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教授车祸
Ⅰ 请问重庆工商大学的历史大事件详细资料,越细越好
校园来网上源应有尽有,www.ctbu.e.cn
Ⅱ 三十三岁,博士毕业算不算太晚
没有读过博士,但是对此问题,做出如下几点遇见:
一、 话说没有毕不了业硕士,没有考不上的博士, 此话理解很简单,硕士研究生只要认真学,不出意外的话,都可以顺利毕业,对于考取博士,一般情况都能上。但是我个人不这样觉得,现在教育部对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要求越高,相应的毕业条件越来越高,所以在校好好搞科研才能拿到毕业证、学位证。
二、三十三岁博士毕业,你说的是一本还是211?
1.如果在一本毕业,三十三岁可能年龄偏大,因为一本学校毕业条件相对低。
三、三十三岁博士能够在985顺利毕业,不算晚,其原因如下:
1.现在读取985好学校,博士至少得四五年才能毕业,在四五年能毕业的都是能力很强之人,因为博士期间要把自己研究领域做到顶尖,出高水平论文,学问如此难做,得慢慢熬时间,有学校至少得六七八年毕业,这是多么漫长时间。
2.现在很多985院校,有博士生达不到毕业条件就离开的,或者被调到其他学校搞科研,降低毕业条件。前段时间,就出现由于博士研究生压力大而自杀事件(这里就不做详述)。
3.现在很大一部分在上班两三年之后,考虑再三才决定考取博士。你想上了几年班,考博士,年龄都过三十了,加上四五年在校搞科研毕业,那不得三十五六七八了。
4.现在 社会 每个岗位对学历要求太高,就比如去一般高校当老师,必须博士起步。在三十三岁能达到博士毕业,你肯定会有个广明前途。
5.在读博士期间,你可以积累一定人脉,参加各种大佬讲座会议,所接触平台不一样,这些是 社会 上找不到的。
总结:只要自己有持之以恒求学之心,年龄都不是问题,起码没有荒废自己,肯为自己博士梦想努力奋斗。博士毕业你所拥有 社会 资源很多(相对很大一部分人),这就是你人生舞台起点,已经进入 社会 顶级圈子,之后规划好人生计划,就可在 社会 大展宏图,展翅高飞,实现人生理想,为国为民创造价值。
既然选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加油,共勉,奋斗的人!
不算晚。
博士,那就是高学历了,找工作也很容易。用专业知识为国家,为 社会 ,为自己家人,努力吧!
从就业的角度来看,三十三岁博士毕业也没有什么影响,一般机关单位或高校要求的是三十五岁就行,甚至有放宽到40岁的。只要在35岁之前,单位一般看的是毕业院校含金量。例如我以前工作的单位的岗位是指定高校推荐的才行,一般的高校根本没机会。据我所知,我们同市的一所211大学的同专业全日制博士只要求发表2篇核心期刊论文。我们学校在职博士的要求是5篇。笔者的两个堂兄堂弟一个是30岁南京大学博士毕业的(北伦敦大学和西门子博士后),一个是32岁华中 科技 大学博士毕业的 。现在一个是重庆工商大学教授,一个是上海交大教授,从就业的难度和单位来看并没有多少差距。我的一个朋友37岁才读博,纳米材料专业的,他本来是孝感学院的副教授,读的是全日制博士,毕业后又回到了孝感学院,混了几年成了教授,48岁了又跳槽到了广工。笔者后来也选择了辞职创业。
三十三博士毕业算不算太晚,其实答案在你的心中。你认为晚,确实晚于那些三十三前毕业的人;你若认为不晚,因为很多三十三之后才读博呢?
