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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大学老师招聘

发布时间: 2023-05-25 07:05:03

A. 2023年泉州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加速优质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晋江市教育发展需要,晋江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
制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308人,详见《2023年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
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歼行可报考,在职人员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
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须一致。
3.2023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氏档哗14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聘用后一年内取得),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招聘对象
第1类: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第2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蠢知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师范院校的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第3类: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仅限报考岗位代码45特殊教育岗位以及岗位代码46特殊教育自闭症方向)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14日17:30。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ome),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在职人员在报名时,还需在备注栏中备注已开具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资格审查:报名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日内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ome)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拟进入面试、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
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记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ome)有关说明,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关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办理加分申请手续。
申请加分所需材料、条件、提交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
情况特殊的,由晋江市教育局商晋江市人社局研究后报泉州市教育局和泉州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方式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
地点设在晋江市,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通知。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
2.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面试合格线为70分。
(四)综合成绩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考试采用仅面试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入围人员综合成绩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体检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二)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体检前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3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附件3);
3.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4.在职人员应于体检前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关系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
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
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体检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
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
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涉及选岗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
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分顺序选岗;若综合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人才待遇
对符合《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引进条件的教育人才,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总额度最高30万元的经济补助及50万元的购房补助;硕士研究生、部属院校本科毕业生按引聘学校类别享受总额度3万元至7万元的经济补助及15万元的购房补助;配套安居保障、子女教育服务、培养培训、城市配套服务等政策优惠,通过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或符合“涌泉”行动、市级引进高水平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的,可同步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具体详见附件4)。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方案将通过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ome)、泉州市教育局网站、泉州市人社局网站、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福建招聘考试服务平台(home)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
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建议考生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情况和实际需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作适当调整,具体由考试组织单位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
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或享受相关人才政策优惠的引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追回已发放的引才待遇。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晋江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5-85660279。
附件:1.2023年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4.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
晋江市教育局
2023年3月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福建省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 2023年福建省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doc
附件3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doc
附件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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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勤奋好学,爱岗敬业。

2.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没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体检合格(符合福建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有关规定),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教科研能力。

5.符合毕业生派遣条件并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于2012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与招聘条件

部门

招聘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条件

社会历史学院

1

中国古代史、

中国近现代史、

课程与教学论(历史)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2010、2011、2012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2.大学英语六级(CET)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CET)425分以上;3.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4.本科专业须为历史教育。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福建师范大学招聘网(http://zp.fjnu.e.cn/)和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http://csh.fjnu.e.cn/idx.asp)慎敏公布有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于2012年4月17日至2012年5月2日下午17:00,登录福建师范大学招聘网(http://zp.fjnu.e.cn),按系统要求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教学系列进人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个人身份证、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英语6级(CET)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CET)425分以上证明材料以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扫描件。网络材料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应附件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未点击“确认提交”按钮的不予初审),完成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派孝慧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尘答和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2.资格初审。学校对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初审。初审时间为2012年4月25日至2012年5月4日下午17:00。初审结果可在福建师范大学招聘网“应聘记录”模块中查询。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请于2012年5月5日至2012年5月7日17:00登录福建师范大学招聘网(http://zp.fjnu.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收取报名费80元,于来校参加笔试时收取。报名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三)考试考核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如不足3:1的,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后可开考。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1.笔试(历史学基础知识),按百分制评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由试讲和回答问题组成,按百分制评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1)试讲:应聘者根据考核组提供的教材进行说课和片段教学。

(2)回答问题。

面试前,学校将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应如实提供个人身份证、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期间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英语六级(CET)证书或大学英语六级(CET)425分以上证明材料以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拟参加面试的考生因故自行放弃资格或经复审资格不符合(含缺少材料)的,在报考该岗位笔试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综合总分: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总分。根据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学校将对考核人选进行考核。若综合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考核人选。

(四)体检

考核合格的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照片,根据我校的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总分高低顺序递补人员进行考核、体检。

(五)聘用

1.根据综合总分和考核、体检结果报学校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2.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上述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向省公务员局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1.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聘用后不得转为其他专业方向的教学岗位,申请进修须符合《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管理规定》(闽师人〔2009〕64号)文件要求,攻读博士学位应为课程与教学论(历史)专业方向。

