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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张源

发布时间: 2023-09-04 16:31:51

❶ 人民大学国际汉语教育硕士生导师有哪几位最厉害的是谁

人民大学国际汉语教育硕士生导师目前还尚未弄清,但我们可以从人民大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生点来找寻答案。一下是为您提供的:
中国人民大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研究生点全介绍

人民大学对外汉语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介绍

本专业是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点。
本专业由老一辈著名教育家、语言文字学家吴玉章教授于50年代亲手创建,1981年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著名语言学家胡明扬先生曾长期担任学科带头人,至今仍指导着本专业的建设。
本专业主要研究方向包括:语言学理论研究、句法语义研究、音系学研究、社会语言学研究、对外汉语教学理论研究和计算语言学研究等。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语言学专业知识、独立的科研能力、良好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语言研究和应用人才。
本专业目前共有教授5人,副教授7人,讲师2人,85%具有博士学位。目前博士生导师有贺阳教授、劲松教授、张卫国教授、李泉教授。
本专业主要课程包括:现代语言学论著选讲、语言研究方法、语法学、语义学、音系学、社会语言学、历史语言学专题、对外汉语教学学科理论研究、第二语言教学法研究、语言学中的数理方法、语言信息处理等。
本专业毕业生主要到各级党政机关、新闻出版单位、教育和科研机构从事语言文字的应用、教学和研究工作。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贺阳 博士生导师

贺阳,男,1955年出生,北京人,教授,博士生导师。1985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攻读普通语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师从胡明扬教授。1988年获硕士学位,留校任教。2005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获博士学位。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副院长,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语言文字学》主编,北京市语言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2006年获“北京市优秀教师”称号。

研究的领域包括北京话、现代汉语语法和语言接触,先后参与和主持的研究项目有“北京话研究”、“现代汉语词类问题考察”、“现代汉语句法问题考察”、“间接语言接触的个案调查与理论研究”、“汉语国际推广研究”等。

讲授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有:现代语言学论著选讲、语法学、汉语句法语义研究、语言研究方法等。

发表的主要论文:

(1)《北京牛街地区回民话中的借词》

(2)《北京牛街回民的北京话调查》

(3)《北京话语调的实验探索》(合作)

(4)《试论汉语书面语的语气系统》

(5)《北京话的语气词“哈”字》

(6)《程度副词+有+名”试析》

(7)《汉语完句成分试探》

(8)《性质形容词作状语情况的考察》

(9)《性质形容词句法成分功能统计分析》

(10)《形容词与不及物动词的区分》

(11)《形名兼类的计量考察》

(12)《动趋式“V起来”的语义分化及其句法表现》

(13)《从现代汉语介词中的欧化现象看间接语言接触》

(14)《现代汉语数量词中的若干欧化语法现象》

(15)《现代汉语DV结构的兴起及发展与印欧语言的影响》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劲松 博士生导师

劲 松

1956年出生于北京,1983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198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获文学硕士学位,留校任校今。2006年获得北京大学文学博士学位,同年评为教授,担任博士生导师。

教授课程

本科生

语音学

硕士生:

汉藏语言研究的理论和方法

社会语言学

社会语言学专题

博士生:

社会语言学

研究领域

1、当代北京话及普通话规范问题,侧重研究北京话和普通话的语音现象,如语调、轻声、儿化韵等。

2、语言学理论研究,侧重于音系学和社会语言学的研究

主要著作

《马学良学述-当代人文社会科学名家学述》(与瞿霭堂合作),

《汉藏语言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与瞿霭堂合作),

《现代汉语轻声动态研究》,民族出版社,2002年1月。

《社会语言学研究》,民族出版社,2009年3月

发表论文:

《北京话的口语语体》

《北京话的语气和语调》

《北京话语调的实验探索》(与贺阳合作)

《北京话的字调和语调-兼论汉藏语言的声调》(与瞿霭堂合作)

《论汉藏语言的类型和共性》(与瞿霭堂合作),

《论普通话的性质和存在形式》

《双语研究中的语言态度问题》

《流行语新探》

《漫谈“洋味”汉语》

《网络语言是什么语言》

《汉藏语言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与瞿霭堂合作)

《双语学习中目的语对基础语的影响》

《儿化的语素形位学》

《被字句的偏误与规范》

《中介语“僵化”的语言学意义》

《词的认知基础》

《儿化词变化和变异的社会调查研究》

《常州话前高元音的舌尖化》

《嘉戎语上寨话》(与瞿霭堂合作)

《嘉戎语藏语借词的时空特征》

《尖团音新议》

《叠置式音变献疑》(与瞿霭堂合作)

《儿词缀的意义和功能》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吴红云 博士生导师

1、基本资料、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社会职务、奖励、荣誉称号

吴红云教授(1963- ),女,出生于江西南昌,语言学博士,博士生导师,英国爱丁堡大学访问学者(1999-2000),美国富布莱特项目研究学者(明尼苏达大学, 2008-09)。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文学院外国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英语教学》杂志编委、全国英语写作教学与研究协会常务理事。曾先后在武汉大学、清华大学、新加坡国立教育学院、爱丁堡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习。

曾先后荣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优秀青年教师奖”、“北京外国语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奖”、“《现代外语》最佳论文奖”、“第九届中国人民大学优秀论文成果奖”,曾先后两次荣获“全国CCTV杯英语演讲比赛三等奖获奖选手指导教师奖”。

2、教授课程

第二语言习得、语言学导论、英语综合实践、英语泛读等。

3、主要研究方向

第二语言习得、应用语言学、应用语言学研究方法、英语写作。

4、主要科研项目与课题

1)2006-2007:主持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英语学习宏观理念和微观策略”

2)2004-2007:参与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中国英语学习者句法发展模式研究”

3)2005-2008:参与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项目“外国语言规划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4)2007-2008:指导“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课题“北京市公共场所英语标识规范性研究”

5、主要科研成果

1) 《二语写作元认知理论的实证研究》专著 2006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注重英语学习的内在规律”《光明日报》2008年2月13日

“时间限制对EFL作文成绩的影响”《外语教学与研究》2006/1

“大学英语写作中元认知体验现象实证研究”《外语与外语教学》2006/3

“教学活动条件下大学生英语写作元认知的特点”《心理发展与教育》2006/2

“二语写作元认知理论构成的因子分析”《外语教学与研究》2004/3 (第1作者)

“二语写作元认知理论的结构方程模型研究”《现代外语》2004/4(第1作者)

“我国英语写作教学中的主要问题”《外语教学与研究》1995/4(第2作者)

“英语学习需要建构的语言环境”《光明日报》2006年8月9日(第1作者)

“英语学习需要科学的学习理念”《中国教育报》2006年3月31日(第1作者)