讲自己身边的故事吧!本人09年硕士毕业,由于第一学历问题,未选择读博。寝室一哥们,78年,贵州的,物理系的专科, 历史 系的硕士,09年硕士毕业31岁,后来35岁考上川大西方经济学博士,17年毕业于,博士毕业时39岁。现在任教于成都一高校,且开一公司,人生过得惬意。
还有个高中同学,大学读完读本科,硕士,博士,29岁博士毕业,三十七八岁已经成为了传媒学院的副院长,且学问做的也可以。该同学河南的一本学校本科,211硕士,985博士,不是那种一开始就北大清华的那种学霸类型,算是普通人吧!也有个高中同学,郑大本科,大连理工硕士毕业后参加工作,工作两年后,考清华博士,35岁清华博士毕业,在一国家级研究所工作!
正如曾文正所言,“物来顺应,未来不迎,当时不杂,既过不恋”,活在当下,才能赢在当下!我想,你的心中已经知道答案了。
大器晚成!岂能以年龄定英雄
一般来说,本科毕业大概23岁,硕士毕业一般26岁,博士毕业大概三十岁。但是很少人可以一条龙的。所以三十三岁博士毕业肯定不算晚。博士毕业后的去向一般是科研院所、研究机构或者是高校。博士即使毕业晚一些,但学术训练到位,导师在业内地位足够,且乐于提携学生,读博期间储备足够的论文、专利等,甚至储备足够的数据,到时龙入大海,前途无量。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算以下 ,一般正常学业,畅通无阻的学生博士毕业需要多长时间,一般非医学专业,在23岁就可大学本科毕业,研究生一般在2-3年毕业,这取决你选择的专业,这样就是25-26岁,硕士毕业,然后我国博士学制一般为3年,这样正常博士毕业的就是28-29岁。这样看,33岁相对于正常毕业的话,的确是晚了几年。
但是,我认为博士生在学业上是一个很高阶段 ,如果已经确定了自己的路标,33岁的博士生,正是你的黄金时期,如果走学术科研道路,评职称博士生是非常占优势的,另外,现在每个城市对于高等人才的引入都有很大的政策补助,所以,学历的提高对于自生来讲,并不是简单的提高,而是整体的竞争力提高,所以很多的在职人员也会选择去考在职博士生。我在校有一个老师,他已经50多岁了,去年的时候才博士毕业,当时也是非常高兴的告诉我们,所以,对于自我认可的人来说,博士学位的获得,真的很令人高兴。
最后,学无止尽 ,心态放好,自我认可,相信自己,希望可以给你一些帮助。
这么厉害,做什么都不晚。
三十三岁,多么朝气的年龄!不管你是男博士还是女博士,我都觉得三十三岁博士毕业一点也不晚。对于读博的人来说可能被别人谈论最多的就是年龄,在学校师弟师妹问,在家里亲戚朋友问,总之他们看似很为你的年龄担心。事实上,他们的这种担心并没有什么道理,因为 我们确实还年轻! 下面简单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1、选择读博的人都是曾经做出艰难抉择的勇士,他们可能犹豫过、徘徊过,但最终都选择走了这条布满荆棘的路。选择了这条路至少说明我们的内心对未来是充满理想和抱负的,况且经过几年的努力奋斗现在在三十三的年龄即将毕业了,难道你还不年轻吗?始终觉得心中充满理想并为之不懈努力的人都是很有朝气、非常年轻的。
2、现在国家青年基金或省基金的男性年龄的限制大多都是三十五周岁,女性年龄的限制为四十周岁,所以不管怎么样你都有机会去申请这些基金。况且大多数博士毕业年龄都在三十岁左右,差距并不是很大,只要工作后再继续保持原有的活力赶超别人并不是什么问题。
3、不管自己的生理年龄有多大觉得还是始终还要保持一颗像花儿一样年轻的心吧,不要被外在的东西所束缚。记得读博的时候,班里有个同学已经38岁了但始终能和我们打成一片,一起探讨问题、一起出去 旅游 。重要的是,他把这份年轻有朝气的心带到了科研上面,做出了很多优秀的科研成果。
当然,可能你还会被其它一些因素所困扰,但从我分析的角度三十三岁博士毕业确实不晚,而且很多机会还在等着你。希望以上心得对你有用,加油!
