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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刑法教授祥

发布时间: 2023-06-15 04:11:24

A. 郑州大学刑法学专业2012年考研。备注里要求写导师,谁能给介绍下郑大刑法的导师都有谁,各自怎么样啊

郑州大学刑法学硕士生导师 总共 9位,选哪位就看你自己了
030104▲刑法学
01中国刑法理论与实践
鲁嵩岳
马松建
刘德法
许桂敏
张阳
李淑娟
唐若愚
田立文
赵永纯
就看你选哪个导师, 武汉博硕考研书店 :02787878052 18971497728

B. 如何看待女子称 11 年前遭老师侵犯,郑州大学回应「展开调查,暂停涉事老师教学活动」调查难度如何

近日,郑州大学又一名教师被曝涉嫌性侵事件,据一位女生实名举报,11年前,自己遭郑州大学一老师PUA长达两年半。

当她只有十六岁时,曾被该教师洗脑、侵犯和精神控制长达两年半之久。此教师还曾带该女孩进行堕胎手术,导致其两次自杀、重度抑郁,最终终身不孕。

所以,以后再有类似情况发生,一定要把握第一时间,掌握足够证据直接说出来,确保安全。

而且学生的成绩以及前途发展也不是老师们可以左右的,完全不需要担心那么多,要是学生们态度强硬的话,这些不良教师也不敢做什么,当然,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给这些人机会。

话说回来,不管当事女生所说的情形是真是假,这件事已经引起了网络关注,郑州大学介入调查,这是应有之义。只有调查了才清楚,既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能放过一个坏人。如果当事女生所说与事实不符,调查后可还涉事老师一个清白;如果经调查属实,该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我们拭目以待!更希望女生勇敢的走下去。

C. 河南城建学院法学好吗师资力量如何

还可以啦

法律系师资队伍状况

本系专职教师27人均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其中教授4人,占14.8%,副教授12人,占44.4%,讲师12人,占44.4%。取得博士学位的4人,占14.8%;取得硕士学位的16人,占59.3%;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100%进入了教学第一线。师资队伍职称、学历、年龄结构合理(见下表)。
法律系、思政部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从事专业方向 职称 学历 学位 出生年月
1 李德平 河南大学 政治 民商法学 教授 本科 学士 1958.2
2 史战芳 河南大学 政治 宪法与行政法 教授 研究生 硕士 1964.9
3 王艳芳 郑州大学 法学 民商法学 教授 本科 学士 1964.02
4 卢华东 郑州大学 政治 思想政治教育 教授 研究生 硕士 1966.10
5 杨雪芳 河南师范大学 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副教授 本科 学士 1964.11
6 张超 甘肃政法学院 法学 民商法学 讲师 本科 学士 1974.12
7 李国华 华东师范大学 中共党史 法律史 副教授 研究生 硕士 1956.06
8 张强 云南大学 法律 刑法 讲师 研究生 硕士 1973.12
9 王永军 河南大学 诉讼法 诉讼法 讲师 研究生 硕士 1973.07
10 李亮国 中南大学 经济法 经济法 讲师 研究生 硕士 1977.2
11 樊新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民商法 民商法 讲师 研究生 硕士 1980.12
12 李闯豪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民商法 民商法 讲师 研究生 硕士 1979.3
13 王东明 武汉大学 刑法 刑法 副教授 研究生 博士 1968.12
14 孔维臣 西北政法 宪法与行政法 宪法与行政法 副教授 研究生 博士 1974.10
15 苏芸芳 西北政法 环境法 环境法 讲师 研究生 硕士 1981.6
16 贾辰君 同济大学 民商法 商法 讲师 研究生 硕士 1981.2
17 张晓娟 西北政法 国际法 国际法 讲师 研究生 硕士 1982.03
18 潘巧红 郑州大学 国际法 国际法 讲师 研究生 硕士 1979.03
19 陈凤敏 河南师范大学 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副教授 本科 学士 1963.11
20 李志娟 中央党校 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副教授 本科 1964.2
21 冯宇 西南师范大学 教育经济管理 思想政治教育 副教授 研究生 硕士 1964.12
22 王巧慧 厦门大学 科技哲学 思想政治教育 副教授 研究生 博士 1974.12
23 刘菊芬 河南师范大学 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副教授 本科 学士 1960.10
24 袁鹤平 郑州大学 政治 思想政治教育 副教授 本科 学士 1964.10
25 张银龙 西南师范大学 政治 思想政治教育 副教授 本科 学士 1965.10
26 刘建华 河南大学 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讲师 研究生 硕士 1980.10
27 张雪侠 大理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 讲师 研究生 硕士 1975.10
28 陈振国 浙江大学 中国近代史 中国近代史 副教授 研究生 博士 1974.3

