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新增导师遴选申报表
1. 暨大博士申请没有博导
全校各单位:
为了加快高水平理工大学建设,促进学科发展,根据《暨南大学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遴选与认定办法》(暨学位〔2018〕47号),我校决定启动2022年拟新增暨南大学博士导师资格申报工作。请各学院(部)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各自学科点的情况,组织符合《办法》遴选基本条件的申请人申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拟增暨南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请
符合《办法》(见附件1)遴选基本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所在学院(部)提交申请材料:
1.暨南大学新增学术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表(见附件2)
2.暨南大学新增专业学位导师申请表(见附件3)
3.科研部门审核通过的近5年科研成果清单。
(1)暨南大学图书馆提供的英文期刊论文检索证明。
(2)科研成果清单(项目、科研获奖、专利、中文期刊论文等),申请者填写后,经学院部审核后报学科与科技(社科)发展中心复核认定签字盖章,再交由研究生学院统一送暨南大学社科处、科技处复核等级(见附件2.1和附件3.1)。
(3)所在学院部党组织开具的师德师风审核结果。
(4)学位证、身份证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5)科研成果复印件。
(二)学院(部)资格审核
1.师德师风审核。
申请人由所在学院(部)汇总申请者名单,送学院(部)基层党委或相应党组织统一进行师德师风审核。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一律不受理申请。
2.情况汇总
申请人所在学院(部)汇总申请人的人事基本信息、科研成果情况以及师德师风审核情况,按申请学科层次进行分类,并在汇总表(见附件4和附件4.1)上签署初审结果和推荐意见,连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一并报研究生学院。
二、申请材料要求
2. 哈工大导师学校分配
为加强学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办法》(哈工程校发〔2021〕43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遴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遴选原则
导师遴选工作要坚持“四为”方针,培养德才兼备的创新型人才;坚持瞄准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促进优势学科、基础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的建设;坚持师德为先,遴选具有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感的导师;坚持学术标准,突出质量贡献,提升导师队伍水平。
二、基本要求及遴选程序
本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类别包括: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兼职博士生导师、工程博士校外导师、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
为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逐步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的比例。建议有条件的学院开展校内学术型与专业型导师分类遴选。学院明确不同类型导师的遴选标准和条件,标准应根据类型有所侧重,并做好新聘专业学位导师的质量保障,包括专题培训等。
符合《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办法》及其所在学科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的我校在岗教师可参加导师遴选,其他类别导师的遴选要求按相关文件执行。
申请人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yjsy.hrbeu.e.cn/)填写导师遴选申请相关信息并生成申报表,提交拟申请学科所在学院初审和分党委、党总支或党工委审核。学院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合格人选名单报送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通过的申请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三、工作要求
1.学院要充分发挥二级管理职能,组织好遴选工作。遴选过程中,要坚持数量、质量与结构相统一;加强对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方面的考核与评价,严格把关、宁缺毋滥。
2.申请人思想政治考核是导师遴选工作的重要环节。凡拒绝参加考核或政治表现不合格者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3.各类导师相关申请表中学术成果、科研项目、指导学生及授课情况等信息需经所在学院负责办公室审核确认,教育教学改革立项信息需经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4.申报按一级学科进行,建议研究方向按照拟招生研究方向填写。对跨学院申请更改学科博士生导师者,需经本人所在学院和申报学科所在学院同意。
5.本次研究生导师遴选,不受理近两年内(2020年6月至2022年6月)在教学、科研、学术道德等方面受过学校处分或处分中明确规定不宜作为研究生导师的人员的申请,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教师工作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科研院等部门认定。
6.遴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不能作为评委参加各级评审。
7.不受理涉密材料,申请者按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报送材料。
8.兼职博士生导师原则上不指导硕士生。专业硕士校外导师与我校校内导师联合指导学生,不独立招生。
9.工程博士校外导师除满足硕士专业学位校外导师基本条件外,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就职于大型企业、研究院所的重要技术岗位。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重大科技专项优先),在行业内有广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工程博士校外导师与学校校内导师联合指导学生,不独立招生,每年指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10.导师遴选公示期间,随时接受社会监督和实名举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三年内取消其重新申报资格。
四、时间安排
5月26日开放系统,个人网上申报(网址:http://yjs.hrbeu.e.cn/。具体操作见附件)。
6月10日下班前,学院将初审通过的候选人的相关材料(需排序)报学院所在分会秘书及研究生院学位办。
6月中旬,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6月底前,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