不晚,说句玩笑话,我要是50能弄个博士学位,我也非常的高兴,现在人们普遍长寿,30多岁这是正当年。
咱先不说终南山都80多岁了,就是马云,俞敏洪。他们也应该是60岁了吧,我觉得他们应该也没博士学位。
因为你上的是博士,你周围的人应该也是博士。你就觉得博士没有什么稀奇的,然后就觉得自己上到三十多岁了获得博士学位,觉得也不是说特别年轻了,可对于我们这些没有上博士的人来说,就觉得你太年轻了,太了不起了,这么年轻就获得博士学位了。
我手里也没有统计数字,但是我觉得,学历高的人都长寿。因为他学习用的时间长嘛,然后工作的时间也长,退休也晚,你看终南山80多岁还挂帅,还上一线抗疫情啦!
Ⅲ 校园安全事故案例
踩踏事故
近年来,校园安全事故屡见不鲜。2006年10月25日晚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寄宿制学生晚自习结束后,在下楼梯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8名学生死亡,45名学生受伤。16日上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第二中学附属小学学生在下楼参加升国旗仪式时,发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1名学生死亡,12名学生受伤; 11月7日凌晨,重庆市奉节县一无牌无证客货两用车在私自运送27名学生返校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车辆翻坠下高坡,造成奉节县吐祥中学、龙泉中学共5名学生死亡,3名重伤。
16日,广东恩平市沙湖镇一所小学部分学生在学校吃早餐后出现腹痛、呕吐等症状,至当日中午先后有70人住院接受治疗观察,院方表示其中有19人出现中毒症状,另外数十人主要基于心理影响要求住院。
时代的警钟在向我们呼唤,危险时时演绎,络绎的人生里,我们需要安全!
——题记
安全重如泰山,尤其对我们中学生而言,没有安全 一切都是空虚的,是飘渺的,是幻想的!然而,我们却时常能看到一些有关中学生安全事故的报导。
事例一(交通事故)
在州市纳溪县观音砣发生重大恶性交通事故。据不完全统计,车祸已经造成四人死亡和十三人受伤。
一辆泸州当地车牌由泸县开往敦梓的大客车左侧中尾部被撞得面目全非,车窗玻璃散落一地,现场鲜血淋漓惨不忍睹。不远处一辆贵重牌照的大货车车头则已完全变形。
据现场目击群众介绍,车祸是由于大客车与货车相撞所致。据当地群众称,当时准载三十人的大客车上乘坐了二十七名泸县一中和五中五一放假回家的学生。死亡学生中有三男一女都是青年学生,而受伤的十三名学生已全部送往医院救治。
(11月14日6时许,山西长治黎城县白龙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李孝波,驾驶晋D13513号大货车,行至沁源县境内222省道118公里加206米处,因疲劳驾驶导致车辆失控,冲入正在公路上出早操的沁源二中学生队伍中,造成21人死亡,其中学生20人、教师1人,18人受伤。
〖案例1〗无证驾驶酿车祸
2006年月10月1日,某县职技校学生李飞(男、17岁)和其弟东冶中学学生李某飞(男、15岁)无证骑乘一辆无牌五羊125型二轮摩托车行至城镇李会腰路段时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致二人当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提示:案例中的李飞两兄弟的惨祸是由于自身违反了“年满18岁取得驾驶证方可在路上驾驶机动车辆”的规定而造成的。因此,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交通法规宣传教育,使他们学法、知法、守法,尽可能地避免车祸的发生。
