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韩世远教授书法
① 清华北大法律系哪个好,哪个更高分
1,北大的法学院的规模是清华法学院两倍大,从2011年的法学各个专业在核心期刊的论文统计来看,两校几乎是一样多。也就是说,清华的师资在学术上比北大的更好些。另,清华法学院的海归是中国最多的。
2,在各个专业上来说,热门的方向如民法、商法、刑法,清华更好些;法律史、宪法、刑诉等方向北大更好些。,
3,两校的学生出路都差不多。
楼上有人提到刑法,刑法学来说,国内最强的情况大概如此:
1,清华法学院,张明楷、周光权、黎宏、劳东燕这个团队的确太牛逼了,中青年结合,朝气蓬勃,潜心学术研究,连续多年在法学核心期刊上独领风骚,实力第一;张明楷是刑法改革派的领袖,他的理论,直接动摇了高铭暄学派的理论基础,曾遭高铭暄及其弟子围攻批判,不过,真金不怕火烧,批的越凶,越证明了他的正确性,只不过他动了传统势力的奶酪,算是发展路上的一个插曲罢了,现在大势所趋,国内已经开始接受张明楷的理论了,张明楷的刑法学时代已经到来了。
2,北大法学院,陈兴良领衔。陈兴良是高铭暄的得意门生,最早也是属于高铭暄学派的,但后来也发现高铭暄的理论有很多漏洞,慢慢就跟就恩师分道扬镳,目前已经往张明楷学派靠拢,是仅次于张明楷的二号人物。但北大除了陈兴良,还有梁根林也不错,但其他人就相差太远,独立难撑啊,不过北大排第二应该没问题;
3,人大法学院,虽然有高铭暄,但年事已老,他的四要件核心理论已经被证明是很落后,很过时的,而且是错误的,发现自己理论被动摇后,他发动他的众多弟子围攻张明楷和陈兴良,但他的学派漏洞太多不能自言其说的。其实作为中国刑法学的奠基人,最聪明的做法就是顺应潮流,而不是阻碍刑法的发展和变革。另一个,人大被赵秉志拉走了几乎整个刑法学团队,元气大伤,年轻一点只有冯军还不错,幸好底子还在。
4,北师大法学院及刑法所,靠着赵秉志带来整个团队,一下子飙升,不过底子还是差点。而且,赵秉志作为高铭暄指定的接班人,完全继承高铭暄的过时的四要件理论。赵秉志抱残守旧,毫无创新,学术水平和理念跟张明楷、周光权、陈兴良差的很远,他走的方向没什么前途。。
5,往下的还有中南政法、华东政法、武大、西南政法、中国政法、东南大学等,但这些学校实力都不错,但缺少大腕牛人。
② 韩世远的个人履历
教育背景
1987年9月-1991年7月 吉林大学法学院,大学本科;
1991年9月-1994年7月 吉林大学研究生院,硕士(民法学);
1994年9月-1997年7月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民法学)。
任职经历
1997年7月-1999年8月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助理研究员;
1999年9月-2000年12月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副研究员;
2001 年1月- 2005 年11月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2005 年12月以来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2007年9月至现在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导师
海外研修
2000 年 10 月- 2001 年 9 月 日本法政大学HIF 招聘研究员;
2006年10月-2007年9月 德国(汉堡)马克斯·普朗克外国私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访问学者;
2009年6月-2009年9月 德国(汉堡)马克斯·普朗克外国私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访问学者;
2014年8月-2015年8月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富布赖特研究学者(Fulbright Visiting Research Scholar)。
学术兼职
清华大学欧洲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
《清华法学》杂志副主编(2010年5月-2013年12月);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教授);
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2014年6月-2017年5月);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理事;
Associate Member of International Academy of Comparative Law (since 2007) (国际比较法学会会员);
Member of CISG Advisory Council (since 2010)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咨询委员会委员)。
社会兼职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

③ 吉林大学法学院的著名校友
吉林大学法学院数十年来为中国法学界、司法实务界、政界乃至商界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着中坚作用。 何鹏 在我国首开系统研究外国刑法之先河,是新中国最早以以比较刑法为研究方向的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顾问,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刘楠来 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刘文华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导,中国经济法学科创始人之一(吉大本科),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张文显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党组书记,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社科委委员(法学组召集人),中国法理学研究会顾问,吉林大学资深教授,哲学博士,博导;原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吉大本硕博),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郑成良 上海交通大学原副校长,教育部社科委委员,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教授,刑法学博士,博导;国家法官学院原院长(吉大本硕博)
徐显明 山东大学校长(副部长级),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社科委委员,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会长,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教授,宪法行政法学博士,博导;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吉大本硕,与上交大原副校长郑成良为同班同学)
注:张、郑、徐三人被誉为“吉大法学三剑客”(北海道大学法学院院长语),硕士同出王子琳教授师门。
徐祥民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博导,历史学博士、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
杨泉明 四川大学党委书记(列入中央管理,副部长级)
石少侠 国家检察官学院原党委书记、院长,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车丕照 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法学院常务副院长,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吉大本硕)
申卫星 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院长(吉大本硕)
傅廷中 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吉大硕士)
崔建远 清华大学法学院原副院长,现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大本硕),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高鸿钧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现任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吉大本科)
韩世远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吉大本硕)
刘瑞复 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组长(吉大本科)
张 骐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比较法与法社会学研究所执行所长,兼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吉大本科)
吴振兴 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大本硕博)
