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授导师 »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姜明安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姜明安

发布时间: 2023-05-15 11:22:35

A. 北大法学院考研问题

这位同学,考研首先要选择好学校,然后是参考书,紧接着就是制定计划,完成了以上几步,就可以开始复习了,切记不要本末倒置。“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考北京大学五大成功因素:1.扎实的专业基础 2.严谨的法律逻辑思维 3.勤奋刻苦的学习 4.坚持不懈地努力 5.有效的学习方法 (我准备2015年考,2011级学生,我从大一就开始准备了,所以我对这些方面清楚一点。)
一、北大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有哪些方向,哪些方向比较热门,哪些方向难度较低?
(一)方向(大三上学期务必决定好,因为那是已经学了许多部门法了)
1.法学理论 01 法理学 02 法律社会学 03 比较法学 04 立法学
2.法律史 01 中国法律思想史 02.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03.西方法律思想史04.中国法制史
05.外国法制史
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1.中国宪法学 02.外国宪法学 03.行政法学
04.行政诉讼法学 05.外国行政法学
4.刑法学 01.中国刑法学 02.外国刑法学 03.犯罪学
04.监狱法学 05.司法精神病学
5.民商法学 01.民法学(含婚姻家庭继承法)
6.诉讼法学 01.刑事诉讼法学 02.外国刑事诉讼法学 03.民事诉讼法学 04.刑事侦察学
7.经济法学 01.经济法学 02.金融法学 03.税法学 04.企业与公司法 05.反垄断法
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01.环境法学 02.国际环境法学
10.国际法学 01.国际公法 02.国际关系与中国外交 03.人权法
法学(知识产权法) 01.知识产权 02.国际知识产权
法学(商法),01.商法学
法学(国际经济法) 01.国际经济法 02.国际私法 03.海商法
(二)热门方向
1. 经济法学 2.民商法学 3.刑法学 4.国际经济法
(三)冷门专业(难度相对较低)
1.法律史 2国际法学 3商法 4 诉讼法学
二、考研复习用书(重点和关键)
北京大学综合课考试六门:宪法与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但这并不代表其它的不用学)
1.宪法 周叶中《宪法》 王磊《宪法的司法化》《选择宪法》以上综合科必备
张千帆《宪法学》《宪法学导论》 肖蔚云《宪法学概论》以上专业课必备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3.刑法 双杨、郭自力《中国刑法论》 陈兴良《规范刑法学》《刑法学的现代展开》。刑法专业课必备,非专业课可适当拓展。
以下是专业课必备:
马克昌《刑法学》张明楷《刑法学》陈兴良 《本体刑法学》 陈兴良文集系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共同犯罪论》(第二版)梁根林 《合理组织对犯罪的反应》(论文集)
马克昌 《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略》《外国刑法原理》或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储槐植 相关论文 学有余力的同学可参考其《美国刑法》高明瑄等著《刑法专论》北大刑法其他教授的论文
另外建议专业课考生若有余力可阅读我国台湾地区韩忠谟《刑法原理》、陈朴生《刑法专题研究》、许玉秀《当代刑法思潮》等。

4.民法 魏振瀛《民法》为主,以梁慧星、陈华彬《物权法》和崔建远《合同法》为辅。
专业课:马俊驹、余延满《民法原论》龙卫球《民法总论》梁慧星 《民法总论》
李永军《民法总论》《合同法总论》刘凯湘《民法总论》崔建远《合同法》韩世远《合同法总论》 张新宝或王利明《侵权行为法》 王轶《物权变动论》 梁慧星《物权法》
另外,人大王利明教授的民法系列专著也可参考补充。

5.刑事诉讼法 汪建成《刑事诉讼法概论》《理想与现实——刑事证据理论的新探索》《冲突与平衡——刑事程序理论的新视角》
陈瑞华 《刑事诉讼的基本问题》《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看得见的正义》《刑事审判原理》
陈光中 《刑事诉讼法》(汪建成、陈瑞华教授参编)另外,刑事诉讼法需要关注老师最新论文

