法哲学。
3、比较刑法学,是指采用比较方法,研究各国刑法,探求其立法思想和原理的异同,阐述其特征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
4、国际刑法学,是指对国际刑事法律规范(包括刑事实体法规范和刑事程序法规范)进行研究而形成的刑法知识体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高铭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张明楷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刑法学
㈣ 蔡新苗的历任导师
◆硕士导师:黄京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兼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警察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等。
◆博士导师:张智辉
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2007年11月至2009年5月挂职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后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正厅级),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改办主任。
◆博士后导师:王牧
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中国犯罪研究会、中国法学会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和多大学兼职教授。

㈤ 张小虎的个人简介
1999年获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后流动站,1999年-2001年从事犯罪社会学研究。曾任北京师范大学法律系系主任(兼书记)、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犯罪学研究所所长。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社会学研究》等国内外期刊上,独立发表法学学术论文90余篇;独立出版学术著作《刑事法律关系的构造与价值》、《转型期中国社会犯罪原因探析》、《罪刑分析》、《刑法的基本观念》、《犯罪论的比较与建构》、《当代中国社会结构与犯罪》等。

㈥ 中国法学界的泰山北斗是
以下是中国法学界的泰斗(排名不分先后):
1、高铭暄:泰斗加学术(刑法界的祖师爷)
高铭暄(1928.5.24-)男,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人。1951年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53年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毕业,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荣誉一级教授 ,兼任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

㈦ 朱文奇(前联合国国际刑事法庭办事员)详细资料大全
朱文奇,男,江苏扬州人,1953年12月出生。1969年加入中国 *** 。1977年10月毕业于云南外语学院英语专业,分配到集美航海学校任教。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人道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欧洲法研究所所长 .出生于1953年12月,其履历包括在欧洲和美国的留学经历、我国外交部任外交官经历、联合国高官经历等。曾御亏是国际刑事法庭惟一中国籍的检察官,也是新中国1949年成立后第一个在国际司法机构出庭并进行法庭辨论的中国法律专家。既有理论深度,又有实践经验,对国外司法制度和西方人文环境都非常熟悉。其英语、法语也极其流畅。现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
基本介绍
- 中文名 :朱文奇
- 国籍 :中国
- 出生日期 :1953年12月
- 职业 :江苏扬州
生平简介
1982年2月考取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1987年7月获法国巴黎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博士学位。1988至1994年任我国外交部正处级外交官,曾被外交部评为“跨世纪优秀干部”。 1994至2001年出任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联合国卢安达国际刑事法庭抗诉检察官助理办事员,主办和经办国际上重大案件多起。是联合国两个国际刑事法庭中唯一来自中国的工作人员。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导师,兼任国际检察官协会(荷兰海牙)成员。 朱文奇多年从事《国际法》研究工作,在国际法庭工作多年,是国际法庭唯一一位来自中国的法官,具有丰富的镇肆神《国际法》运用、实践经验。基本信息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人道法研究所所长 中国人民大学欧洲法研究所所长 出生于1953年12月,其履历包括在欧洲和美国的留学经历、我国外交部任外交官经历、联合国高官经历等。曾是国际刑事法庭唯一中国籍的办事员。其英语、法语也极其流畅。现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研究领域
国际人道法(战争与武装冲突法)、国际法下的罪行、国际刑庭的理论和实践、国际刑事诉讼程式研究社会 ***
--世界著名的国际人道法刊物《国际红十字评论》(《International Review of the Red Cross》)(瑞士日内瓦)编委; --世界国际检察官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the Prosecutors)雹野(荷兰海牙)成员; --哈佛战争法(空战法规则)(Draft Committee of Air Warfare)起草委员会专家成员; --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红十字会理事等。荣誉奖励
