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导师制度
① 华北电力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为加强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做如下规定。下面,我为大家提供华北电力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全文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博士生培养工作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质量第一,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本学科高层次专门人才和高素质的创造性人才。
(二)博士生的培养主要通过研究实践来进行,重点是培养创造性地从事研究工作的能力和优良的学术作风。
(三)因材施教,注重发挥博士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突出博士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
二、培养目标
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要求做到: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认真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实事求是、严谨的科学作风,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为科学献身的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三)身心健康。
三、培养方式
(一)博士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必要时可设副导师,或组成指导小组。跨学科或交叉学科培养博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副导师协助指导。副导师必须具有教授资格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指导小组成员必须具有高级职称。
(二)博士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并根据研究需要继续深入学习一些课程,在拓宽基础、加深专业、掌握学科发展前沿的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和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三)博士生培养可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
(四)博士生的培养可在校内进行,也可在国内、国际上进行校际间的联合培养。
四、学习年限
博士生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全日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非全日制(在职)博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4~6年;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5~6年(含硕士阶段)。
五、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是进行博士生培养工作、教学管理和质量检查的主要依据,博士生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研究方向、学位课程(马克思主义理论、外语、基础理论和专业课)和考试要求、学术活动、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要求等。根据科学研究工作需要及研究生的具体情况也可安排一定的补修课。培养方案应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学科特点制定。
博士生培养方案,要规定博士生在本门学科应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对研究方向及相关学术领域的前沿动态应掌握的程度。
六、培养计划
博士生导师要根据本学科的实际情况、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方向和博士生的特点,制定博士生的培养计划。培养计划中应有明确的学位论文选题范围,明确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实践环节等要求和进度安排。培养计划要充分注意因材施教、切实可行,发挥博士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计划经导师及指导小组讨论审核后报学院批准,送研究生院备案(博士生、导师、学院、研究生院各一份),培养计划在博士生入学一个月内完成。
七、课程学习
博士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博士生应根据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的需要,在导师指导下选择适合的课程学习时间,在博士论文答辩前完成课程学分。博士生在学期间,应修最低学分为14学分,其中学位课8学分,必修环节6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位课(8学分),包括:
1.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
2.第一外国语,2学分;
3.基础理论(2学分)和专业课(2学分)
(二)必修环节(6学分),包括:
研读专业经典名著(1学分);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2学分);
前沿讲座与专题研讨(1学分):
主讲2次博士论坛的学术报告(1学分)。
对必修环节的要求和执行方法见《华北电力大学博士研究生必修环节实施细则》。
(三)任选课与补修课程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1学分;
第二外国语:2.0学分。要求第一外语非英语者,第二外语必选英语课且要求达到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初步能力;学习方式,可以随硕士生(英语二外)插班学习、考试;如在攻读硕士学位时,已经选修过第二外语(英语)且考试成绩及格者,可以申请免修。
对硕士阶段非本专业的博士生,应由导师指定补修若干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八、资格考试
(一)资格考试的目的
博士生的资格考试,是考查博士生是否掌握了从事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所必须的本门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以及必要的相关学科知识,并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资格考试的条件
1.博士生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课程考试成绩,经审核合格;
2.博士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和科研工作的态度,经测评合格。
(三)考试组织与方式
博士生资格考试由各学院组织安排,可根据各学科特点组织资格考试委员会,并根据学科专业对博士生培养的目标要求及培养方案确定考试形式和考试内容。
(四)考试时间
博士生资格考试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二学期末进行。
通过博士资格考试后,博士生即可进入博士论文工作阶段。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者,一般在第一次博士资格考试后半年至一年内可再进行一次。两次资格考试都未通过的博士生,应终止其培养过程。
九、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要求
进行科学研究与撰写学位论文,是对博士生进行科学研究训练、培养创新能力的主要途径,也是衡量博士生能否获得博士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博士生在学期间一般要用至少2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博士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博士生的资格考核、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预答辩、论文答辩资格审查等,是博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
(一)学位论文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对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能够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反映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二)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
博士生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内,资格考试通过后进行论文开题报告。为了保证博士学位论文选题的创新性,要求博士生在进行论文开题报告之前,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教育部认定的科技查新工作站进行论文选题查新工作。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分析;