6.民事诉讼法 潘剑锋《民事诉讼原理》 刘家兴、潘剑锋《民事诉讼法学》江伟《民事诉讼法》

三、第三问题是建立在你有极为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的基础上,但是在你没有通过初试以前,我想还是不需要的。
下面是我个人的建议:
一、是不是非北大不考,因为参加工作的人,在学习环境上还是不如在校大学生,所以还望三思而后行。
二、要有很清晰的法律逻辑思维,像法的概念、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权利和义务等。
三、要从基础开始,不要认为北京大学有什么高不可攀的,将基础理论打扎实.

B. 城管临时工能单独执法吗

法律分析:行政执法机关“临时工”是不具备行政行为的执法权的。

“临时工”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主要是在计划经济时代相对于国营企业中的正式员工而言。随着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完善,这一称呼早已退出历史舞台,准确的说法是“有固定期限的合同孝局工”。受访的专家们表示,在行政执法机关中的“临时工”,其实质是协助或辅助执法人员。

“临时工只有协助执法权,他们只能在正式执法人员的指导下从事一些辅助性事务。比如,协警可以在交州陆通执法中维持秩序、宣传教育,协管可以在城管执法中巡查、劝导、通知等,但是他们不能作出罚款或没收决定,这些只能册慎顷由正式的执法人员来行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指出,若行政机关委托临时工执法,肯定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C.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六版)》epub下载在线阅读全文,求百度网盘云资源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六版)》(姜明安)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

链接: https://pan..com/s/1rAYvkMEMri68rH4oPVcQTg

提取码: kf3o

书名: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六版)

作者:姜明安

豆瓣评分:6.7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出版年份:2015-6

页数:646

作者简介:

姜明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冲返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著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散敬饥多稿州部著作。


D. 钓鱼执法是啥意思

钓鱼执法是啥意思

钓鱼执法是啥意思?为了减少社会上违法犯罪现象的出现,我们国家的法律设立了很多的罪名和完整的法律,其中钓鱼执法这一现象在全国各地愈演愈烈,那么钓鱼执法是啥意思呢?

钓鱼执法是啥意思1

钓鱼执法,在法理上,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在行政执法上,与刑事侦查中的“诱惑侦查”,或者叫“诱惑取证”类似。

钓鱼执法,英美叫执法圈套(entrapment),这是英美法系的专门概念,它和正当防卫等一样,都是当事人无罪免责的理由。

国家当然应该惩罚这种行为。这种行为如果运用不当将致人犯罪,诱发严重社会问题。钓鱼执法是政德摧毁道德的必然表现。

从历史上看,一些案情复杂、取证难的案件,往往采取钓鱼执法的方式。

世界各国执法机关也都使用类似手段,比如警察扮演瘾君子向毒贩购买毒品。但“诱捕”有着严格的控制要求,是有一定前提的。也就是说,所设之套本身不能成为控告罪犯的证据。

大陆法系国家对此也有严格限制,日本法律禁止执法者为了取证,诱惑当事人产生违法意图,因为这是国家公权侵犯了当事人的人格自律权。

实行方式

第一种方式我们可以称作“显者咐露式”。就是当事人本身有违法或犯罪的企图,且已经实施,但是尚未显露出来。

第二种方式我们可以称作“勾引式”。就是当事人本身没有任何的违法或犯罪意图,而执法部门采取行动勾引当事人产生违法、犯罪意图。

第三种方式我们可称为“陷害式”。就是当事人本身没有任何的违法或犯罪意图,而执法部门采取计划陷害当事人,使当事人产生违法、犯罪意图。

钓鱼执法是啥意思2

钓鱼执法(entrapment),又称钓鱼式执法、倒钩(执法)或执法圈套,意思指的是行政执法部门有意隐蔽身份,采取手段,候待甚至引诱被执法人做出违法行为,而后将其抓捕的执法形式。因其为执法而引诱犯罪,纵容犯罪的出发点,有执法而违法的争议。