“Investigating Chinese university students’readiness for learner autonomy”《中国英语教学 [三]—北京中国英语教学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03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A Longitudinal Study of Metacognition in EFL Writing of Chinese University Students” 全国大学英语教学国际研讨会 2004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Four Options for Responding to Student Writing”《中国英语教学》2002/3

“谈培养大学生英语学习自主性”《学林撷新—中国人民大学学者论学集》2002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论索绪尔语言符号任意性的辨证思想”《外语论坛》 2003 外文出版社

“论教学的观念和期望对学习者自主性的影响”2002全国大学英语教学研讨会

“高校师生英语学习观念调查”2001北京市大学英语教学研讨会 — 大会主题发言

“关于大学生英语学习方法的报告” 1998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增刊

“词汇困惑与大学生英语写作技能的提高” 1998 《北京市研究生英语研究会论文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主编:《法庭内外—法律英语读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8

主编:《英语写作范文》 中国青年出版社 1992

翻译:《中国民法案例汇编》 1993 台湾出版社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李泉 博士生导师

李泉,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语言学博士。1962年生于黑龙江依兰县。1985年哈尔滨师范大学中文系本科毕业。1987年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语言学研究生班毕业,留校从事对外汉语教学至今。1989年获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2005年获北京语言大学博士学位。

曾应邀赴美国、德国、法国、英国、匈牙利、西班牙、智利、阿根廷、新加坡、南非等国家以及中国台湾和香港地区讲学或参加学术会议。

获得过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全国优秀对外汉语教学奖、全国优秀对外汉语教师奖,中国人民大学第五届、第八届、第九届优秀科研成果奖,中国人民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北京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兼任中国对外汉语教学学会常务理事,世界汉语教学学会理事,《世界汉语教学》编委,全国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主要著作

《汉语语法考察与分析》,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2001。

《对外汉语教学概论》(合著),商务印书馆,2004。

《对外汉语教学理论思考》,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

《对外汉语教学理论研究》(主编),商务印书馆,2006。

《对外汉语教材研究》(主编),商务印书馆,2006。

《对外汉语教学课程、大纲与教学模式研究》(主编)商务印书馆,2006。

《对外汉语教学学科理论研究》(主编),商务印书馆,2006。

主要论文

《敦煌变文中的助词系统》,《语言研究》1992年第1期。

《“要是S就V了”句式语义语用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3年第4期。

《现代汉语“形+宾”现象考察》,《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4年第4期。

《副词和副词的再分类》,《词类问题考察》,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6。

《现代汉语“形+动态动词”考察》,《语言教学与研究》1997年第1期。

《“全速、大力”一类词的语义语法特征及词类归属》,《第六届国际汉语教学讨论会论文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同义单双音节形容词对比研究》,《世界汉语教学》2001年第4期。

《从分布上看副词的再分类》,《语言研究》2002年第2期。

《单音形容词祈使句及相关的语法化问题》,《汉语研究与应用》第三辑,中国社

会科学出版社,2005。

《单音形容词重叠的式和语法意义》,《对外汉语研究》第二期,商务印书馆,2006。

《单音形容词构成的主观评价句》,《汉语研究与应用》第五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汉语重叠的连续统现象——兼谈单音形容词重叠的性质》,《汉语教学学刊》第1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试论现代汉语完句范畴》,《语言文字应用》2006年第1期。

《对外汉语教学释词的几个问题》,《汉语学习》1991年第3期。

《试谈中高级阶段对外汉语教学的性质和任务》,《中高级对外汉语教学论文选》,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1。

《汉语常用词汇与日语相应汉字词汇对比》,《第三届国际汉语教学讨论会论文选》,北京语言学院出版1991。

《广播新闻听力课教学论略》(执笔),《汉语学习》1994年第3期。

《论语感的性质、特征及类型》,《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

《〈新编汉语教程〉的设计、实施及特点》《语言教学与研究》1996年第2期。

《对外汉语课堂教学的理论思考》,《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6年第5期。

《日汉语气助词系统对比》,《汉语言文化研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第二语言教学中的功能及相关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学报》1997年第6期。

《〈汉语文化双向教程〉的设计与实施》《中国对外汉语教学学会第六次学术讨论会论文选》,华语教学出版社,1999。

《〈骆驼祥子〉中所见的语言文化现象》,中国语言学会编《中国语言学报》第九期,商务印书馆,1999。

《加强基于对外汉语教学的语体研究的必要性》,《国际汉语教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语言研究》2001年增刊。

《试论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学原则》,《中国对外汉语教学学会北京分会第二届学术年会论文集》,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2001。

《有关语言教育研究的几个问题》,《汉语学报》第3期2001年上卷。

《对外汉语教学的学科理论基础》,《海外华文教育》2002年第1期。

《对外汉语教学的学科理论体系》,《海外华文教育》2002年第2期。

《对外汉语教学的学科基本理论》,《海外华文教育》2002年第3、4期。

《近20年对外汉语教材编写和研究的基本情况述评》,《语言文字应用》2002年第3期。

《论对外汉语教材的趣味性》,《中国对外汉语教学学会第七次学术讨论会论文选》,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

《语法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及相关问题》,《对外汉语教学语法探索——首届国际对外汉语教学语法研讨会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基于语体的对外汉语教学语法体系构建》,《汉语学习》2003年第3期。

《论第二语言教材评估》,《汉语研究与应用》第一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对外汉语教学理论和实践的若干问题》,《第七届国际汉语教学讨论会论文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面向对外汉语教学的语体研究的范围和内容》,《汉语学习》第2004年1期。

《第二语言教材的属性、功能和基本分类》,《汉语研究与应用》第二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论对外汉语教材的针对性》,《世界汉语教学》2004年第2期。

《第二语言教材编写的基本程序》,《海外华文教育》2004年第2期。

《第二语言教材编写的通用原则》,中国应用语言学会编《第三届全国语言文字应用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香港科技联合出版社,2004。

《对外汉语教学语法研究述评》,《世界汉语教学》2006年第2期。

《汉字研究与汉字教学研究综观》,《汉语研究与应用》第四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论对外汉语教材的实用性》,《语言教学与研究》2007年第3期。

《汉语国际化进程中学科建设问题思考》,《世界汉语教学》2007年第3期。

《对外汉语语法教学研究综观》,《语言文字应用》2007年第4期。

《文化教学的刚性原则和柔性策略》,《海外华文教育》2007年第4期。

《对外汉语教材中文化偏误分析》,袁博平主编《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Approach to Applied Chinese Language Studies 》,Cypress Book Co. UK Ltd. 2007。

