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有矛盾可换博士生导师小说
㈠ 教育部明确有矛盾可变更博士生导师,会对学生有影响吗
我说没有影响,你会信吗?
说一句比较难听的话,不论在什么时候,其实学生都是相对弱势的一个群体。这个弱势并不是说在身体机能或者说心理素质上的弱势。而是说在面对很多强大的外界因素时,学生很多时候是无法做出反抗的那一类群体。

而且变更容易,再被接收难。如果你和这个导师撕破脸,其他导师也会不太敢接收的。所以整体来说,我还是比较悲观的,我总觉得觉得这个措施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用处。
但是如果说这样做能够让一些比较过分的导师稍微收敛一点,那我觉得也还是可以的。总之,其实我觉得读博是一条水很深的路,还是要慎重。
㈡ 如何看待教育部明确有矛盾可变更博士生导师这项改革
教育部明确有矛盾可变更博士生导师这项改革,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有人性化的改革,因为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多多少少心里面都会有些忐忑,那么如果出现了这种改革的话,对于学生来说会有更大的保障,那么对于老师来说,我觉得如果去是做好了自己的一份工作的话,会得到学生们的青睐,当然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到时所接触到的好学生也会比较多,对于一些导师来说,可能自己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比较大的话,他会选择出比较优秀的学员,会对他进行培养,那么我们的学员也能学到真正的东西。
学无止境这句话,不单单是对我们平常的一些人来说的,对于我们博士或者是硕士,其实也是可以的,那我对于教育部的这种改革来说,其实是比较好的,教育部明确有矛盾可以变更博士生导师这个政策的话,是对我们学生非常有利的,那么我们学生一定要抓住这样的机会,尽量去跟一些比较好的导师去学习,这样的话才能更好的学到知识,对于我们学生也是很有利的。
㈢ 教育部明确有矛盾可变更博士生导师
是的,9月28日,《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对外公布。《意见》坚定支持导师按照规章制度严格博士生学业管理,对于师生出现矛盾或其他不利于保持良好导学关系的情况,培养单位应本着保护师生双方权益的原则及时给予调解,必要时可解除指导关系,重新确定导师。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相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随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放了博士生导师评审权,博士生导师队伍增长迅速,截至2019年,我国博士生导师达11.5万人,其中50岁以下的占46.7%,导师队伍年轻化趋势明显。
博士生导师一般为教授,但近年来部分培养单位扩大了遴选范围,一部分副教授和讲师也可以招收培养博士生。博士生导师队伍逐步壮大,加强岗位管理面临新形势。

(3)教育部有矛盾可换博士生导师小说扩展阅读
导师不得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
文件要求,导师应指导研究生潜心读书学习、了解学术前沿、掌握科研方法、强化实践训练,加强科研诚信引导和学术规范训练,掌握学生参与学术活动和撰写学位论文情况,增强研究生知识产权意识和原始创新意识,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不安排研究生从事与学业、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务。关注研究生个体成长和思想状况,与研究生思政工作和管理人员密切协作,共同促进研究生身心健康。
㈣ 《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还规定了哪些内容
9月28日,《教育部关于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的若干意见》对外公布。本次《意见》针对加强博士生导师岗位管理提出了10条举措:
1、《意见》明确导师岗位权责。博士生导师是因博士生培养需要而设立的岗位,不是职称体系中的一个固定层次或荣誉称号。博士生导师的首要任务是人才培养,承担着对博士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创新能力培养等职责,要严格遵守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
培养单位要切实保障和规范博士生导师的招生权、指导权、评价权和管理权,坚定支持导师按照规章制度严格博士生学业管理,增强博士生导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2、同时,《意见》要求健全岗位选聘制度。培养单位要从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和培养条件等方面制定全面的博士生导师选聘标准,避免简单化地唯论文、唯科研经费确定选聘条件;
要制定完善的博士生导师选聘办法,坚持公正公开,切实履行选聘程序,建立招生资格定期审核和动态调整制度,确保博士生导师选聘质量;选聘副高级及以下职称教师为博士生导师的,应从严控制。
博士生导师在独立指导博士生之前,一般应有指导硕士生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的经历。对于外籍导师、兼职导师和校外导师,培养单位要提出专门的选聘要求。
3、新聘博士生导师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在岗博士生导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要将政治理论、国情教育、法治教育、导师职责、师德师风、研究生教育政策、教学管理制度、指导方法、科研诚信、学术伦理、学术规范、心理学知识等作为培训内容,通过专家报告、经验分享、学习研讨等多种形式,切实保障培训效果。
4、考核评价体系上,培养单位要制定科学的博士生导师考核评价标准,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育人实效等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对博士生导师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以年度考核为依托,加强教学过程评价,实行导师自评与同行评价、学生评价、管理人员评价相结合,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