例如,2014年10月,FBI被曝利用美联社的名义以及模仿《西雅图时报》网站,制造虚假的新闻网页并植入恶意软件“钓鱼”,来追查一名发出炸弹恐吓的嫌犯首咐纯。一般只有网络犯罪分子才会用网页传播恶意软件,FBI却自己踏入禁区。此举遭到媒体和隐私保护团体炮轰。

钓鱼执法的社会反响:

“钓鱼”执法的行为本身也被法学家们质疑,北京大学法学院行政法专家姜明安教授认为:行政执法要符合国务院2004年颁布的依法行政原则,合法、合理、程序适当、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不能采取预谋设圈套方式执法。

人民大学法学教授杨建顺认为,行政法强调取证的正当性、要求客观、全面调查,调查取证的手段要注意合法。依据国家税制要求,打黑车有其合理性,但打黑车采取“以恶治恶”方法不可取,“打击时要将打击黑车和‘好意搭乘’严格区别开”。

执法动机

行政执法中的“钓鱼执法”,应当是源于刑事侦查中的“设套抓捕”,即在掌握一定证据的同时,为了抓获已知犯罪嫌疑人,而通过“诱惑”方式,以利引之,使其落网。

“诱捕”有着严格的控制要求,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条件:第一,诱捕对象是犯罪嫌疑人;第二,已经掌握其部分证据;第三,诱捕时的事实不作为犯罪证据。但刑侦中的设套,是为了抓住已有犯罪嫌疑之行为人,而所设之套本身,也不能成为证据。

但是,行政执法中的“钓鱼”,却是引诱守法公民“违法”,并把所设之套作为定性的证据。这种取证的方式本身显然就是违法的。

从动机上来看,行政执法机构的违法执法有两种情况,一是为了遏制部分违法行为的泛滥趋势而采取的过激方式;

一种是为了某种利益而进行的理性选择。第一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但很遗憾,各地所暴露简兆出的违法执法行为,基本上属于第二种类型———执法者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的与自己的利益有关,并可能为此进行相应的理性策划。

钓鱼执法是啥意思3

钓鱼执法意思是:当事人原本没有违法意图,在执法人员的引诱之下,才从事了违法活动。也就是说执法人员扮演或者充当不法人员,引诱你犯罪,然后在对你进行执法。比如警察扮演瘾君子向毒贩购买毒品。还有你驾车欲与朋友聚会,中途搭载了两名男子,行驶途中乘客突然表示他们是运管执法人员,将车辆扣押,随后对你进行罚款。

钓鱼执法的.法律规定

2010年6月9日,上海市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透露,为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上海即将出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明文禁止“钓鱼执法”,并将切断“钓鱼执法”的源头。

《规范》明文禁止行政执法人员“钓鱼”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当全面、客观、公正;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伪造、隐匿证据;不得指派没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调查取证;

暂扣物品不得收保管费。《意见》规定,保证执法手段的合法、正当,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违法事实的依据。

两份新文件还明文规定,行政执法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通过拍卖或者变卖等方式所得的款项。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行政执法经费全额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罚没收入按比例返还行政执法单位,作为行政执法经费或者奖励经费使用。法制专家认为,上述规定截断了“钓鱼”执法的源头。

无疑钓鱼执法是一种违法行为,犯罪者是各位有职权的司法执法者,或某国家机关的高职人员。钓鱼执法的概念在我国的发展史较短,故而不少司法机关的执法人员不能很明确的判断什么是钓鱼执法,这也就意味着我国的法制建设依旧存在着空缺。