《对外汉语教学语法体系研究纵览》,《海外华文教育》2008年第4期。

《论对外汉语教材的科学性》,《语言文字应用》2008年第3期。

《普通话在国际汉语教学中的核心地位》,《汉语学习》2009年第2期。

《关于构建国际汉语教育学科的构想》,《世界汉语教学》2009年第3期。

主要研究领域

1.汉语语法

2.对外汉语教学

3. 国际汉语教育

研究生课程

1.对外汉语教学学科理论研究

2.汉语作为外语教学理论与实践

3.语言流派与汉语语法研究

4. 汉语语法分析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❷ 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考博# 导语】 考博频道从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了解到,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发布,详情如下:

欢迎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1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35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二级学科135个。

我校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为本科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本科直博接收全国蠢陪差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硕博连读仅限我校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

一、招生人数

1.各院(系)公布的招生人数中包含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连读生,不含各类专项计划。

2.每位导师的拟招生人数已在专业目录中说明。除明确标注了拟招生人数的导师外,其他导师的实际录取人数将依据其承担科研任务、生源质量、所在院(系)的招生总名额等在录取阶段综合确定。

3.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初试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或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满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全国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作为第一主持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两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如在初试前不能获得硕士学位,须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其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带皮

三、报名办法

【说明: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0日10:00至12月1日22:00(北京时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址为:https://yz.bnu.e.cn/。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2.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方式须符合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申请-考核”制办法)中的要求。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四、考核

考核分为初审选拔和复试考核两个阶段,由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院(系)“申请-考核”制办法。

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须在参加复试考核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院(系)核查。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和思想政治理论。

五、录取

依据院(系)考核结果,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京师范大学,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工作单位后,学校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予以派遣。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京师范大学,毕业后必须回录取时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本科直博学制五年),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均须全脱产学乱旦习。培养地点在北京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第一年安排在昌平校园G区,第二年和第三年安排在北太平庄校园;物理学系、天文系、环境学院和水科学研究院部分实验室将入驻北京校区育荣校园,因此,上述4个院系在北京校区培养的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校将在海淀校园和育荣校园统筹安排住宿;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考生不安排住宿。培养地点在珠海校区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在珠海校区安排住宿。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学术学位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普通博士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万元,三年共计3万元。学费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缴纳。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缴纳学费(每生每学年0.8万元),后三学年按普通博士生标准缴纳学费。

2.我校实行的奖助办法,包括基本助学金、三助津贴、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突出成果奖励、专项奖学金等。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

本科直博生前两学年享受学术学位硕士生奖助待遇,后三学年享受学术学位博士生奖助待遇。

除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金等多种奖励和资助项目,用于奖励资助所有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在校优秀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学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详情请登录我校教务部网站查询。

七、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请及时关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试题及参考书目。

3.若2023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适时做出相应调整,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请注意查看。

4.考生须遵守我校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不遵守相关要求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5.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

招生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10)58800519

办公地点:主楼A区103室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3)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

(4)北京师范大学查号台:(010)58806183。

原文标题: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yz.bnu.e.cn/detail/01f4cbfe-848f-48e0-92d4-0b79384dd134

