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民商法老师
Ⅰ 张素华的介绍
张素华,女,1976年生。2004年至今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任教,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理事;《法学评论》民商法编辑;湖北省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武汉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秘书。代表性著作有《网络银行风险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网络金融法原理与国际规则》(第三作者),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中国物权法100问》,人民法学院出版社,2007。《请求权与债权的关系及请求权体系的重构——以债法总则的存废为中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获得武汉大学法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和首届马克昌优秀教师奖。

Ⅱ 中国法学界的泰山北斗是
以下是中国法学界的泰斗(排名不分先后):
1、高铭暄:泰斗加学术(刑法界的祖师爷)
高铭暄(1928.5.24-)男,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人。1951年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53年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毕业,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荣誉一级教授 ,兼任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

Ⅲ 孟勤国的广西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
姓名 :孟勤国
性别: 男
民族 :汉 孟勤国,男,1957年生,浙江绍兴人,中共党员,广西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著名的物权法学家。1992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3年被选入广西高校首批跨世纪人才,1995年被评为广西优秀教师,1996年被评为广西优秀专家,1998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并被确定为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2000年被评为自治区先进工作者。2003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并当选为全总十四大代表。1997年,武汉大学法学院聘请他为民商法博士生导师。
学历:1978年考取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82年考取武汉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1985年7月毕业获硕士学位 。 1986.7-1990.7 广西大学法学院讲师
1990.7-1993.9 广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993.9 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1995-2002 广西大学法学院院长
1997.7 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生导师
现任广西大学法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名誉院长 1、《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的民事立法》,中国社会科学,1988/6;
2、《占有概念的历史发展与中国占有制度》,中国社会科学,1993/4;
3、《英美法上物上负担制度及其借鉴价值》,环球法学评论,2009/10。 1、《物权二元结构论(第三版)》,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
2、《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
3、《中国物权法问》,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100 1、广西首届杰出法学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2),2006年获国家级教学名师称号(第二届)、2008年获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特等奖。
2、《物权二元结构论》获全国首届优秀法律图书奖(2005)、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03-2004)