〖案例2〗横穿马路惨遇车祸
2007年1 0月2 3日1 3时许,通州区某乡马场村村小学生郎某(女,10岁),在通州区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东由北向南横穿道路时,被由西向东驶来的香河县淑胡镇庄子村村民张某(男,44岁)驾驶的旅行车撞伤,郎某经医院抡救无效死亡。
提示:横穿道路惨遇车祸令人痛心,事故案例提醒学校要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安全出行。)
事例二
去年3月8日至5月4日,短短57天内,海南各地已有17名学生溺水死亡。
8日下午5点多,刚考完期末考试,6名中学学生相约到一水塘边捕鱼。结果发生溺水事故。当晚,市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指挥打捞。学生暑假安全问题再度敲响警钟。
据悉,6个学生中的3个因为下水到对岸取鱼网时,由于过度慌张,2个不幸遇难,一个勉强游回岸上。当游回来的王某呼救时,为时已晚,2个学生已沉入水底。
看着这一段段惨痛的经历,我们不禁开始颤抖,开始哭泣,开始落泪……每个孩子都是爸爸妈妈的心肝宝贝,当我想象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景时,忍不住的辛酸。曾经或许他是个很优异的孩子,全家人以他为傲,可是却因为一场意外而结束了自己年幼的生命;或许他是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会把别人的门玻璃打碎,但是总是有他的地方就欢声笑语,可是现在这笑声已成了哭泣声;或许他是一个正做着许多美好的梦,有着数不清的理想,有着天一般的高标,要努力去实现,不过却再也无法努力了……
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 不要因为一次的贪玩,一时的好奇,而去做一些永远都不能的挽回的事。不要让因为自己的事,而让养育自己父母亲,每天以泪洗面。就算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自己的父母的着想。难道怀胎十月,养你十几年,得来的就是一滴滴眼泪吗?好好想想人生之路还很漫长,你们愿意就这样离去吗?五彩缤纷发世界,难道就不想看了吗?生成命诚可贵,不知道,做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
第二部分 在校外发生的事故(心理事故)
【案例26】这起学生出走事件的责任是教师吗
某初中二年级学生姜X和李X,经常在校内吸烟,多次受班主任刘老师的批评教育,仍不改正。一日,姜、李二人在教室里抽烟,并把烟分发给其他男同学,恰巧被刘老师碰到,没收了他们的香烟,并当众对他们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同时,刘老师责令他们当场写出书面检查,二人写好后,刘老师在上面签了字,并告诉姜、李二人把书面检查带回家去给父母看,由其父母签署意见后明天带回学校。姜、李二人买香烟的钱本来就是从家中偷偷拿出来的,这一次回家事情败露,考虑到肯定少不了挨父母打骂,由于害怕,放学路上二人商量了好久,最后商定,暂时出走,避一避风头再说。当天晚上,姜X从家中偷出现金3000元,第二天早上俩人结伙出走。刘老师闻讯后,马上明白了事情的真相,遂请示学校与姜、李二人的父母一同寻找。可是15天过去了,仍无踪影。姜X的父母又气又急,便找到学校大吵大闹,咬定是刘老师赶走了孩子,并说抽烟是坏习惯,但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是刘老师的做法使得孩子没有退路,所以才出去的,声称:万一孩子出现什么问题,刘老师必须负全部责任。
请问:家长的要求是否合理?
