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导师人事
①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1、研究生教育是强校之路。学校、院系、各级管理部门和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应齐心协力、协调配合,努力开创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新局面。
2、根据研究生教育的特点,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培养、就业、全面素质教育,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等方面肩负神圣使命和重要责任。为了在研究生培养全过程中更好地发挥导师教书育人的作用,加强我校导师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文件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研究生指导教师职责
3、研究生导师应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了解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各项政策,熟悉并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我校培养研究生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培养研究生有高度的责任感。
4、研究生导师应热爱指导教师岗位,对研究生人才培养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注重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充分体现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的责任,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术诚信度、科学道德观和团队合作精神。
5、研究生改态导师应参与制订本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参与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评卷、复试、录取等工作,确保录取新生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6、研究生入学后,导师应全面了解其政治思想、业务基础及身体健康等实际状况,进行有关的入学教育,要求其认真学习并切实执行《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手册》等有关研究生培养和日常管理的各项规定。
7、研究生导师应参与制订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并积极承担研究生的教学任务。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与研究生一起制订培养计划。导师要指导研究生的选课和课程学习,选课要注意基础和前沿相结合,努力做到在课程学习中提升研究生的学习能力,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帮助研究生打下扎实的基础。导师要重视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学术活动及专题试验等有关培养环节,鼓励并创造条件支持研究生多参加学术报告会,强化和培养研究生的学术交流能力。
8、导师要有明确的科研方向,拥有适合指导研究生的科研课题和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能够保证指导研究生开展科研工作必备的条件。导师应跟踪学科前沿,努力提高自身学术水平并引导和培养研究生的科技创新能力。
9、导师应定期检查研究生培养计划的执行进展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研究生的阶核春源段性考核。要注意发现和培养优秀人才,对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应给予鼓励并提出更好发挥其才能的意见;对经教育无效且不宜继续培养的研究生,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并提出处理建议。
10、导师应根据国家需要和实际条件指导研究生选择科研方向、确定研究课题、制订相关的论文工作计划。导师要审查选题报告,并负责学位论文的指导工作。要处理好完成课题任务与研究生全面培养之间的关系,加强对研究生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等方面能力的培养。
11、导师应关心研究生的思想动态,了解研究生各方面的表现,帮助研究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树立远大理想和人生奋斗目标。
12、导师应在学术道德方面以身作则。在学术实践过程中,导师要注意言传身教,引导、教育研究生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导师还应参与学风建设,引导建立浓郁的学术氛围,组织研究生共同参与学术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
13、导师要严格审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或拟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利、获奖等其他形式的科研成果),注重学术水平和实际意义,提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指导研究生申请相应学位。凡未经导师审稿、签名的科研成果,属学位论文者不得进行答辩,属学术论文(或其他成果)者(以北京工业大学名义、无论导师参加署名与否)不得投寄发表。应积极鼓励、引导研究生在学术水平高、影响面广森搭的刊物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将成果以专利形式进行保护。
14、学校和导师应共同关心研究生生活,切实解决研究生待遇问题。学校应尽量为研究生多提供助教、助管岗位,导师应积极主动地为研究生多提供助研岗位和一定数额的经济资助,保证研究生本人生活的基本需要。
15、导师应配合有关部门对研究生进行就业指导,教育研究生处理好理想、事业及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为国家发展而奉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三、研究生指导教师日常管理
16、学校实行有计划地遴选和聘任研究生导师,通过建立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培训、考核和奖励体系,实行总量控制下的动态管理机制。
17、学校应建立研究生导师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导师开展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学习、经验交流及学术研讨活动,加强导师与管理部门之间、导师与导师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共同构建研究生教育和谐发展的环境。
18、导师所在学院(包括研究院、研究所、中心等设有独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机构为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系(包括学科部、教研室、研究室等,以下简称“系”)应对其指导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为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特别是新聘导师培养的第一批研究生,在制定培养计划、开题、中期和答辩等研究生培养的关键环节,学院、系有责任予以特殊指导和帮助。
19、导师应定期向学院汇报研究生情况和培养工作情况。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在每年制定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新增导师遴选计划之前对导师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估,并将结果报研究生部。