3、《私人密码在电子商务中的地位和作用》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999-2002) 他在物权法理论研究领域中,创立了“物权二元结构理论”,其专著《物权二元结构理论》2001年在北京出版后反响强烈,《法制日报》、《私法研究》等先后发表国内著名学者对此书所作的评论,中国法学会2002年7月15日第508期《要报》将他的理论观点上报国家高层,以供中国物权法立法参考。他起草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发表于《法学评论》2002年第4期,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同志在2002年12月30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广西大学的孟勤国教授起草了物权法部分的专家建议稿”,“这些专家建议稿‘弥足珍贵’”。2004年5月,中国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在广西南宁召开的中国物权法理论研讨会上对孟勤国提出的物权二元理论给予了赞赏,并说“这次会议出现了广西学派”。
孟勤国同志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光明日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著作七十余篇(部),其中二十余篇被《新华文摘》、《人民大学资料复印中心转载》、摘登和收入要目。1987年以来,他获广西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省部级)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3项;还获自治区教委一、二、三等奖5项,他在担任广西大学法学院院长(1995—2002年)期间主持的广西大学法学院教学改革成果获广西教学成果一等奖,并被列为教育部新世纪法学教育子课题。
孟勤国同志积极参与广西地方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长期担任外资、银行、证眷等公司的法律顾问,承办了不少的特大疑难案件,为广西的企业挽回或避免损失数亿元,担任广西人大立法咨询员、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为立法和执法作了大量的咨询工作。

Ⅳ 李新天的介绍
李新天,男,1965年6月出生。1989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律系法律学专业,1989年7月至1992年9月在武汉大学纪委工作,1992年9月至今在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任教。 1995年9月至1997年6月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硕士学位班学习,1997年9月至2002年6月在职攻读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博士学位,2000年6月评为副教授,2005年10月评为教授,2006年遴选为博士生导师。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民商法方向),武汉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武汉大学工会兼职副主席,武汉大学第六届、第七届教代会教师代表。1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武大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任教,现为教研室副主任。

Ⅳ 齐爱民的个人简历
1970年1月出生于河北晋州。1993年毕业于武汉大学哲学与社会学系,获哲学学士学位;1993年-回1996年在武汉大学管理学答院工作;1999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民商法专业);2002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民商法专业)。2002年-2005年在广西大学法学院工作,200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博士后出站。2002年晋升为副教授,2004年晋升为教授,2006年遴选为博士研究生导师。

Ⅵ 谁知道武汉大学国际学院的简介,要详细的
学院概况
武汉大学WTO学院是武汉大学为适应中国入世以后新的社会发展趋势专门设立的、武汉大学的直属学院之一,是按照国际国内开放办学的模式和高效管理机制运行的新型学院。学院旨在以实现学生的国际就业为目标,提供高质量的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使学生在学习和研究的基础上,树立面向国际职业市场的观念、态度和方法,提高人才的价值和创造力,提高就业竞争能力。学院以国际法商特色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为基础,以WTO领域高级管理人才、法律人才和商务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为主体,并在该领域开展规模化、高层次的国际合作办学项目,在此基础上,拓展WTO领域研究和咨询服务。 学院在全国率先采用开放办学模式,于1999年开始开办“武汉大学WTO法商本科实验班”、通过国际合作培养模式举办本硕连读制教育、国际管理硕士教育及其他高层次人才的培训。
