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大学教授住哪
1. 内地的副教授待遇如何
日照海滨,教授花园”,在日前开幕的北京秋季房展上,来自山东省日照市的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瞄准北京各高校的教师这样兜售海景房。
北京某媒体今年8月报道说,在海滨城市日照,目前有近400名北京人在当地的“教授花园”小区买了房,其中有九成为北大教授。
据悉,一家参展的来自某海滨城市的房地产公司还将于国庆节在北京大学开设班车,免费接送想看房的教师。
就在部分高校教师富裕到可以异地置业的时候,他们的一位同事阿忆却在网上声言,仅凭其工资收入,“入不敷出”。一时间,大学教师的薪酬问题成为媒体和公众关注的焦点。
多数青年教师和学历低的讲师助教,每月只靠一两千元的基本工资生活
今年6月,江西南昌大学新闻系的年轻教师刘易成(化名)带课的第一届学生就要毕业了,班上几名很有心的班干部想给老师一个惊喜,没打招呼就带着礼物敲开了刘易成的家门。刘易成尴尬地将学生让进屋,家里连椅子都找不齐。
一直在外租房的刘易成住得离学校很近,也喜欢跟学生相处,但他很少将住址告诉别人,因为房子条件挺差,没什么家具,来了人也不好招待。
刘易成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以外地人的身份到这个陌生城市求职,成为这所省属高校的一名助教,教授新闻理论。当时赶上学校不分房,也没有教职工宿舍,他只好到校外的学生租房区内租了一间农民的房子。此时,他的月收入平均只有2000出头,去掉生活费,他还要向家里寄一部分钱,一年下来攒下的钱很有限。
虽然教师工作比较稳定,但行业内的收入差距刺激了刘易成。为了尽快评到职称,他省下钱准备考博,“没房子,以后成家都是问题。”近30岁的刘易成并不满意现在的收入。
该校讲师冯尘(化名)去年接受了一份江西省内的“高校教师满意度”调查,在工资报酬、补助购房、培训机会和聘升职称几项都画了“不满意”。
“很多人认为高校教师工作轻松、收入高,其实只是看到了多数教授、副教授们的生活。”冯老师说,到了教授这个级别,教师的工资的确可以达到很高,他们还可以通过校外兼职等途径赚钱。但大部分青年教师、学历低的讲师助教,构成了高校教师群体收入的金字塔底端,这些人每月只靠一两千元的基本工资生活。
国家税务总局将高校教师列为“高收入个人”后,华南理工大学原校长刘焕彬教授曾对媒体表示,如果说年收入10万元以上才算是高收入者,那么高校教师中真正的高收入者占高校教师的比例不到5%。在中西部高校中,这个比例就更小了。
部分教师提及收入状况讳莫如深,兼职成了主业,教书退为副业
北京大学副教授阿忆在网上贴出了自己算出的平均月薪为4876元,在减去各项生活开支后,竟然成了负数。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一位副教授说,高校教师的收入是很零碎的,工资条仅是一层表皮,并不能说明职工的真实收入。
这位副教授以自己为例,他每个月实际划到工资卡上的有2500元~3000元,这笔钱与工作年限和职称密切相关。另外,每个月学院里会固定给一笔钱,相当于基本工资的30%,约有三四百元。由于院里会举办一些考生培训班,学院能从中获得创收,这样还会给每位教职工每月大约发1000元。再加上指导研究生论文的补贴及课时费等,算下来,不算工作外的收入,他一个月至少拿到4000多元。这位副教授还一直在媒体兼职,为一份报纸每周撰写一篇专栏文章,每月又多了3000元左右的收入。
在采访时,虽然大多数高校老师在被问到收入状况时讳莫如深,但通过调查,笔者发现,在外做兼职、或挂职做项目的高校教师非常多,这让他们有了不菲的灰色收入。
近日,在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一次研讨会上笔者得知,参与这场论坛的一位法学界的顶尖级专家获得的报酬高达7000元。知情人透露,高校的知名专家通过参加学术研讨会来获得报酬已成为专家“灰色收入”的重要来源。
去年,在有关“经济学家的良心”的争论中,有媒体报道:“北京一流经济学家年收入过百万元,二流也挣60万元,这些经济学家的一个重要收入来源是在上市公司中担任独立董事,在这个名单中,有仍在高校任教的萧灼基、卫杰、张维迎、吴晓求等教授。”
相对于靠兼职挣外快的高校教师来说,象牙塔里真正的富豪族,多是靠在培训班教课和课题组的技术入股办公司起家的。
中央财经大学的一位法学院教授发现,由于连年来的“考研热”、“考证热”,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外语学院的很多教授以名师的身份加入考研政治或英语培训班的讲学,而法学院的一些教授则通过举办司法资格考试、法律硕士考试的培训班获得大笔收入。这位教授所在的法学院中,有不少教授因此跻身富豪族。
