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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大学教授萧瀚

发布时间: 2024-04-17 03:39:37

A. 法槌十七声怎么样

这是萧瀚出版的第一本著作。根据现有的学术标准来说,这本书并不能算是严格的学术著作。书中没有法律条文的列举和阐述,没有法律逻辑演绎,但却出处洋溢着人性的气息和理性的光辉。全书看完,深为萧瀚广博的视野和深厚的学识所折服,至少在法律问题论述中能涉及量子力学的哲学理念的,萧瀚算是国内法律界的第一人了。 萧瀚应属于一个坚定的自由主义者,这也可以从其近两年所卷入的社会公共事件中的言行得到体现。2008年的新年刚过,中国政法大学发生了“杨帆门”事件——政法大学教授杨帆因为在课堂上辱骂学生,后又和女学生发生肢体冲突而闹得沸沸扬扬。正当整个社会围绕杨帆门事件而争论课堂秩序和师德的矛盾之时,同为中国政法大学教师的萧瀚却旗帜鲜明的站在了事件中学生的一边,直言杨帆所作作为有违师德,认为逃课是学生的自由。萧瀚的这些话引来了许多人的批评,不但对他,还对他所任职的中国政法大学。最终,萧瀚以一纸辞呈了结了此事。但是,他并非是为了自己的错误而辞职,而是为了平息无味的纷争; 在《法槌十七声》这本书中,萧瀚的评述中充满了对自由——尤其是信仰自由的尊崇以及坚决捍卫的精神,因为这是人的一切自由权利的开始,如同生命权是一切权利的基础一样基础。在对伏尔泰为卡拉斯辩护案、审判耶稣案的评述中,萧瀚花费了大量的笔墨去论述信仰自由的重要性和不可剥夺性,因为“信仰属于人的精神生活范畴”,而“法律只能管理人的世俗生活和物质性行为”,所以“只要一个人的信仰没有外化为行为,侵害他人的基本权利,法律不能干涉这种私人的精神领地”。 出于人的本性,每个人都渴望自由,但萧瀚所尊崇自由并非是一些人想象中的个体的无限的自由。在评述上述两个案件以及有关美国摩门教一夫多妻制的雷诺德案中,萧瀚明确的指出,“真正的自由是知道边界的自由,真正的权利是懂得履行义务的权利,不会有任何自由民主国家允许他们的社会里存在拥有无限自由的特权人物,因为他们的存在将是其他所有人的灾难。”这些案件告诉我们,“不能以信仰的名义在行为上违反人类的基本准则——如果这些准则在一定时期内被认为是真理。”否则,一旦“有一些人获得突破这些底线伦理的权利,这个社会将不复存在”。如果我这句话所表达的“信仰自由”扩大到“自由”的范畴,结论应是相同的。正如在前不久的范跑跑事件中萧瀚对当事人范美忠言论的批评所表达的那样,社会可以宽容范美忠在地震中没有尽到教师的职责,但不应宽容他说自己没有尽职是正确的,因为教师的职业伦理,家庭的道德伦理,至少在目前这一时期内被认为是社会的基本准则——哪怕这个准则有时被践踏了,但依然是我们作为人所要追求的美德。 这本书中有大量有关宗教信仰自由的案件,或许有人会认为萧瀚也是某一宗教的信徒,他对信仰自由的维护是站在某一宗教的立场上。但事实并非如此,萧瀚虽然对信仰自由坚决捍卫,对许多宗教的理念也是十分推崇,但他并不像目前一些知识界人士那样去赶信仰宗教的“潮流”。在强调信仰自由的同时,萧瀚也没忘记人的理性,他在本质上仍然是一个理性人,但同时是一个知道理性边界的人。基于理性以及对理性自身局限性的认识,萧瀚指出了宗教与理性不同的功能以及二者之间的界限,强调双方都应保持克制,不要逾越各自的界限。不同宗教信徒之间应该相互宽容,宗教信徒也不能强迫非宗教信徒,甚至去攻击科学,否则就会如冯象先生所说:“踏出‘牧灵’的园圃,撞了学术的硬墙。”同时信奉科学的人也不能不顾科学的局限性而以所谓“科学”去攻击宗教,否则科学也就成了迷信。套用冯象先生的话说,后者必然会“逾越理性的疆界,坠入精神的万丈深渊”。 正如萧瀚所说,“宽容,也许是永恒的真理。” PS:这本书唯一的缺点就是装订太糟糕,一翻开就会面临解体的命运,实在令人郁闷。 本文原发表于《南洋法律评论》第2卷第1期 www.nylr.org