[相关法条]《教师法》第8条第五项规定:教师有“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
[案例28]违反纪律本不该,自杀身亡更轻率
1990年4月20日,某中学举行期中考试,在下午的语文考试中,初二学生王某违反考场纪律,在试卷中夹带纸条,被监考的李老师发现。李老师当场把该生的试卷撕碎,并送他去校长室处理,学校通过广播对王某进行了通报批评。该生回家后,一时想不开,喝农药自杀身亡。第二天一早,王某家人把尸体抬到学校,要求学校赔孩子的性命,并把李老师毒打一顿。后由派出所出面,让家长把尸体抬走,学校才得以正常上课。
请问:这是不是一起意外死亡事故?学校和李老师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
课间休息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事故经过】
原告:某某某,男, 7岁,莲湖区某小学一年级学生。
被告:西安市莲湖区某小学。
原告某某某家长诉称, 2003年 12月 24日上学期间,原告在无人管理的情况下,在学校操场的体育器械上玩耍不慎摔下,造成原告左大腿骨三分之一处骨折,后原告母亲将其送往红会医院治疗,住院 17天, 2004年 4月 26日再次住院 18天,出院后一直由母亲照顾,其母为此停止工作。因这次伤害事故在校园内发生,学校未能履行对学生的管理保护义务,对此有过错,且未对低龄学生建立相应的管理保护制度,应承担赔偿责任。故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 7582元,赔偿原告监护人误工费 5000元,赔偿护理费 4500元及营养费 1000元。
被告莲湖区某小学辩称,原告所述与事实不符。原告受伤是在下课后自由活动时间内,在滑梯底层支架上攀爬,由于自己不慎摔下,并非在教师指导的教学活动中受伤,另外校方也及时将原告送往附近医院治疗,最大限度地履行了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且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学生日常活动中,始终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不仅制定了学生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并设有学校安全机构和学生安全监督岗,教室有安全公约,活动器具有警示标志,体育器械无安全隐患,总之在此次伤害事件中学校无过错,工作无失误,故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另原告通过被告在保险公司已获赔大部分医疗费,原告实际支出不足千元。
经审理查明,原告某某某于 2003年 12月 24日下午第一节课后,课间休息时间,其在学校操场上的滑滑梯上玩耍,当时骑跨在滑梯支架的最底层不慎摔下,当时无法行动,该校老师随将其送往某医院门诊部治疗,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初诊为左股骨中上三分之一处骨折,建议转红会医院处理。后原告母亲赶到,并随同老师将其送往红会医院住院治疗,先后两次住院,合计医疗费 11231元,保险公司先后赔付 9925元。此后双方对此次事故责任及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原告提起诉讼。
【分析】
未成年学生的父母、祖父母等家长是未成年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学校与未成年人之间为教育、管理、保护的关系,在未成年人进入学校后,学校应履行保护未成年学生人身安全的义务。本案原告课后自由活动时间内,在有警示标志而无安全隐患的体育器械上以不合规范的方式进行玩耍而不慎摔落致伤,对此后果学校不能预见和避免,且被告方在日常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过程中,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设有安全机构和监督岗以防意外发生,故原告的损害后果与学校的管理行为之间无因果关系。原告方亦无有利证据证明被告对此伤害事件有过错,且在事件发生后被告方及时将原告送往医院救治,避免了损失的扩大,尽到了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因此,原告起诉要求赔偿,无法律及事实依据,依法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法院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某某某要求被告西安莲湖区某小学赔偿各项损失的诉讼请求。诉讼费 733元由原告承担。
校园火灾事故案例
为了进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我们根据有关资料整理了一些发生在校园内火灾事故案例介绍给大家,旨在提醒广大师生员工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以预防火灾事故在我校的发生。