❸ 中国心理学会的学会概况

中国心理学会于1980年7月正式加入国际心理科学联合会(International Union of Psychological Science,IUPsyS),荆其诚教授选为执委(1984、1988年)、副主席(1992年);张厚粲教授选为执委(1996年)、副主席(2000年);张侃教授选为执委(2004年)、副主席(2008年);张建新教授选为执委(2012年)。
1984年加入国际应用心理学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Applied Psychology,IAAP)。徐联仓教授选为执委(1984年起连续三届);张侃教授选为执委(1998年);韩布新博士选为执委(2006年)。
1990年加入亚非心理学会(AFRO-ASI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AAPA),王甦教授选为执委(1990年)、联合主席(1992年);林仲贤教授选为执委(1994年)。
1990年加入国际测验委员会(International Test Commission,ITC),张厚粲教授曾选为理事。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辩证唯物主义科学理论,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团结广大心理学工作者,开展学术活动,进行学术上的自由讨论,以促进我国心理科学的繁荣和发展,促进心理科学知识的普及和推广,促进心理科学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加速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贡献。
本团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一)开展国内外心理学学术交流活动,举办国内、国际学术会议。
(二)组织心理学课题的研究工作。
(三)普及心理学学科领域的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科学精神、思想和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发现并推荐人才。
(四)依照有关规定编译出版心理学书刊。
(五)开展对会员的继续教育工作,不断补充更新知识。
(六)举办各种心理学培训班、讲习班,培训项目实施单位:中育心理网。
(七)配合或协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有关心理学的课题,发挥心理学咨询作用,提出合理化建议。
(八)经常向有关部门反映心理学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
(九)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承担心理学科技成果、心理学仪器及其他心理学产品的鉴定。
(十)接受委托,承担心理学领域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心理学文献和标准的编审以及相关项目的论证评估。
(十一)对在心理学科研、学术领域中作出突出贡献和成就的会员,开展奖励和表彰活动。 分支机构总览 学术工作委员会主任:乐国安国际学术交流工作委员会主任:孙向红心理学普及工作委员会主任:高文斌心理学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李 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建新青年工作委员会主任:张 莉心理学标准与服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梅 建出版工作委员会主任:杨玉芳教育心理专业委员会主任:陈英和发展心理专业委员会主任:邹 泓普通心理和实验心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吴艳红理论心理与心理学史专业委员会主任:彭运石工业心理专业委员会主任:沈模卫医学心理专业委员会主任:洪 炜生理心理专业委员会主任:隋 南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主任:方 平法律心理学专业委员会主任:马 皑学校心理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希付体育运动心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姚家新社会心理学专业委员会主任:佐 斌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委员会主任:赵旭东军事心理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志宏人格心理学专业委员会主任:王登峰工程心理学专业委员会主编:孙向红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主编:钱铭怡决策心理学专业委员会主编:李 纾老年心理学专业委员会主编:韩布新《心理学报》编辑部主编:张 侃《心理科学》编辑部主编:李其维 学术工作委员会 主 任 乐国安(南开大学) 委 员 陈英和(北京师范大学)邹 泓(北京师范大学)吴艳红(北京大学)彭运石(湖南师范大学)沈模卫(浙江大学)洪 炜(北京大学医学部)隋 南(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方 平(首都师范大学)马 皑(中国政法大学)郑 雪(华南师范大学)李京诚(首都体育学院)佐 斌(华中师范大学)赵旭东(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刘志宏(武警警种学院)王登峰(北京大学) 国际学术交流工作委员会 主 任 孙向红(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 副主任 刘 勋(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刘 嘉(北京师范大学)方 方(北京大学) 委 员 韩布新(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蔡华俭(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周 雯(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张建新(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苏彦捷(北京大学)吴艳红(北京大学)周仁来(北京师范大学)刘 力(北京师范大学)舒 华(北京师范大学)张 钦(首都师范大学)江 新(北京语言大学)闫国利(天津师范大学)管 健(南开大学)毛志雄(北京体育大学)水仁德(浙江大学)范 方(华南师范大学)高定国(中山大学)赵玉芳(西南大学)李 林(华东师范大学) 秘 书 刘 烨(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 心理学普及工作委员会 主 任 高文斌(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副主任 伍新春(北京师范大学)肖 玮(第四军医大学)连 榕(福建师大)高 路(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盖笑松(东北师范大学) 委 员 丁新华(北京林业大学)王文忠(中国科学院心理所)王书荃(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王 健(北京回龙观医院)王利刚(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刘兴华(首都师范大学)陈祉妍(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张 嫦(天津市精神卫生中心)唐卫海(天津师范大学)詹启生(天津大学)张雅明(河北大学)胡淑仙(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郭先菊(山西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桑青松(安徽师范大学)张 野(沈阳师范大学)郝春东(黑龙江大学)高 源(哈尔滨育源心理教育学校)钟建军(内蒙古师范大学)李维青(新疆政协文史委员会)王有智(陕西师范大学)韩继明(延安大学)林永峰(青岛市疾控中心)张丽锦(陕西师范大学)格桑泽仁(四川大学)戴 艳(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吴大兴(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彭小虎(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马红宇(华中师范大学)卢会志(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崔丽娟(华东师范大学)顾雪英(南京师范大学)刘泽文(浙江理工大学)迟毓凯(华南师范大学)纪汉平(广州中山医科大学附属三院)赖小林(汕头大学医学院)张锦坤(福建师范大学)田 珍(海南省第二劳教(戒毒)所)王 伟(第四军医大学)冯 耘(中国心融集团)邱明煌(泉州电业局泉港供电公司)罗 静(积木宝贝国际早教机构)范晓兰(积木宝贝国际早教机构)顾原斌(中科普(北京)教育科技中心)檀培芳(中国石油中心医院)秘书 