今年8月,可容纳3000名观众的海淀体育馆座无虚席,启航培训学校暑期政治强化班正在举行。与启航培训学校合作授课的有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多所高校的教师。
近几年考研市场迅速膨胀,许多名校的教师纷纷瞄准了这个赚钱的机会。在启航培训学校,以考研政治班为例,为期一周的课程,每位学生要交培训费500多元,每期有几千名学生报名。由于教授的报酬都是从几千名学生的培训费中抽取的,学生越多,提成也越多,授课教师从中收益自然不菲。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袁名(化名)说,大学教师这个职业比较有条件在外兼职,因为课时量小,假期周末等空余时间较多,而学校也没有明文禁止。但当教师兼职占用了过多精力后,对其教学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当教授的‘外快’成为工资的两三倍后,他就会不由自主地偏向兼职工作,教书育人的本职工作反倒成了副业。”
袁教授称自己前两年在一家电视台兼职做节目,月薪有5000多元,那时每周要去参加两次选题会,还要轮流值班,当他发现那个工作已经不是兼职,几乎要求全职时,便立即辞去了这份工作。“很多年轻教师因为收入差距的刺激,纷纷想方设法兼职赚钱,如果这种做法形成风气,高校的教育质量将必然受到影响。”
北大中文系一副教授对此认为,低工资收入状态下,兼职是合理的。一个工人下班后,给邻居打沙发,收入与正式工作没关系。收入不是大学带来的收入,跟大学没有关系。不过据他了解,北大的老师没有那么多时间做这些事情。
跟社会联系更多的专业更能赚到钱
北京大学中文系副教授孔庆东在谈到高校教师收入差距时称:“跟社会联系更多的专业可能更能赚到钱,但是社会总资源是有限的。到底有多少富豪教师,占比例多少,都没有统计。我感觉学校大部分老师是贫穷的,如搞古代汉语、宗教学科的,这样的老师是大多数。”
学科在社会适用性上存在的差异,决定了此学科教师收入之间的差异。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郑也夫说,经济学、管理学的教师收入很高。他们除了完成系里的教学任务以外,还给企业加班,一些人还会给非正式注册的学生上课挣钱。“我知道有的学科教师收入一年可以接近百万元。其实很多院系都很重视挣钱,只是某些学科接触社会的程度多一点,能够多捞一笔。其他院系不是不想,而是不能。”
北京理工大学的吴教授说:“目前,名校与非名校,老师的工资收入有很大差距,而同一学校的不同学院,老师的工资收入同样差距很大。”如中国人民大学作为偏文科类高校,与理工科院校相比,教师的工资和岗位津贴等收入要低一些。
“科研项目多的理工科院校,教师的收入中,课题项目经费占很大比重。”吴教授说,北京理工大学的科研经费数额在北京高校中位列前三,有时一个课题的科研经费就高达几千万元。
“近年来,理工类院校教师的平均收入水涨船高,很多教授年收入不止30万元,相比之下,文科院校的教授年收入不足10万元的占多数。”吴教授提到。
自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许多高校教授都积极找课题、跑项目、要经费。由于某些项目经费中可以比较自由地支配,许多教师对此忙得不亦乐乎,甚至不愿再从事教学。另外,不少理工院系的教师在一些公司里做兼职工程师,或搞专利发明、开公司推广技术等,收入也很可观。
“有人十几年拉项目可以挣到100万元,每年平均有十万八万元的收入。”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郑也夫告诉记者。
他透露说,很多教授为了拉项目,不断地请客吃饭,这在高校中是一种普遍的现象,许多教师申请了项目却廉价包给学生做,“纳税人的钱给白糟蹋了”。
校内各院系创收能力的不同,使各院系之间发放的奖金数额有较大差距
据了解,高校中不同的院系都有自己的创收办法。
例如北京某高校的人文学院每年招收一定数量的单独考试学生,多是在北京当地工作过的、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而入校的,因为不属于国家计划内招生,学院会收取比统招生高很多的培养费,这一笔额外中的一部分将以讲课费的名义分发给授课教师。
南开大学社会学系王处辉教授曾在《高校教师收入知多少》一文中对高校教师的收入进行过详细的调查研究。他指出,社会和市场直接需求较大的学科,办班就较容易,所以办班多,招生数量也大,相应地创收额也大。对于各类办学创收收入,学校有明确的分成规定,办的类别不同,学校提留的比例也有所不同。大体说来,学校的提留在45%至55%之间,其部分则归直接创收的院系所有。归直接创收院系所有的部分,又按学校规定的比例划分为发展事业费、集体福利费和奖金3个部分。发展事业费固然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而奖金则由直接创收单位按各单位自己的规定发给本单位的教职工,作为院系奖金,集体福利费部分也用于所在单位教职工改善福利待遇,其中相当一部分是以实物形式发给本单位教职工的。这成为校内不同院系之间收入和实际福利待遇差距的重要因素。