20、导师因公或因事出差、出国应遵守学校的有关审批规定,必须认真安排落实离校期间对研究生的指导工作。凡经学校、学院、系批准离校两周以上、三个月以内者,应把落实的研究生指导办法报学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部门备案;离校半年或半年以上者,应提前一个月向研究生部、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部门申报计划,一般应更换导师,并暂停招生。
21、关于跨学科招生的导师管理:根据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和发展需要,经学校批准跨学科招收研究生的导师属校内兼职,其招生、培养教学管理、学位审查授予及学生日常管理等工作,在所跨学科依托的教学单位(学院或系)进行,并接受其业务管理。
22、学校推行导师年报制度。导师应于每年年初、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填报《北京工业大学导师年报表》,报告本人当年的科研、教学、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等情况。导师年报结果将在校内公开,以建立公开透明、互相监督的机制,激励导师有所作为。
23、四年内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至少有三篇被评为北京工业大学优秀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可推荐参加“北京工业大学教学优秀奖”的评选,并同时按照《北京工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和《北京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和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24、凡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取得显著成果的导师,在评定教学工作优秀成果、先进工作者等校、市、国家各级奖励方面,优先推荐。对于连续两次获校内教学成果优秀奖或市、优秀奖励的导师,在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建议予以优先考虑。同时,根据情况可增加招收研究生名额。
25、对连续两年获得校级研究生培养先进集体或教学工作优秀成果的学院或学科,学校在学科建设方面将优先予以鼓励和支持。在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中根据情况可增加申优名额。
2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减招或停止招生:
(1)3年内未取得新的科研成果(含发表论文、获奖、专利授权等);
(2)连续3年没有招收到研究生;
(3)连续3年没有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
(4)根据学位论文抽查结果,3年内有2次抽检均有不合格论文。
27、学校每三年进行一次导师资格的复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导师遴选条件,结合其“导师年报表”和研究生招生、培养情况,进行复查初审,并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提出处理建议:
(1)对培养研究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在三年内没有新的科研成果或论文发表,或者连续三年没有招生者,应建议暂停其招生资格。
(3)对责任心不强、不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不能保证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质量者,应建议学校解除其导师资格。
(4)学院应将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复查初审的结果,报送研究生部复核,然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28、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解除研究生导师资格:
(1)与北京工业大学解除或脱离人事聘任关系者;
(2)被解除专业技术职务者,解除相应的导师资格;
(3)在学院组织的导师考核中,连续3年因考核不合格予以减招或停招者;
(4)导师本人提出放弃导师资格的;
(5)学院或学校认为应该解除导师资格的。
经学校审批解除导师资格后,该教师已招入学生须转给本专业其他导师。
29、导师调离北京工业大学时,必须向研究生部、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部门办理研究生指导工作的交接。除非所指导研究生将在半年内毕业,一般情况下必须更换导师,并自动解除导师资格,停止招生。
30、对于研究生导师违反导师职责,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灌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观点,散布极端个人主义,袒护、包庇研究生违法、违纪行为,导师失职造成研究生不能按期完成学业,导师本人(或默许研究生)剽窃他人科技成果,或在科研工作、课程学习、论文答辩中弄虚作假,导师支持或与研究生一起侵犯学校权益、牟取私利等,视情节和态度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暂停招生、取消导师资格,直至行政纪律处分。上述处理,经学院提出处理意见,研究生部审议,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31、经学校批准聘任的校外研究生兼职导师(含工程硕士兼职导师)须参照本规定履行导师职责,同时学院须指定专人负责与其保持业务上的联系。
本办法经第八届校学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6年11月7日起执行。各学院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和检查办法。
② 研究生导师的3大作用是什么如何选择导师
研究生导师3大作用要重视
进行专业领域指导
考研中,会涉及很多专业性的问题,还会有一些备考的资料,如果单纯拿到这些厚厚的备考资料,自己就会困惑,不知从何入手,不知道重点以及考点在哪里。

选择导师,这3类是首选
教授级别的导师
这类导师带的班级,应该都是小班型,因为是教授,所以针对的是想要考博士的学生,以及对考研有着极致热爱的学生。这类导师会把学生往博士生方向培养。但是这个教授级别的导师组,是需要争选名额的,只有进入考核阶段,才有资格进组。
③ 哪里举报研究生导师
研究生毕业后可以举报导师的恶行吗
可以。但不建议。
具体要视什么恶行。另外要想一想,为什么当时施行恶行的时候你不去制止。
你当时忍受的原因,现在依然有效。
成人世界自有其运行规则。在改变这个规则之前,要看你有没指谈有能力。
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事,尽量少做。
我建议的是:忘却过去,尽力过好自己的生活。
研究生可以投诉这样的导师吗
如果碰到这样的导师,那就自迹逗轮认倒霉吧。
一定不要投诉,你以为学校的领导不知道下面的老师在胡搞什么吗?肯定知道。如果,你要是投诉了,那你的结果很有可能是不能毕业,还是靠自己吧。
被研究生导师冷暴力 可以投诉吗
可以
研究生导师的联系方式吗
登录目标学校目标学院的官网,找到师资队伍一栏,点进去查看你想找的教师,看看对其介绍中有无联系方式。除此之外,可以多方位问询师兄师姐或者前往目标学校(个人觉得这种方式对于不熟悉的双方来说可能并不是很好)。一般来说,外校学生联系导师比较姿信困难。
希望能有帮助,谢谢。
研究生跟导师处的关系不好,怎么办
我的建议是仔细思考,问题是出在自己的身上还是导师的身上,假如自己真的有不足的话:
1、找个时间和导师好好聊聊,和他好好沟通,包括检讨你平时做得有些不足的地方,请她帮助你,态度要诚恳。
2、和导师带的其他同学建立牢固的友情,你挨骂的时候可以帮你一把
3、投其所好,回老家的时候带带土特产什么的~~~
假如你是在找不到自己有任何不足,纯粹是这个老师的错,你可以
1、委婉地向辅导员表达这个问题,请他帮忙出主意
2、请求学院领导帮你换个导师(除非实在受不了,不然最好不要走到这一步,和导师撕破脸还是不好的。)
想知道研究生导师是谁怎么查
你可以到你选择的学校的网站上去查找,找到你报考专业所在的学院,学院里面会有关于导师的详细介绍
关于研究生导师的问题
导师其实相当于工作中的领导一样,跟一个好导师可能会带给你就业还有其他的帮助。研究方向,其实无所谓了。主要看这个导师的能力。
求助,如何查找研究生导师的联系方式
去你所想考的学校的那个学院的网址,研究生学院别进错了,里面会有导师信息一栏,点进去就有。
研究生导师让学生填表发工资,却不发钱,是否涉及腐败,如何举报?