2.在校工作期间,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3.符合学校引进的优秀博士毕业生条件的,还可享受学校规定相应的引进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3.校纪委、监察处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4.联系人:郑老师、乐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7359。

福建师范大学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C. 福建师范大学辅导员招聘竞争激烈吗

福建师范大学辅首皮导员招聘竞争激烈。福段中建师范大学招聘的4个专职辅导员职位最终成功报名人数为725人、654人、283人、355人者燃差,竞争激烈的一个岗位,竞争比达327∶1。

D. 福建师范大学招聘博士(教师)待遇如何

学校一般吧,不是很有钱,但是教学的话很不错的地方。
待遇据我所知还不回错,讲师答一个月有三千左右吧。副教授有五千,教授八千左右(内部消息哦)。当然各个学院不一样,有些学院比较有钱,有些比较穷。
招不招聘新老师要看各个学院需不需要。
它只招聘博士,07年的时候是给18万安家费,现在多少就不知道了。十八弯够在福州首付了。

E. 2018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引进全职专任教师公告【8人】

为充实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的师资力量,深度推进示范性产业学院建设,每年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定数量的非编全职专任教师,教师需求数量和专业方向由学院党政联系会议研究后,确定需求计划,并编制形成公告,公开向社会发布。凡招聘人员工作均纳入学院年度需求计划管理,通过规范程序启动。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能深入理解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特征、历史地位和理论价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教书育人,治学严谨。

2.原则上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身体健康,能较好的完成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工作。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博导和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若应聘者为离退休人员必须已按国家相关规定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或离职手续。

6.能全职到岗服务,服从学院和学校的相关管理制度。

二、工作要求

1.独立完成学院要求的教学工作量定额(100原始课堂学时/学年)。

2.每学年指导8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3.每学年完成面向校区的专题讲座3场。

4.每学年指导2名青年教师教学或科研工作。

5.指导或参与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和产教融合工作。

6.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

三、薪资和工作待遇

1.招聘教师需与我院签订聘用协议,一年一签。

2.待遇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基于完成学院规定的工作任务前提下,“岗位工资”实行年薪制(税前),博士或副高职称年薪9万,正高职称12万,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参照安溪茶学院、福建农林大学科研奖励标准进行两级核算加总(以核算时的最新文件为依据,分别由学院和学校发放)。

3.纳入学院专任教师管理,属性为非编制内专任教师。

4.免费提供校内教师公寓1套,每月宽带费、水费、电费合计额度500元以内免费,超出部分自理。

5.提供12平米以内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

四、应聘人员提交材料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材料不齐,视为无效):①《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应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②个人简历;③身份证扫描件;④袜塌哗学历学告行位证书扫描件;⑤职称证书扫描件;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名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⑦业绩成果复印件;⑧若应聘者为离退休人员,应提供离退休证明扫衫差描件;⑨超过60周岁以上者,须提供三甲医院当年体验证明。

2.报名时间:2018年全年。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农林大学安溪经茶学院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595-26163101

邮箱:[email protected]

七、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在福建农林大学安溪经茶学院纪检委员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监督电话:0595-26163109

点击下 载>>>
2018年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面向社会引进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全职专任教师岗位需求计划.doc
2018年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面向社会引进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全职专任教师报名表.doc
福建农林大学安溪茶学院

2018年7月20日

F. 福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13年12月招聘教务员信息

一、学院简介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面向全国招生并纳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全日制本科综合性独立学院。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我们热诚欢迎志同道合的有识之士加盟我院,秉持“敬业、合作、务实、创新”的共同理念,把嘉庚学院办成国内同类高校中一流的、获得国际广泛认可的、以有效教学见长的一所新型优质本科大学。

其他信息,欢迎访问我院网站: http://www.jgxy.xmu.e.cn (教育网)或 http://www.xujc.com (公网)。

二、招聘职位及应聘条件

招聘岗位教务部职员1名

应聘条件:

1.全日制硕士学历且已获得硕士学位,理工类专业(电子类专业优先考虑),有高校行政工作经历(尤其是教务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具备良好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较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分析能力。

3.具备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熟练掌握电子邮件和微软办公软件应用仔誉。

4.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认同“敬业、合作、务实、创新”的理念,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抗压能力。