D. 关于北方工业大学的法律研究生

应该说是不难考,但这个前提也必须是过国家线!过了国家线问题基本不大。
经济法学
硕士点介绍
一、历 史沿革(包括批准时间、招生时间、招生数量、生源情况)
北方工业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点 1998 年批准设立, 是我国工科院校设立经济法学硕士点并招收研究生较早的学校之一。 1999 年招收第一届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至今已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八届, 培养硕士研究生 125 名。另外还招收同等学历学生 名。

二、硕士点的主要研究方向

1 . 企业法、公司法;

2 . 会计法、审计法;

3 . 金融法。

三、导师组成员介绍(见后面)

田晓云 吴 邲 光 王素娟 王 瑞 赵贺春 刘晓春 胡立新 徐 岩

荣国权 王斐民 陈兴华 董慧凝 胡 平 韩红兴

四、硕士点的科研项目、成果、获奖情况;(略)
一、培养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关于培养硕士研究生的规定和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结合本专业特点,经济法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为国家造就有理想,有社会主义觉悟 ,有健全体魄,具有系统的坚实的法学、经济法学的理论和知识,毕业后能独立从事经济法理论研究和教学,从事经济法实际工作的高级复合型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方针,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良好品德,并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服务;

2 .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方法,具有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3 .系统地掌握法学、经济法学的基础理论知识,比较熟悉有关的部门经济法学知识,对自己研究方向的特定领域有较深的研究,在学期间应通过国家的律师资格考试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

4 .应具备独立开展学术活动和学术研究的能力,毕业时应写出有较高水平、观点正确、资料翔实、逻辑性强、文笔通顺,且具有一定创见性的学位论文;

5 .必须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具备听、说、写、读的能力;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掌握并熟练使用数据库管理系统。

6 .有健全体魄。

二、研究方向:

根据本学科的研究基础和当前法制建设的实际需要,目前拟设 3 个研究方向:

1 . 企业法、公司法;

2 . 会计法、审计法;

3 . 金融法。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其中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时间各为一年半。

第一学年:学习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并学习一至两门专业课,一至两门选修课;非法学专业毕业生,视情况补修两门专业课;

第二学年:重点学习专业课及相关选修课,并对自己选定的研究方向深入学习,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参加教学实践,提出开题报告,并写出论文大纲。

第三学年:安排社会调查,撰写论文,并进行答辩。

凡按本学科培养方案和学分的要求,修满课程和学分的,可提前申请硕士论文答辩。

四、培养方式:

1 . 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原则,在研究生入学后,从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出发,制订出每个研究生的培养计划。

2 . 对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相结合的方式,两者均为一年半,可交叉进行。

3 . 在整个培养过程中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在打好坚实基础理论的同时培养研究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知识和能力。

4 . 在指导方式上,采取导师负责和学科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

5 . 研究生的学习以导师指导下的自学为主,强调在学习中研究,在研究中学习,努力培养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6 . 加强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品质、文化素质的教育,要求研究生认真参加政治理论课和文化素质课的学习,积极参加公益劳动。