可以举报的,但是处罚不大,并且对学生也可能存在报复的可能。
研究生如何选导师,师兄师姐们请进
学校现在研究生分导师一般是三种情况,一种是先录取后分导师,一种是录取前就要求先填报志愿。你的情况应该是属于前一种的,因为显然你现在导师还没有定。
一般如果导师已经定了的话,那就需要在暑假的时候先跟导师联系一下,因为有的导师比较喜欢在暑假的时候先让新生在自己实验室乾乾活,适应一下环境。象你这种导师最后还没有分配好的,最好就先别找了,除非你很确定人家最后会要你,否则很容易陷进学院人事斗争的陷阱里,作用反而适得其反。
选博导还是硕导的问题其实是个伪命题,因为这两者根本不在一个水平线上。博导会有比硕导多的多的研究课题和研究经费,在博导的手下不但活会比较搐,而且外快也会比较多。
但如果博导有行政职务的话,除非你本来就是为了毕业找好工作,不在乎研究生期间能学到什么的话,不建议选。因为有行政职务的一般会比较忙,应酬比较多,你基本上学术上得不到多少指点,只能靠自己摸索了。
我当年就是图名气选了个博导,结果虽然活确实比较多,但基本上是干苦力的,感觉跟老板雇的员工一样,没学到什么.
④ 硕士研究生导师需要什么条件
硕士研究生导师需要条件如下: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

5、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掌握本研究领域的研究发展趋势,选定有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提出有效的研究途径,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具有指导和组织课题组进行研究工作的能力和经历。
6、研究方向稳定,现从事较高水平的科研工作,承担有科研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和必要的研究生培养条件。
7、从事本科教学工作一年以上,并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8、身体健康,能在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
⑤ 研究生导师需要什么资格
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原则上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热心研究生教育事业,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 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有较丰富的科研经验和一定的学术造诣,熟悉所从事学科(专业)的国内外发展状况。
3. 职称与学历、学位条件需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① 教授或相当职称者。
② 副教授或相当职称者,且为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1985年(含)以后大学本科毕业者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学位。
4. 承担有厅局级(含)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横向科研项目,且经费充足。
5. 有较稳定的科研方向,近5年内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成果。

拓展资料
硕士生导师应是本学科学术造诣较深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人员,其学术水平在某些方面接近或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有协助本人指导硕士生的学术队伍。有课程教学经历,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一定工作量的本科生课程。
硕士生导师的主要工作:
导师的主要工作不在于"教"而在于"导"。
1.引导学生熟悉本学科或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方法
本学科或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方法,这是进入硕士生学习和研究的一个前提性的条件。由于硕士生自身学科背景、学术水平的差异,引导学生熟悉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方法的工作极为重要。没有对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状况的基本了解,不熟悉本学科的学术规范,不会运用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基本理论和方法提出和解决问题,博士生的学习和研究就没有一个科学的基础。
2.引导学生进行创造性学习,提高其研究能力
引导学生熟悉本学科或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方法的主要途径,是引导学生进行创造性学习,把读书、思考和研究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自己的研究能力,提升学术品位和研究水平。
硕士生导师的主要职能:
1.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
2.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
3.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
4.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
5.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
6.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
⑥ 南京财经大学关于做好硕士生导师增列工作的通知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江苏省重点建设大学。1956年,南京财经大学前身粮食部南京粮食学校成立。1981年,南京粮食经济学院在原南京粮食学校的基础上建立。1993年,学校更名为南京经济学院。1999年,南京物资学校并入南京经济学院。2000年,南京经济学院、江苏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江苏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三校合并,组建成新的南京经济学院。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南京财经大学。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选聘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结合南京财经大学当前学科发展和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现将2015年度硕士生导师增列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申请人向硕士点所在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南京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连同申请人材料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核。研究生处将材料汇总后,提交南京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二、申请条件
申请硕士生导师任职资格枯扒的教师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1、已取得相关学科的博士学位或具有副教授、教授职称。