据他调查,校内各院系创收能力的不同,使各院系之间发放的奖金数额有较大差距。创收多的院系,每年可发给本单位教职工的奖金可达人均三四万元,而有的院系则没有能力给本单位教职工发奖金。也有些没有办法创收的院系领导为了安抚民心,年底东拼西凑才能给每位教职工发几百元奖金。总之,各院系教职工之间的奖金收入的差别是较大的,这最终造成了同在一校工作的教职工之间经济收入的差距。
北京大学教授刘新芝高兴地从日照市市长李兆前的手中接过入住日照北大教授花园的金钥匙(来源:北京青年报)
2. 周旺生教授的资料
周旺生简介
(一)基本情况
周旺生,北京大学教授;
国家重点学科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
北京大学立法学研究中心主任;
北京大学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
国家教委跨世纪优秀人才;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
中国法理学会副会长。
获国务院特殊贡献专家奖励。
1989-1990年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作访问研究。
1994、1995、1996、1999年分别在香港作短期讲学。
1996-1997年在美国伊利诺依斯大学作访问研究。
(二)专业特长
周旺生主要从事立法学和法理学的研究和教学。
在国内率先创建立法学学科并取得成功。
迄今已发表约600万字著述。包括自著、合著著作30余部;论文80 多篇,其中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北京大学学报》等国内核心刊物发表万字以上长篇论文 30 多篇。
主持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
主编多本全国统编高等学校法学教材。
为北京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并为高级法官培训班、硕士学位研修班、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以及其他诸多院校和国家机关,讲授立法学、法理学、立法学专题研究、法理学专题研究、当代中国立法研究、中国法理学研究、法学经典著作解读、比较立法制度等十多门课程。讲授生动深入,深受学生欢迎。
(三)社会实践
在从事科研和教学的同时,周旺生积极参与国家法制建设,担任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河北省人大常委会等省级人大常委会顾问或咨询委员,特别是积极参与中央和地方的立法活动,为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作出了富有成效的努力,促成了这些法律、法规、规章的出台。例如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作为中国硅谷基本法的《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的制定,就是由周旺生担任首席顾问、专家组组长、起草小组副组长的。
(四)学术主张
周旺生的研究证明了这样几点:中国现代化的主体工程,除应包括长久以来人们所追求的"四个现代化"以外,还应包括法治现代化。没有法治现代化,不可能真正实现其他现代化。观察世界上发达国家走向现代化的过程,可以看到它们的发达程度通常总与它们的法治现代化的程度成正比。现代社会有两个不同于以往社会的显著标志:经济实行市场化、政治实行民主化。而这两化都需要法治来保障。也就是说,现代社会最鲜明的标志集中到一点,就是实行国家和社会的法治化。中国要建设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必须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建设法治国家。而无论是经济市场化、政治民主化,还是国家法治化,首先要有好的制度建置。这种制度建置在中国国情之下特别表现出对立法的需求。由此就要有好的立法研究。在这种基础上,周旺生系统阐明、论证了如何在中国国情之下加强立法和立法研究,构建了中国立法学体系,就立法改革和完善提出一整套建设性的对策和大量具体建议。