E.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五版)》pdf下载在线阅读,求百度网盘云资源

《吉林大学|行政法哗竖与行政诉讼学视频教程 64讲 吉林大学》网络网盘资源免费下载

链接: https://pan..com/s/1CWy0p27LQy-Ri-TJ-g5E6A

?pwd=naa5 提取码: naa5

吉林大学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学视频教程 64讲 吉林大学.flv|机电一体化设计视频教程 32讲 吉林大学.flv|货币银行学视频教程 64讲 吉林大学.flv|婚姻家庭法视频教程 33讲 吉林大学.flv|会计学视频教程 68讲 吉林大学.flv|会计信息系统视频教程 51讲 吉林大学.flv|汇编语言程序设计视频教程租孙 51讲 吉林大学.flv|环境法视频教程 32讲 吉林大学.flv|护理研究视频教程 17讲 吉林大学.flv|护理学管理视频教乱型大程 35讲 吉林大学.flv|护理学导论视频教程 31讲 吉林大学.flv|护理心理学视频教程 16讲 吉林大学.flv|护理心理及行为科学视频教程 50讲 吉林大学.flv|护理美学视频教程 35讲 吉林大学.flv

F. 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公安部门主要审查什么内容

领导干部如不如实填报收入、房产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等情况,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昨天,中组部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有关部门每年还将按比例随机抽查。隐瞒不报不得提拔任用据了解,2010年,中共中央公厅、国务院公厅曾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应报告本人滑宴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个人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此次中组部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通知》明确,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看来,此次通知对《规定》还有了一个重要补充,提出“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报告材料将按比例随机抽查按照该《通知》,今年起还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据了解,抽查核实工作主要是对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每年按一定比例开展随机抽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拟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和其他需要核查的对象进行重点核查。中纪委副书记张军此前透露,中央巡视组在首轮巡视中,已经第一次运用了一种巡视手段,就是抽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看看报告得实不实,查出来的问题和报告的情况能否反映问题线索。我们主要是通过这些方式方法,努力地把老虎和苍蝇找出来。”□问题报告打折扣甚至有假信息中央党校教授辛鸣指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这几年一直在做,但效果并不明显,没有达到制度安排的预期目的。“现在领导干部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愿意报就报,不愿意报就不报,不仅内容打了折扣,还出现了冲州虚假信息或缺斤短两的信息。”“全国县处级以上干部有几十万,这还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厅局级干部也有几万人,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无疑是庞大的数据,真伪的甄别不容易,也难免会有水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利,向海外转移财产,“裸官”贪腐……近年来发生的一些贪污腐败案件表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监督与威慑作用并没有真正体现出来,亟待完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提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目前,广东、上海等地已启动或实施了这项工作。在浙江省武义县,当地纪委对14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从抽查核实结果看,37名抽查对象中有11人重新申报,补报内容全部为房产遗漏,其中有10人漏报房产共14处。同时,散让蔽一些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在自行申报有关房产问题上存在报告不实的情况。“从发现的问题看,要精确掌握领导干部个人情况,必须要有核查机制。对于不实申报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应被问责。”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公共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说。□对策申报核查迫干部无侥幸心理《通知》明确,每年按比例随机抽查个人事项报告材料。中央编译局研究员何增科表示,这是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实质性举措,抽查核实有利于对虚假申报进行处理,提高惩治腐败效率,利于在早期发现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提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应当有申报、核查、公示三个环节,“如果只申报而不核查的话,申报就没有多大意义,很多瞒报假报通过核查才能发现。”抽查核实作为一种手段,将对领导干部形成威慑,使其放弃侥幸心理。“可以说,单纯申报只能使这项制度发挥两三成作用,如果申报加核查,则可以发挥50%至60%的作用,再加上公示,就能发挥更大作用。”姜明安说。对于抽查核实的范围、方法、结果运用等,尚未出台具体规定,但有专家表示,抽查应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全面。竹立家提出,“抽检应以省市县三级为主干核心,梯级选择抽样对象,重点是党政一把手,其次是各级党委的常委成员。”事项公开或从新任干部开始中组部此次通知所提到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申报,正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所列入的15大领域和60个改革事项其中的一项。中纪委研究室主任李雪勤此前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时提到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财产、出国境等有关事项公开制度的试点,抓紧制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法等观点。竹立家表示,公务员最重要的职业预期就是升到更高的职位,这也是人性的表现,但现在有了硬“杠杠”,“如果不如实申报,职业预期就基本无望。这对一些干部权力行为约束方面将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申报和抽查结果都应该公开竹立家说,领导干部个人事项不公开不透明造成腐败蔓延。不公开,群众就无法监督。他认为,公开透明应首先表现在岗位权力的公开透明,因为官员犯错误主要是在岗位权力上,而岗位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对该官员具体情况的了解,包括住房、子女出国等情况,“至少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透明,起码要在本单位内公开。以后,一些重要单位还应逐步向社会公开。”对于随机抽查核实,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抽查结果也要向社会公开,“让老百姓知道一些细节,到底是真实还是虚假,如果不真实误差有多大,主要反映在哪些方面”。应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中县处级副职以上(含县处级副职)的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干部大型、特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和中型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对违规行为处理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该事项构成另一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应用范围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经批准可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履行职责时,经批准,可以查阅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检察机关在查职务犯罪案件时,经批准,可以查阅案件涉及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组织(人事)部门接到有关举报,或者在干部考核考察、巡视等工作中群众对领导干部涉及个人有关事项的问题反映突出的,经批准可以对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G. 中国法学界的泰山北斗是