5.愿意居住在学校所在地(招商局漳州开发区厦门大学漳州校区)。

6.可于2014年2月12日正式报到上岗。

三、薪资福利

学院实行聘任制,受聘期间待遇从优,硕士生转正后每月应付工资不低于4200元,每年另外提供节假日津贴和发放绩效奖金。学院教职工的户口和人事关系均在厦门市,按厦门市的相关规定缴纳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学院建有教师公寓,在学院工作一年之后即可以享受优惠购房政策。

四、应聘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通过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以附件形式(不接受“QQ邮箱超大附件”等间接形式)提交如下申请材料,请将邮件标题统一写为“姓名-毕庆差业学校―学历—应聘岗位”:

① 点击此处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可另附个人简历和相关说明材料;

②近期彩色证件照(图片大小请调整为不超过150K);

③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如有)扫描件或照片(图片大小请调整为不超过500K)。

未尽事宜,请联系林老师,电话0596-6288529,传真0596-6288214。

厦门大誉戚皮学嘉庚学院人力资源部

2013年12月24日

G. 2019福建福州市属学校招考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126人】

2019年,福州市属学校共招考126名教师及工作人员。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福州市属学校招考教师及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一)应聘人员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各岗位招聘人数、报名对象具体条件要求等详见本公告附表。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

(一)填报岗位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每人报考1个岗位志愿。

(二)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岗位报名办法

本公告附表中列入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的岗位采用网络报名办法,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没碧陵18日~3月24日(网络报名系统关闭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应聘人员务必留意),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港澳等地区学习人员、本公告附表14-15、28-37号岗位的应聘人员、25-27号岗位的非应届应聘人员、已签订聘用合同现在市属学校担任编外合同教师的人员、福州市引进行政挂职类博士随迁配偶等网络报名前均须随带规定的有关材料先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新濠酒店福州教育宾馆六楼,下同)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现场报名所需报名表可从本公告附件直接下载,自行电脑录入打印)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再行网络报名,凡未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直接进行网络报名的,其报名资格无效。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留学回国人员、港澳等地区学习人员为3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其它人员为3月18日~3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表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含各附表下方“其它说明要求”)和《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中的说明,认真填写准确的个人报考相关信息(含本人自大专起的所有学历信息等,填写的所学慧腔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须按本公告附表《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中的说明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三)其它岗位报名办法

其它岗位均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地点设在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新濠酒店福州教枯戚育宾馆六楼。下同)。报名时间为:留学回国人员、港澳等地区学习人员为3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其它人员为3月19日~3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由应聘人员本人到报名现场提交报名表及报名材料→报名资格审核→交报名费(每岗位80元)。4月11日在报名点凭本人身份证及报名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可参考本公告附表《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尚需结合各岗位具体条件要求并以各岗位具体条件要求为准提交。《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尚未穷尽的个别材料,须按岗位具体条件要求提供)提交有关报名材料。

(五)报名资格初审

1.市属学校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受委托代为发布招聘岗位的,按招聘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福州市妇联负责资格初审。

2.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网络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随时跟踪留意后续情况。建议3月24日报名截止当天再次登陆确认报名结果。

3.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岗位,因网上报名仅凭应聘人员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因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被取消报名及录聘资格,应聘人员本人须承担全部后果责任。

4、应聘教师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作为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的凭证。

(六)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网络报名岗位以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人数为准,现场报名岗位以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人数为准)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确因工作需要须开考的岗位,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三、考试办法

(一)考试办法

本公告各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考核相结合办法择优聘用。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1)教师岗位:

教师岗位均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其中,报考14-15号、31-32号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

(2)其它岗位

其它岗位笔试由福州市教育局组织,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

(1)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的岗位笔试时间为4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上的注明为准(其中报考14-15号、31-32号岗位的应聘人员,仅参加4月14日下午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综合知识”笔试。)

(2)参加福州市教育局组织的招聘笔试岗位笔试时间为4月14日上午(半天)。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注明为准。

3.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原始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其中,应聘14-15号、31-32号岗位的应聘人员笔试原始成绩为折算成百分制的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fuzhou.gov.cn/,下同)公布。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资格审核

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核。市属学校岗位面试资格审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受委托代为发布招聘岗位的,面试资格审核按招聘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福州市妇联负责。

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通知。网络报名前已在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可视为面试资格审核已通过。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面试人选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四)面试

市属学校岗位面试由市教育局负责。受委托代为发布招聘岗位的,面试按招聘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福州市妇联负责。