学院在全国乃至全世界范围内,集中优势教育资源和国际法、商职业人才资源,综合法学、应用经济学、管理学和外语等多个学科,集中培养一种国际型、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学院在先进的教育理念指导下,建立起开放性、国际化、规范化的教育管理体制,将学生的国际就业率作为学院培养人才质量的最高目标和标准,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我国著名国际法商高级职业人才培养与培训基地。
学院设有综合办公室,国际教育中心和WTO研究与咨询中心等行政、教育和研究机构。
目前,学院已与英国伯明翰大学、纽卡斯尔商学院、法国巴黎七大、巴黎十大,里尔一大、里尔二大、UT、CNAM、瓦朗西纳大学ENSIAME学院、南锡矿业大学、佩皮尼昂大学、拉罗舍尔大学、鲁昂高等商学院、昂热高等商学院等联合培养本科和硕士层次的国际法、商和管理人才。
学院目前教师和讲座教授120余名,其中外国专家30余名,各类学生规模1100余名
机构设置
2002年武汉大学WTO学院筹建领导小组:
武汉大学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顾海良教授
武汉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李文鑫教授
武汉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胡德坤教授
武汉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黄进教授
武汉大学WTO学院机构设置与工作联络表
部 门 职责 / 项目办公室 负责人 电话
院长 全面;学术科研 余敏友 68753867
副院长 院党支部书记、行政、财务、人事 宋小春 68752041
副院长 教学、国际交流、宣传 银新力 68754413
学生工作总监 学生工作 谢 武 68753865
留学事务总监 出国留学服务工作 鲍昌俊 68753879
院办公室 主任(代) 江桂梅 68754690 68753872
副主任(党群工会档案资料) 刘漱玉
副主任(人事财务资产安全) 郭 维
国际教育中心 主任(兼) 银新力 68754413
教学总监 程胜利 51790004
培训总监 肖 亮 68753877
教育企划部 华 果 68753865
行政部 佘 波 51790002
出国留学服务部 李鹏舟 68753879
国际语言教育中心 肖 亮 68753865 68753875
武汉大学WTO实验班项目办公室 尹 黎 68753867 68753862 68753863
法国里尔第二大学国际项目办公室 陈 玲 51790007
法国佩皮尼昂大学国际项目办公室 曾 洁 51790003
法国拉罗舍尔大学国际项目办公室 银新力兼 51790004
英国诺森堡大学国际项目办公室 郭 莉 51790003
法国鲁昂高商国际项目办公室 待 定 51790004
新西兰梅西大学国际项目办公室 待 定
法国CNAM管理硕士项目办公室 王向鸾 68753866
法国硕士(奖学金)预备教育项目 68753873
英国硕士(奖学金)预备教育项目 68753879
WTO研究与咨询中心 筹建中
院办公地点:武汉大学一区桂园教三楼正对面;院国际教育中心办公地点:东湖南望山
师资团队
学院建立了师资全球配置体系,现拥有优秀专兼职教师130余人,分别在国际法、经济学、管理、专业外语等学科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学术研究和从业背景,给学院高质量的本科、研究生教育和国际语言文化培训提供了可靠保障。
武汉大学WTO学院教师团队
(截止:2006年5月)
姓名 主讲课程 学科专业 教育背景 职业背景 职务/称 国籍 教师编号
余敏友 国际法
WTO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法 武汉大学博士 WTO学院院长 教授 中国 A-001
李雪平 国际法
WTO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公法 武汉大学博士 副教授 中国 A-002
孙立文 国际法
WTO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公法 武汉大学博士 讲师 中国 A-003
邹国勇 国际法
WTO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私法 武汉大学博士 讲师 中国 A-004
谢 皓 经济学
国际贸易理论 经济学 武汉大学博士 讲师 中国 A-005
罗 昆 民商法
票据法 民商法 武汉大学博士 讲师 中国 A-006
杨庭芳 法语 法语 武汉大学博士 讲师 中国 A-007
王一平 中国外贸法
商务英语 国际公法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B-001
高 凡 法语 法语教学 巴黎3大硕士 讲师 中国 B-002
董艳丽 法语 法语 武汉大学硕士 讲师 中国 B-003
卢小梅 专业法语 法语 武汉大学博士 讲师 中国 B-004
杨开杰 专业英语 商务英语 武汉大学学士 大连实德集团高管 讲师 中国 B-005
芦叶菲 英语 英语 武汉大学硕士 助教 中国 B-006
郭 元 英语 英语 武汉大学硕士 助教 中国 B-007
龙永图 WTO研究专题 英语 贵州大学学士 亚洲博鳌论坛秘书长 不适用 中国 C-001
黄 进 国际私法
电子商务法 国际私法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C-002
李仁真 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 武汉大学博士 司法厅副厅长 教授 中国 C-003
冯洁菡 民事诉讼法
知识产权法 国际公法 武汉大学博士 讲师 中国 C-004
杨泽伟 国际法 国际公法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C-005
