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张智辉教授
㈠ 张智辉的人物生平
张智辉教授1972年参军。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学院(后改名西南政法大学),成为该校恢复后的第一届学生。他在大学就读期间就开始了进行理论研究的学术生涯,在《法学研究》1882年第2期上发表了第一篇学术论文《试论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的理论根据》。1982年1月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师从高铭暄、王作富教授攻读刑法专业硕士学位。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张智辉教授开始了对刑事责任、犯罪学和国际刑法的系统研究,这三个方面成为张智辉教授从事刑法理论研究的主要方向,撰写并发表了多篇很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此外,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张智辉教授还参与翻译了《英国刑法导论》、《肯尼刑法原理》(华夏出版社1989年出版)、《新犯罪学》(华夏出版社1987年出版)、《国际刑法典草案》(西南政法学院《国外法学参考》1984年增刊)等多部译著。1984年12月硕士毕业后,张智辉教授分配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从事出版编辑工作。1986年,张智辉教授以其硕士论文为基础增订出版了第一本专著《我国刑法中的流氓罪》。二十年来,张智辉教授在刑法理论的前沿方面刻苦钻研,笔耕不缀,先后出版了8部学术专著。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张智辉教授是国内最早在国际刑法学研究方面进行系统研究的学者之一,至今仍在中国国际刑法学研究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996年,张智辉教授调入中国检察理论研究所(2004年1月改名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又开始了检察学研究工作,先后发表了多篇具有理论指导意义的检察学研究论文;同时,张智辉教授作为检察理论研究所的负责人,带领从事检察学研究的一班人,从中国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检察理论,为中国检察理论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张智辉教授一直从事刑事法律科学和检察学研究工作,其在刑事法律科学方面的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犯罪学、国际刑法学。学术成果主要有:个人著作8部,主编、参编、参加翻译学术著作54部,发表论文80余篇,获各类科研成果奖16次。其中,独著《刑事责任通论》(警官教育出版社1995年出版)于1999年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奖项“全国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金鼎奖”图书一等奖第一名;担任第一编主编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九五”规划重点科研项目《中国预防犯罪通鉴》(人民法院出版社1998年出版)获中国图书一等奖;担任主编的《司法改革热点问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年出版),于 2001年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奖项“全国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金鼎奖”图书一等奖第一名;独著“刑法改革的价值取向”于2003年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奖项“全国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金鼎奖”论文一等奖第一名。

㈡ 湖南大学法学院的师资力量
李步云:著名法学家,法治、人权领域权威,“法治三老”之一,首倡“依法治国”。
杜钢建:著名法学家,法治、人权、宪政领域新兴权威。原任湖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学术委员会主任。
屈茂辉:著名民法学家,湖南大学法学部学术委员会主任、法学院院长 ,民商法学科学术带头人。
李良栋:著名民主理论研究专家,湖南大学民主理论研究中心主任,原任中共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政治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王晓晔:著名法学家,国内反垄断法权威,湖南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原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经济法教研室主任。
张智辉:著名法学家,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二级研究员,中国检察官协会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秘书长等。
邱兴隆:著名刑法学家,“三湘刑辩第一人”、主张废除死刑。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科学术带头人。曾任湘潭大学法学院院长。
刘定华:经济法专家,湖南大学法学院原院长。
段启俊:刑法学专家,湖南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黎四奇:经济法专家,湖南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石柏林:法理学、行政法学专家。博士生导师。宪法与行政法学学科带头人,湖南法理学会副会长。
王远明:经济法学家,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湖南省诉讼法学会副会长。
郑鹏程:经济法专家,博士生导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才,湖南省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湖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谢佑平:著名诉讼法学家,博士生导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人才。 醒龙奖学金:由湖南醒龙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湖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邱兴隆及其夫人捐资50万元人民币设立。主要面向湖南大学法学院有志于刑法学学习和研究的优秀学子,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旨在通过奖励鼓励大家努力学习,培养众多刑事法律方面的优秀人才。
研究生奖学金:主要面向研究生,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总覆盖70%以上。其中科学学位研究生全部享有奖学金、专业学位推免生全部享有奖学金。

㈢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兼职教授
·王正发 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司司长
·叶峰 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事局局长
·刘海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前任所长
·吴汉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
·吴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政策研究室前任主任
·张智辉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
·沈仁干国家版权局副局长
·陈明华西北政法大学前校长
·贾 宇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
·郎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
·胡云腾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郭明瑞 烟台大学校长
·顾肖荣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
·敬大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
·甄贞 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鲍遂献 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
·谭世贵海南大学校长
·姜 伟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
·石泰峰中央党校副校长
·王胜明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
·杨桢 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前院长
·陈兴良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被聘为我院客座教授、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客座研究员
·张明楷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被聘为我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
·曲新久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教授
被聘为我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
·陈子平 台湾东吴大学教授
被聘为我院客座教授
·虞平 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
被聘为我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
·水林彪 日本法律史学会代表理事(会长)、一桥大学法学院法学研究科教授
被聘为我院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客座教授
·罗克辛 德国慕尼黑大学教授
被聘为我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
·巴瑞瑞德 教授
被聘为我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
·格莱亭格尔 德国PAVIS专利代理协会董事会主席
被聘为我院客座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