2009年3月11日上午8:20左右,湖北三峡大学教工住宅楼一外教居室内发生火灾。经消防人员及时扑救,火势迅速被扑灭。火灾中有一名三十余岁来自挪威的德国籍女教师从楼上跳下,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该教师于二00八年八月来三峡大学从事英语教学工作。
2008年11月14日早晨6时10分许,上海商学院徐汇校区宿舍楼602女生寝室失火,过火面积达20平方米左右。因室内火势过大,4名女大学生从6楼寝室阳台跳楼逃生,不幸当场死亡。失火原因为寝室的女生用“热得快”烧水所致。
2008年9月1日上午北京理工大学13号宿舍楼5层发生火灾。2007年以来,北京市各高校共发生火灾159起,约占北京市火灾总数的8.5%。
2008年5月5日,(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8号楼6层S0601女生宿舍发生火灾,当时正值上课时间,部分学生并未回到宿舍,火灾发生时,立即引发楼道内的报警装置自动报警,校方随即报警。宿舍最初起火部位为物品摆放架上的接线板部位,当时该接线板插着两台可充电台灯,以及引出的另一接线板。该接线板部位因用电器插头连接不规范,且长时间充电造成电器线路发生短路,火花引燃该接线板附近的布帘等可燃物蔓延向上造成火灾。事发后校方在该宿舍楼进行检查,发现1300余件违规使用的电器,其中最易引发火灾的“热得快”有30件。
2003年9月12日,北京工商大学新宿舍楼三层女生宿舍发生火灾,从小商小贩处购得的劣质电池充电器成为罪魁祸首。
2003年6月28日,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公寓5号楼发生火灾,原因为长时间使用白炽灯将周围可燃物引燃。
2002年12月1日晚,位于南京老虎桥附近的南大成教院宿舍楼电线老化引起发生大火,宿舍内的学生衣物等贵重物品均被付之一炬,损失惨重。
2001年12月17日深夜,四川大学东区一座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学生寝室内电脑、电视等所有物品全遭焚毁。 失火原因为劣质台灯使用时间过长引燃床单。
2001年8月22日下午,某校张某某,请来张某(男)等数人帮忙,在打扫完教室后,张某坐在后排吸烟,然后将烟头随手向后一扔,恰巧扔到后门缝,引燃在门后堆放的杂物,引起大火,烧毁三间大教室,价值数万余元。
2001年5月16日,广州市的一所寄宿学校发生火灾,造成8名正在准备高考的学生死亡,25人受伤。这是自1999年发生夏令营火灾并造成19名儿童死亡以来发生的另一起校园火灾惨剧。火灾是未熄的烟头引燃了一间休息室的沙发后引起的。
2003年11月 24日凌晨,俄罗斯莫斯科人民友谊大学六号楼学生宿舍发生火灾。200名学生被烧伤, 41名学生被烧死。其中有中国留学生 46人烧伤, 11人死亡。
2001年5月16日,韩国京畿道广州市的一所寄宿学校发生火灾,造成8名正在准备高考的学生死亡,25人受伤。这是韩国自1999年发生夏令营火灾并造成19名儿童死亡以来发生的另一起校园火灾惨剧。警方在现场调查后分析说,火灾可能是未熄的烟头引燃了一间休息室的沙发后引起的,也可能是乱拉的电线引起的。
暴力事故
2001年12月,山西襄汾县的古城中学发生一起初中生伤害事件。这所中学的陈某因与同学发生矛盾,用稀释硫酸制造了一起致使20人受伤、13人被毁容的惨剧。
家长是根治“校园暴力”的重要环节。“校园暴力”的主要实施者是不良学生,社会上不良少年针对校内学生实施暴力行为前,往往都与在校不良学生相互勾结。家长要努力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要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学习科学教育方法,言传身教,以自身的榜样力量感染和薰陶孩子,帮助他们树立起积极、健康、向上的人生志向,远离不良少年,远离校园暴力。与此同时,家长要充分理解学校教育的局限和苦衷,要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正常的学校教育工作。即使与学校教育工作出现分歧,也应加强沟通,通过正常的、理性的渠道求得解决,切不可对“校园暴力”推波助澜。
Ⅳ 36岁,男,出现车祸死亡,上有两位60多岁老人,有三个孩子,大的13岁,小的3岁,肇事
一般协商不成,死者家属可以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法院规定的民事案由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比较专业而且繁琐,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解决,主要涉及: 起诉的被告:司机、车主、车辆挂靠单位、车辆投保的交强险、三者险的保险公司; 证据的收集整理:原告身份证、户口本、被告个人身份信息(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事故认定书、车辆投保单、住院诊断证明、住院证、病历、出院证、误工损失证明、护理人员收入证明、医疗费票据; 