张里安 民商法 民商法 德国博士 教研室主任 教授 中国 C-006
陈本寒 民商法 民商法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C-007
刘大洪 公司法 民商法 中南财大博士 教授 中国 C-008
张秀生 国际政治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 武汉大学学士 教授 中国 C-009
文建东 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C-010
张建清 国际贸易理论 国际贸易学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C-011
陈 岚 诉讼法 武汉大学硕士 副教授 中国 C-012
蔡 虹 民事诉讼法 诉讼法 中南财大硕士 教授 中国 C-013
李新天 民商法
法律实务 民商法 武汉大学博士 副教授 中国 C-014
申 皓 国际金融理论 世界经济 武汉大学博士 副教授 中国 C-015
卢汉林 国际投资 金融学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C-016
潘 敏 国际金融理论 金融学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C-017
桂国平 专业英语 金融学 武汉大学硕士 教授 中国 C-018
徐 珊 管理学 企业管理 武汉大学硕士 教授 中国 C-019
潘 旵 企业管理 武汉大学博士 副教授 中国 C-020
王追林 中国外贸法
国际贸易实务 国际法 武汉大学博士 湖北省商务厅研究员 教授 中国 C-021
聂德宗 民事诉讼法 民商法 武汉大学博士 副教授 中国 C-022
宋丽梦 企业管理专题 会计 中南财大博士 副教授 中国 C-023
李荣建 比较文化专题 阿拉伯文化 上海外国语大学学士 中国驻伊拉克使馆一秘 副教授 中国 C-024
汪 波 国际政治经济学 国际关系 武汉大学博士 复旦大学 教授 中国 C-025
冯天瑜 中国传统文化专题 汉语 武汉师范学院学士 武汉大学传统文化中心主任 教授 中国 C-026
陈广胜 行政管理专题 秘书学 武汉大学学士 教授 中国 C-027
周运清 社会心理学 社会学 武汉大学学士 教授 中国 C-028
张兆国 会计学,财务管理
公司理财 会计学 武汉大学博士 华工会计系主任 教授 中国 C-030
吴孝健 人力资源管理 管理学 英国De Montfort大学博士 高级讲师 英国 C-031
Ann Seror 组织行为理论 管理学 加拿大PURDUE大学博士 教授 加拿大 C-032
Richard 技术转让管理
项目管理 管理学 英国诺森堡大学博士 高级讲师 中国 C-033
Paul-Henri Ravier 国际法
欧盟法 法律 法国硕士 巴黎政策研究所 教授 法国 C-034
刘祖云 社会心理学 社会学 南开大学学士 教授 中国 C-035
William ALTID 民事法律 法律 巴黎大学博士 法律教授 法国 C-036
Gerard DESMULIERS 金融学 金融学 法国博士 LILLE2-ESA院长 教授 法国 C-037
Philippe CORDONNIER 法国文化概论
法语书面表达 法语文化与书面表达 法国硕士 LILLE2国际部部长 教授 法国 C-038
Joel LESOIN 基础会计
精算会计 会计学 法国博士 LILLE2-ESA学士负责人 教授 法国 C-039
吴汉东 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 湖北财经学院学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 教授 中国 C-040
韩国刚 战略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战略管理 法国里尔一大博士 教授 香港 C-041
邬玲玲 国际法
国际法律仲裁实务 国际公法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法国 C-042
ORIN KIRSHNER 国际法
专业英语 法律 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博士 副教授 美国 C-043
王 靖 法语 法语 武汉大学学士 武大国际部副部长 副教授 中国 C-044
王 战 法语
(管理)专业法语 管理学 法国里昂二大博士 研究员 中国 C-045
亢秀兰 法语 法语 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 教授 中国 C-046
颜永平 法语 法语 中科院硕士 研究员 中国 C-047
严桂发 政务管理专题 政务管理专题 不适用 中国 C-048
李国民 政务管理专题 政务管理专题 不适用 中国 C-049
李建民 会计学
会计实务 会计学 中南财经大学学士 不适用 中国 C-050
张文荣 企业管理专题 企业管理专题 中石油华中区总经理 不适用 中国 C-051
谢 武 企业管理专题 工程管理 华中科技大学硕士 不适用 中国 C-052
杜青刚 法语 法语 巴黎8大博士 武大外院院长 教授 中国 C-053
易亚林 法语 武术 成都体育学院硕士 新加坡武术国家队主教授 国家级教授 中国 C-054
AUGIER 数学
管理学 数学 法国博士 法国拉罗舍尔大学管理学院院长 教授 法国 C-055
杜金元 数学 数学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C-056
LEBON 管理学 数学 法国CNAM博士 法国CNAM-IIM院长 教授 法国 C-057
何 焰 国际法 国际经济法 武汉大学博士 教研室主任 教授 中国 D-001
叶初升 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 武汉大学博士 副教授 中国 D-002