在国外学习期间,曾两次获得“法国优秀科研奖”(“Prix Nogaro” and “Prix Dupin Ainé”)。其博士论文,被巴黎大学评为该学校1986-1987年度最佳论文,获“最佳论文奖”(La Meilleure Thèse de l’Année universitaire 1986-1987)。在联合国国际刑事法庭工作期间,由于英语和法语的流畅,在考试(分笔试、口试)得优秀成绩后、获联合国“语言精通证书”(Language Proficiency Certificate)。
㈧ 冯军的简介
冯军,男,1963年9月9日出生于湖北省随州市,中国人民雀消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乎橘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外国刑法研究所所长。1984年本科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1987年硕士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94年博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曾留学日本和德国顷顷知。2003年被评为教授,2005年担任博士生导师。

㈨ 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教授田宏杰
田宏杰
网络名片
田宏杰教授田宏杰,女,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刑事法现代化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文化、经济刑法、比较刑法。
目录
生平
成就及荣誉
学业履历
工作履历
社会兼职
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外语水平及能力
著作
论文生平
成就及荣誉
学业履历
工作履历
社会兼职
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外语水平及能力
著作
论文展开 田宏杰 老师
编辑本段生平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不仅知识面丰富,研究视野开阔,而且治学勤谨。在攻读刑法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期间,每年均因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荣获一等奖学金。受聘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工作期间,在承担繁重的教学工作任务的同时,仍独立主持完成部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作为主要承担人参与完成国家重点社科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8项(其中含部级重点科研项目4项),现独立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1项(重点项目)、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专项资助项目1项。不仅通晓英语和日语,而且在刑法学领域中研究成果较为丰硕。迄今为止,已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90余篇(其中,中国法学类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个人专著5部,2人合著3部,主编、参编学术著作近50部,在刑法学界产生了一定影响,引起普遍关注和好评,8项科研成果10次荣获国家及省部级奖励,博士学位论文《中国刑法现代化研究》2002年经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定,被评为2002年度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个人专著《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2005年被评为中国首届优秀法律图书奖(理论著作类)。 不仅在科研方面成绩突出,而且具有很强的爱岗敬业精神,兢兢业业于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自2000年走上教学工作岗位以来,不仅每年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而且在承担繁重的本科教学任务的同时,承担了具有相当难度的外国刑法学、中国刑法史、法律英语、行政刑法、经济刑法等研究生课程的教学任务,并能一一出色完成,不仅在全校历年教学评估中名列前茅,而且因教学深入浅出,生动形象,能够结合授课对象的需求,准确高效地将立法、司法、学术研究和各类法律考试的最新动态及时传递给各类各层次的学生以及培训的司法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因而教学深受学生和教训人员好评,被学生评为“中国政法大学十大最受欢迎的老师”之一。
编辑本段成就及荣誉
鉴于在科研教学方面的突出成绩,2001年由北京市教委批准,提前1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并被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聘为兼职研究员;同年,应欧盟邀请,作为中国――欧盟法律与司法合作项目“高级访问者代表团”成员访问欧盟8国,参加欧盟司法改革运动的考察培训;2002年1月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聘为刑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2003年经北京市教委评定,提前3年破格晋升为教授;2004年4月由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聘为客座研究员;同年10月,作为中国政法大学引进人才,引进至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工作;2005年1月,被聘为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编辑本段学业履历