况扶华(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心理学教学工作委员会 主 任 李 红(辽宁师范大学)副主任 张 明(苏州大学)桑 标(华东师范大学)周宗奎(华中师范大学)赵守赢(贵州师范大学)张 卫(华南师范大学)委 员 刘邦惠(中国政法大学)鲁忠义(河北师范大学)王晓钧(深圳大学)张灵聪(闽南师范大学)周成林(上海体育学院)连 榕(福建师范大学)马剑虹(浙江大学)孙健敏(中国人民大学)钟 年(武汉大学)周爱宝(西北师范大学)罗桑平措(西藏大学)刘金平(河南大学)李 强(南开大学)赵慧莉(青海师范大学)张守臣(哈尔滨师范大学)七十三(内蒙古师范大学)石文典(上海师范大学)苏彦捷(北京大学)杨继平(山西大学)冯正直(第三军医大学)葛明贵(安徽师范大学)文 萍(广西师范大学)丁锦红(首都师范大学)郝春东(黑龙江大学)刘希平(天津师范大学)钟毅平(湖南师范大学)刘 文(辽宁师范大学)陶 云(云南师范大学)张振新(浙江师范大学)闻素霞(新疆师范大学)韩布新(中国科学院心理学研究所)聂衍刚(广州大学)王美芳(山东师范大学)高定国(中山大学)肖少北(海南师范大学)李祚山(重庆师范大学)何晓丽(宁夏大学)张仲明(西南大学)董圣鸿(江西师范大学)陈 陈(南京师范大学)林丹华(北京师范大学)盖笑松(东北师范大学)何 宁(陕西师范大学)陈 璟(四川师范大学)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委员会 主 任 梅 建(中国心理学会)委 员 王廷礼(北京胡亚美儿童医学研究院)王书荃(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高文斌(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樊春雷(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陈祉妍(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连 榕(福建师大)盖笑松(东北师范大学)张丽锦(陕西师范大学)戴 艳(四川师范大学)杨继平(山西大学)顾原斌(中科普(北京)教育科技中心)学术秘书 王利刚(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青年工作委员会 主 任 张 莉(中科院心理所)副主任 刘 艳(北京师范大学)夏凌翔(西南大学)李 林(华东师范大学)委 员 陈光辉(山东师范大学)杨海波(天津师范大学)管益杰(北京师范大学)李 虹(中科院管理学院)定险峰(华中师范大学)徐守森(首都体育学院)姜丽娜(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舒 曼(华东交通大学)刘兴华(首都师范大学)訾 非(林业大学)闫洪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傅春胜(中科博爱心理研究所)王 力(中科院心理所)管 健(南开大学)陈 硕(浙江大学)高 博(河南大学)冷 英(华南师范大学)任亚辉(南京师范大学)王海英(东北师范大学)秘 书 周明洁(中科院心理所)卢 敏(中科院心理所)心理学标准与服务研究委员会 主 任 梅 建(中国心理学会)委 员 王廷礼(北京胡亚美儿童医学研究院)王书荃(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高文斌(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樊春雷(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陈祉妍(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连 榕(福建师大)盖笑松(东北师范大学)张丽锦(陕西师范大学)戴 艳(四川师范大学)杨继平(山西大学)顾原斌(中科普(北京)教育科技中心)学术秘书 王利刚(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出版工作委员会
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 主任 钱铭怡(北京大学) 副主任 樊富珉(清华大学)
赵旭东(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
江光荣(华中师范大学) 委员 杨蕴萍(北京安定医院)
瞿伟(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
林芳(福建省煤矿中心医院)
王欣(河北师范大学)
方新(北京大学医院)
刘军(北京安定医院)
陶勑恒(南京晓庄学院)
盛晓春(哈尔滨工业大学)
孟馥(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
李晓驷(安徽省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贾晓明(北京理工大学)
祝卓宏(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
李振涛(天津医科大学)
桑志芹(南京大学)
罗锦秀(山西医科大学)
李旭(“解决-相遇与对话”心理工作室)
陶新华(苏州大学)
王建平(北京师范大学)
张海音(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陈向一(深圳南山人民医院)
张宁(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肖旭(四川大学)
唐登华(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侯志瑾(北京师范大学)
施琪嘉(武汉市心理医院)
谢钢(江苏大学)
钟杰(北京大学) 委员兼秘书 徐凯文(北京大学) 秘书 卢贺 员工心理促进工作委员会
教育心理专业委员会 主 任 陈英和(北京师范大学)副主任 何先友(华南师范大学)连 榕(福建师范大学)刘电芝(苏州大学)张 奇(辽宁师范大学)姚梅林(兼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委 员陈秋燕(西南民族大学)戴 艳(四川师范大学)龚少英(华中师范大学)胡卫平(陕西师范大学)李 虹(清华大学)李洪玉(天津师范大学)李伟健(浙江师范大学)李晓东(深圳大学)刘儒德(北京师范大学)刘 霞(北京师范大学)卢家楣(上海师范大学)聂衍刚(广州大学)庞维国(华东师范大学)七十三(内蒙古师范大学)申继亮(北京师范大学)师保国(首都师范大学)司继伟(山东师范大学)宋耀武(河北大学)谭顶良(南京师范大学)陶 云(云南师范大学)王振宏(陕西师范大学)吴庆麟(华东师范大学)伍新春(北京师范大学)辛自强(中央财经大学)邢 强(广州大学)燕良轼(湖南师范大学)杨伊生(内蒙古师范大学)杨昭宁(曲阜师范大学)张大均(西南大学)张向葵(东北师范大学)赵俊峰(河南大学)赵守盈(贵州师范大学)发展心理专业委员会 主 任 邹 泓(北京师范大学)副主任 周宗奎(华中师范大学)方晓义(北京师范大学)苏彦捷(北京大学)雷 雳(中国人民大学)陶 沙(兼秘书,北京师范大学)委 员 王美芳(山东师范大学)刘 文(辽宁师范大学)张 卫(华南师范大学)董 奇(北京师范大学)白学军(天津师范大学)李 红(辽宁师范大学)桑 标(华东师范大学)施建农(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王 耘(北京师范大学)杨丽珠(辽宁师范大学)毕鸿燕(中科院心理所)陈 旭(西南大学)戴斌荣(江苏盐城师范学院)邓赐平(华东师范大学)张文新(山东师范大学)朱莉琪(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陶 云(云南师范大学)王大华(北京师范大学)王争艳(首都师范大学)吴国宏(复旦大学)徐 芬(浙江理工大学)杨晓莉(西北师范大学)张丽锦(陕西师范大学)张向葵(东北师范大学)张 野(沈阳师范大学)盖笑松(东北师范大学)纪林芹(山东师范大学)李 丹(上海师范大学)李富洪(辽宁师范大学)李美华(青海师范大学)李小融(成都师范学院)李晓东(深圳大学)林丹华(北京师范大学)刘爱书(哈尔滨师范大学)刘正奎(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罗小兰(忻州师范学院)莫秀锋(广西师范大学)宋耀武(河北大学)普通心理和实验心理专委会 主 任 吴艳红(北京大学)副主任 刘 勋(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刘 嘉(北京师范大学)丁锦红(首都师大)张 明(东北师范大学、苏州大学)闫国利(天津师范大学)委 员 杨玉芳(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傅小兰(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蒋 毅(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黄昌兵(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周晓林(北京大学)李 晟(北京大学)方 方(北京大学)罗 劲(首都师大)郭春彦(首都师大)舒 华(北京师范大学)周仁来(北京师范大学)毕彦超(北京师范大学)傅世敏(清华大学)张清芳(人民大学)罗跃嘉(深圳大学)王勇慧(陕西师范大学)鲁忠义(河北师范大学)李寿欣(山东师范大学)邓晓红(湖北大学)周治金(华中师范大学)刘思耘(华中师范大学)钟毅平(湖南师范大学)王穗苹(华南师范大学)陈 骐(华南师范大学)高定国(中山大学)任 杰(上海体育学院)郭秀艳(华东师范大学)高湘萍(上海师范大学)邓 铸(南京师范大学)冯成志(苏州大学)冷 英(南通大学)高 华(福建师范大学)王恩国(河南大学)宣 宾(安徽师范大学)周爱保(西北师范大学)刘 强(辽宁师范大学)张 奇(辽宁师范大学)邱 江(西南大学)陈安涛(西南大学)韦义平(广西师范大学)曹立人(浙江大学)任 俊(浙江师范大学)张德玄(杭州师范大学)刘希平(天津师范大学)秘书长 耿海燕(北京大学)理论心理与心理学史专委会 主任 钱铭怡(北京大学) 副主任 樊富珉(清华大学)