7 . 研究生都应自觉参加体育锻炼。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一般每完成 16 学时的学习量,可获得 1 个学分。经济法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最低课程学分要求为 27 学分。其中要求学位课 12 学分左右。

田晓云 :女,硕士,教授。 本科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私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7 年 7 月至今在北方工业大学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现任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经济法学硕士点责 任 教授,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理事、北京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 2006 年北京市中青年骨干教师。

中国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86-10-88803531
E-mail: [email protected]
讲授课程:国际经济法专题研究 国际经济法学 国际私法
研究方向:国际经济法 国际私法 国际商法
学术成果:《国际经济法》(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4 年)、《国际商法》(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5 年)《加入 WTO 与中国冶金工业》(冶金工业出版社 2003 年)
在《法学杂志》、《河北法学》、《政法论坛》、等法学类核心期刊发表《国际私法中“直接适用的法”性质探讨》、《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中实体私法条约的适用》、《我国仲裁的司法监督若干问题探讨》等论文,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甘肃政法学院学报》以及相关法学学术刊物上发表《意思自治原则确定合同准据法比较研究》、《“直接适用的法”与合同准据法的确定》、《试论 WTO 反倾销协议的功能平衡》、《国际商法地位问题研究》等学术论文近 20 篇。
主持完成 “ 商法的定位与体系研究 ”( 2000 年北京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主持或参与承担“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国际化经营中的国际惯例及国际法规范研究”等省部级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主持承担“ 国际条约在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中的适用 ”等学校科研基金项目;主持或参与“ 加强实践环节,培养和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 国际私法课程建设教学案例 ”等 5 项教改课题,“ 加强实践环节,培养和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 ”课题获北方工业大学 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 。
在研项目:《我国区际司法协助中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问题研究》( 2006 年北京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中国贸易救济制度的成就、贡献与不足专题研究》( 2006 年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吴 邲 光 : 男,汉族, 1957 年 4 月出生,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人,中共党员。高中毕业后在河南省临颍县插队六年, 1984 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专业。 1994 年研修北京大学刑法学硕士研究生课程。先后任教于郑州大学法学院、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从事刑法学教学和研究。现任法律系主任。

中国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 86-10-88803531
E-mail : [email protected]

讲授课程: 吴邲光 教授系北方工业大学经济法研究生导师,曾任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刑法学会理事, 1997 年获 “ 北京市优秀教师 ” 称号。执业律师(兼职),大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研究方向:刑法学、经济犯罪、公司犯罪。

学术成果: 《 共同犯罪理论及其运用》、《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论》、《国家安全法教程》、《经济法律通论》、《金融诈骗识别与防范百答》、《防范保险业违法违规行为问答》、《防范证券业违法违规行为问答》、《防范银行业违法违规行为问答》、《新刑法金融犯罪百问》等刑法、经济犯罪理论专著和教材。
主要代表论文有: 《论刑事诉讼中青少年保护的延伸》、《税收刑事立法比较与我国税收刑事立法的完善》、《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客观方面的认定》、《论著作权的刑法保护》、《商业秘密的刑法保护》、《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法律规制的探讨》等。近几年来,主持和参与了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安全局、中国人民银行监察局和北方工业大学多项科学研究课题。

王素娟 女,民商法学教授。 1987 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民法学硕士学位。现为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责 任 教授,从事民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中国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 86-10-88803531
E-mail : [email protected]

讲授课程:民法学 知识产权法 民商法学专题研究

研究方向:民商法、知识产权

学术成果:主要科研项目:

曾先后承担过部委级科研课题:《有色大中型企业专利实施状况分析及其法律对策》;北京市教委科研项目《网络经济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及法律调整》 (2001 年 ) 以及《网络游戏的法律保护》 (2004 年 ) 科研课题。目前在研项目为司法部科研课题《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法律保护》、北京市法学会《网络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科研课题

主要学术成果:

近年围绕知识产权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发表论文数篇,其中《假冒商品行为的表现形式——假冒、逆假冒》、《对原产地名称立法保护问题的探讨》、《对我国已出现的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的法律分析》、《由人类基因图谱的公布引发的对隐私权问题的思考》、《论“黑客行为的法律性质和法律调整》、《网上拍卖法律问题初探》等论文发表于《法律适用》、《法商研究》、《法学杂志》、《河北法学》等法学类核心期刊;《人类遗产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网上链接的法律责任》《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主要区别及其法律调整》、《不使用、不依法使用注册商标对企业商标专用权效力影响》、《特殊标志的登记、使用和法律保护》登载于《人民法

院报》和《中国知识产权报》以及《电子知识产权》等重要刊物。在发表的论文中曾有多篇论文获奖:《论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研究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2004 年获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年会“优秀知识产权成果奖”、《论假冒商品行为的认定假冒商品行为的认定标准》获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北京分会第六届学术年会优秀论文奖、《商标被他人抢注的成因及其法律对策》获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第八届年会优秀论文奖等。 王 瑞 :男,副教授,法学博士,汉族, 1968 年出生,原籍河北。 2003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获博士学位。 2003 年 7 月至今在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

中国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 86-10-88803531
E-mail : [email protected]

讲授课程:民法学基础理论 公司法专题 知识产权与合同法 商法学

研究方向:公司法 证券法 知识产权

学术成果:主持北京市优秀人才资助基金项目 1 项,主持学校科研基金项目 2 项。

在《河北法学》《法学杂志》等法学期刊发表 《论商法的国际性特征》 《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股份转让行为的法律分析》等论文 10 篇。参编教材 3 部。
赵贺春 :男,教授,经济学硕士,汉族, 1983 年 8 月参加工作。现任北方工业大学会计研究所所长,北京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平身委员会评审专家、中国会计学会理事。

中国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 86-10-88802622
E-mail : zhhch @ncut.e.cn

主要研究方向:管理会计学:环境会计学。

承担的主要课程:成本会计学、管理会计学。

主要经历:无后就读于北方工业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分别获:工学士和经济学硕士学位。自 1983 年 8 月以来一直任教于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 1998 、 2006 年被评为“北京市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科研情况:出版专著《环境会计专题研究》、《管理会计学》、《现金流量表及其编制方法》;
主编《成本会计》、《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学》、《新税制与会计处理》等教材和专业书籍十余部;在《财务与会计》、《财会通讯》、《冶金经济与管理》《北方工业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符合可持续性的会计新体系研究”、“环境会计对象探究”、“价值链会计管理体系研究”、“旅游饭店内部转移价格问题研究”、 “企业内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研究”等论文多篇;主持北京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环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问题研究”、“北京市区域环境成本层级管理体系的构建研究”以及“企业集团层级绩效评价系统”、 “会计管理机制研究”、 “区域环境成本管理系统”等多项横向研究课题。

刘晓春 :女,教授, 1956 年产生,汉族, 1975 年参加工作。先后就读于北京经济学院 ( 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会计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会计助教进修班,学完会计学专业硕士课程,取得毕业证书。从 1982 年起在北方工业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曾任北方工业大学会计学学科主任、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经济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现任北方工业大学成人教育学院院长。中国注册会计师 ( 非执业会员 ) ,执业企业法律顾问。曾被评为“北京市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北京市优秀教师”。

中国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 86-10-88803283
E-mail : [email protected]

主要研究方向:会计法 审计法等

教授课程:财务管理学 财务会计报表分析 会计学

科研情况:

1 .主编、参编《企业财务报告分析》 ( 机械工业出版社 ) 、 《企业财务管理》 ( 地质出版社 ) 、 《财务管理》 ( 机械工业出版社 ) 、 《公司财务会计》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 《工业会计教程》 ( 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 ) 《基础会计学》 ( 地质出版社 ) 等教材。