以下是中国法学界的泰斗(排名不分先后):

1、高铭暄:泰斗加学术(刑法界的祖师爷)

高铭暄(1928.5.24-)男,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人。1951年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53年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毕业,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荣誉一级教授 ,兼任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

H. 行政执法机关“临时工”有没有执法权

所谓执法机关的临时工,是没有执悉旁法权的。
“临时工”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不能参与执法,更不以参与办案,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春陆塌。
当事人可以向纪检机关投诉。
投诉电话110。扒圆

I. 干部考察前,组织部门是否审核个人事项填报的准确性

您好,对于你的遇到的问题,我很高兴能为你提供帮助,我之前也遇到过哟,以下是我的个人看法,希望能帮助到你,若有错误,还望见谅!。展开全部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要求,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公厅辩敏陪、国务院公厅2010年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通知》明确,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报告纪律。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通知》提出,今年起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据了解,抽查核实工作主要是对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每年按一定比例开展随机抽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拟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和其他需要核查的对象进行重点核查。“现在领导干部愿意报就报,不愿意报就不报”现行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是2010年发布的,目的是通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这项规定明确了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的范围、报告事项内容、不按规定报告的处理措施等内容,也提出“可以对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中央党校教授辛鸣指出,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这几年一直在做,但效果并不明显,没有达到预期目的。“现在领导干部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时候,愿意报就报,不愿意报就不报,不仅内容打了折扣,还出现了虚假信息或缺斤短两的信息。”抽查37名领导,11人漏报房产“目前全国县处级以上干部有几十万,这还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厅局级干部也有几万人,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无疑是庞大的数据,真伪的甄别不容易,也难免会有水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利,向海外转移财产,“裸官”贪腐……近年来发生的一些贪污腐败案件表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监督与威慑作用并没有真正体现出来,亟待完善。今年1月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提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携蠢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目前,广东、上海等地已经启动或实施了这项工作。在率先开展抽查核实的浙江省武义县,当地纪委对14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从抽查核实结果看,37名拿掘抽查对象中有11人进行了重新申报,补报内容全部为房产遗漏,其中有10人漏报房产共14处。同时发现,一些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在自行申报有关房产问题上存在报告不实的情况。申报加核查可以发挥更大作用“从发现的问题看,要精确掌握领导干部个人情况,必须要有核查机制。对于不实申报者要承担法律责任,还应被问责。”相关专家程文浩说。中央编译局研究员何增科表示,这是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实质性举措,抽查核实既有利于对虚假申报进行处理,提高惩治腐败效率,也利于在早期发现问题,及时挽救一批干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认为:“单纯申报只能使这项制度发挥两三成作用,如果申报加核查,则可以发挥50%至60%的作用,再加上公示,就能发挥更大作用。”竹立家提出,“抽检应以省市县三级为主干核心,梯级选择抽样对象,重点是党政一把手,其次是各级党委的常委成员。”还有专家建议,应当把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让监督的范围更大更广,形成的震慑更具威力。专家指出,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应由试点逐步走向制度化。“最理想的法是制定反腐败法,这样可以对整个反腐败制度进行顶层设计,把零散于各种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整合,并增加现行法律里没有规定的制度,包括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姜明安说。他同时指出,现阶段可以通过制订专项法律来规范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非常感谢您的耐心观看,如有帮助请采纳,祝生活愉快!谢谢!