B. 谁有中国政法大学萧瀚先生的简介

萧瀚先生分别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和北京大学法学院,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内师和《财经》杂志容的编辑部律师,其写作的速度,用贺卫方先生的评价,甚至超过了人们阅读的速度。我认为,他那羸弱的身躯所包裹着的,是一颗不愿妥协的强有力的心灵。在近年来若干重大的话题中,无论是孙志刚、李思怡案件,还是刚刚发生的北大法学院博士生招生丑闻,都可以看到萧瀚的身影。或许是对于言论自由的关注,萧瀚在这一领域的介绍和研究心得,其实为我提供了办理余秋雨诉肖夏林名誉权纠纷案最初的理论支持。我相信没有谁能怀疑,萧瀚将会是对我们这个时代产生深远影响的学者。

C. 钀х堪鐨勪粙缁

钀х堪锛1969骞达綖锛夊師鍚嶅彾鑿侊紝娴欐睙澶╁彴浜猴紝鍘熶腑鍥芥斂娉曞ぇ瀛﹀壇鏁欐巿锛屻婅储缁忋嬬紪杈戦儴娉曞緥椤鹃棶銆

D. 学者视点:学生逃课就是自由的象征吗

作者:华南理工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法国革命家罗兰夫人临刑前曾喟叹:“自由啊,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毫无疑问,自由的确是人类的最高价值之一。但也由于很多人对自由的真谛不甚了了,滥用自由,反过来造成了对自由的伤害。如果说自由是最大的善,那么损害自由就是最大的恶,而以自由的名义伤害自由乃是恶中之恶。比如近来中国政法大学的萧瀚副教授振臂高呼,“逃课是自由的象征”,即属此列。
本来杨帆教授与学生在课堂上发生肢体冲突,甚不光彩,尽可以批评。但批评者由杨帆教授的不光彩行径推论出逃课有理,逃课光荣,并不忘扯上自由的大旗,不免有些小题大做了。
自由,更多的是公民相对于国家权力的自由,是个人权利免于被侵害、被强制的自由。众所周知,对于个人的权利而言,施以侵害最经常的主体就是国家权力。所以我们今天倡导自由,应该更多地宣扬“钉子户”有不被强制拆迁的自由,网上灌水有不被删帖的自由,纳税人有同政府商讨缴什么税、缴多少税的自由,外来务工人员有在街上散步不被查暂住证的自由。
显然,教师维持课堂秩序的权力不属于国家权力,因此把逃课上升到自由的高度有些可疑。老师管理学生的权力大约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传统,二是契约。学校治理经过了漫长的历史演化,形成了自己的传统,这个传统赋予了教师包括维护课堂秩序在内的权力。当然传统是可以修正的,但契约却是坚实的,学生进入学校学习,实际上就已经同学校形成一种契约关系,学校负责传道、授业、解惑,学生则有义务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也就是说,学校治理制度是基于传统和契约的一整套规则,这套规则的最高目的是保证学生学习的自由。
真正的自由主义者并不主张漫无边界的自由,相反,却尊重规则的权威,因为规则是自由的保障。
绝对的无拘无束的自由固然令人神往,但智力正常的人都明白,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一个人毫无节制的自由必然是对其他人自由的伤害。因此不如制订规则,划清人己界限,让大家在各自的领地当中享受基本的自由,而不损害他人的自由。这就好比去餐馆吃饭,虽然你付了钱,被尊为上帝,但不意味着可以不遵守用餐的规则,比如不能去别人的桌上吃饭,不能在用餐的地方随地大小便,不排除有些醉鬼会这么干,但警察叔叔会请他们去喝茶,因为他妨害了别人用餐的自由。
同样的道理,大学生虽然交费了,但也没有破坏规则的理由,没有随意破坏教学秩序权,更不能剥夺教师维护课堂纪律的权力。当然,我必须承认,现在有些老师课讲得的确很烂,有些教师不守师道,比如杨帆教授向学生兜售光盘书籍,对学生爆粗口,这实际上是违反契约的行为,学生应该根据契约寻求救济,要求此类老师“下课”。
现在的问题是,契约不完善,或者执行契约的成本太高,于是学生们采取了最直截了当的方式:逃课。对此,我也抱有最大限度的“同情之理解”。但逃课又能解决什么问题?当务之急是改善这个契约,让这个契约在约束学生的同时也能有效地约束校方。鼓吹“逃课是自由的象征”,怂恿逃课,只会破坏基本的规则,最终损害学生最为重要的学习自由。

E.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 地址和邮编 谢谢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邮寄地址:北京.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
邮编:100001;

F. 中国政法大学已经批准萧瀚辞职了么

据中国政法大学方面信息称:从未收到过叶菁本人的任何形式的辞呈。
实际情况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没有与叶菁续约,即政法大早已和叶菁脱离了劳动关系,叶菁(萧翰)已不属中国政法大学讲师或”副教授“,所以也不存在“停课“与否一说。但叶菁至今仍然在使用中国政法大学的”副教授”身份,也引起网友对其真实心态的猜测。

G. “恶猜公权,善待公民” 这句话的出处是哪里

“恶来猜公权,善待私权自;宁枉公权,不冤公民”,这句话的原作者是中国政法大学萧瀚老师,下图是他今天写的结合雷洋案详细阐释这句话的全文。
摘要:
根据政府行为的法律授权性和人民行为的法律保护性这一宪政的基本原理,政府行为是“法无授权即为禁止”,因此,政府行为从始至终都有义务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是合法的,人们在获得足以排除政府责任的证据之前,都有权朝结论不利于政府的方面猜测,相应的证据效果就是对政府“恶意推定,无合法证据即为违法”,对人民则反之,这就是我以前一直常用的那十六字的来源:
“恶猜公权,善待私权;宁枉公权,不冤公民。”

作者:清风子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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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杨帆门事件始末

“杨帆门”是道什么门?