2、以第一作者身份或者独立在学校指定的二类及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二篇以上,或在一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以上,或在学校指定的二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同时出版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高质量学术专著一部。
3、具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良好,能开出至少1门研究生课程。
4、主持过省部级课题研究;或参与国家级课题研究,且排名前3位(国家级课题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863”项目等;省部级课题指国家部委项目、省哲社项目、省科技厅软科学等项目);或获得过省春槐部级及以上优秀科研成果奖励,且排名前3位。
5、教授年龄不超过57周岁,副教授年龄不超过55周岁。
6、2012年以来,未出现过教学、科研方面的责任事故,年度考核合格。
三、表决方式
南京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召开专项会议,审议和批准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
南京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专项会议的实际到会人数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2/3,采用投票表决方式确定申请人的硕导任职资格。申请人须获得超过实际到会人数的1/2票数,方可取得硕导任职资格。
四、其他说明
1、硕导选聘原则上在已有硕点二级学科内进行。若申请人在某研究领域确有学术成果,且能担负起指导职责,可跨行政单位申请硕导任职资格,但本人行政隶属关系(编制)不变。跨行政单位的申请人须向硕士点所在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对已取得非南京财经大学硕导资格的人员,应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硕导任职条件重新申报。
申请人须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其中涉及科研成果部分的内容须经南京财经大学科研处盖章认定,涉及年度考核部分的内容须经南京财经大学人事处盖章认定。
2、兼职硕士生导师的申请人员须向有关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兼职硕士生导师的聘任管理办法见《南京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聘任管理规定》
3、取得任职资格的硕导的工作报酬,根据教学工作量及指导研究生数量获取,南京财经大学不给予额外待遇。
4、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硕导选聘为任职资格选聘。取得任职资格的硕导若在3年内未指导研究生,则其任职资格自动取消。
5、申请人未达到硕导任职基本条件的,属破格申请。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一般不接受破格申请。如确需要,破格申请应从严把握,破格人数要从严控制。对破格申请的,审议时应主要考虑其没森昌所在学科建设需要,所在硕士点和研究方向的建设要求。
6、海外留学归来人员申请硕导任职资格的,“主持科研项目”条件不作要求,但须满足其他基本条件。
7、在选聘硕士生导师时,除对申请人的业务进行严格审核外,还要对申请人的学风、品德修养、科学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方面进行考核,此项工作由各有关部门党总支负责,会同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共同把关。
8、南京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和硕士点建设要求,可特聘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9、申请人应填写《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并提供装订成册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证书、科研立项通知书或结项证书等)。
五、工作安排
1、南京财经大学各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组织初审;
2、初审结果、证明材料及《申请新增硕士生导师汇总简表》报送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处
3、召开南京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考研政策不清晰?同等学力在职申硕有困惑?院校专业不好选?点击底部官网,有专业老师为你答疑解惑,211/985名校研究生硕士/博士开放网申报名中:https://www.87dh.com/yjs2/
⑦ 成为硕士生导师需要什么条件
1、可以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每年保证能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基地指导硕士生。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具备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硕士学位。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近三年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过论文,亦可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
3、具备本门学科系统深入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能够创造性地进行研究工作,具备解决复杂理论问题、技术问题和应用问题的能力。
4、研究方向稳定,现从事较高水平的科研工作,承担有科研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和必要的研究生培养条件。
5、从事本科教学工作一年以上,并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

(7)研究生导师人事扩展阅读:
硕士生导师的职能
1、引导学生熟悉本学科或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方法。
2、引导学生进行创造性学习,提高其研究能力。
博士生导师的要求:
1、近五年来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8篇(第一作者或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过学术专著。所发表的论文或专著曾被同行多次引用或曾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奖励。
2、目前承担有国家或部(省)级的重点科研项目或攻关项目,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有重要价值的研究项目,在研的经费不少于3万元(个别基础研究项目不少于1.5万元)。
3、近五年来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第一作者或本人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过学术专著,或有重要的技术成果发表的论文或专著曾被同行多次引用或曾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奖励,获省部或国家级成果登记2项或发明专利(授权)2项。
4、目前承担国家或部(省)级的重点科研项目或攻关项目,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具有重要价值的研究项目,在研的经费不少于6万元。
网络-硕士生导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