5、另外,培养单位要重视博士生导师评价考核结果的使用,将考评结果作为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作为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和招生计划分配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评价考核的教育、引导和激励功能。
6、《意见》也提出健全导师变更制度。因博士生转学、转专业、更换研究方向,或导师健康原因、调离等情况,研究生和导师均可提出变更导师的申请。对于师生出现矛盾或其他不利于保持良好导学关系的情况,培养单位应本着保护师生双方权益的原则及时给予调解,必要时可解除指导关系,重新确定导师。
7、对于未能有效履行岗位职责,在博士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的导师,培养单位应视情况采取约谈、限招、停招、退出导师岗位等措施。
8、对师德失范者和违法违纪者,要严肃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9、对于导师退出指导岗位所涉及的博士生,应妥善安排,做好后续培养工作。
10、培养单位应根据多种因素,科学确定博士生导师岗位设置规模,合理确定导师指导博士生的限额,确保导师指导博士生的精力投入。
㈤ 我想考2011年山大文学院的研究生想了解一下文学研究院的一些相关情况,可以加我好友850520203
山东大学文学院:
山东大学素以文史见长,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在百年山大的发展历程中一直占有重要的地位,1901年山东大学成立之初,即设有文学科目。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杨振声、闻一多、舒舍予、梁实秋、沈从文、游国恩等一批大师、学者和著名作家云集本院,为山东大学的校史增添了光彩;建国之初,著名学者王统照、冯沅君、陆侃如、高亨、萧涤非、吕荧等先后执教本院,进一步奠定了山大以文史见长的传统。新时期以来,学院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又取得了长足发展,已经形成了学风扎实、实力雄厚、学科健全、学术梯队分布合理、教学质量优秀、学生工作异彩纷呈的良好局面。至2009年9月,学生总数1381人,其中博士生142人,硕士生344人,本科生895人;教职工总数94人,其中专任教师80人,在岗教授41人,副教授23人,博士研究生导师3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56人。现任院长郑春教授,院党委书记张桂珍。
20世纪三十年代,山东大学即开始建设文学院。五十年代初,撤销学院建制,设中文系。1996年8月,以中文系为主体恢复文学院建制。2000年7月,新山东大学组建后,文学院更名为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目前,全院有中国语言文字学研究所、中国古代文学研究所、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所、文艺理论研究所、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研究所、新闻学研究所、传播学研究所、美学研究所、大学语文研究室等9个实体研究所,有7个非实体研究机构和1个研究室。学院另设有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办公室、本科生教务办公室、研究生教务办公室、继续教育办公室等相关教学管理与辅助机构。学院定期出版学术刊物《人文述林》、《现代文秘》。
学院前身中文系在50年代即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国务院恢复学位制度,学院首批获得硕士与博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获得博士生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现有6个博士点和9个硕士生点招生。1994至1996年,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四个学科先后被评为山东省重点学科。1997年,“汉语言文学”学科被整体列入山东大学“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规划。2000年12月,以文艺学科主体组建的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被批准为教育部全国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01年1月,本院被人事部批准设立博士后流动站。2002年1月,文艺学学科被批准为高等学校重点学科。2004年,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在全国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名列第五位。
学院现有中国语言文学、新闻学、广告学三个本科教学专业。1994年年首批入选国家文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001年顺利通过一期验收,被评为优秀基地。多年来,全院教师专心教学,致力科研,取得了一大批在学界广有影响的科学研究成果。近三年来,共出版学术著作150多部,学术论文700多篇,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近30项。毕业生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就业面宽,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从学院毕业的大批优秀毕业生走上了各级重要领导岗位或成为专家学者。
学院设有为教学、科研服务的资料室、语音室、微机室、局域网、新闻实验室和多媒体教室等,办学条件和设施优良。学院资料实现藏书近30万册,图书收藏量(特别是古籍)在全国高校文科院系中名列前茅。学院还与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等14所国内重点高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与美国、日本、韩国和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建立了较稳定的学术关系,并与大众报业集团共建了“山东大学大众新闻传播培训中心”。
本着“依靠分工,集体领导;依靠制度,健全规章;依靠民主,尊师重教”的原则,面临山东大学新世纪发展的大好机遇,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全体师生将继往开来,同心协力,以饱满的热情、进取的精神、扎实的工作、辛勤耕耘,开拓发展,为创造我院新的辉煌而努力奋斗。
专业设置