陈忠斌 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 武汉大学硕士 副教授 中国 D-003
孙 晋 诉讼法
民商法 经济法 武汉大学硕士 讲师 中国 D-004
余延满 公司法
合同法 民商法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D-005
乔雄兵 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 武汉大学硕士 讲师 中国 D-006
李 傲 民事诉讼法 诉讼法 武汉大学硕士 副教授 中国 D-007
左海聪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D-008
代军勋 金融学 金融学 武汉大学博士 讲师 中国 D-009
张庆麟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武汉大学博士 教研室主任 教授 中国 D-010
宋连斌 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D-012
秦 仪 管理学 企业管理 武汉大学博士 讲师 中国 D-013
张 焱 管理学 企业管理 武汉水电大学硕士 副教授 中国 D-014
郑春美 会计学 管理学 武汉大学博士 副教授 中国 D-015
郭均英 会计学 管理学 中南财大硕士 副教授 中国 D-016
田 娟 会计学 会管理学 重庆商学院学士 讲师 中国 D-017
李淑萍 会计学 管理学 中南财大学士 副教授 中国 D-018
黄 静 市场营销 管理学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D-019
张奇林 劳动与社会保障 法学 武汉大学博士 副教授 中国 D-020
冯存万 国际政治经济学 国际关系 武汉大学博士 讲师 中国 D-021
施雪华 国际政治经济学 政治 武汉大学硕士 教授 中国 D-022
应小华 法语 法语 武汉大学硕士 讲师 中国 D-023
Benjamin VIGIER 法语 国际事务亚洲贸易 Le Havre大学硕士
不适用 法国 D-024
Carine D’ARAUJO 法语 法语教学 里昂二大硕士 不适用 法国 D-025
Catherine BERLATIER 法语 TESOL 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硕士 不适用 澳大利亚 D-026
Cecile CRESPIN 法语 法语 法国Aix-Marseille大学硕士 不适用 法国 D-027
David Armand Lopez 法语 专业英语 Eastern UniversityMBA 不适用 美国 D-028
Douglas Robert 法语 专业英语 Northern Territory University双学士 不适用 美国 D-029
Emilie 法语 法语 法国波尔多三大硕士 不适用 法国 D-030
Galadriel MATTARD 法语 亚洲贸易 法国Le Harve大学硕士 不适用 法国 D-031
Genevieve BUSSON 法语 法语教学 法国巴黎五大,佩皮尼昂大学双硕士 不适用 法国 D-032
Jeremy DAVID 法语 国际商务 法国拉罗舍尔大学硕士 不适用 澳大利亚 D-033
Maxime DOEM 法语 法律 法国Poitier大学硕士 不适用 法国 D-034
Thomas BURCKEL 法语 营销 法国里尔高商硕士 不适用 法国 D-035
Valerie BOUZAID 法语 管理 法国Nants大学硕士 不适用 法国 D-036
王绍华 法语 数学 法国里尔一大博士 副教授 中国 D-037
杨海艳 法语 法语 武汉大学博士 副教授 中国 D-038
周汉斌 法语 法语 武汉大学硕士 副教授 中国 D-039
夏 燕 法语 法语 北京外国语大学学士 讲师 中国 D-040
董 芳 法语 法语 武汉大学硕士 讲师 中国 D-041
闻 静 法语 法语 武汉大学硕士 不适用 中国 D-042
程 静 法语 法语 巴黎8大硕士 讲师 中国 D-043
王 璇 法语 贸易 法国里昂3大硕士 讲师 中国 D-044
余启应 法语 法语 武汉大学学士 副教授 中国 D-045
姜小文 法语 法语 武汉大学学士 副教授 中国 D-046
张 莹 法语 法语 武汉大学硕士 不适用 中国 D-047
刘林青 财务管理
战略管理 企业管理 武汉大学博士 副教授 中国 D-048
王建华 计算机与网络技术 计算机 武汉大学博士 副教授 中国 D-049
刘伟安 数学分析 数学 武汉大学硕士 教授 中国 D-050
王 进 社会心理学 社会学 美国伊阿华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D-051
刘培德 高等代数与解释几何 数学 武汉大学学士 教授 中国 D-052
周长城 社会心理学 法学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D-053
William GRAIN 法语 哲学 巴黎10大学士 不适用 法国 D-054
王 军 英语 英语 武汉大学硕士 副教授 中国 D-055
Julien CARPENTIER 法语 法语 法国里尔大学学士 不适用 法国 D-056
龚惠萍 太极拳 武术 武汉体育学院硕士 助教 中国 D-057
廖 璇 太极拳 武术 武汉体育学院学士 助教 中国 D-058
李华斌 太极拳 武术 武汉体育学院学士 助教 中国 D-059
徐凤菊 会计学
财务管理 会计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 副教授 中国 D-060
童光荣 微观经济学 经济学 武汉大学博士 教授 中国 D-061
王 芳 英语 英语 武汉大学硕士 讲师 中国 D-062