J.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的权威解读

专家普遍认为,在“依法治国”方略提出17年之后,党的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无疑为未来中国建设法治国家描绘出新的路线图。中国走向法治国家的脚步越来越清晰,进程也必将加快。 全会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专家解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学教授马怀德认为,我国在宪法中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全会把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阐述的非常清楚,应该明确的是,推进依法治国将加强党的领导,不是削弱党的领导。 全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专家解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许光建认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推进,是依法治国洞纳更深入、更透彻的体现。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遵守宪法不仅是公民的义务,更被融入为执政党的执政理念,这是此次全会的亮点之一。 全会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专家解读: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姜明安认为,这次四中全会公报不仅强调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还首次提出了纳老没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治体系建设,这是党践行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执政、实现党的执政方式领导方式法治化现代化的重大抉择,也是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实践。 全会指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含搭府。
专家解读: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姜明安指出,国家行政机关直接和群众打交道,大部分的法律、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来执行,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政府尤为关键。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还需要完善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行政责任法。以制定政府职权清单与负面清单保障公民权利为核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职权配置法治化;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程序,增强政府执行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建立健全严密规范的行政责任制、过错追究制,才能提高行政监察效能,增强政府公信力。 全会指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专家解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表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体制机制的改革,本质上是法律的改革,只有改革与法律同步才能避免冲突。改革要有所突破,必须先进行法律的修改,不能先破后立。 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专家解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认为,全会首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目标,要求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五个体系,这对于加快法治中国建设具有划时代意义。 全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专家解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学教授马怀德表示,公报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党的文件中还是第一次,这一制度应该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 全会指出:基本完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定不移反对腐败。全会确认了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李东生、蒋洁敏、杨金山、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开除党籍的处分。
专家解读:马怀德表示,这次全会的召开将使得治理腐败步入法治化的‘新常态’,‘打老虎’与‘拍苍蝇’将在各个领域纵深推进,监督制约体制机制也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还应加强反腐立法建设,加快权力公开、党务公开等相关方面立法进程,从源头立法,约束“一把手”的权力。

热点内容
四川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博士 发布:2025-10-20 08:58:11 浏览:981
福田雷沃重工本科生待遇怎么样 发布:2025-10-20 08:53:49 浏览:575
华为要本科生吗 发布:2025-10-20 08:25:41 浏览:550
2008年青岛本科生工资 发布:2025-10-20 08:04:24 浏览:444
东北大学艺术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8:35 浏览:299
我的大学生活txt 发布:2025-10-20 07:35:28 浏览:25
人民大学外语系考研 发布:2025-10-20 07:31:12 浏览:894
上海交通大学考研辅导班 发布:2025-10-20 07:24:54 浏览:420
华中农业大学细胞生物学考研群 发布:2025-10-20 07:09:36 浏览:558
南京大学2016考研线 发布:2025-10-20 06:43:12 浏览: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