本科生专业简介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共设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告学三个本科生专业,学制四年,毕业合格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汉语言文学专业 本专业素有学风扎实严谨的良好传统,重视基础理论和基本素质的培养。通过四年的系统学习,使学生具有一定的文学修养和系统的汉语言知识,有能力在党政机关、高校、科研单位、新闻出版及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及文化、宣传等方面的工作。也可以报考硕士研究生继续深造。近年来本院基地班学生保送研究生比例达80%左右。 主要课程:语言学概论、古代汉语、现代汉语、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中国现当代文学史、外国文学、马列文论。 新闻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备新闻学和传播学知识与能力的人才,并注重加强学生汉语言文学方面基础知识的拓展,使之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宽广的就业途径,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通讯社、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及党政机关,从事新闻记者、编辑、主持人、广告策划、宣传报道或理论研究等工作,也可以报考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研究生。 主要课程:新闻学概论、新闻采访、中国新闻史、外国新闻史、电视新闻采访与编辑、新闻法规、报纸编辑学、广告学等。 广告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广告学理论与娴熟专业技能的广告人才,并注重加强学生在新闻传播学、汉语言文学及相关学科方面知识基础的拓展。学生毕业后,能在工商广告管理部门、新闻媒体、广告经营单位、企事业单位、市场调研及信息咨询行业,从事广告经营管理、广告策划创意和设计制作、市场营销策划及市场调查分析等工作。也可报考传播学或相关专业研究生。 主要课程:传播学概论、广告学概论、中外广告史、市场营销学、广告心理学、广告策划、广告设计、广告创意与案例分析、广告文案写作、电脑辅助广告设计、广告摄像与摄影等。
研究生专业简介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的汉语言文学专业为一级学科博士点授予权单位,现有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六个专业招收博士生,学制三年,毕业合格者授予文学博士学位。 本院汉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下属的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六个专业和新闻学一级学科下属的新闻学、传播学、设计艺术学(艺术类)三个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毕业合格者授予文学硕士学位。 文艺学专业 文艺学学科创建于1949年,早在50年代就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并开始招收和培养研究生。1981年被批准为国家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6年又被审批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成为当时全国文艺学专业三大博士点之一。1994年,本学科被确立为省级重点学科。1998年,本专业所在一级学科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2000年,以本学科人员为主体组建的山东大学文艺美学研究中心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并获得通过。2004年,又于第一期基地建设结束后,顺利通过教育部的验收。2001年,本学科被教育部审批为国家级重点学科,成为全国的三大文艺学国家级重点学科之一。本学科博士点现有博士生导师7人,设有文艺理论,美学理论,西方美学,文艺美学等研究方向;有硕士生导师11人,设有文艺理论,美学理论,中国文学批评史等研究方向。 中国古代文学专业 中国古代文学专业是我院的传统优势学科,在20世纪50~60年代,由冯沅君、陆侃如、高亨、萧涤非等一批学术大师奠定了雄厚的学术基础,以后有一批国内外知名的学者相继在此执教,1996年被评为山东省重点学科。1981年国务院恢复学位制度时,该学科首批获得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授予权。目前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向有:先秦两汉文学、魏晋南北朝文学、唐宋文学、元明清文学、近代文学和俗文学研究等。现有博士生导师9人。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向有:先秦两汉文学、魏晋南北朝文学、唐宋文学、元明清文学、近代文学、中国诗歌史和中国小说史等。现有硕士生导师15人。 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 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是我院传统优势学科,闻一多、杨振声、沈从文、老舍、洪深、赵太侔、王统照、高兰、孙昌熙等现代著名作家和学者都曾在此任教,并为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培养了优良的传统。本学科是1981年最早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之一,1997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996年被评为山东省重点学科。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目前有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整体研究、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与海外华文文学等四个博士研究生培养方向,共有博士研究生导师7人。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向有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整体研究、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鲁迅研究等,共有硕士研究生导师16人。 