苏 舫 法语 法语 法国里昂3大硕士 讲师 中国 D-063
Ⅶ 孟勤国的学高身正吾良师——全国高校教学名师孟勤国
第22个教师节在丰收的金秋如期而至,辛勤耕耘于杏坛的园丁们收获了他们的喜悦。9月9日上午,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表彰大会在庄严的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从全国高等学校近97万教师中选拔出来的100名杰出代表接受了国家的表彰,荣获了本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表彰称:这些杰出代表身上凝结着人民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光荣品质。他们既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又能长期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在学生看来,脱颖而出的孟勤国成为“百佳”之一完全是实至名归。这位16岁便登虚闷上讲台的“老”老师,倾心教育数十载,以自己的严格自律、勤勉好学、博学多才赢得了学生的尊敬和爱戴,学生曾用一个极端的词来形容知识魅力、人格魅力“双馨”的他——“完美”。
我们来看看“白描”的孟勤国:
法学博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高级访问学者,教授。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民法学会常务理事、广西法学会副会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1985年7月至今任教于广西大学法学院,1995年以来历任广西大学法学院院长、党委书记,1997年被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聘为博士生导师。1990年、1993年、2004年3次获得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992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8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优秀教师称号,2001年、2005年连续两届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学成果一等奖,2003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3年获广西杰出法学家称号。 孟勤国是我国物权法研究的领军人物之一,从事民商法教学和科研20余年,在物权法理论研究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法学大师江平教授由此赠以他“广西学派”之美誉。在我国物权法草案、破产法草案的修审过程中,孟勤国应全国人大法工委的邀请参加了修改工作,他是北京地区以外受邀的三名法学专家之一。全国人大法工委王胜明副主任在回答新华社记者的采访时特别提到:“广西大学的孟勤国教授起草了物权法部分的建议稿……这些专家建议稿,对民法的制定弥足珍贵。”
1995年以前,国内极少有人进行物权法的研究。而早在20世纪80年代,还在大学校园里攻读的孟勤国便以敏锐的洞察力和极具前瞻性的眼光投入到物权法的研究之中。在当时颇为冷清的物权法研究领域里,孟勤国埋头默默苦耕,一干就是十几年。他撰写的硕士论文《国家财产民事保护》因提出和解答了物权法相关的一些重要问题而被收入《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博士硕士文库》。此后,他依然勤耕不辍。
面壁十年图破壁,2002年,其学术专著《物权二元结构论-中国物权制度的理论重构》出版,书中创立的物权二元理论在国内法学界引发了一场“地震”,引起各方广泛关注,并受到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的高度重视。
“当我读完面前这部《物权二元论》时,我深感它确实是我所期待的‘破壁之作’中的一部。对于肯深入研究与希望解决中国现代实际的人们,这部书则显得像一缕新鲜空气,像一位合格的导游”,全国人大法薯册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科院法学会所研究员郑成思对该书如此评价。
此书被评为2005年全国首届优秀法律图书奖。
《法学评论》2002年第5期公开发表了孟勤国依据物权二元理论起草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编者称“物权法领域终于出现了中国人的物权理论与设计”。2005年公布的物权法草案中大量吸收了物权二元理论和建议,成为影响我国物权立法的三大专家稿之一。
“在修改草案过程中,我常处于‘弱势群体’中,因为我一直与主流的物权观点交锋,支持我观点的人属于少数,许多观点刚提出来就被主流观点‘包围’,但从第三审的物权草案上看,其中已体现了我当时一些被‘孤立’的观点。”孟教授自豪地回忆道。
作为广西人大立法咨询员、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孟勤国积数誉宏极参与广西地方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为立法和执法作了大量的咨询工作。他长期担任外资、银行、证券等公司的法律顾问,承办了不少特大及疑难案件,为广西的企业避免、挽回损失数亿元。