2 ,主持、参与完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经营业绩评价研究”、“证券组合投资管理方法的研究与应用”、“环境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问题研究”等北京市教委社科基金项目 4 项;主持、参与 “黄河铝业公司预算体系”等横项研究项目 2 项;承担“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有关问题研究”等校科研基金项目 3 项;先

后主持、参加教改研究项目 8 ,其中“证券与期货课程教学与实践”课题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 ( 高等教育 ) 二等奖、北方工业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

3 .在“财务与会计”、“财会月刊”、“财会通讯”、“会计之友”、“北方工业大学学报”等期刊及会议上发表《 ( 小企业会计制度 ) 与 < 企业会计制度 > 的比较》、《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在我国的实施》、《克服资本多数决适用中缺陷的法律对策》、《传统与现代审计风险模型比较》、《资产减值准则与现行资产减值制度的比较》、《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优化的探讨》、《关于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问题的探讨》、《我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行为研究》、《国金融期货市场风险的法律控制》、等论文 20 余篇,其中“我国』‘‘市公司现金分红行为研究”一文获中国发展与西部开发社科研究成果一等奖。 胡立新: 女,副教授 经济学硕士, 1988 年 7 月开始从事高等学校会计学教学与研究工作。

中国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 86-10-88804120
E-mail : [email protected]

主要研究方向:财务管理学;环境会计学。

承担的主要课程:会计学、财务会计学等。
徐 岩 :
副导师:
荣国权 :男,讲师, 1972 年生,汉族,内蒙古人,中共党员。 1998 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律系,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 1998 年 7 月至今在北方工业大学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中国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 86-10-88803531
E-mail : [email protected]
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基础理论、竞争法 ,

讲授课程:经济法学 竞争法

王斐民 : 王斐民,男,汉族, 1970 年生,讲师,河南人,中共党员。 2002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经济法学硕士学位。 2005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经济法学专业法学博士学位,从 2005 年 7 月开始在北方工业大学工作,从事经济法教学与研究至今。
中国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 86-10-88803531
E-mail : [email protected]
主要研究方向:竞争法 公司法 税法 金融法 知识产权法
教授课程:经济法学 经济法基础理论 金融法
学术成果:
主要代表著作有:《竞争法案例·学理精解》国家级十五规划教材《经济法》等
理论专著和教材;
主要代表性论文有: 1 . 《浅析公益诉讼》,发表于 2002 年 1 月 18 日 《检察日报》理论版;
2 .《我国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法律制度改革》,载《中州学刊》 2003 年第 l 期;

3 .《论公司资本制度变革》,载《法学杂志》 2004 年第 6 期,为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 2005 年第 2 期全文转载;

4 .《中国反垄断法调整范围的立法思考与建议》,载《法学杂志》 2005 年第 1 期,为《新华文摘》 2005 年第 9 期全文转载;

5 .《论公司治理与公司控制人侵权责任的追究》,载《政法论丛》 2005 年第 6 期;

6 .《论社会自治领域的竞争与合作》,载《经济法学家》,法律出版社 2005 年。

主要科研项目有: 2003 年 1 — 6 月,主持并独立完成国务院法制办课题《我国反

垄断法调整范围立法研究》; 2003 年 6 月一 2004 年 11 月参加 史际春 教授主持的

教育部课题《社会法暨经济法一般原理》的研究; 2006 年 2 月— 6 月,参与张忠

军教授主持的国务院法制办课题《世界主要国家 ( 地区 ) 金融立法状况的比较研究》; 2006 年 6 月—至今,参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吴季松 教授的课题《北京市循环经济立法体系的研究》。

董慧凝 :女, 1977 年出生,讲师, 2006 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6 年 7 月起在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中国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 86-10-88803531
E-mail : [email protected]
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学 公司法

讲授课程:合同法 国际商法

学术成果: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现代法学》《行政与法》等法学刊物发表《公司章程修改的法律限制》《略论日本循环经济立法对我国环境立法的启示》《国有商业银行转制中的法人治理结构问题》《试论建设工程优先权的立法基础与立法构想》《论商法中商业登记的效力》《新公司法鼓励和保障公司自治》《董事会决议侵害债权人利益应如何救济》《公司僵局的救济》《公司自治为公司提供了更人的发展空间》等学术论文。

