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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高献书教授

发布时间: 2024-07-16 13:45:26

1. 谁有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的具体介绍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成立于2005年8月18日,是专门从事刑事法学研究的、中国刑事法学领域首家且目前唯一的具有独立性、实体性、综合性的学术研究机构。研究院的建立,旨在建设全国领先并与国际知名刑事法学机构看齐的新型刑事法学术机构,本着刑事法学一体化的精神,逐步全面发展刑事法的学术领域,培养高级刑事法学专门人才,努力为我国法学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作出新的探索和较大的贡献。

一、研究院建设

研究院成立以来,即在学术队伍、机构设置、规章制度等各方面努力探索,积极尝试,从而使各项工作日益走上正轨,并呈现出健康、良性发展之态势。

1.学术队伍

研究院由著名中年刑法学者赵秉志教授担任院长,卢建平教授担任常务副院长,首批专职研究人员10余位,初步构成研究院的学术中坚力量。目前,研究院正在广纳人才,力争在一年左右使专职研究人员达到25人的规模,并在此之后的三年内达到40人左右。

研究院聘请了包括高铭暄教授、王作富教授、马克昌教授、储槐植教授等老一辈著名刑法学家、20余位中央与地方政法机关副部长级以上专家型领导以及重要国际组织领导人等在内的国内外著名的刑事法专家、学者担任特聘顾问教授,并聘请了包括资深刑法学家、著名中青年刑法学者以及中央和地方政法机关厅局级专家型领导等在内的40余位国内知名的刑事法专家学者担任研究院疑难刑事问题研究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还聘请了一批兼职教授(研究员)。

2.机构设置

研究院已设立学术委员会,并将与学校其他法学单位共建校学位委员会法学分会。

研究院以常设机构研究所为基本架构,并辅之以研究交流中心、项目办公室,从而保障和促进研究工作的正常开展与繁荣、深化。

目前,研究院已设立及拟设立的研究所主要有:

(1)中国刑法研究所;

(2)外国刑法与比较刑法研究所;

(3)国际刑法研究所;

(4)犯罪学与刑事政策学研究所;

(5)刑事执行法研究所;

(6)刑事诉讼法研究所。

研究院已设立及拟设立的研究交流中心暨项目办公室主要有:

(1)中日刑事法研究中心;

(2)中美刑事法研究交流中心;

(3)中欧刑事法研究交流中心;

(4)中俄刑事法研究交流中心;

(5)中国区际刑事法研究交流中心;

(6)刑事法律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7)促进国际刑事法院项目办公室。

研究院还设立有处理日常事务的办公室。

3.规章制度

研究院正着力进行规章制度建设,包括日常工作制度、财务制度、人事制度、外事制度、人才引进制度、业绩考核制度、科研奖惩制度等。

4.发展规划

研究院正着手研究和制定三年暨六年的发展规划,希望在学校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各有关方面的鼎力帮助下,通过发展规划的制定与贯彻落实,逐步将研究院建成名副其实的国家刑事法学研究重镇。

5.人才培养

培养高层次法律人才是研究院的基本任务。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工作的需要,研究院已正式开展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后、访问学者的招生与招收工作。

二、积极举办国际学术会议

1.第三届中韩刑法学术研讨会

由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和西南政法大学主办、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和西南政法大学毒品犯罪与治理对策研究中心承办的“第三届中韩刑法学术研讨会”,于2005年8月21-22日在中国著名山城重庆市隆重召开。来自中韩两国的专家学者共计60余人出席了研讨会。此次研讨会的主要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际暨区际刑事司法协助问题;二是有组织犯罪(包含毒品犯罪、偷渡犯罪、黑社会犯罪等)的惩治暨中韩相关刑事司法合作问题。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教授不仅在开幕式上致词,而且还作了题为“中国刑事法治一年来的新进展”的学术演讲。

2.21世纪第4次中日刑事法学术研讨会

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所属的中日刑事法研究中心主办、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并得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协办的“21世纪第4次(总计第10次)中日刑事法学术研讨会”,于2005年8月28日至30日在长春市吉林大学隆重举行。来自中日两国刑事法学界的近百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会议以“危险犯与危险概念”为主题,中日两国刑事法学者提交了10篇相关论文作为研讨的基础。