孟勤国治学严谨,他对前人法学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学问的博与约、广与深都有精到的见解。他认为,学问是老老实实的事情,必须脚踏实地、步步前进。他在学术上取得的巨大成功,得益于他的勤奋、博学和慎思,更得益于他不拘陈规、不畏权威、独立思考、勇于穷究真谛的胆识和魄力。
作为教师的孟勤国,同样把这种优秀的品质用在了教书育人之中。 1995年,孟勤国被委任为广西大学法学院院长。甫上任的他把教学改革列为了自己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孟勤国认为:法学教育的改革必须适应当今国内和国际社会的需要,法学教育必须承担起培养和输送“依法治国”所需法律专业人才的伟大使命;法学专业必须以塑造高尚人格,培养创新能力,造就基础扎实、素质优良的应用型法学人才为宗旨。
针对法学教育的特点,结合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他提出了“一颗公心、一支硬笔、一张铁嘴”的教学改革方案;主张加强学生“三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的培养、司法实务能力的培养,同时广博和拓宽学生知识面。
——“一颗公心”是法律人最重要的职业操守。法学是追求公平正义的事业,尊崇法治,就是信奉法律至上,不屈服于任何权力与官位。这种理念要求法学教育能够培养学生独立而健全的人格和法律理性,应当树立一颗公心,爱国家、有道德、守戒律;要求学生确立作为法律职业工作者所应有的行为操守和法律信仰,毕生为公平正义而奋斗。
——“一支硬笔、一张铁嘴”是法律人最基本的职业素养。法学是思辨和交流的职业,法科学生应该知识渊博、思维清晰、文笔流畅、能言善辩、以理服人。
在教学实践中,孟勤国非常强调人才“德”的培养,他说:“我始终认为,大学教育首先是育人,培养出人格健全的大学生是最重要的,专业技能还在其次。相较于普通人,法学专业培养的学生必须具有更高尚的人格,这是法律的特殊性对我们的要求。这也是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
孟勤国永远忘不了一件令他痛心的事情。上世纪八十年代,法学院一位成绩优异的学生毕业时分配到了省级机关,可是报到的第一天便被单位退回了学校,原因是:穿拖鞋上班。单位认为:这样散漫的学生,不太可能有良好的工作责任心。之后,在每年给新生做的第一场报告中,孟勤国都要向同学们讲述这个故事,提醒他们慎独自律,不要因恶小而为之。他也常以此事提醒自己:从小处着手,培养学生良好的组织纪律性,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曾经有个研究生在一次寒假结束返校时迟到了,到校后却谎称时间耽误在中途转车上。孟勤国在检查他的车票时发现了破绽,按照他的启程日期,即便顺利转车也会迟到半天。学生受到了严厉批评,并写了检讨。孟老师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你在我这里受批评是摔了一小跤,如果你可以从中得到教训,就可以避免以后在社会上摔一大跤啊。”
为了让学生打造“一支硬笔”、练就“一张铁嘴”,孟勤国开中国法学教育先河,将古汉语列为广西大学法学院民法硕士研究生的必修课,并要求学生每星期背诵《古文观止》中的一篇佳作。孟勤国告诉学生,《古文观止》代表了中国古典散文的最高成就,熟读其中的文章,必然对提高写作水平、增强语言表达能力大有裨益。
走进广西大学法学院办公楼,你可以发现最气派的房间不是院长办公室,也不是教授工作室,而是学生模拟法庭。在这个宽敞、明亮的大厅里,每个月都要“开庭”一次,“法官”、“律师”、“犯罪嫌疑人”等在这里一展辩才,进行激烈的口舌争峰。
这里“开庭”的密度是全国法学院最高的。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是理论”, 孟勤国认为司法实务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人才的质量。所以,他非常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为此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办好模拟法庭。
——设立课程群。即一门核心课程带入几门相关的实践课程,达到学以致用之目的。
——加强授课中的案例教学。
——增加实习时间。广西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第七学期全部为实习时间,充裕的时间保障了学生法律事务的开展,使学生真正在实践中得到锻炼。
“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孟勤国鼓励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多多涉猎法学之外的其他学科。他认为,学习法律,不仅理论功底要扎实、知识要全面,而且应当了解社会实际,不尚空谈。他提倡和推行的这一良好学风,使广西大学法学院的学生受益无穷。
“独木不成林”,为了提高学院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孟勤国积极扶掖青年教师的成长。自1995年起,他一直担任民法学教研室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在百忙之中挤出时间审阅青年教师的讲稿,旁听他们的讲课,一一指点,传授经验。在他的言传身教下,戴红兵、蒋慧、杨洁等一群青年教师迅速成长,为本学科建设提供了了充足的人力资源。
孟勤国主持完成的《以人为本、制度为先》、《一颗公心、一支硬笔、一张铁嘴》等重大教改课题先后荣获广西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改革的效果是喜人的,培养出的人才综合素质大幅度提高,该院毕业生在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公务员考试、各种就职招聘中与全国重点院校的毕业生同台竞争,成绩不斐,显示出自己的实力、特色和优势,得到用人单位的高度评价。