主张改革完善中国法学研究的方法和进路,是周旺生所特别关注的。他在自己的研究中发现和注意到一系列赖人寻味的现象。二十年来中国法学和法律制度建设的确取得重大进展,在与国际先进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连接或向其学习的过程中作出许多努力。但有意思的是,中国法学在研究西方例如美国的法律学说和法律制度时,所注重所着力推介的主要是其判例法学说和判例法制度,然而中国法律制度建设的实际生活在与西方例如美国发生连接时,所注重所着力借鉴的主要是其成文法律制度及其经验。中国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实际生活的疏离,使得周旺生提出改革完善中国法学研究的方法和进路的种种观点和对策。他还进一步以英国人边沁的成文法学说未能在其本土获取实践价值却在欧洲大陆结出丰硕果实、德国人萨维尼的学说即便影响一时却未能使德国法制按照其所指引的方向运行这样一些著名的历史事实,佐证了法学研究最重要的价值准则在于法学能够为法治实践生活所选择所应用,而不是与法治实践生活相疏离或为法治实践生活所摈弃。
(五)主要贡献
周旺生把立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建设,被认为是具有开创性的事业。他于1988年出版国内第一部《立法学》,为立法学在我国崛起发挥了奠基作用。1994年推出60万字的长篇论著《立法论》,提出、研究和阐述了中国立法理论和实践中亟待解决的一系列重大新问题,拓宽、深化和推进了国内的立法研究。他的研究既填补了中国法学体系的空白,促进着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和法学研究方法论的变革,又对在中国实现立法的科学化、完成市场经济向中央和地方提出的全新而繁重的立法任务、并进而建设现代法治国家,有重要意义。他构造的包括三要素的立法学体系,为后来的立法研究提供了典范化的模式。他的立法研究,被认为代表着国内先进水平。
周旺生的理论研究成果受到广泛的重视和采纳。国内关于立法问题的研究著述,很少没有引用周旺生著述的。从中央到地方的立法实践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关注周旺生的立法研究。周旺生本人更经常被邀请或被聘任为立法顾问、立法专家参与立法实践。由周旺生担任专家组组长和首席顾问的中关村立法,引起了国内国外的广为关注,作为中关村立法主要成果的《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在制度建置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创新性的举措,正在产生日渐深刻和明显的影响,对中央和其他地方立法有种种先行意义和直接借鉴的价值。
(六)获奖情况
周旺生在科研和教学领域取得的成就,受到多方面的奖励和表彰。主要有:
1988年获北京大学首届优秀青年科研成果奖一等奖;
1991、1994年两获北京大学和美国安泰集团光华安泰优秀科研成果奖;
1992年获北京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中青年优秀成果奖;
1995年获第二届北京大学学报优秀论文奖;
1995年获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
1991-1992学年度获北京大学优秀教学奖;
1993年获司法部颁发的首届育才奖;
1994年被评为北京大学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
1995年被评为北京大学最受欢迎的教师;
1996年获北京大学优秀教材奖;
1996年获国务院特殊贡献专家奖励;
1999年被评为国家教委跨世纪优秀人才。
(七)主要著述
周旺生的主要著作有:
(1)《立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
(2)《立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
(3)《规范性文件起草》,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8;
(4)《立法学》(全国统编教材,主编),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2000年再版
(5)《立法学教程》(主编),法律出版社1995
(6)《立法:原则·制度·技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
(7)《当代中国立法》(国家八五重点项目第四卷主编),民主法制出版社1998
(8)《西方法学名著评介》(合著),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