韩大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吉大本科),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龙翼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大本科),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王 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博导,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吉大硕士)
王 牧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吉大本科)
王传丽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原院长(吉大硕士)
莫世键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现任院长(吉大本科)
许 清 中国政法大学宪法教研室主任、教授 (已退,吉大本科)
信春鹰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原所长,现任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副部长级)(吉大本硕,并且为新中国第一个女法学硕士),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霍存福 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钱弘道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曾任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比较法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大本科)
孙世彦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国际法室主任(吉大本硕)
王刚义 大连理工大学教授、中国冰人、CCTV体坛风云人物(硕博)
杜青林 中央统战部部部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曾任海南省和四川省的省委书记
奚晓明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本)
高憬宏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本硕博)
孙 谦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本硕博),入选《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戴玉忠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副部级),二级大检察官(本)
张 军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本)
姜建初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硕)
胡可明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本)
梁国庆 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本)
赵登举 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本)
谢安山 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本)
郝赤勇 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政治部主任(本)
白景富 公安部原常务副部长(正部级)(本)
李 熙 中纪委委员,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卫生部党组成员(本)
何晔晖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本)
桂敏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本)
汪永清 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秘书长,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本)
王晓晖 中宣部副部长、新闻发言人(本硕)
孟祥锋 国家保密局局长(本博)
刘 飏 中国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正部级),曾任司法部副部长(本)
陈 杰 全国台联副会长
李忠信 公安部文联副主席,曾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校长,公安部法制局局长(本)
童兆洪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孙万胜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陈凤超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韩起祥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本)
敬大力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本)
周玉华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本)
王记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吕岩峰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教授,博导
韩 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
吴兰 中共辽源市委委员、常委、书记(本硕博)
滕刚 中共孝感市委副书记、市长(博)
程龙 共青团吉林省委书记(本硕博)
法进衍 山东省国家安全厅长
张建国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布小林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
王国栋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向武 原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鹤松 原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黔生 贵州黔西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胡成全 黑龙江省司法厅厅长
王腊生 江苏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
何访拔 原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庆祥 原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中和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庚香 河南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言静 政协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秘书长、省政协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硕) 杨广生 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
沈春耀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
王俊峰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金杜律师事务所(2006——2008连续三年被亚洲法律事务评为年度中国律师事务所,是中国大陆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被公认为是中国top3的律所)创始合伙人,管委会主席
赵大华 吉林大华铭仁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主任 (本硕)
岳 成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
王 丽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任主任 (本硕博)
李贵方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副主任 (本硕博)
王英哲 北京奋迅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合伙人 (本)
陈瑛明 上海瑛明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合伙人 (本) 修涞贵 修正药业集团董事长,全国劳动模范

④ 吉林大学的知名度极低,广东人都不认识这所大学,还以为是二本
吉林大学的著名校友数量占全国第四名
以下是中科院院士(部分)我想你不会不知道院士是什么吧?