1.面试内容

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其它岗位面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知识。本公告附表学科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考核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

四、聘用及其它事项

1.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计算。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2.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七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拟聘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或商调手续等聘用相关手续)。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按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末位同分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商调手续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其中,28-32号岗位递补截止时间适当延长到2019年7月30日)。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岗位(不含14-15号,28-32号岗位)递补截止时间过后仍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列入第二轮补充招聘(第二轮补充招聘具体事项根据省教育厅安排由市教育局负责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3.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市属学校岗位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外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无故缺席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新任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集中培训。市属学校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5.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7.市属学校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合格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工作单位。公开选岗时间安排及具体办法等另行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8.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福州市妇联所属学校岗位体检、暑期岗前集中培训、工作单位安排及报到等相关事项分别由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福州市妇联负责。

五、加分政策

1.对符合招考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等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

2.各岗位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书)、证明材料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审核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六、正式报到时间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

七、政策咨询

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83340647

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八、其它

1.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教育局。

2.本公告招考全程工作,市属学校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受委托代为发布招聘岗位的,按招聘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福州市妇联负责。各单位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19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电话、传真:0591-83340647。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根据《福州市教育局中共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聘用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榕教人〔2018〕29号)文件,为缓解部分市属学校缺编及师资紧缺困难,今年市属学校拟继续通过笔、面试办法招考编外合同教师若干名(招聘条件、办法等可暂参考《2018年福州市属学校招考编外合同教师公告》〈见市教育局网站:

http://jyj.fuzhou.gov.cn/zz/zwgk/tzgg_47610/201809/t20180928_2715834.htm〉。具体以拟另行发布的2019年市属学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考公告为准),笔试成绩采用相应学科岗位2019年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有意向应聘的人员均需获得2019年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相应学科岗位笔试成绩。

有意向应聘福州市属编外合同教师但未能报名参与本次省统一公开招聘(含全省各地及福州市属学校岗位)的人员,可登陆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网络报名平台(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在“委托考试”模块中的市属学校相应学科岗位(由于具体招考计划数未定,学科岗位计划数暂用“1”表示,具体以后续拟另行发布的2019年市属学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考公告为准)中报名,并在“报考岗位情况”栏中的“应聘考生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拟计划应聘市属学校学段学科编外合同教师岗位”,参与本次省统一公开招聘相应学科岗位笔试。已报名参与本次省统一公开招聘(含全省各地及福州市属学校岗位)且有意向应聘福州市属编外合同教师的人员,因可取得相应学科岗位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成绩,不必另行上述操作。

后续市属学校如有招考编外合同教师并发布公告,符合编外合同教师招考条件并取得2019年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相应学科岗位笔试成绩的未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点击下载>>>
2019年福州市属学校各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情况表.xls
2019年福州市属学校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pdf
2019年福州市属学校现场报名表.doc
福州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0日

H. 福建师范大学幼儿园(福州)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

福建师范大学幼儿园(福州)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校幼儿园拟公开招聘教师2名,现将有知樱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有奉献精神;
4.具备胜任幼儿日常教学及承担幼儿工作的身心素质;身体条件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5.持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持有全日制普通中专(或中职学校)幼儿教育专业中专学历且学历须为大学专科以上;具有扎实的幼教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6.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和幼儿园教师一级以上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7.年龄不超过30岁(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取得幼儿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者可放宽至35岁(197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招考办法
(一)应聘报考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到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旗山校区行政楼604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人事处将在《2010年福建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式样见附件)的资格审查栏上盖章确认,应聘人员持经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到当地自考办办理笔试的报考手续。联系电话:0591-22867359。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12日至4月26日的正常上班时间,即上午8:20-12: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不上班)。
2.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历次毕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教师一级以上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2)《2010年福建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3.相关说明
(1)已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面试前须提供所在单位的意见函;
(2)报名复印材料恕不退还,请应聘者自留底稿;
(3)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
(1)应聘者根据福建省有关部门纳猛森要求在规定时间办理笔试的报考手续,并参加福建省自考办统一组织的笔试。
(2)笔试内容:按闽教人[2010]7号、闽教考务[201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3)笔试科目:幼儿教育
(4)相关说明:笔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2.面试:
(1)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考核以及幼儿教育专业技能测试。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并按60%折算计入综合总分。
(4)相关说明:面试办法及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三)排名: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排名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
(四)考察:根据岗位情况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进行体检。
(五)体检:
1.到我校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
2.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将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在相关网页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聘用办理
1.确定人选并办理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学校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人事处办理调动手续,逾期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
3.待遇:聘用人员享受学校同类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本着德才兼备,公平公正、合理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福建师大纪委监察部门对整个招聘过程洞亩进行监督,监督电话、传真0591-22867115,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其它事项
1.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旗山校区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邮政编码:350108;联系人:郑老师、乐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7359。
2.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将在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和福建省教育厅阳光就业网站(http://jy.fje.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将在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网页上公布,网址为:http://rsc.fjnu.e.cn/。请应聘者及时浏览。))
附件:2010年福建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