3.世界法律大会国际刑法专题研讨会

法学界举世瞩目的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于2005年9月5日至9日在北京、上海两地隆重举行。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常务副院长卢建平教授、专职研究员黄风教授和王秀梅副教授,研究院特聘顾问教授高铭暄教授(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昌教授(武汉大学)和储槐植教授(北京大学)等参加了此次盛会。研究院还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协办了“国际刑法专题论坛”。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和美国西兰克斯大学法学院塞缪尔·J·李维教授作为该论坛的主席,共同主持了这一国际热点论坛。

4.研究院主要人员主持、承办“首届当代刑法国际论坛”

2005年8月26-27日,由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的“首届当代刑法国际论坛”在京召开。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全体同仁作为论坛的主要负责人和筹备者参与组织、筹办和主持了此次论坛。来自联合国、国际刑事法院、国际刑法学协会等国际组织和美国、德国等近十个法治发达国家的著名刑事法学者、专家,以及我国大陆与香港、澳门地区的刑法学界同行共计150余人出席了此次论坛。该论坛围绕“全球化时代的刑法变革——国际社会的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这一主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

三、相继签订对外学术交流协议

研究院研究人员以往即非常注重对外学术交流,并与欧美等法治发达国家的诸多学术机构开展了十分密切的交流与合作。在原有对外交流合作关系的基础上,研究院成立不久即相继与德国、韩国、西班牙等国的学术机构签订了正式学术交流协议。

1.与德国、韩国、澳门有关学术机构签订学术交流协议

2005年8月27日晚,正值首届“当代刑法国际论坛”在京落下帷幕之际,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与参加论坛的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哲学研究所所长许乃曼教授、韩国东亚大学法学院院长许一泰教授、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杨诚教授分别代表所在单位签订了双方学术交流与合作协议。

2.与西班牙有关学术机构签订学术交流协议

2005年9月4日晚,值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在北京召开前夕,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赵秉志教授与西班牙巴斯克犯罪学研究院主任(国际刑法学协会主席)德·拉·奎斯塔教授分别代表两机构签订了学术交流与合作协议,相互承诺在人员交流、资料交换和项目研究等方面开展更为深入而广泛的合作。

四、组团赴加拿大考察访问

为了进一步拓展中加之间的合作领域,应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的邀请,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特组成以赵秉志教授为团长、卢建平教授为副团长的刑事法学术考察访问团,于2005年9月16-28日对加拿大温哥华、渥太华、多伦多等地进行了学术访问。

作为中加双方合作项目之重要组成部分,此次学术访问旨在通过考察加拿大贯彻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的立法与实践,为中国刑事司法中贯彻国际标准提供借鉴。在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的精心策划和组织下,考察访问团不仅与加拿大皇家骑警高级顾问、加拿大有关刑事法专家以及加拿大外交部所邀请的实务专家分别进行座谈研讨,而且还参观访问了SFU犯罪学研究院、BC省司法学院、多伦多大学法学院以及加拿大国家司法学院等培训与研究机构。此次访问不仅达到了预期的目标,而且还促使中国公安部与加拿大有关各方初步达成了合作的意向,可谓取得了非常圆满的成功。

五、主办“名家讲座”系列

研究院近期邀请了几位国际上知名的专家学者作了学术讲座。具体包括:

1.“名家讲座”第1讲——中国与禁止酷刑国际公约

2005年8月26日晚,研究院在北京友谊宾馆举办首期“名家讲座”。此次讲座的主讲人为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两届前任主席、联合国附属研究机构加拿大刑法改革与刑事政策国际中心董事长、布列颠?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彼得?伯恩斯先生。伯恩斯先生主讲的题目为《中国与禁止酷刑国际公约》。

2.“名家讲座”第2讲——全球化与刑法公正

2005年9月4日晚,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在学校主楼314学术报告厅主办“名家讲座”第2讲,主讲人为国际刑法学协会主席、西班牙巴斯克犯罪学研究院主任德?拉?奎斯塔教授。德?拉?奎斯塔教授主讲的题目为《全球化与刑法公正》。

3.“名家讲座”第3讲——国际刑事法院中的普遍管辖权问题

2005年9月9日上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在京聘请著名国际刑法专家、前南国际刑事法庭上诉庭庭长刘大群先生为客座教授,并举行名家讲座第3讲。刘大群法官主讲的题目为《国际刑事法院中的普遍管辖权问题》。