(9)《西方法律思想史》(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
(10)《法理学》(全国律师专业统编教材),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
(11)《法理学研究》( 国家七五重点项目,合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
(12)《中国法制四十年》(合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
(13)《中国法律制度》(合著),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2000
(14)《法理学》(全国高校核心课程教材),副主编,高教出版社2000
(15)《法理学》(主编),法律出版社2000
(16)《立法研究》(第1卷,主编),法律出版社2000
(17)《立法研究》(第2卷,主编),法律出版社2001
(18)《中关村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
周旺生的主要论文有:
(1)"论完善中国法的内部结构" 《中国法学》1989·6
(2)"论法律但书" 《中国法学》1991·4
(3)"法理学变革与立法学发展" 《中国法学》1991·6
(4)"论中国法案起草的过程和步骤" 《中国法学》1994·6
(5)"关于中国立法程序的几个基本问题" 《中国法学》1995·2
(6)"论中关村立法的创新性品格" 《中国法学》2001年·4
(7)"立法学体系的构成" 《法学研究》1995·2
(8)"论现行中国立法体制" 《北京大学学报》1989·3
(9)"关于立法规划的几个问题" 《北京大学学报》1993·3
(10)"法的概念界说" 《北京大学学报》1994·2
(11)"中国立法改革:法治、体制、决策" 《北京大学学报》1995·5
(12)"论国务院立法的几个问题" 《法学评论》1988·2
(13)"论创建中国社会主义立法学" 《法学评论》1988·6
(14)"中国法制理论四十年检讨"(上) 《法学评论》1989·5
(15)"中国法制理论四十年检讨"(下) 《法学评论》1990·6
(16)"论立法规划的基本原则" 《法学评论》1993·2
(17)"应当重视立法基本概念的研究" 《法学评论》1994·2
(18)"论立法规划的分类" 《行政法学研究》1993·3
(19)"关于地方立法的几个理论问题" 《行政法学研究》1994·3
(20)"'法的制订''法的拟订'的使用和界说" 《法学》1993·8
(21)"立法规划权限划分和编制规程" 《政治与法律》1993·1
(22)"论中国地方立法的地位" 《政治与法律》1994·5
(23)"论法的总则部分构造" 《政治与法律》1995·3
(24)"法、法律、法规诸概念使用形式改革 " 《法学杂志》1993·5
(25)"中国立法五十年"(上)(下) 连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0·1、6
(26)"立法质量与质量立法" 《立法研究》2000·1
(27)"论立法法与它的历史环境" 《立法研究》2001·2
(28)"论中关村园区的制度建?quot; 《政法论坛》2001·4
(29)"论中关村园区的涉外法律制度" 《法学论坛》2001·4
(30)"ESSENTIAL PROBLEMS ON THE LEGISLATIVE PROCESS IN CHINA"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LEGISLATION,BEIJING,1995
(八)承担项目
周旺生近年主持的国家级和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有:
(1)中国立法与中国立法学 国家教委九五项目
(2)中国立法体制与立法程序研究 国家社科项目
(3)立法学 司法部九五项目
(4)中关村立法研究 北京市重点项目
(5)中国立法质量研究 国家教委跨世纪人才项目
(6)当代中国立法研究 国家八五重点项目
(7)法理学(副主编) 教委九五重点教材(核心课教材)
(8)当代法理学理论学说研究 北京市十五重点项目
(9)法律援助研究 北京市重点项目
(九)通讯地址
讯址:北京大学法学院
邮编:100871
电话:62752094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3. 大学教授,博导,211大学副校长级别的出差住什么样的酒店
211副校长属于正厅级或副厅级,差旅费标准参见下图第二列数字,基本上就是普通三四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