胡 平 : 女,讲师, 1969 年出生,原籍黑龙江。 1995 年 7 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或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在公司担任法律顾问,从事法律实务工作。 2006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教师。

中国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 86-10-88803531
E-mail : [email protected]
主要研究方向: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

主讲课程:民法 ( 分论 )
主要学术成果:
参编著作:《吉林老年人口研究》 ( 中国社会科学“七五”计划重点项目 ) ;《资外外贸法律》;《经济法原理》;《行政法》;《中外财政制度比较研究》。
发表论文:《逾期贷款的成因及对策》;《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的权利范围》;《资外并购的反垄断规制》;《论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完善》等。
陈兴华 :女,讲师,汉族, 1978 年生,河南新乡人,中共党员, 2006 年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6 年 7 月起在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中国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 86-10-88803531
E-mail : [email protected]
主要研究方向:能源法 自然资源法
讲授课程:经济法学
学术成果:
在《环境资源法论丛》第 4 卷《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科学版 ) 、《水资源税法律初探》, 2004 年 4 月 ( 法律出版社 ) 、《柳州师专学报》《中国海洋大学学报》 ( 社会
科学版 ) 《中北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 《中国教育报》 ( 理论版 ) 发表《 2003 年度国内环境法学研究综述》《中国海洋资源的产权制度研究》《海洋世纪与中国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浅议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投资制度及其完善》《资源节约利用法律意识教育》《“春晓”事件的国际海洋法思考》等论文。
发表。
《环境权:环境法学的基础研究》 ( 专著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年 10 月版,合

著。《环境资源法学》 ( 教材 )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年 9 月版,合编。

《海洋资源的法律保护研究》 ( 专著 ) ,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 2006 年版,合著。

2004 年至 2006 年,参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

海洋发展战略研究”的研究工作;

2006 年 3 月至今,参与国家《能源法》立法工作,担任《能源法》起草组秘书处秘书;

韩红兴: 男,讲师,中共党员,河南人, 2000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分别获法学硕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 20006 年 7 月起在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中国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业大学
Tel : 86-10-88803531
E-mail : [email protected]
研究方向:诉讼法学 司法制度 证据学 律师制度

讲授课程:民事诉讼法学

学术成果:

参加项目: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司法部课题、英国大使馆文化处资助项

目、欧盟主任机动基金项目等多项国内外科研项目。

主要代表著作:《外国司法体制若干问题研究趴《模范刑事诉讼法典》《刑事诉讼法资料汇编》《公诉教程》等多部论著和教材。

发表论文:在《政治与法律》《人民司法》、《当代法学》、《中国律师》等法

学类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0 余篇,其中多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

料全文转载。

获奖情况:

《以法官独立为核心,推动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获《人民司法》“春城杯”

优秀论文一等奖。

法理学
导师介绍
朱苏人 ,男,汉族, 1954 年 2 月出生,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籍贯江苏东台,中共党员。 1982 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 1985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0 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博士学位,先后任职于中共中央统战部、深圳中深国际公司, 1994 年 9 月调深圳大学法律系任教, 1997 年 5 月调北方工业大学,从事法制史、法理学教学和研究。现为北方工业大学法理学硕士点负责人,中国经济法学会理事。

主要研究方向 :法理学、中国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

主要科研项目 :

2002 年承担本校“中国法制史教改”科研项目,研究课程改革,提高教学效果等问题;

2000 年从原有色冶金总公司申报“公司法理论研究及改革实践”,获得二等奖;

2003 年承担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及法律防范”。

主要代表论文 :

1 、《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研究》,发表于《传统中国法理探源》,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年第一版,第 232-330 页;