赵旭东(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
江光荣(华中师范大学) 委员 杨蕴萍(北京安定医院)
瞿伟(第三军医大学西南医院)
林芳(福建省煤矿中心医院)
王欣(河北师范大学)
方新(北京大学医院)
刘军(北京安定医院)
陶勑恒(南京晓庄学院)
盛晓春(哈尔滨工业大学)
孟馥(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
李晓驷(安徽省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贾晓明(北京理工大学)
祝卓宏(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
李振涛(天津医科大学)
桑志芹(南京大学)
罗锦秀(山西医科大学)
李旭(“解决-相遇与对话”心理工作室)
陶新华(苏州大学)
王建平(北京师范大学)
张海音(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陈向一(深圳南山人民医院)
张宁(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肖旭(四川大学)
唐登华(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侯志瑾(北京师范大学)
施琪嘉(武汉市心理医院)
谢钢(江苏大学)
钟杰(北京大学) 委员兼秘书 徐凯文(北京大学) 秘书 卢贺 工业心理专业委员会
医学心理专业委员会
生理心理专业委员会
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
法律心理学专业委员会
学校心理专业委员会
体育运动心理专业委员会
社会心理学专业委员会
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委员会
军事心理学专业委员会
人格心理学专业委员会
工程心理学专业委员会
决策心理学专业委员会
老年心理学专业委员会
民族心理学专业委员会
护理心理学专业委员会
《心理学报》编辑部
《心理科学》编辑部 《心理科学》
《心理科学》(Psychological Science) ,该刊为双月刊,由中国心理学会主办,华东师范大学承办。1992年第5期至2009年第6期,香港大学心理学系为协办单位;现协办单位为华南师范大学心理学系(2010年第5期始)和香港中文大学教育心理系(2010年第1期始)。 《心理学报》
《心理学报》(Acta Psychologica Sinica),月刊,中国心理学会和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主办,科学出版社出版,主要发表我国心理学家最新、最高水平的心理学科技论文。 第十一届理事会名单
理事长:沈模卫(浙江大学) 前任理事长:乐国安(南开大学) 候任理事长:游旭群(陕西师范大学) 副理事长: 白学军(天津师范大学) 金盛华(北京师范大学) 李红(辽宁师范大学) 王登峰(教育部) 张建新(中科院心理所) 周晓林(北京大学) 卢家楣(上海师范大学) 秘书长: 傅小兰(中科院心理所) 常务理事: 白学军(天津师范大学) 陈红(西南大学) 董奇(北京师范大学) 方晓义(北京师范大学) 傅宏(南京师范大学) 傅小兰(中科院心理所) 郭秀艳(华东师范大学) 韩布新(中科院心理所) 金盛华(北京师范大学) 李红(辽宁师范大学) 李其维(华东师范大学) 刘华山(华中师范大学) 卢家楣(上海师范大学) 莫雷(华南师范大学) 钱铭怡(北京大学) 桑标(华东师范大学) 申继亮(教育部) 沈模卫(浙江大学) 舒华(北京师范大学) 苏彦捷(北京大学) 王登峰(教育部) 王重鸣(浙江大学) 杨玉芳(中科院心理所) 叶浩生(广州大学) 游旭群(陕西师范大学) 乐国安(南开大学) 张厚粲(北京师范大学) 张建新(中科院心理所) 张侃(中科院心理所) 张文新(山东师范大学) 赵国祥(河南大学) 周晓林(北京大学) 周宗奎(华中师范大学) 理事: 白学军(天津师范大学) 曹立人(浙江大学) 车宏生(北京师范大学) 陈楚侨(中科院心理所) 陈红(西南大学) 陈英和(北京师范大学) 陈中永(内蒙古师范大学) 戴海琦(江西师范大学) 董奇(北京师范大学) 樊富珉(清华大学) 方富熹(中科院心理所) 方平(首都师范大学) 方晓义(北京师范大学) 傅宏(南京师范大学) 傅小兰(中科院心理所) 高定国(中山大学) 高峰强(山东师范大学) 葛明贵(安徽师范大学) 郭本禹(南京师范大学) 郭春彦(首都师范大学) 郭秀艳(华东师范大学) 郭永玉(华中师范大学) 韩布新(中科院心理所) 侯玉波(北京大学) 胡竹菁(江西师范大学) 黄希庭(西南大学) 江光荣(华中师范大学) 金盛华(北京师范大学) 雷雳(中国人民大学) 李红(辽宁师范大学) 李玫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李美华(青海师范大学) 李其维(华东师范大学) 李纾(中科院心理所) 李伟健(浙江师范大学) 李小融(成都师范学院) 连榕(福建师范大学) 梁宁建(华东师范大学) 林崇德(北京师范大学) 刘电芝(苏州大学) 刘华山(华中师范大学) 刘鸣(华南师范大学) 卢家楣(上海师范大学) 鲁忠义(河北师范大学) 罗桑平措(西藏大学) 罗跃嘉(深圳大学) 梅建(中国儿童中心) 苗丹民(第四军医大学) 莫雷(华南师范大学) 聂衍刚(广州大学) 庞维国(华东师范大学) 彭运石(湖南师范大学) 钱铭怡(北京大学) 邱炳武(中科院心理所) 桑标(华东师范大学) 申继亮(教育部) 沈模卫(浙江大学) 施建农(中科院心理所) 时勘(中国科学院大学) 舒华(北京师范大学) 苏彦捷(北京大学) 隋南(中科院心理所) 孙时进(复旦大学) 孙向红(中科院心理所) 陶沙(北京师范大学) 陶云(云南师范大学) 王登峰(教育部) 王垒(北京大学) 王重鸣(浙江大学) 韦义平(广西师范大学) 闻素霞(新疆师范大学) 吴庆麟(华东师范大学) 吴艳红(北京大学) 伍新春(北京师范大学) 肖少北(海南师范大学) 许燕(北京师范大学) 闫国利(天津师范大学) 杨继平(山西大学) 杨丽珠(辽宁师范大学) 杨玉芳(中科院心理所) 姚本先(安徽师范大学) 姚树桥(中南大学) 叶浩生(广州大学) 游旭群(陕西师范大学) 余嘉元(南京师范大学) 俞国良(中国人民大学) 乐国安(南开大学) 张大均(西南大学) 张厚粲(北京师范大学) 张建新(中科院心理所) 张侃(中科院心理所) 张力为(北京体育大学) 张丽锦(宁夏大学) 张明(东北师范大学) 张奇(辽宁师范大学)张庆林(西南大学) 张守臣(哈尔滨师范大学) 张卫(华南师范大学) 张文新(山东师范大学) 张向葵(东北师范大学) 赵国祥(河南大学) 赵守盈(贵州师范大学) 郑雪(华南师范大学) 周爱保(西北师范大学) 周晓林(北京大学) 周宗奎(华中师范大学) 邹泓(北京师范大学) 佐斌(华中师范大学) 司库: 孙向红(中科院心理所) 副秘书长: 梅 建(常务) 李 扬(专职) 刘 勋(中科院心理所) 刘正奎(中科院心理所) 黄 端(专职) 第十届理事会分支机构名单 学术工作委员会 主任:杨玉芳 国际学术交流工作委员会 主任:张建新 心理学普及工作委员会 主任:梅 建 心理学教学工作委员会 主任:李 红 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委员会 主任:张 侃 青年工作委员会 主任:史占彪 心理学标准与服务研究委员会 主任:张 侃 教育心理学分会 会长:申继亮 发展心理学分会 会长:董 奇 普通心理与实验心理分会 会长:周晓林 理论心理学与心理学史分会 会长:彭运石 工业心理学分会 会长: 医学心理学分会 会长:姚树桥 生理心理学分会 会长:隋 南 心理测量分会 会长:车宏生 法制心理学分会 会长:马 皑 学校心理学分会 会长:郑 雪 体育运动心理学分会 会长:张力为 社会心理学分会 会长:金盛华 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分会 会长:钱铭怡 军事心理学分会 会长:苗丹民 人格心理学分会 会长:王登峰 《心理学报》编辑部 主编:林文娟 《心理科学》编辑部 主编:李其维 第十一届理事会分支机构名单 学术工作委员会主任:乐国安国际学术交流工作委员会主任:孙向红心理学普及工作委员会主任:高文斌青年工作委员会主任:张 莉心理学标准与服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梅 建出版工作委员会主任:杨玉芳发展心理专业委员会主任:邹 泓普通心理和实验心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吴艳红理论心理与心理学史专业委员会主任:彭运石工业心理专业委员会主任:沈模卫医学心理专业委员会主任:洪 炜生理心理专业委员会主任:隋 南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主任:方 平法律心理学专业委员会主任:马 皑学校心理专业委员会主任:郑希付体育运动心理专业委员会主任:李京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委员会主任:赵旭东军事心理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刘志宏人格心理学专业委员会主任:王登峰《心理学报》编辑部主编:张 侃《心理科学》编辑部主编:李其维