1984年~1987年 重庆一中(高中) 1987年~1991年 四川大学数学系应用数学专业(本科) 1994年~1997年 四川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1997年~2000年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2003年~2005年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 在校学习期间所获荣誉和奖励情况: 1994年~1995年 四川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 光华奖学金(一等奖) 东京银行奖学金(一等奖) 1995年~1996年 四川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 光华奖学金(一等奖) 东京银行奖学金(一等奖) 1997年 被评为“四川省优秀毕业生”和“四川大学优秀毕业生” 1997年~1998年 中国人民大学“吕振万奖学金”(一等奖) 1998年~1999年 中国人民大学“中经报联报业奖学金”(一等奖)
编辑本段工作履历
1991年7月~1994年8月 成都昆仑计算机公司从事计算机编程及应用 2001年11月~2003年11月 破格晋升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 2001年10月~12月 中国--欧盟法律与司法合作项目“高级访问者代表团”访问欧盟8国(英、法、德、比、荷、卢、丹、瑞典) 2002年6月 博士学位论文《中国刑法现代化研究》获2002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2003年11月~2004年10月 破格晋升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 2004年10月~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 2005年1月~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博士生导师 2007年3月~ 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刑法现代化研究所所长
编辑本段社会兼职
⒈2001年09月~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研究员 ⒉2002年07月~ 中国法学会会员 ⒊2004年04月~ 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 ⒋2004年9月~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⒌2003年9月~ 北方天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编辑本段科研成果获奖情况
⒈论文《故意致使国有资产流失罪的架构分析及立法建议》(合写,第二作者),1995年获四川省法学会优秀论文奖。 ⒉论文《挪用公款罪司法适用问题研析》(合写,第一作者),2000年9月获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海南杯”世纪优秀论文三等奖。 ⒊论文《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问题研究》(合写,第二作者),2001年3月获《人民检察》2000年度优秀论文三等奖(部级奖)。 ⒋《中国刑法现代化研究》(个人专著,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1月版),2001年11月获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2002年7月获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2003年9月获司法部法学科研成果优秀奖。 ⒌《公务活动中犯罪界限的司法认定》(参写,作者排名:2,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年10月版),2002年获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⒍《我国入世后的反偷渡活动防治对策研究》(独立撰写),2003年12月获公安部直属机关“WTO与公安和队伍建设”征文比赛优秀奖。 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究》(独立撰写),载《法律适用》(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国家法官学院主办)2003年第7期;2004年3月荣获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度优秀论文 二等奖。 ⒏《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个人专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1月版),2005年1月荣获中国首届法律图书学术类著作优秀奖(奖项不分等级)。 ⒐《中国刑法解释》(参写,撰写字数:20万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8月版),2006年荣获司法部法学科研成果一等奖。
编辑本段外语水平及能力
为更好地参加学术交流,了解国外学术研究的最新动态,本人多年来一直注重英语能力的训练,现在能够比较熟练地应用英语进行对话、阅读和翻译。此外,本人还学习了日语(二外)和法语(三外),有一定的听、读、写、译基础。
编辑本段著作
1.《中国刑法现代化研究》(独著) 2.《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研究》(独著) 3.《违法性认识研究》(独著) 4.《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独著) 5.《“打黑除恶”刑事法律适用解说》(2人合著) 6.《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比较研究》(2人合著) 7.《妨害司法罪》(3人合著) 8.《单位犯罪适用中疑难问题研究》(主编) 9.《金融诈骗犯罪研究》(副主编) 10.《刑事案例诉辩审评·挪用公款罪》(主编) 11.《黑社会性质犯罪抗制对策研究》(副主编) 12.《中国内地与澳门刑法总则之比较研究》(合著) 13.《刑法总则案例分析》(副主编) 14.《刑罚适用例说》(副主编) 15.《金融犯罪比较研究》(合著)