2 、《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现状及规范发展的法律分析》,发表于《北方工业大学学报》, 2004 年第四期, 33-36 页。

刘泽军 ,男, 1966 年出生, 原籍河北。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任经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学术研究方向 :
宪政、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社会学。

讲授课程 :
1 、 研究生课程:宪政理论与实践、行政法学专题 、法社会学
2 、本科课程: 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学术成果 :
主持、参与承担北京市教委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 项,教育部委托项目 1 项,学校科研基金项目 5 项;曾在法学核心期刊等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 30 篇;主编、参编学术著作 3 部。

王爱民 , 男, 1965 年生,江苏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法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学术研究方向:
立法学,比较法学

讲授课程:
1. 研究生课程:立法学,比较法学
2. 本科生课程:法律英语,行政法学

学术成果:
主持或参与北京市教委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北京市优秀资助项目三项,校科研项目两项,法学核心期刊等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多篇,编著作两部。

民商法学

本人能查到的也就这么多了!具体可以参考以下链接。祝你好运!

E. 郑州大学法学院怎么样

郑州大学法学院的前身为司法部和河南省委、省政府于1980年共同组建的郑州大学法律系。1985年,法律系在全国第一批设立了经济法专业,1988年经济法专业独立组建为经济法系。1994年,法律系和经济法系合并组建成为现在的郑州大学法学院。建院以来,国内外高校数以百计的著名专家学者经常到我院讲学和指导工作,在各兄弟院校的大力支持下,使我院得以与恢复后的全国法学教育同步发展。
郑州大学法学院是“文革”后新创建的法律院系。1980年初,郑州大学从原政治系中分出并组建了郑州大学法律系,当年即有1977、1978、1979三个年级100多名学生,1981年底,该院培养出了第一届法学专业毕业生26名,是全国有1977级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四个院校之一。
在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1980年该院从北京大学、吉林大学、北京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学院等高校调入近30名优秀教师。其中包括刘国任、肖乾刚、叶高峰、金凯、潘永隆、霍震、沈绍芳、胡仕湘、吕泰峰等十多位著名学者,为该院的创建和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1980-1981年,北京大学派出魏敏教授、李志敏教授、扬敦先教授、张玉镶教授、北京政法学院派出甘继华教授;湖北财经学院派出蒋碧昆教授、朱继良教授、曾绍汝教授、卓之干教授;西南政法学院派出常怡教授等十多位著名专家长期在该院任课。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著名高校也经常派教师到我校作专题讲座,为该院前三届学生的培养和以后的发展,给予了令我们永远难以忘怀的支持。
1985年,该院在全国第一批设立了经济法专业,1988年经济法专业从法律系中分出,独立组建了经济法系。
1994年,法律系和经济法系合并组建了郑州大学法学院。
1991年取得刑法专业硕士授予权。之后,又先后取得了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理学、法史学和诉讼法学、环境资源法学专业的硕士授予权。并于1998年被批准为第三批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单位。
2003年学院的科研机构“郑州大学私法研究中心”、“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被评为河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2005年取得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授予权,这是河南省的第一个法学博士点。
2008年法学专业成为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
2008年12月郑州大学法学院代表队赴清华大学参加全国影响力最大的模拟法庭竞赛——第六届“理律杯”全国模拟法庭大赛,获得团体冠军。
2010年取得法学专业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
2011年12月,郑州大学法学院获第九届“理律杯”全国高校模拟法庭冠军。[1]
2012年5月,郑州大学法学院成立亚洲第一个边沁研究中心。[2]
2012年取得博士后流动站。
2012年入选国家首批法学创新人才培养基地。[1-2]
建院以来,国内外高校数以百计的著名专家学者经常到我院讲学和指导工作,在各兄弟院校的大力支持下,使我院得以与恢复后的全国法学教育同步发展,走过了33年的发展里程。
郑州大学法学院的前身为司法部和河南省委、省政府于1980年共同组建的郑州大学法律系。郑州大学法律系于1980年初成立伊始,便从政治系转来了77、78、79三届学生,从 而成为全国拥有77级法律专业毕业生的四个院校之一和全国最早恢复法学教育的院系之一。1985年,法律系又在全国第一批设立了经济法专业,1988年经济法专业独立组建为经济法系。1994年,法律系和经济法系合并组建成为郑州大学法学院。