I. 2022年下半年福建闽江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4人】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年下半年福建闽江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4人,报名时间:2022年9月21日8:30—2022年9月27日17:00, 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闽江学院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现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4名。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

4.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者,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220.160.53.33:8903/)。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于2022年9月21日8:30—2022年9月27日17:00通过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凡个人信息填报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8:30—2022年9月28日17:00。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之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查询到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未通过原因进行网上申诉、说明情况。申诉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8:30—2022年9月2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3.下载准考证:请报考者关注并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上网下载、打印辩隐本人准考证,准考证将于考前3天开放打印。照片不合格者,将无法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未及时上传合格照片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1.招聘实际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时方可开考。

2.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另行公布。

3.笔试暂定时间为2022年10月,笔试地点为闽江学院大学城校区。具体日期在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告。具体时间、考场见准考证。

4.按照有关规定,学校将为符合政策的各类人员办理笔试加分手续,笔试加分说明见附件1。笔试加分办理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8:30—17:00,办理地点为闽江学院大学城校区行政楼C202人事处办公室,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可携带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场办理加分审核手续。

五、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所有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对象,均要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须提交所有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进行资格确认,具体材料如下:

(1)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卖灶脊(2)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中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3),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请将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各1份)按顺序装订,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未能如实提供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不得参加面试。

4.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的任何环节,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六、面试

1.面试人选从笔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并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分为试讲、综合面试两个部分。面试时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但不计入综合总分。面试考核具体办法将在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公告,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3.面试暂定时间为2022年10月,面试地点为闽江学院校大学城校区。具体日期与面试考试办法一并公告。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及查询

1.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面试成绩为准。

2.面试结束后一周内,考生可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上查询综合成绩排名。

八、确定聘用人选

1.根据考试综合总分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须根据我校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首次体检不合格的,于7个工作日内根据学校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2.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3.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截止时间另行公告。

4.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拟聘人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①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②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③审档不合格的;④未能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报到的;⑤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在截止报到日期前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6.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在办理笔试加分、参加笔试需要进入校园的环节前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入:

1.根据福州市出行防疫政策(第八版)(链接:http://www.fuzhou.gov.cn/zgfzzt/swjw/fzwj/wjgg/202206/t20220630_4390024.htm)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2.提交入校前48小时以内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新冠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属于需健康监测的人员需进行“三天两检”,且两次采样时间应间隔24小时以上),计算时间以报告时间为准;

3.考试当天本人动态“福建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

4.提交《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书》纸质版(附件4,并如实填写,落款时间为入校当天,进入考场后提交)。

5.如疫情防控政策有调整,将在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或闽江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以最新公告为准。

(二)其他事项

1.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体温检测与材料核验、提交。请考生自觉遵守考点防疫规则,佩戴好自备口罩,有序进出考点。

2.考生家属及车辆不能进入考点,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提前到达考点。

3.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和有关纪律规定,安全参考、诚信参考。

十、监督与咨询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闽江学院具体负责实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室的全程监督。

2.监督电话:0591-83761523(闽江学院纪检监察室)。

3.咨询电话:0591-83761116、83761776(闽江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施老师、李 老师

1.笔试加分说明

2.岗位报名登记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书

闽江学院人事处

2022年9月8日

2022年下半年福建闽江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4人报名入口

原文标题:2022年下半年闽江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c.mju.e.cn/2022/0908/c1597a139410/page.htm