❹ 中共__北京人文大学委员会__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的自评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中共北京人文大学委员会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的自评报告的详细内容如下:
按照关于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的通知》,北京人文大学党委高度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评估工作,决心借评估的东风,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积极推进和切实抓好我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为迎接评估和促进党建及思想政治教育的深入开展,北京人文大学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党委认真学习评估文件,领会精神,以指标体系为基准,规范党建工作,并请督导专员兼党建联络员张学宜处长来校进行辅导和指导;二是成立北京人文大评估领导小组,并召开党支部书记及党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三是对照评估体系指标,逐条逐项进行了自查自检,现将自评自检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保障党建工作深入开展
2006年3月1日,召开了北京人文大学“第一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北京人文大学第一届委员会,由校长李进尧同志任党委书记。后因李进尧同志退休,选举校长陈蓓洪同志任党委书记。北京人文大学党委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坚持抓好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依法办学、诚信办学,使学校的改革与发展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010年9月16日,北京人文大学党委按期召开了“第二次党员大会”,会议认真的总结了五年来党委的工作,并提出了今后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委员会。新一届委员会由7人组成,由陈蓓洪同志任党委书记(兼校长),为北京人文大学董事会董事;傅玉德任党委专职副书记(兼副校长)。
北京人文大学党委下设党群工作部,配备3名专职工作人员。学校党委坚持“把支部建在连上”,根据民办学校的特点,将机关党员编入各学院党支部,加强基层支部力量工作,使每个学院建立了相对稳定的党支部。现在绝大多数党支部书记实行交叉任职,并分管学院学生工作,从而既加强了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又加强了学生管理工作的力度。现有党支部12个,党小组24个,党员人数236人。其中北京人文大学教职工党员占61.6%;学生党员占38.4%。目前我校党组织设置合理、规范,党务工作队伍健全。
学校党委坚持不懈抓党建。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北京人文大学校党委明确指导思想和办学方向,结合民办高校特点,完善党建工作规章制度,编印了《北京人文大学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党务活动丰富多彩且件件有记载,党办编印的《党建园地》至今已有出版50多期,充分体现出校党委在不同时期的各项活动。
党委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北京人文大学党委和各党支部两级学习中心组,均有各自的学习计划和具体安排,有学习记录和学习总结。坚持以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近年来先后重点学习了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等内容,做到了学习有制度、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求、有考勤、有检查、有总结。北京人文大学校院两级中心组学习的参学率均保持在90%以上,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
坚持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做到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党委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既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又参加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听取班子成员和教职工的批评和意见。
党委坚持抓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责任体系,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北京人文大学校党委与党支部负责人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设立了监督意见箱,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校园内形成了领导干部不收礼、不吃请,老师不接受学生请客送礼,业务往来禁止吃、请、拿、等廉政氛围。
二、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与监督保障作用
北京人文大学党委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决贯彻落实市教工委、市教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充分发挥了北京人文大学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组织在民办院校的监督保障作用。党委特别注重从源头领导,所有学校发展规划、人事安排、财务预算、基本建设、招生收费等重大事项均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进行决策,保障了学校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规范办学的顺利实施。
北京人文大学党委重视团结、凝聚并发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在教育教学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制定了《关于团结凝聚北京人文大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充分发挥党员示范作用的计划方案》,并在校内开展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经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出了1名副教授、12名讲师、2名助教;最后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聘任了他们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北京人文大学还开展了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撰写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调查报告。分别召开了三次学习实施动员大会,为180多名党员干部配发了学习材料,采取集中培训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观看录像相结合的方式,对师生党员进行科学发展观教育。
认真组织学习国家颁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并下发了党政(联)发(2010)02号文件,明确规定学习的方式、内容和要求,利用每周四下午月训时间,组织北京人文大学各支部党员进行学习,并通过多种形式的座谈会认真地进行了学习讨论。今年以来,深入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党委精心部署,支部坚决落实,党员公开承诺,号召学生内学高启鑫,外学郭明义,以“五好”、“五带头”为标准,掀起了争当“育人标兵”、“成才表率”的比学高潮,塑造了北京人文大学党员的先进形象,发挥了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
2009年在北京人文大学广大师生及党员中对党组织和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员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其中党组织作用的发挥为96.3%、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为91.4%,党员服务群众等满意度为86.7%,可见大多数党员和群众对党委工作是十分认可的。
北京人文大学党建带团建是校党委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途径,党委大胆使用我校自己培养的、年仅27岁留校生党员李四辈任团委书记,团委下设15个(学院)团总支、-¬¬¬¬¬¬167(班级)个团支部,团的工作生机勃勃。由学校团委学生组织的,前不久在北京市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北京人文大学全部参加了五个大项目的比赛,均全部获奖,在参赛的15个“艺术作品”中5个荣获一等奖;更值得高兴的是我校获得民办高校中为数不多的“优秀组织奖”;由北京人文大学团委和学生会组织的学校第三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精心策划与实施,健康篇、和谐篇、阳光篇、青春篇,文化艺术遍布校园;别开生面、颇有创意的开幕式,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情系灾区》短剧,感人至深,催人泪下,发人深省,使北京人文大学广大师生受到了深刻教育。
北京人文大学党委全力支持工会工作,2010年9月召开了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圆满完成了工会的换届工作。学校工会组织健全,校工会委员会下设了17个分会和38个工会小组。工会坚持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通过开展球类、歌咏、摄影、登香山等活动,丰富教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关于加强统战工作,虽然只有一名明主党派人士,也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工作计划,从思想、工作、生活、学习等方面体现出党组织对他们的关心。
三、加强党员队伍建设 不断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
北京人文大学党委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十分重视抓好党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北京人文大学党委建立了完善的“三会一课”制度,认真的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并坚持开展“创先争优”工作,每年都坚持评选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员工作。2009年评出优秀党支部9个,优秀党员71人,优秀党务工作者29人,并在总结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同时颁发奖状和证书。
