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周旺生本科
Ⅰ 周旺生教授的资料
周旺生简介
(一)基本情况
周旺生,北京大学教授;
国家重点学科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
北京大学立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
国家教委跨世纪优秀人才;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
中国法理学会副会长。
获国务院特殊贡献专家奖励。
1989-1990年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作访问研究。
1994、1995、1996、1999年分别在香港作短期讲学。
1996-1997年在美国伊利诺依斯大学作访问研究。
(二)专业特长
周旺生主要从事立法学和法理学的研究和教学。
在国内率先创建立法学学科并取得成功。
迄今已发表约600万字著述。包括自著、合著著作30余部;论文80 多篇,其中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北京大学学报》等国内核心刊物发表万字以上长篇论文 30 多篇。
主持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
主编多本全国统编高等学校法学教材。
为北京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并为高级法官培训班、硕士学位研修班、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以及其他诸多院校和国家机关,讲授立法学、法理学、立法学专题研究、法理学专题研究、当代中国立法研究、中国法理学研究、法学经典著作解读、比较立法制度等十多门课程。讲授生动深入,深受学生欢迎。
(三)社会实践
在从事科研和教学的同时,周旺生积极参与国家法制建设,担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等省级人大常委会顾问或咨询委员,特别是积极参与中央和地方的立法活动,为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作出了富有成效的努力,促成了这些法律、法规、规章的出台。例如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作为中国硅谷基本法的《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的制定,就是由周旺生担任首席顾问、专家组组长、起草小组副组长的。
(四)学术主张
周旺生的研究证明了这样几点:中国现代化的主体工程,除应包括长久以来人们所追求的"四个现代化"以外,还应包括法治现代化。没有法治现代化,不可能真正实现其他现代化。观察世界上发达国家走向现代化的过程,可以看到它们的发达程度通常总与它们的法治现代化的程度成正比。现代社会有两个不同于以往社会的显著标志:经济实行市场化、政治实行民主化。而这两化都需要法治来保障。也就是说,现代社会最鲜明的标志集中到一点,就是实行国家和社会的法治化。中国要建设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必须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建设法治国家。而无论是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还是国家法治化,首先要有好的制度建置。这种制度建置在中国国情之下特别表现出对立法的需求。由此就要有好的立法研究。在这种基础上,周旺生系统阐明、论证了如何在中国国情之下加强立法和立法研究,构建了中国立法学体系,就立法改革和完善提出一整套建设性的对策和大量具体建议。
主张改革完善中国法学研究的方法和进路,是周旺生所特别关注的。他在自己的研究中发现和注意到一系列赖人寻味的现象。二十年来中国法学和法律制度建设的确取得重大进展,在与国际先进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连接或向其学习的过程中作出许多努力。但有意思的是,中国法学在研究西方例如美国的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时,所注重所着力推介的主要是其判例法学说和判例法制度,然而中国法律制度建设的实际生活在与西方例如美国发生连接时,所注重所着力借鉴的主要是其成文法律制度及其经验。中国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实际生活的疏离,使得周旺生提出改革完善中国法学研究的方法和进路的种种观点和对策。他还进一步以英国人边沁的成文法学说未能在其本土获取实践价值却在欧洲大陆结出丰硕果实、德国人萨维尼的学说即便影响一时却未能使德国法制按照其所指引的方向运行这样一些著名的历史事实,佐证了法学研究最重要的价值准则在于法学能够为法治实践生活所选择所应用,而不是与法治实践生活相疏离或为法治实践生活所摈弃。
(五)主要贡献
周旺生把立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建设,被认为是具有开创性的事业。他于1988年出版国内第一部《立法学》,为立法学在我国崛起发挥了奠基作用。1994年推出60万字的长篇论著《立法论》,提出、研究和阐述了中国立法理论和实践中亟待解决的一系列重大新问题,拓宽、深化和推进了国内的立法研究。他的研究既填补了中国法学体系的空白,促进着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和法学研究方法论的变革,又对在中国实现立法的科学化、完成市场经济向中央和地方提出的全新而繁重的立法任务、并进而建设现代法治国家,有重要意义。他构造的包括三要素的立法学体系,为后来的立法研究提供了典范化的模式。他的立法研究,被认为代表着国内先进水平。
周旺生的理论研究成果受到广泛的重视和采纳。国内关于立法问题的研究著述,很少没有引用周旺生著述的。从中央到地方的立法实践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关注周旺生的立法研究。周旺生本人更经常被邀请或被聘任为立法顾问、立法专家参与立法实践。由周旺生担任专家组组长和首席顾问的中关村立法,引起了国内国外的广为关注,作为中关村立法主要成果的《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在制度建置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创新性的举措,正在产生日渐深刻和明显的影响,对中央和其他地方立法有种种先行意义和直接借鉴的价值。
(六)获奖情况
周旺生在科研和教学领域取得的成就,受到多方面的奖励和表彰。主要有:
1988年获北京大学首届优秀青年科研成果奖一等奖;
1991、1994年两获北京大学和美国安泰集团光华安泰优秀科研成果奖;
1992年获北京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优秀成果奖;
1995年获第二届北京大学学报优秀论文奖;
1995年获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
1991-1992学年度获北京大学优秀教学奖;
1993年获司法部颁发的首届育才奖;
1994年被评为北京大学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
1995年被评为北京大学最受欢迎的教师;