师资力量编辑
郑大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职教师75人,其中教授20人,副教授33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48人,博士生导师13人, 河南省特聘教授4人;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为河南省优秀省管专家,2人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先后担任教育部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担任全国性法学研究会顾问,2人担任全国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0余人担任全国性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3人担任河南省法学会副会长。[3]
法学院现有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郑州大学私法研究中心、2个河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以及俄罗斯法研究中心、边沁研究中心、中国土地法律研究中心、中国司法案例研究中心、河南省国有公司治理研究中心等多个校级研究机构。[3]

专业介绍编辑
郑州大学法学院已形成了稳定、明确、特色明显的研究方向。
宪法与行政法
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现有教授6人,副教授4人,讲师6人。其中已取得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10人。学点已经形成了中国宪政的理论与实践、中国行政法治的理论与实践、 外国宪政与行政法治的理论与实践三个相对稳定、各具特色的研究方向。本专业任全国性学会理事7>名。学科带头人苗连营教授为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理学会、中国青少年法学会理事,河南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河南省跨世纪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刘向文教授任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全国人大办公厅研究室特约研究员,中国宪法学会顾问,是我国著名的俄罗斯、中亚法学问题专家。沈开举教授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国家行政学院兼职研究员。本学科点承担国家项目3项,国际合作等横向研究项目9项,省社科基金项目4项,省教育厅项目10项,郑州大学项目2项 ;出版学术专著16部,教材12部,在《中国法学》、 《法学研究》、《法学家》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5篇。其中,多篇学术论文被转载,转摘。
民商法专业
民商法专业现有教授4人,副教授9人,博士9人。学科带头人田土城教授为中国法学会理事,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管优秀专家。导师组下设民法研究方向,由耿林副教授负责,主要从事民法基本理论研究;商法研究方向由宁金成教授负责,主要从事商事法律制度研究; 知识产权法研究方向由王锋教授负责,主要从事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研究;亲属法研究方向由吴洪副教授负责,主要从事亲属法基本理论研究。近几年,该专业已出版学术专著7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完成国家和省部级项目10余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0余项。
刑法学专业
郑州大学刑法学科是河南省法学教育领域第一个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一直是河南省法学教育中的强项,连续四届被确定为省级重点学科。本学科点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以及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较理、且团结协作、学术思想端正、学术气氛活跃的学术队伍;学术队伍中有50岁以下教授8人,8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学科带头人为鲁嵩岳教授和刘德法教授。 该学科点已经形成中国刑法理论与实践、外国刑法学、犯罪学等三个相对稳定、优势明显的主要研究方向。承担国家社科项目5项,出版著作20余部,发表论文一百余篇。该专业一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充分发挥刑法学这一实用型学科的特点,以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经济法专业
郑州大学经济法学科设立于1985年,是全国最早设立的经济法学科之一,1993年取得经济法专业硕士授权资格,1997年、2000年、2003年连续三届被确定为省级重点学科。经过近20年的建设发展,本点已形成了稳定的、具有显著特色的研究方向:以肖乾刚、程宝山教授为带头人的经济法研究方向, 现有教授2人,副教授2人,讲师1人,主要从事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该专业共承担省级以上规划项目10余项,出版学术著作1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近100篇,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近10项。
国际法专业
国际法专业同样也是一个实力较强的学科,其研究方向为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学,学科带头人赵建文教授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出版学术著作部,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权威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
法学理论专业
法学理论专业的研究方向为法理学和立法学。法律史专业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诉讼法学专业研究方向为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环境资源法专业研究方向为自然资源法、环境污染防治法和能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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