校友中的院士(以当选时间排序)
李四光
我国杰出的古生物学家、地质学家。1951年8月至1952年10月兼任东北地质专科学校(长春地质学院前身)校长,1949年10月19日,被任命为中国科学院副院长。
吕振羽
1951年8月至1955年5月任东北人民大学(原吉林大学前身)校长。1955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委员。
余瑞璜
1952年9月起任教于东北人民大学(原吉林大学前身)物理系。1955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首批学部委员(院士)。
俞建章
地层古生物学家、地质教育学家。曾任长春地质学院(原长春科技大学前身)教授、副院长等职。 1955 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顾功叙
著名地球物理学家。曾任长春地质学院(原长春科技大学前身)地球物理系系主任。 1955 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
业治铮
著名地质学家。 1951 至 1964 年,在长春地质学院(原长春科技大学前身)任教,历任教授、系主任、教务长, 1960 年创建海洋地质专业。 1980 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 ( 院士 ) 。
朱光亚
1952年至1955年在吉林大学物理系任教授。1980年增补为中国科学院数理学部学部委员(院士);1994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院长。
董申葆
1953年任教于长春地质学院(原长春科技大学前身)。1980年被评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
谢学锦
1980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吉林大学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地球化学系兼职博士生导师。
江元生
1956年由吉林大学化学系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1991年11月被选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现为南京大学教授。
张乾二
1963年至1965年在吉林大学物质结构学术研讨班进修,1991年11月被选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现为厦门大学教授。
游效曾
1963 年至1965年在吉林大学物质结构学术研讨班进修,1991年11月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化学部学部委员,现为南京大学教授。黎乐民——1978年至1980 年在吉林大学量子化学研究生、教师和科研人员进修班进修,1991年11月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现为北京大学教授。
经福谦
任吉林大学超硬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1991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
黎乐民
1978年至1980年在吉林大学量子化学研究生、教师和科研人员进修班进修,1991年11月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现为北京大学教授。
宋家树
1954年由吉林大学物理系本科毕业,1993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现为北京工业总公司军用局研究员。
邓从豪
1963年至1965年在吉林大学物质结构学术研讨班进修,现为山东大学教授,1993年11月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1984年6月至1986年11月任山东大学校长。
董蕴美
1956年由吉林大学数学系本科毕业,1993年增选为中国科学院技术学部委员,现为中国科学院计算机软件研究所研究员。
陈佳洱
1954年由吉林大学物理系本科毕业,1993年11月当选为中科院数学物理学部委员(院士),1996年8月至1999年12月任北京大学校长。
何继善 1960年毕业于长春地质学院(原长春科技大学前身)。1994年5月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首批院士。
高鼎三
1955年起任教于吉林大学物理系。1995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翟裕生
1955年9月至1957年8月在长春地质学院矿床学研究生班学习。1999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薛禹群
1957 年毕业于长春地质学院(原长春科技大学前身)研究生班。南京大学地球科学系博士生导师薛禹群教授。1999 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王世绩
1962年毕业于吉林大学物理系,1965年吉林大学物理研究生毕业。2001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张 泽
1980年毕业于吉林大学物理系。2001年当学位中国科学院院士。
徐世浙
1956年毕业于长春地质学院(原长春科技大学前身),并曾在长春地质学院任教。2002年被评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刘嘉麒
1965 年毕业于长春地质学院(原长春科技大学前身), 1967 年长春地质学院研究生毕业。 2003 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李星学
吉林大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研究中心兼职教授吉林大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科学院院士。
康玉柱
1960年毕业于长春地质学院普查系。吉林大学地球科学学院兼职教授、西北石油地质局副总工程师、中石化西部新区勘探指挥部专家组副组长、新疆自治区专家顾问团顾问、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005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窦士学
1963年毕业于吉林大学化学系,在国外被评为澳大利亚皇家科学院院士、西南威尔士工程科学院院士,现为澳大利亚五龙港(WOLLONGONG)大学教授。
林学钰
1957年毕业于长春地质学院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系,水文地质和环境水文地质学界泰斗,我国最早从事环境水文地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研究的学者之一。现任吉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院长,北京师范大学水环境模拟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席,1997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陈香美
1977年毕业于白求恩医科大学医疗系,1982年在白求恩医科大学获肾脏病学硕士学位,2007年12月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现任南开大学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解放军总医院肾脏病科主任、解放军肾脏病中心主任、解放军肾脏病重点实验室主任,吉林大学双聘院士。
下面再给你一个法学院的著名校友,请注意吉林大学的法学院在教育部是全国第五,以下是部分吉大法学院毕业生:
张文显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社科委委员(法学组召集人),教授,哲学博士,博导;原吉林大学党委书记(吉大本硕博)
郑成良 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教育部社科委委员,教授,刑法学博士,博导;原国家法官学院院长(吉大本硕),
徐显明 山东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社科委委员,中国法理学研究会会长(吉大本硕,与上交大副校长郑成良为同班同学),教授,宪法行政法学博士,博导;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注:张、郑、徐三人被誉为“吉大法学三剑客”(北海道大学法学院院长语),硕士同出王子陵教授师门。
车丕照 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法学院常务副院长,中国国际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吉大本硕)
申卫星 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吉大本硕)
傅廷中 清华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吉大硕士)
崔建远 清华大学法学院原副院长,现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大本硕)
高鸿钧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现任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吉大本科)
韩世远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吉大本硕)
刘瑞复 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组长(吉大本科)