J. 2022福建福州闽清县编外教师公开招聘公告【133人】

【 #教师招聘# 导语】2022福建福州闽清县编外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7:30。 考 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闽教规〔2022〕3号)和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我县2022年编外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2022年闽清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少体校招聘编外新任教师共133人,其中高中13人、职业中专13人、初中14人、小学60人、幼儿园30人、县少体校体育岗位3人。招聘人数、报名对象及具体隐段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以上计划招聘岗位、人数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闽清县政府网上公开发布。网络报名结束时,若个别岗位无人报名,所空余岗位将进行统筹后保留或转至其他岗位(不含少体校体育岗位3名计划数),调整的岗位通过闽清县政府网公布。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另外,“双一流”大学、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公费师范生及职业中专专业课教师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以上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1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所有招聘岗位面向福建省内生源(或户籍人员)。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⑵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⑶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⑷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⑸现役军人。

⑹有精神病史的。

⑺闽清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和参加全省统一招聘的我县编外教职工。

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工作时间、报名方式

1.时间安排

全省统一笔试报名时间:3月25日~3月31日,符合闽教规〔2022〕3号、闽教师〔2022〕8号文件规定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应聘毕业生进行网上报名族携知。

专项招聘的研究生和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闽教规〔2022〕3号文件规定的免笔试对象)在3月28日前须通过电话和电子文档等方式向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县教育局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将会提前组织面试(不进行笔试),面试通过现场考核形式,成绩胜出者,直接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专项招聘岗位优先占用本次招聘岗位计划数,剩余岗位计划数用于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应聘毕业生。

全省统一笔试时间:4月30日(闽教师〔2022〕8号)。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http://)完成报名。www.eeafj.cn/

(二)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对象均须经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闽清县教育局负责实施。

报考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科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学科岗位要求的毕业生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原件,学习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

(3)个人身份证兆消、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语文学科要求二甲)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网站下载的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6)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截至为2022年7月31日。

(三)招聘考试和聘用办法

1.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达到60分为合格,合格者方可录用,下同)。笔试、面试成绩折算百分制后按4:6(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办法:笔试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人〔2010〕7号文件执行。

报考对象按照笔试成绩(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符合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可享受加分待遇,在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中按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对象应在笔试后直接联系闽清县教育局人事科)从高到低,以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办法:面试工作由闽清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面试方式采取编写教案和片断教学等方式进行。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补充招聘:在第一轮 公开招聘结束后,依据闽教师〔2022〕8号规定的办法开展补充招聘工作,对象为参加2022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报考条件按照《闽清县2022年编外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2.组织考核

根据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指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综合分数,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分岗位学科志愿,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学科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科目分数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报考少体校体育岗位的另外按其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岗位学科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少体校体育属于少体校的岗位学科),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含专项招聘对象岗位面试成绩)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

3.录用办法

根据应聘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组织考核的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根据报考岗位学科志愿,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学校。具体学校岗位分配计划于考生面试前另行通知。

4.优惠政策:拟聘用人员符合《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清县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梅政综〔2021〕187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及奖励待遇的聘用后按文件规定执行。具体由县教育局与聘用人员签订服务期诚信协议书。

5.本次新招聘的教师为编外人员(专项招聘除外),待有空余编制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入编。入编前工资待遇(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按照编内教师标准待遇执行。具体实施办法参照2017年以来招聘的编外教师待遇政策。

四、考核办法

由闽清县教育局审核考生档案、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证明),考核考生在校表现情况以及报考资格等。经考核不合格或主动弃权所产生的空额从考试综合成绩达到合格的人员中按其考试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

五、体检办法

体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文件规定执行,对考核合格的考生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考生体检结论应为合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论不合格所产生的空额从考试综合成绩达到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六、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闽清县政府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的,按程序报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签订聘用合同及服务期相关规定

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所有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在闽清县服务期不低于五年(属于人才引进对象的考生按闽清县引进人才政策文件规定的服务年限)。签订聘用合同的同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服务期诚信协议书。服务期未满,非因法定原因不得辞职,否则,将按协议书有关规定采取记载其失信行为并存入诚信档案等措施。

八、其他规定

本次招聘工作由闽清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回避、保密等有关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泄密、徇私舞弊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闽清县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22332723。

闽清政府网http://mqx.fuzhou.gov.cn/。

九、本方案解释权归闽清县教育局

《闽清县2022年编外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闽清县教育局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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