1996年获北京大学优秀教材奖;
1996年获国务院特殊贡献专家奖励;
1999年被评为国家教委跨世纪优秀人才。
(七)主要著述
周旺生的主要著作有:
(1)《立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
(2)《立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
(3)《规范性文件起草》,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8;
(4)《立法学》(全国统编教材,主编),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2000年再版
(5)《立法学教程》(主编),法律出版社1995
(6)《立法:原则·制度·技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
(7)《当代中国立法》(国家八五重点项目第四卷主编),民主法制出版社1998
(8)《西方法学名著评介》(合著),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
(9)《西方法律思想史》(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
(10)《法理学》(全国律师专业统编教材),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
(11)《法理学研究》( 国家七五重点项目,合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
(12)《中国法制四十年》(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
(13)《中国法律制度》(合著),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2000
(14)《法理学》(全国高校核心课程教材),副主编,高教出版社2000
(15)《法理学》(主编),法律出版社2000
(16)《立法研究》(第1卷,主编),法律出版社2000
(17)《立法研究》(第2卷,主编),法律出版社2001
(18)《中关村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
周旺生的主要论文有:
(1)"论完善中国法的内部结构" 《中国法学》1989·6
(2)"论法律但书" 《中国法学》1991·4
(3)"法理学变革与立法学发展" 《中国法学》1991·6
(4)"论中国法案起草的过程和步骤" 《中国法学》1994·6
(5)"关于中国立法程序的几个基本问题" 《中国法学》1995·2
(6)"论中关村立法的创新性品格" 《中国法学》2001年·4
(7)"立法学体系的构成" 《法学研究》1995·2
(8)"论现行中国立法体制" 《北京大学学报》1989·3
(9)"关于立法规划的几个问题" 《北京大学学报》1993·3
(10)"法的概念界说" 《北京大学学报》1994·2
(11)"中国立法改革:法治、体制、决策" 《北京大学学报》1995·5
(12)"论国务院立法的几个问题" 《法学评论》1988·2
(13)"论创建中国社会主义立法学" 《法学评论》1988·6
(14)"中国法制理论四十年检讨"(上) 《法学评论》1989·5
(15)"中国法制理论四十年检讨"(下) 《法学评论》1990·6
(16)"论立法规划的基本原则" 《法学评论》1993·2
(17)"应当重视立法基本概念的研究" 《法学评论》1994·2
(18)"论立法规划的分类" 《行政法学研究》1993·3
(19)"关于地方立法的几个理论问题" 《行政法学研究》1994·3
(20)"'法的制订''法的拟订'的使用和界说" 《法学》1993·8
(21)"立法规划权限划分和编制规程" 《政治与法律》1993·1
(22)"论中国地方立法的地位" 《政治与法律》1994·5
(23)"论法的总则部分构造" 《政治与法律》1995·3
(24)"法、法律、法规诸概念使用形式改革 " 《法学杂志》1993·5
(25)"中国立法五十年"(上)(下) 连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1、6
(26)"立法质量与质量立法" 《立法研究》2000·1
(27)"论立法法与它的历史环境" 《立法研究》2001·2
(28)"论中关村园区的制度建?quot; 《政法论坛》2001·4
(29)"论中关村园区的涉外法律制度" 《法学论坛》2001·4
(30)"ESSENTIAL PROBLEMS ON THE LEGISLATIVE PROCESS IN CHINA"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LEGISLATION,BEIJING,1995
(八)承担项目
周旺生近年主持的国家级和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有:
(1)中国立法与中国立法学 国家教委九五项目
(2)中国立法体制与立法程序研究 国家社科项目
(3)立法学 司法部九五项目
(4)中关村立法研究 北京市重点项目
(5)中国立法质量研究 国家教委跨世纪人才项目
(6)当代中国立法研究 国家八五重点项目
(7)法理学(副主编) 教委九五重点教材(核心课教材)
(8)当代法理学理论学说研究 北京市十五重点项目
(9)法律援助研究 北京市重点项目
(九)通讯地址
讯址:北京大学法学院
邮编:100871
电话:62752094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Ⅱ 北京大学法学本科的教材有哪些
法学院本科生用教材:
一、法学院9字班版本法学绪论(入门课):沈宗灵《法理学》(不常用)
宪法学:许崇德《中国宪法》(不常用),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 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政法>
民法学(1)(总论部分、物权):马俊驹《民法原论》(主要是上册) 民法学(2)(合同法):崔建远《合同法》(修订本)
刑法学(1、2):张明楷《刑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张卫平《民事诉讼法教程》 婚姻与继承法学:杨大文《亲属法》、同系列的《继承法》
中国法制史:叶孝信《中国法制史》(新编本) 知识产权法:郑成思《知识产权法教程》 刑事诉讼法:陈光中、徐静村《刑事诉讼法学》
商法学(1)(商法总论、公司法): 王保树《中国商事法》(同时也是商法学2) 王保树《中国公司法原理》等等(主要是这两种)
外国刑法学: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 经济法:王保树《经济法原理》
国际法:Akehurst's Mordern Introction to International Law
二、法学院0字班版本(更新至2004年)1 法学绪论/法理学(高鸿钧、王晨光,许章润老师)
《法学绪论》使用张文显主编的21世纪课程系列,北大/高教版。 但实际上基本不讲教材。许章润老师的《法理学》课有参考书单。 2
比较法总论(高鸿钧老师) 《外国法制史》,由嵘编 《比较法总论》,茨威格特、克茨著 《比较法研究》,沈宗灵 3
刑法学(张明楷、黎宏、周光权老师) 张明楷《刑法学》,法律出版社最新版,黄色封皮的。 4 宪法学(王振民、程洁老师)
许崇德《宪法》,人大出版社出版。金黄色(灰土黄色封皮) 5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田思源老师)