张 骐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比较法与法社会学研究所执行所长,兼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吉大本科)
吴振兴 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大本硕博)
韩大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吉大本科)
龙翼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大本科)
刘文华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导,中国经济法学科创始人之一(吉大本科)
王 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博导,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吉大硕士)
王 牧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吉大本科)
王传丽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原院长(吉大硕士)
莫世键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现任院长(吉大本科)
许 清 中国政法大学宪法教研室主任、教授 (已退,吉大本科)
信春鹰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原所长,现任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副部长级)(吉大本硕,并且为新中国第一个女法学硕士)
钱弘道 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曾任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比较法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大本科)
孙世彦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国际法室主任(吉大本硕)
杜青林 中央统战部部部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曾任海南省和四川省的省委书记
孙 谦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本硕博)
戴玉忠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副部级),二级大检察官(本)
张 军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在非常务中排名第一),二级大检察官,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中纪委常委(本)
姜建初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硕)
梁国庆 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本)
赵登举 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本)
谢安山 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本)
郝志勇 司法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本)
白景富 公安部常务副部长(正部级)(本)
李 熙 中纪委委员,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卫生部党组成员(本)
何晔晖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本)
桂敏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本)
汪永清 国务院副秘书长(本)
刘 飏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兼常务副会长(正部级),曾任司法部副部长(本)
陈 杰 全国台联副会长
李忠信 公安部文联副主席,曾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校长,公安部法制局局长(本)
童兆洪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孙万胜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凤超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敬大力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玉华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记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吕岩峰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教授,博导
韩 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
法进衍 山东省国家安全厅长
张建国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布小林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
王国栋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向武 原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鹤松 原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黔生 贵州黔西南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胡成全 黑龙江省司法厅厅长
王腊生 江苏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
何访拔 原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庆祥 原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中和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庚香 河南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言静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杨广生 贵州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
王俊峰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全国政协委员,金杜律师事务所(2006——2008连续三年被亚洲法律事务评为年度中国律师事务所,是中国大陆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被公认为是中国top3的律所)创始合伙人,管委会主任
对了 你们广东省的现任省委书记和中山大学的党委书记还是吉大行政学院毕业呢!
不过估计你和你身边的人可能都不知道吧!
⑤ 程啸的学术成果
1、损害赔偿的方法(与王丹同志合著;第一作者),《法学研究》2013年第3期
2、不动产登记簿的推定力,《法学研究》2010年第3期
3、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之研究,《法学研究》2006年第4期
4、物权行为理论辨析(与谢怀栻先生合著;第二作者),《法学研究》2002年第4期
5、损害赔偿法的完善与未来中国民法典,《法律科学》2015年第5期
6、论侵权法上的第三人行为,《法学评论》2015年第3期
7、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与不动产物权变动,《暨南学报(哲社版)》2015年第3期
8、担保物权人物上代位权实现程序的建构,《比较法研究》2015年第2期
9、论抵押财产的转让——“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新万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评释,《中外法学》2014年第5期
10、混合共同担保中担保人的追偿权与代位权——对《物权法》第176条的理解,《政治与法律》2014年第5期
11、多人环境污染损害中的因果关系形态与责任承担,《暨南学报(哲社版)》2014年第3期
12、论抵押财产出租时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对《物权法》第190条第2句的理解,《法学家》2014年第2期
13、过失相抵与无过错责任,《法律科学》2014年第1期; 全文转载于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民商法学》2014年第5期
14、不动产登记簿的推定力、公信力与买方信赖的保护——“丁某与石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评释,《交大法学》2013年第4期;全文转载于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民商法学》2014年第3期;缩写版转载于《法学文摘》2014年第2期
15、因法律文书导致的物权变动,《法学》2013年第1期
16、论动产多重买卖中标的物所有权归属的确定标准,《清华法学》2012年第6期;全文转载于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民商法学》2013年第2期