(2)研究目标、主要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3)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② 博导是几级教授 博士生导师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1、博士生导师不是级别,只是个资格说明,就是有资格带博士的大学老师,理论上讲师都可以带博士,只要批准的话。不过一般博导都是教授一级。
2、博士生导师应是本学科学术造诣较深的教学科研人员,其学术水平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内处于前列,在某些方面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一般为教授职称,也有特别优秀的副教授、讲师担任博士生导师。
3、有培养研究生经验,至少培养过两届硕士研究生。能坚持正常工作,担负实际指导博士生的责任。有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生的学术队伍,培养的研究生质量较好。有课程教学经历,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一定工作量的本科生或硕士生课程。
4、对年轻的教授(1972年以后大学毕业)申请担任博士生导师,除具备上述条件外,一般应具博士学位。至少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或在国内外协助指导过博士生的学位论文。
③ 博导的条件
教授评博导条件
1.有培养研究生经验,至少培养过两届硕士研究生。
2.能坚持正常工作,担负实际指导博士生的责任。
3.有协助本人指导博士生的学术队伍,培养的研究生质量较好。
4.有课程教学经历,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一定工作量的本科生或硕士生课程。
5.对年轻的教授(1972年以后大学毕业)申请担任博士生导师,除具备上述条件外,一般应具博士学位。至少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或在国内外协助指导过博士生的学位论文。
(3)博士生导师制度扩展阅读
论文、课题、科研项目具体要求1.近五年来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8篇(第一作者或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过学术专著。所发表的论文或专著曾被同行多次引用或曾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奖励。
2.目前承担有国家或部(省)级的重点科研项目或攻关项目,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有重要价值的研究项目,在研的经费不少于3万元(个别基础研究项目不少于1.5万元)。
3.近五年来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第一作者或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过学术专著,或有重要的技术成果发表的论文或专著曾被同行多次引用或曾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奖励,获省部或国家级成果登记2项或发明专利(授权)2项。
4.目前承担国家或部(省)级的重点科研项目或攻关项目,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具有重要价值的研究项目,在研的经费不少于6万元。
博士生导师应是本学科学术造诣较深的教学科研人员,其学术水平在国内本学科领域内处于前列,在某些方面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一般为教授职称,也有特别优秀的副教授、讲师担任博士生导师。
④ 《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还规定了哪些内容
9月28日,《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对外公布。本次《意见》针对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提出了10条举措:
1、《意见》明确导师岗位权责。博士生导师是因博士生培养需要而设立的岗位,不是职称体系中的一个固定层次或荣誉称号。博士生导师的首要任务是人才培养,承担着对博士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职责,要严格遵守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培养单位要切实保障和规范博士生导师的招生权、指导权、评价权和管理权,坚定支持导师按照规章制度严格博士生学业管理,增强博士生导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2、同时,《意见》要求健全岗位选聘制度。培养单位要从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和培养条件等方面制定全面的博士生导师选聘标准,避免简单化地唯论文、唯科研经费确定选聘条件;
要制定完善的博士生导师选聘办法,坚持公正公开,切实履行选聘程序,建立招生资格定期审核和动态调整制度,确保博士生导师选聘质量;选聘副高级及以下职称教师为博士生导师的,应从严控制。
博士生导师在独立指导博士生之前,一般应有指导硕士生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的经历。对于外籍导师、兼职导师和校外导师,培养单位要提出专门的选聘要求。
3、新聘博士生导师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在岗博士生导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要将政治理论、国情教育、法治教育、导师职责、师德师风、研究生教育政策、教学管理制度、指导方法、科研诚信、学术伦理、学术规范、心理学知识等作为培训内容,通过专家报告、经验分享、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切实保障培训效果。
4、考核评价体系上,培养单位要制定科学的博士生导师考核评价标准,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实效等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对博士生导师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以年度考核为依托,加强教学过程评价,实行导师自评与同行评价、学生评价、管理人员评价相结合,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

5、另外,培养单位要重视博士生导师评价考核结果的使用,将考评结果作为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作为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和招生计划分配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评价考核的教育、引导和激励功能。
6、《意见》也提出健全导师变更制度。因博士生转学、转专业、更换研究方向,或导师健康原因、调离等情况,研究生和导师均可提出变更导师的申请。对于师生出现矛盾或其他不利于保持良好导学关系的情况,培养单位应本着保护师生双方权益的原则及时给予调解,必要时可解除指导关系,重新确定导师。
7、对于未能有效履行岗位职责,在博士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的导师,培养单位应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退出导师岗位等措施。
8、对师德失范者和违法违纪者,要严肃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9、对于导师退出指导岗位所涉及的博士生,应妥善安排,做好后续培养工作。
10、培养单位应根据多种因素,科学确定博士生导师岗位设置规模,合理确定导师指导博士生的限额,确保导师指导博士生的精力投入。
⑤ 博士导师是怎么样领导博士研究生学习的
培养方式
为保证培养质量,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也可实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集体负责制。注重发挥本学科点乃至本校各相关学科学术群体的整体优势,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博士生创造性思维能力培养的学术氛围。导师负责制订和调整博士生个人培养学习计划,组织综合考试和开题报告,指导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等。导师全面关心博士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学习等各方面状况,使博士生的科研能力和人格修养得到同步提高。
个人培养计划
个人培养计划是专业培养方案的具体化。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导师要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内容,结合博士生的研究方向,制定个人培养学习计划。个人培养计划要体现本人研究方向和学术活动的特点。主要内容包括:博士生的研究方向,课程设置及考核方式,科学研究计划和步骤,主要研读文献和书目等。
⑥ 博士生应该怎样建立导师的约束制度呢
应该选择和自己的导师去沟通一下,应该按照两个人共同的想法,达成一个共同的看法之后,就可以实现这个约束制度。
⑦ 博士生导师是什么级别 什么人可以当博士生导师
1、博士生导师一般为教授职称,没有行政级别。
2、博士生导师简称博导,一般是本学科、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是本学科内学术造诣深、学术水平领先的教授、研究员或者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3、我国自实行学位制度以来,高校一直实行严格的博士生指导老师选聘制度。由于博士生导师是在教授的基础上选聘的,很多单位为表示尊重,也给予了“博导”高于教授的特别待遇。这样就在事实形成了在教授之上的又一个阶层。
4、久而久之,“博导”除了代表一个人在学术上的造诣外,更成了一种很高的荣誉。但博导也没有行政级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