编辑本段论文
1.《无限防卫权的理性思考》(独立撰写) 2.《挪用公款罪司法适用问题研析》(第一作者) 3.《中西刑法现代化起源之比较考察》(独立撰写) 4.《刑罚目的研究——对我国刑罚目的理论的反思》(独立撰写) 5.《论刑事立法现代化的标志与特征》(独立撰写) 6.《挪用公款罪客观构成要件司法适用研究》(独立撰写) 7.《试论我国“反黑”刑事立法的完善》(独立撰写) 8.《论我国知识产权的刑事法律保护》(独立撰写) 9.《侵犯专利权犯罪刑事立法之比较研究—兼及我国专利权刑法保护的完善》(独立撰写) 10.《票据诈骗罪客观行为特征研究》(独立撰写) 1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研究》(独立撰写), 12.《恐怖主义犯罪的界定》(独立撰写) 13.《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与犯罪构成关系的理性思考》(独立撰写) 14.《论刑事司法解释的创造性、限度及其方法》(独立撰写) 15.《宽容与平衡:中国刑法现代化的伦理思考》(独立撰写) 16.《试论商业受贿罪的危害及其司法认定》(独立撰写) 17.《犯罪构成体系与刑事诉讼关系解读—兼论刑事诉讼对犯罪构成的结构要求》(第一作者) 18.《刑法中的正当化行为与犯罪构成关系的理性思考》 19.《恐怖主义犯罪的界定》 20.《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司法适用研究》 21.《宽容与平衡:中国刑法现代化的伦理思考》 22.《试论商业受贿罪的危害及其司法适用》 23.《我国内地与港、台地区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处理方法之比较研究》 24.《中国刑法学研究应当注意的几个基本问题》 25.《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立法规定的反思》
㈩ 高铭暄的人物经历
1928年(民国十七年)5月24日出生于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鲜迭村,父亲在上海在特区法院担任书记官,年幼的高铭暄留在家乡跟着祖母生活。小学毕业后,高铭暄以优异的成绩进入温州瓯海中学(后改名为温州四中)读书。
1944年春季,高铭暄考入温州中学高中部。
1947年高中毕业后,由于父亲从事的是司法工作,因此在选择专业时,高铭暄的第一想法就是报考法律专业。由于优异成绩同时被浙江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三所大学同时录取,考虑到父亲在杭州地方法院当推事,自己在杭州读书,能和父亲住在一起,最终选择了浙江大学法学院就读。
大学期间,浙江大学校长竺可桢从武汉大学请来了法律系主任李浩培教授,担任新组建的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李浩培先生讲授的刑法学引起高铭暄极大的学习兴趣,并感觉到刑法里面有学问很深,很大,下了决心好好学习。
1949年5月3日,杭州解放,高铭暄利用暑假参加了中共杭州市委组织的青年干部学校的学习,讲课的都是中共著名政治活动家,如谭启龙、张劲夫等。1949年9月由于浙江大学法学院被迫停办,法学院的学生只能转系或者参加地方工作。面临选择高铭暄决定继续学习法律,为了支持高铭暄,李浩培就把他举荐给了自己在东吴大学上学时的同学——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费青教授,费青教授是著名的国际法专家,是社会学家费孝通的哥哥,费青教授同意接收高铭暄。1949年9月16日,高铭暄告别父母北上,转学到北京大学法律系继续读书。
1951年7月,高铭暄从北京大学毕业时,正值新成立的中国人民大学要招收10名研究生。北京大学法律系领导在征求高铭暄的分配志愿时,他选择继续做一个刑法学研究生。师从前苏联著名刑法学家贝斯特洛娃教授、达玛亨教授、尼古拉耶夫教授和柯尔金教授,成为较早地系统学习和研究苏联刑法理论的中国青年学者。
1953年8月高铭暄研究生毕业后,留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教研室任教。
1954年到1979年期间,高铭暄先生参与了中国第一部刑法典的起草工作。
1956年5月,高铭暄被评为讲师。1980年5月被评为副教授,1983年5月,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晋升为教授。
1984年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中国刑法学专业第一位博士研究生导师,从此结束了新中国不能自己培养刑法学博士的历史,同年,高铭暄获得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
1983年-1986年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主任,1990年-200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务委员会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85-2003年期间还担任第二、三、四届学科评议组成员暨法学组召集人、担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1999年-2009年担任国际刑法学会副主席兼中国分会主席。
2001年,高铭暄被评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
2001年,为了提携后学,高铭暄不再担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2003年,高铭暄也不再担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暨法学组召集人。
2005年被授予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荣誉教授称号,2009年被授予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荣誉一级教授称号。
高铭暄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特聘顾问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荣誉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名誉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