17、论抵押权的实现程序,《中外法学》2012年第6期
18、论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以《侵权责任法》第11、12条为中心,《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
19、论异议登记的法律效力与构成要件,《法学家》2011年第5期
20、不动产登记簿错误之类型与更正登记,《法律科学》2011年第4期
21、论不动产登记簿公信力与动产善意取得的区分,《中外法学》2010年第4期
22、论不动产善意取得之构成要件,《法商研究》2010年第5期
23、论《侵权责任法》第八条中“共同实施”的涵义,《清华法学》2010年第2期
24、论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以《侵权责任法》第10条为中心,《法律科学》2010年第2期;全文转载于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民商法学》2010年第7期
25、试论侵权行为法之补偿功能与威慑功能,《法学杂志》2009年第3期
26、不动产登记簿研究,《清华法学》2007年第4期
27、论保证人追偿权与代位权之区分及其意义(与王静博士合著;第一作者),《法学家》2007年第2期
28、高压电致害责任的免责事由与过失相抵问题,(与王静博士合著;第二作者),《人民司法》2007年第1期
29、论物权法中的占有权利的推定规则,(与尹飞教授合著;第一作者),《法律科学》2006年第5期
30、现代侵权行为法中过错责任原则的发展,《当代法学》2006年第1期
31、保证与担保物权并存之研究,《法学家》2005年第6期
32、主合同无效时保证人的责任问题,《法学论坛》2005年第6期
33、共同危险行为论,《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5期
34、现行法中抵押权实现制度的一些缺陷及完善,《法学杂志》2005年第3期
35、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疑点分析,《人民司法》2005年第5期
36、论未来我国民法典中物权请求权制度的定位,《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5期
37、论未来我国民法典中应如何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法学杂志》2004年第3期
38、论侵权行为法中受害人的同意,《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39、侵权行为法中过错与违法性问题之梳理,《中外法学》2004年第2期
40、侵权行为法中“违法性”概念的产生原因,《法律科学》2004年第1期
41、论意思联络作为共同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意义,《法学家》2003年第4期
42、论我国合同法中合同违反法定形式之法律效果(与柳尧杰合著,第一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全文转载于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民商法学》2002年第9期
43、论操纵市场行为及其民事赔偿责任,《法律科学》2001年第4期
44、知识产权法若干基本问题之反思,《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1年第1期;转载于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民商法学》2001年第5期
45、肖像权与肖像作品著作权冲突的研究(与杨明宇博士合著;第一作者),《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全国中文核心期刊)2000年第3期
46、诉讼时效客体研究(与陈林合著;第一作者),《法律科学》2000年第2期
47、民法典与社会转型,《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年第1期;转载于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民商法学》2000年第3期 1、《侵权责任法(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2、《民法原理与规范解释》,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3、《侵权责任法教程(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4、《不动产登记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
5、《侵权行为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6、《保证合同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7、《物权法·担保物权》,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
8、《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
9、《中国抵押权制度的理论与实践》,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1、《民法学(第四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与王利明、杨立新、王轶合著),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2、《民法总论(第二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与崔建远、韩世远、申卫星、王洪亮、耿林合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3、《物权法》(与崔建远、申卫星、王洪亮合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4、《中国物权法教程》(与王利明、尹飞合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年版
5、《物权法》(与杨立新、梅夏英合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谢怀栻:《外国民商法精要(第三版)》,程啸增订,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2、谢怀栻:《票据法概论(增订版)》,程啸增订,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先后在《中国房地产》、《中国地产市场》、《月旦民商法》、《侵权法评论》、《合同法评论》、《判解研究》、《民商法论丛》、《中国改革》、《新世纪》等刊物上发表四十余篇文章,另在《人民法院报》、《中国青年报》、《国土资源报》、《南方都市报》、《21世纪经济报道》等报纸上发表短文或评论四十余篇。
1、王利明主编:《民法学(第二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2、王利明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释义》(参与撰写),中国法出版社2010年版
3、程啸主编:《以案说法·医疗纠纷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法规司、住宅与房地产业司、村镇建设办公室编:《房屋登记办法释义》(参与撰写),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5、张新宝主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副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6、王利明主编:《人身损害赔偿疑难问题:最高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之评论与展望》(副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7、王利明主编:《民法学》(参与撰写),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版
8、郭峰主编:《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通论》(副主编),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9、杨立新主编:《侵权行为法案例教程》(副主编),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版
10、杨立新主编:《民商法理论争议问题——精神损害赔偿研究》(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1、王利明主编:《民商法理论争议问题——无权处分》(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2、唐德华主编:《〈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理解与适用》(参与撰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13、王利明主编:《合同法要义与案例析解(总则)》(参与撰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4、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主编:《担保法新释新解与适用》(参与撰写),新华出版社2001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