北京人文大学党委认真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民生活会。坚持召开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会议,布置党建工作,对优秀党支部专门召开了“外语学院党支部现场会”,全体支部书记参加,现场介绍经验、参观学习、讨论,推动党支部工作及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北京人文大学各党支部、党小组坚持召开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并均有会议及工作记录。
北京人文大学党委开设“高级党校”,坚持由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建工作者定期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上党课,不断抓好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北京人文大学党委不断加强和规范党员管理,建立了党员登记、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管理、党费收缴及不合格党员处置等项制度。党员登记和信息统计及时完整,党员信息库建立规范,将224名党员、5000余申请人员信息全部入库;按照党章规定对4名不合格党员给予了除名;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均符合要求。
为进一步明确了支部工作的各项制度职责,探索性的编制了《支部工作手册》,将支部的党员管理、党员教育、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党课教育、民主评议、三会一课等内容集于一册,更加方便了支部各项工作的开展和管理;党员教育做到了有计划、有总结、有内容、有活动、有收获;先后组织开展了以“强党性、做表率、讲贡献、促发展”为主题的“党员作风建设年”、“四个带头”、“四个表率”及“七一主题党日”、“向魏富春同志学习”、“创先争优”等活动,开展了党员联系群众、走访慰问和帮扶活动,全校共有73名党员结对帮扶群众129名;开展了党员“情系灾区大爱无疆”为玉树地震灾区的募捐筹集善款78177.7元。北京人文大学以“捐献一元钱、奉献一份爱”为主题的为西南干旱灾区捐款活动中,筹集善款33043元。
北京人文大学党委在开展好各项活动的同时,还组织党员参观首都博物馆、中国电影博物馆、军事博物馆、国家大剧院等活动,既对党员进行爱党爱国教育,又丰富了党员教育及党建工作的内容。
严格发展程序,把好党员质量关。北京人文大学党委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积极稳妥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党委、党支部每年都制定党员发展计划,重点抓好在校大学生、青年教职工、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工作。近年来北京人文大学先后发展新党员121人,为100余名预备党员办理了转正事宜。在发展党员过程中,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层层把关,通过公示和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并把好发展对象的文字档案材料关,确保了新党员的质量。
四、坚持实行完善的工作体系 切实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北京人文大学党委充分认识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并把它做为非常重要工作来抓。
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北京人文大学建设有完善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学校党委设有党群工作部,实行对党委办公室、工会、团委的统一领导的思想教育工作系统;行政设有学生工作部,形成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组织、学院、班主任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系统;教学工作设有完整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及德育教育工作系统;北京人文大学学生公寓设有公寓辅导员、管理员、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思想教育及管理工作系统;学校设有学生思想教育及心理咨询领导小组,并设立“知心空间”,北京人文大学各学院设有心理咨询室,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工作系统。这些工作系统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北京人文大学校长及各工作系统组织具体实施,开展全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学校按着办学及学生管理教育工作的需要,配备了足够的班主任和公寓辅导员。现有班主任144人,师生比例为1:86;公寓辅导员70名,师生比例为1:175 。学校班主任及公寓辅导员有完善的选聘、选拨、培训、管理、考核的机制,并能在实际工作中予以落实,奖罚分明,逐月兑现。
北京人文大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对教师、学生管理人员的教书育人要求及培训工作。在坚持每年的二次培训中,2010年3月3 日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全校全员系统培训后,于2010年下学期开学后,又以“六个专题”,采取北京人文大学内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培训。陈校长亲自做培训动员报告,整个培训工作通过学习、参观、介绍经验、座谈讨论、交流心得体会等,使培训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北京人文大学十分重视在全校开展每年的主旋律思想教育活动。在2009年开展的全校“感恩励志”教育活动的基础上, 2010年又在全校师生中开展了“爱校教育”主旋律教育活动。
2010年4至6月份,北京人文大学共举行了在校师生、毕业生校友回校作报告等共18场,其中《爱校是一种崇高的精神力量》、《热爱人文对我人生的重要意义》、《母校给我的财富让我终生受益》、《至今我对人文仍心存感恩之情》、《爱的情结让我耕耘在这片土地上》、《满怀信心投身人文》和《我与人文共成长》的报告,对师生教育尤为深刻。
同时北京人文大学还聘请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洪成文、著名专家蒋泓峰、民协秘书长马学雷作报告和讲座,还请我校老校长李进尧教授作《笃行人文,和谐创新》的校训解读报告,使师生都受到了深刻教育。
进入下学期后,北京人文大学继续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开展各种寓教于乐的活动,也都收到很好的效果。
2010年8月上旬,正值2010级新生入学报到,北京人文大学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使学生刚一入学就受到“热爱学校”的教育。为此于2010年8月9日至18日举办了《绚丽青春、放飞梦想、英才展现》夏令营活动。整个活动丰富多彩,有天安门升旗并宣誓、参观毛主席纪念堂、国家大剧院、参观国家体育馆(鸟巢)、国家游泳馆(水立方)、游览奥林匹克公园、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八达岭长城,并在广阔的康西草原举办了规模盛大的“篝火晚会”;同时北京人文大学还举办了“李阳英语”比赛,计算机录入比赛,以及各种拓展训练,既使学生深受到了锻炼提高,又提高了他们热爱学校、热爱祖国、热爱大自然的思想情感和觉悟。
2010年9月北京人文大学开展了一年一度的新生素质教育系列活动,首先请李校长作《健康成长》的报告;之后请“京城活雷锋”孙茂芳《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报告;请中国人民大学邓荣霖教授作《成长途径与人生体验》报告;请延庆县公安局任树强处长《做遵纪守法大学生》的报告;请延庆县人民检察院尤长存检察官作《遵纪守法,走好人生关键一步》的报告;并开展了为期10天的军事训练,使北京人文大学学生刚一入学就受到了良好素质教育。
为了更好的分析、研究当前学生思想状况,北京人文大学成立了民办高校学生思想研究课题组,由陈校长担任顾问,课题组由学校领导、学院院长、班主任等20多人组成,实行老、中、青相结合。现在课题组正在紧张的访谈、问卷、整理、分析、研究中。
北京人文大学还组织学生参观各种公益活动,如开展义务献血500多人次;造血干细胞303人次;11月14日开展了《做文明有礼北京人》大型;环保宣传走进人文活动,在天气寒冷的情况下,5000多名师生坚持开展各种活动,都收到了很好社会宣传和社会公益活动的效果。
北京人文大学同样加强和开展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活动,先后开展了“公寓是我家”、“文明宿舍”、“流动红旗竞赛”等活动;开展了“元旦”、“五一”、“十一”的猜谜、棋类、文艺等丰富多彩的“假日主题”活动,既活跃了学生公寓的文化活动,又使公寓成为学生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
北京人文大学还十分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建立就业指导、咨询和勤工助学体系,2010年成功安排学生就业5192人,安排勤工助学2000多人次,勤工助学收入30万元。
五、和谐的运行机制 促进党建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北京人文大学党委自2006年成立以来,学校董事会、学校行政领导班子坚决支持党建工作,特别是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在党员学习、培训、活动经费、办公设施等方面给予了充分保障。
北京人文大学党委积极支持工会工作,按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并选举工会委员会,支持教职工代表以不同方式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并认真采纳合理化建议,很好的改进了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
北京人文大学董事会、党、政、工、团和谐运行机制,不仅有力的推动了全校党建和行政各多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也使党建工作有了一定程度的创新。在我校召开第二次党员大会之后,新一届委员会为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将机关党员全部编入各学院党支部,以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工作力量,同时进一步加强各学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各学院学生工作的力量。
这项做法我们现在正在试行中、试验中,我们将认真总结这项工作在实践中显现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北京人文大学不断进行调整和加强基层党支部和党建的工作力量,以更好的将我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充分发挥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在民办高校的作用。
今后北京人文大学党委将继续不断探索党建及思想政治教育在民办高校的工作规律、做法和措施;不断解决党建在民办高校中的地位、作用的思想认识;不断发挥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在民办高校改革发展中的引导、监督、保障作用,使北京人文大学在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引下越办越好。

中共北京人文大学委员会
201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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