赔偿项目:人身损害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营养费、交通费,构成伤残的经鉴定有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受害人死亡的,可能会追究司机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死者家属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除了前述赔偿项目,还有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 财产损失的:申请交警队委托估价公司作出估价意见书,交纳估计费、停车费、拖车费; 根据相关规定及证据,详细计算赔偿数额,各省规定了不同的数额标准,而且同一省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赔偿标准也不一样。
Ⅳ 王永的王永简介
王永,男,1974年5月出生,湖南邵阳人,北大EMBA,香港理工大学博士生,中共党员,品牌中国产业联盟秘书长,品牌联盟(北京)咨询股份公司董事长,顺风车(拼车)发起人 、微微拼车创始人兼董事长。曾任楚星国际企划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楚星设计公司董事长兼设计总监。王永是九、十、十一届全国青联委员 ,九、十届湖南省青联副主席 ,2011达沃斯全球青年领袖,全国政协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常务理事 ,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理事,中国质量协会理事,湖南衡阳师范学院美术系名誉主任、客座教授,重庆工商大学MBA兼职教授,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副会长。曾任楚星国际企划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楚星设计公司董事长兼设计总监。是正和岛蓝色岛邻,《人民日报》、《环球时报》特约撰稿人,多档电视栏目评论员,北京绿色出行大使、北京榜样。
王永编著或主编有《中国总经理》、《企业家使命》、《尊敬的力量》、《企业家责任》、《企业家精神》、《品牌革命》等书籍十余部,应邀在众多论坛及国际会议及内地、香港70余所大学发表演讲,为《人民日报》、《环球时报》、《读者》等知名媒体撰写了大量评论文章,其博客和微博也广受关注,其微博关注者和听众超过689万人。接受过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新浪网等数十家主流媒体的专访。
王永先后荣获2002“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 、2004“创业青年首都贡献奖金奖” 、2011“绿色中国年度人物”提名奖 、2011“北京榜样”提名奖 、2011达沃斯全球青年领袖、2013北京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2014首都劳动奖章、2015年北京劳动模范 。
1996年至2005年,王永由一名优秀的平面设计师成长为优秀的设计管理者,由其创办领导的楚星设计是当时中国最具知名度的设计公司之一。
为“塑造品牌中国新形象,构建品牌世界新秩序”,在他的倡议和组织下,“品牌中国产业联盟”于2005年12月18日在人民大会堂正式成立。经过8年不断的发展,品牌中国现已成为中国品牌活动与传播第一平台。
2014年新春伊始,王永参与起草的《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这标志着王永已经成长为青年品牌专家和中国品牌事业新兴的组织者、领导者之一 。王永还热心公益事业,由他发起的顺风车志愿服务行动已经成为颇具影响力的公益品牌 。

Ⅵ 谁知道重庆工商大学王平洲教授的个人资料
王平洲,男,1932年7月出生,湖南湘乡市人。1952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教授、国家注册会计版师。1993年国内贸易部权授予为“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先后任教于四川财经学院、西南财经大学、中南财经大学、重庆商学院、重庆工商大学,2000年9月离休。主要社会兼职有:重庆大学兼职教授、重庆工学院(现重庆理工大学)兼职教授、重庆联合职业技术大学顾问、重庆继续教育协会顾问等职位。长期从事于经济理论的教学研究,重点是对凯恩斯主义、通货膨胀及市场机制等理论领域进行研究探索。教学成绩卓著,科研成果突出,发表出版了诸多具有真知灼见的学术论文和著作,并多次获奖。
代表性专著有:《市场机制:理论与实践》经济科学出版社1989年、
《后凯恩斯主义》商务印书馆1992、
《财政金融教程》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1994等;
参编有:《回顾-探索-选择》
《反通货膨胀论——通货膨胀的理论与实践》广东人民出版社1992等著作;
参撰有:《中国大网络全书-经济学卷》部分词条。
论著富有独立见解,具有一定社会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