姜明安主编的两本,一本是21世纪教材系列,北大/高教版。 一本是法律硕士(JM)教材系列,法律出版社的,42块钱的那本。
两本教材各有特点,似乎教师更推崇后者,因为比较新,收录了很多新法规。 6 民法学(师资众多,不一一列举)
历史上曾经使用过马俊驹老师的《民法原论》,法律出版社九五规划教材。 物权、债权、侵权法请往下看。 7 国际公法(李兆杰老师)
无教材,主要看讲义。李兆杰老师的教材据说年内会出版。 8 国际私法(李旺老师) 李旺《国际私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出版,黄色封皮的。
9 国际经济法(车丕照、傅廷中老师) 车丕照《国际经济法概要》,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39.50元。 10 物权法(程啸老师)
2001级使用《物权法》,梁慧星,法律出版社95规划教材。
2002级是程啸老师自编讲义,但指定的是王利明主编的《物权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1 国际贸易与技术转让法(傅廷中老师)
王传丽的《国际贸易法》政法大学出版社 12 西方法律思想史(高鸿钧老师) 《西方法律思想史》人民大学出版社,谷春德主编,
另有凯利的《西方法律思想简史》为重要参考书,法律出版社。 13 债权法(崔建远、韩世远老师)
法律出版社2003年出的崔建远老师的《合同法》(新版是黄色封皮的)、法律出版社
2004年3月版的韩世远老师出的《合同法总论》和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的张广兴先生的《债法总论》老版本。 14 侵权行为法(程啸老师)
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修订版)》,政法2003 杨立新《侵权法论》(第二版),人民法院2004
Ⅲ 中国法学界的泰山北斗是
以下是中国法学界的泰斗(排名不分先后):
1、高铭暄:泰斗加学术(刑法界的祖师爷)
高铭暄(1928.5.24-)男,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人。1951年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53年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毕业,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荣誉一级教授 ,兼任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

Ⅳ 武汉新青年司法考试培训学校有哪些教师授课
对于你的问题,我还特意咨询过了的,新青年师资确实很强
□法理宪法法制史:
周旺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立法中心主任。
杨 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副教授。司法考试辅导专家。
叶小川: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
□民法学:
李仁玉: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
隋彭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席志国: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副教授。
□民事诉讼法:
常 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
杨秀清: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
侍东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副教授。
□刑法学:
阮齐林:北京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永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后,副教授。
杨艳霞: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副教授。
汪明亮: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刑法辅导专家。
□刑事诉讼法:
汪建成: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谢安平: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副教授。。
李奋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诉讼法学博士。
韩树双: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法条速记辅导名师。
□行政法学:
胡锦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吴 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徐金桂:对外经贸大学博士。行政法辅导名师。
□商法经济法学:
刘凯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海峡: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司法行政学院副教授。
司艳丽: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多年司法考试辅导经验。
□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杨 帆: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副教授,法学博士。
李 毅: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副教授。
Ⅳ 周旺生有几个老婆
三个老婆,第一任是老家的老婆,第二任是他同学,最后一任比他小好多,第一任老婆的孩子在北京中院当法官
Ⅵ 北京大学有哪些专业
北京大复学的专业有:
政治制经济与哲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整合科学、古生物学、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数学、概率统计、科学与工程计算、信息科学、金融数学。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理学、大气与海洋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化学生物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管理、地球物理、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空间科学与应用技术、生物科学、生物技术。

(6)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周旺生本科扩展阅读:
北京大学已与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80余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通过举办世界名校“大学日”、国际文化节、外国驻华大使演讲、诺贝尔奖得主演讲等活动。
北京大学在建设国际化和谐校园文化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外国专家和高水平访问学者逐渐成为师资队伍中一支重要力量。
留学生们也为北大的校园文化注入了新的活力,中外学生通过交流促进和加深了不同文化之间的理解,开阔了国际视野。
Ⅶ 北大一共有多少专业,都有哪些专业
北京大学专业设置情况
(一)本科专业:数学、信息科学、统计与概率、计算数学及其应用、工程结构分析、理论与应用力学、大气科学、物理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地理信息系统、地球物理学、地质学、空间物理学、城市规划、生态学、环境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地理科学、心理学、软件工程、新闻学、广告学、编辑出版学、广播电视新闻学、中国文学、应用语言学、历史学、博物馆学、考古学、宗教学、哲学、外交学、国际政治、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保险、财政学、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图书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社会学、政治学与行政学、公共政策学、城市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广播影视编导、外语、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医学试验学、临床医学、护理学、应用药学、医学英语、临床护理。
(二)研究生专业: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信号与信息处理、粒子物理与原子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天体物理、气象学、核技术及应用、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地理学、地质学、生态学、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环境科学、植物学、动物学、生物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矿物学、矿床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摄影测量与遥感、基础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电子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新闻学、传播学、文艺学、汉语言文字学、古代文学、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考古学与博物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美学、科学技术哲学、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财政学、金融学、国民经济学、企业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硕士、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图书馆学、情报学、社会学、英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印度语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人口学、无线电物理、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号处理、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高等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流体力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病理学、免疫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神经生物学、临床药学、药剂学、病理学、药物化学、化学生物学、生药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麻醉学、肿瘤学。
北京大学学院设置:

Ⅷ 北大法学研究生导师和专业
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的本质区别
时下社会上存在一种错误认识,只知道法律硕士,而不知道法学硕士。实际上,客观的说二者是两回事,有着本质的区别,虽然都是学习法律的,但含金量是明显不一样的。
一、招生条件是不一样的,法学硕士必须要求本科毕业,不招收同等学历;法律硕士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本 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二年以上。同等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必须工作三年以上。这里的差别在于同等学历可以报考法律硕士,而不能报考法学硕士,且法律硕士必然是原来没有学过法律的。
二、考试试题不同。法学硕士参加的是这几年越来越难,但考生越来越多的研究生入学考试,难度之大有目共睹;而法律硕士的考试虽然政治理论课、外语考试是一样的,但专业课考民法学、刑法学和综合考试(含宪法、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科目,难度有限(已经形成了规范的复习教材)。
三、录取比例不一样。法学硕士的录取比例,一般都是在10:1左右,北大等名校更达20:1,而法律硕士一般是3:1。
四、培养方式不同。法律硕士基本是自费,如北大的是每学分800元,论文指导和论文答辩费6000;法学硕士有公费也有自费。
五、教学方式不同。法学硕士分专业采取导师制,每个学生一个导师(教授或者副教授),在读期间能够得到导师的不断辅导,深入学习相关法律理论。而法律硕士不分专业,也没有导师,学习的课程只是法律的基础课,共十二、三门,45学分。最后只不过找个老师辅导一下论文而已。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认识到从总体而言,法学硕士无论从本身的考生的素质、接受到系统深入的学习等诸多方面都优于法律硕士。
但现在存在的问题是二者不分,社会上包括很多用人单位认为法律硕士就是学习法律的硕士,殊不知二者的本质区别。而且有的学校,也纵容了这种社会的误解,比如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它们让法律硕士在毕业分配的意见书上自己填写专业:民法、经济法、刑法等随便,使得鱼目混珠,为用人单位选拔人才设置了障碍,甚至产生误导。所以笔者在此直言,以澄清这个常识性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