汉语言文字学专业 汉语言文字学是一个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优势学科。本学科于1981年第一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994年被确立为山东省重点学科。该专业现有博士生导师8人,硕士生导师13人。汉语言文字学设汉语史、汉语词汇学、汉语方言学、文字书法文化学等四个研究方向。这四个方向均能继承传统语言学研究的成果和方法,运用现代语言学理论,从历时和共时的角度对各种语言现象进行考察探讨,总结其规律,已出版和发表了一系列重要研究成果,在学术界产生良好的影响。 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专业 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专业是我院的一个新学科。1996年汉语言文学专业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后,由原来在汉语言文字学专业文字(信息工程)方向的博士生导师转到应用语言学专业,开始招收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的硕士研究生,2000年开始招收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目前,本专业的主要研究方向有语言理论、中文信息处理与对外汉语教学三个。在汉语词频统计与词库建设、字词相关性及中文CAI网络多媒体课程研制等方面成果卓著。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是我院在外国文学研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学科。1996年汉语言文学专业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后下设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博士点。该专业现有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4人。本所与国内外同行有广泛的联系,经常举办学术活动,并邀请著名学者前来讲学。山东省比较文学学会秘书处设在本所。 新闻学、传播学、设计艺术学专业 新闻学专业是我院新建的学科之一。该专业始建于20世纪60年代,后一度停止招生,1995年恢复招收本科生后,发展势头强劲。现有新闻学、广告学两个本科专业。新闻学、传播学、设计艺术学(艺术类)三个硕士点。本专业现有教授2人,副教授6人。并聘请了中国传媒大学、山东大众报业集团、山东电视台等单位的兼职教授9人。新闻学有新闻理论研究、广播电视研究、报业集团研究等方向,传播学有传播学理论与实践、广告学理论与实践等方向,设计艺术学有展示设计、广告艺术方向。 大学语文研究所 大学语文研究所现有副教授4人,讲师5人。 该教研室主要承担全校理工科专业文学类公共基础课和文学院部分基础课的教学任务。曾经开过的课程有“文学写作与鉴赏”“影视文学”“应用文写作”“抒情诗鉴赏”“秘书学”“行政管理”“普通心理学”“教育学”等。目前所开的课程有:“中国传统文学修养”“写作基础”“文学基础知识”“大学语文”“现代汉语与科技写作”等。
㈥ 教育部明确有矛盾可变更博士生导师,对此你有何看法
博士作为在学位证书中含金量最高的一个存在,它能让不少人为之努力数年。众所周知博士研究生要是想取得博士文凭的话,是需要得到博士生导师的肯定的,但恰恰因为这个制度,催生了不少乱象。博士生导师在大部分人眼中都是学识渊博的存在,并且大部分博士生导师师德都比较优秀,这是客观事实不可否认的,但在这样优秀的风气中依然会有着不少师德败坏的导师这也是不可避免的。在近年出现了不少博士生导师滥用权力让学生做一些超出学位研究之外的事,而教育部所推出的制度便致力于解决这个问题,虽然说这个制度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博士生导师滥用权力这个问题,但也可能会造成一些不可避免的弊处。

综上所述,教育部所推出的有矛盾可更换博士生导师这个制度,从细枝末节上来分析还是利弊共存的,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个制度极大程度的保护了学生的利益和安全,并且也能让博士研究生的考核过程更加公正公平。
㈦ 教育部明确有矛盾可变更博士生导师,执行难度如何
最近随着教育部明确,研究生导师有权利决定学生的是否毕业问题,引起了广大学生的关注。然而这个规定下发不久,教育部明确的表示,如果有矛盾便可更换博士生导师。这样的一系列措施也表明着,我国对高优秀人才教育的关注。和对导师让学生接私活干私事儿,以及一系列违反师表行为的严打。
如若博士生做出一点成绩,便要求更换导师,那么导师多年的培养便毁于一旦,这样的做法又会让哪个导师真正为自己的博士生付出呢?所以说这是一把双刃剑,对于完全有矛盾的博士生导师之间是良药,而对于其他一些人来说便是可以拿来钻空的可乘之机。
㈧ 如何看待教育部明确有矛盾可变更博士生导师呢
教育部出了个新规定,学生可以在明确矛盾的情况下跟博士生导师互换换一个导师,这样你就可以接着读,就不受到什么影响,虽然说现实生活发生矛盾的话,基本都是双方的责任,但是学生是处在绝对的劣势地位的。
这种新的政策就给了学生一个自由选择的空间,也对博士生导师的行为做出了一定的规范,因为如果你本身刻意的去为难学生的话,学生完全可以选择更换导师,如果你带的学生10个有8个,最终都选择更换导师,那你证明你这个人本身就有问题,那不是学生的问题,所以这是对双方的一个约束,个人认为这是个好事情。
㈨ 若博士生与导师之间有矛盾想更换导师,该怎么做
一般情况下来说,大多数的导师对博士生而言,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对我们来说尽量不要主动地扩大矛盾,就应该听从导师的意思和安排,但是如果确实发生了必要的矛盾的话,那么这个时候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请更换导师,所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来来思考问题。
其实不得不说的是,如果说本身和导师之间确实存在矛盾的话,那么这个时候更换导师几乎微乎其微,也正是因为如此,更应该在某些方面主动的顺从自己导师的意思以迅速完成自己的学业,而且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适当的“监视”自己的导师,保持自己的核心权益。
其实对我们来说不是说博士生和导师之间的矛盾,也成为社会矛盾的重点,所以更应该被社会所关注,而当下更应该以一种比较明智的方法来切实协商博士生和导师之间的矛盾,这样的话才能构成良好的学术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