广西大学法学院则由原来的默默无闻一跃成为广西的名牌学院。 自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来自江南水乡的孟勤国把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和少年的壮志理想都留在了南疆这片红土地上,把最诚挚的爱和满怀的激情都挥洒给了学生。
孟勤国有句名言:怠慢和糊弄学生是教师最大的缺德。他说:“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常存育人之责任,也要常思为师之道,常怀爱学生之心,才能尽到一个教师的责任。”正是这种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心,使得他从不敢在教学工作中、在为人师表上有些许的马虎和松懈。
学术研究工作繁重、社会职务繁杂的孟勤国,在教学方面却年年超负荷工作,年均教学工作量为法学院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两倍多。他坚持给本科生上课,先后开出本科、研究生课程七门;他认真钻研教学方法,细心揣摩学生心理,对待教学一丝不苟;他从不旷课从不迟到,严格要求学生,但是至今没有一个学生怨恨他的认真。
说起孟老师对待上课的认真劲儿,他的研究生张海龙至今难以忘记令他深深感动的一件事情。2000底,孟勤国罹患了严重的肝病。时值学期中,调课比较困难。为了不耽误学生的学习进度,他挂着输液瓶坚持到教室上课。一堂课讲完,他往往虚弱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随着病情的加重,医生要他卧床休息。躺在床上的他怎么也放不下上课的事情,最后他干脆把学生叫到家里来,在病榻上给学生上课。
课堂教学最能体现一个教师的综合水平。孟勤国的讲课风格鲜明,深入浅出,风趣幽默,将高深的法学理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出来,使学生容易理解和领会,也将课堂气氛调动得十分活跃,使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下主动学习、提问和思考。他还充分发挥实践经验丰富的优势,理论联系实际,让活的案例使枯燥的理论生动起来。
讲台上的他以其强大的理性思维力量、机智明快且风趣的言语、严谨求实的态度以及高昂的激情,引领学生畅游法学知识的海洋。孟勤国上课有个特点,从不用看教材,但是他依然可以在讲台上纵横捭阖,滔滔不绝。这种自信和能力来自于他长期的知识积累,来自于他了然于胸的知识融会。学生王恒恒说:“孟教授学识渊博,虽然从事的是法学研究与教育,但是他对哲学、社会学、经济学的研究也相当有深度。他在课堂教学中旁征博引,深入浅出,使学生扎实而全面地掌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听他的课简直就是一种享受!”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孟勤国多次说过:教师是学生走出无知的拐棍。只有讲不清楚的老师,没有听不明白的学生。他认为,法学本科生就是法学领域中的小学生,小学生要从识字数数开始,法学本科生要从最基本的概念开始,因此一定要将教材的内容讲清讲透。为了打造坚实的“拐棍”,他拜教育学科班出身的妻子为师,精心研究教育学,准确把握学生心理,以期达到最好的教学效果;他年年更新讲义,以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为中心,结合立法和司法的新动向,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夯实学生的专业基础;他善于因材施教,灵活运用讨论、提问、比较、观摩等多种教学方法,培养学生使用基本知识和举一反三的能力,激发学生的求知热情。
他讲述的民法学是法学专业基础课程,内容非常丰富,在法学专业教育中占有特殊重要的位置。作为我国民法学界颇有建树的学者,孟勤国的民法知识早已烂熟于胸。尽管如此,他在备课时也丝毫不马虎,有时为了找个好的例子讲清楚某个概念和理论,他费尽周折,一个个实例进行比较,直至把最恰当的那一个寻找到。
在学生眼里,孟勤国不仅是他们仰慕的法学家,是他们尊敬的师长,也是他们最可信赖的朋友。除了学习上的困难、问题学生喜欢找孟老师解答,生活中的挫折、心灵成长中的疑惑学生也喜欢向孟老师倾诉和讨教。孟勤国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均向学生公开,以便学生可以随时找到他随时向他提问题。他也常以自己的人生经历与体会,和学生谈做学问、谈做人的道理,以一个长辈对晚辈的深切关爱与呵护,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生说:“‘一颗公心,一张铁嘴,一支硬笔’是他对学生的一贯要求,可以说这也是孟老师教学与为人的最真实的写照。”
夕阳西下、暮色四合时分,在广西大学校园里常可看到这样一个情景:孟勤国夫妇和三、五个学生边散步边讨论问题,这是孟老师的又一课堂。为了有更多的时间接触学生、解答学生的各种问题,孟勤国把散步的时间都利用上了。
孟勤国深深热爱自己的教学事业、热爱自己的学生,他也得到了学生的最高赞誉:在广西大学,他多次获教学质量优秀奖,多次被学生评为“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在武汉大学,学生给他的综合评分为97.6分,接近了满分。
“教师应该无私热爱学生”,孟勤国这样说,也这样实践着。殚精竭虑从事着“太阳底下最高尚职业”的孟勤国,无疑是学生心中另一轮明丽的太阳。
(陈瑞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