早报评论专栏作者 熊培云

有个笑话,讲的是一个人去看电影,由于迟到了几分钟,电影院的门已锁上。于是,他央求看门人:“只要给我开点空隙,我悄悄溜进去,不会影响别人的。”然而,看门人还是拒绝了他:“我不能这样做,因为我只要一开门,里面的观众就会全部跑光的。”

如你所知,这只是一个笑话。然而,你也得承认,当笑话以一种诙谐的形式进入我们的生活时,它们又是真实的。只要你细心,就不难发现,这种“电影院故事”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比如,最近发生在中国政法大学的“杨帆门”。

1月4日晚,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帆在上“生态经济与中国人口环境”选修课的最后一节课时,由于逃课学生太多而关起教室门辱骂学生,进而与一名进该教室取书包出门的非选修课女学生发生肢体冲突。

关于“杨帆门”,网上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一方认为杨帆教授是捍卫“师道尊严”;另一方则以政法大学青年教师萧瀚为代表,认为“逃课是自由的象征”,真正该道歉的不是学生而是杨帆。支持者亦认为,学生逃课首先要检讨的是杨帆的讲课水平。不过,事情最后的发展的确出人意料。因为这件事,支持学生有 “用脚投票”权利的萧瀚,日前“用脚投票”辞去了政法大学的教职。

“杨帆门”的发生不得不说令人遗憾。不过,这件事学生虽有责任,但最该反思的是教师治学与育人的态度。

在我看来,教书育人者应该将课堂当作一个与学生相遇的场所,一个在互动中倾听意见、共同成长的场所,而不是发布真理、摆弄权威的场所。一个教师,不能向学生传授有用的知识和不能从学生身上学到有益于自己创造的东西,都是十分失败的。

师道不是霸道。尽管我认同大学应该有自己的管理,但在大学精神上却更能理解萧瀚所说的“上课点名只是为了认识学生”,而不是一种潜在的强制,其背后是“一日三省吾身”的责任心。一个教师课讲得不好又要强迫学生来听自己的课,对学生显然是不公平的。一方面,学生在这个学校浪费了钱,另一方面又因为必须应付对他没有意义的课而浪费时间。所以,有责任心的老师在看到学生大面积逃课时,首先会觉得难为情,并且会想方设法提高自己课堂上的含金量,而不是辱骂甚至将学生“关禁闭”。

其实,读过大学的人或多或少都有逃课的经历。厌学只是一种,还有一种逃课是对自己的人生负责。比如说我当年上大学时也经常逃课,这包括经验告诉我不会有收获的课。这样的时候,我可能会选择去某位教授家里聊天,或泡一天图书馆。这种逃课并不丢人,更谈不上对师长与知识有什么不敬不畏。大学是一个学生开始自主生活的起点,如果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又有勇气不在某些死气沉沉的课堂里浪费自己的时间,逃课不过是一种日常自救。既救自己,也救教育。

“杨帆门”的发展,同样搀杂了一些荒诞的因素。
其一,在接受采访时杨帆承认自己在课堂上卖书和光碟:“我这样做的目的有两个,一是选我课的人太多了,这样可以拦住一批人,让真正喜欢我的人来上课。”另外,事实上有少数人会中途违反承诺,不来上课,这样做实际上起到一个让他们造成损失,受到“惩罚”的效果。另外他特意强调“贫困生只要有院里的证明可以不买”。

相信很多人都是第一次听到教授强卖自己的图书是为了过滤学生听课。更有意思的是这番辩解背后的内涵,即杨帆自己也认为卖给学生的书与碟不值那价,否则怎么会给逃课学生“造成损失”与“惩罚”呢?就这样转眼之间,那些书与碟便由挡截学生的护城河变成惩罚学生的刑具了?

其二,杨帆声称“这个事件现在已经很混乱了,而且已经上升到学校声誉,甚至是国家安全的地步”。“学校的声誉”或许勉强能凑上,只是不知道“国家安全”从何谈起?

透过这起冲突,如果真有“不安全”因素,恐怕也是教师剥夺学生“用脚投票”的权利,通过锁门进行绑架式教育,不知道尊重并宽容学生们内心的感受与抉择。

自“水门事件”以来,丑闻多以“门”命名,但它们通常都与门没有多大关系。然而,“杨帆门”事件却真真切切与门有关。通过开篇那个电影院笑话,或许你已知道“杨帆门”是道什么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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