此外,“名家讲座”第4讲也将于2005年10月11日在北京师范大学举行,演讲者为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资深中国法专家科恩先生。

六、科学研究与成果出版

科学研究应是研究院的重心,也是研究院学术水平与地位的标志。在主要研究人员以往科学研究的基础上,研究院把学术研究的组织和开展放在首位,并取得了初步成果。

(一)创建“京师刑事法文库”

为保证学术研究的规模、效应和成果积累,研究院成立伊始便建立了系列性著作项目,即“京师刑事法文库”。目前,该文库第一本专著,即赵秉志教授所著《刑法基本理论专题研究》,已由法律出版社公开出版。而研究院讲师阴建峰博士所著《现代赦免制度论衡》和研究院兼职研究人员袁登明博士所著《行刑社会化研究》亦已被纳入该文库,并将于近期出版。

(二)继续创办学术丛刊

研究院主要成员多年来主编、编辑了多种学术论丛和年刊。为营造前沿性学术阵地,研究院调整了《刑法论丛》、《刑法评论》、《刑事法判解研究》、《刑事法治发展研究报告》、《刑法学的新动向》等学术丛刊的主办单位和编辑队伍,并继续向社会公开推出。

目前,由研究院主办的《刑事法判解研究》2005年第2-4辑总第11-13辑已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公开出版。研究院近期面世或即将交稿的学术丛刊主要包括:《刑法论丛》第10卷、《刑法评论》第8卷、《刑事法治发展研究报告》(2005年卷)。此外,研究院还创办了我国首份《国际刑法评论》杂志,其首卷也将于2005年底前出版。

(三)出版多种学术著作

除了建立“京师刑事法文库”、创办学术丛刊外,研究院同时也专注于其他有分量、有影响的学术专著的出版。概而言之,研究院成员近期将出版的学术书籍主要有:《中韩刑事制裁的新动向》(赵秉志教授主编,中韩刑法比较研究系列之二,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合作项目)、《当代刑事法热点问题研究》(赵秉志教授与卢建平教授主持,中英文对照,系列著作之一)、《中美刑法热点问题研究》(,赵秉志教授主编,中英文对照)、《仇视性犯罪》(王秀梅副教授译著)等。研究院还计划陆续组织撰著、编辑和出版其他一系列刑事法著作。

七、网络信息与图书资料建设

网络信息与图书资料已经成为信息时代不可或缺的宣传和交流的工具。通过网络信息与图书资料建设,可以加强与各界的交流,有助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刑事法治的宣传和咨询。通过网络信息的反馈,可以调查收集一些基础性研究数据,从而为刑事法治的实证研究提供参考资料。因此,研究院的信息资料与网络建设应当是基础性学术建设的重要环节。在北京师范大学网络中心的鼎力支持与协助下,研究院研究人员已经创建了“京师刑事法治网”。同时,研究院的图书资料建设亦已初具规模。当然,研究院将继续积极创造条件,更加努力工作,不断建设和完善“京师刑事法治网”与图书资料室,为全国刑事法学研究、刑事法学信息资料交流、刑事法治建设、刑事法治宣传提供服务与便利。

北京师范大学

2. 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的辉煌过去

北大的地球与空间科学的教学和研究有着辉煌的历史。 地球物理学博士后流动站地球物理学是一门介于物理学、地质学、天文学和大气科学之间的新兴的交叉学科。它包括固体地球物理学和空间物理学两个二级学科。 固体地球物理学应用力学、电磁学、热学以及核物理学等物理学方法研究地球内部的结构、以及与固体地球相关的各种物理场(如电磁场、重力场等)的演化与运动规律,并认识与其相关的各种自然现象的物理过程及变化规律。它包括:地震学、地磁学、重力学、地热学、大地测量学、地球内部物理学、地球动力学、大地构造物理学、勘探地球物理学、与环境地球物理学等研究领域。近四十年来地球物理学取得了长足进展,其研究成果不仅改变了人类对地球内部物理过程及其演化规律的认识,也为人类开发自然资源、抵御自然灾害作出了巨大贡献。空间物理学是近几十年来迅速发展起来的一门应用基础学科,它包括中高层大气物理学、电离层物理学、磁层物理学、行星际物理学、空间探测和空间环境学等学科分支。日地空间是人类航天活动的主要区域,太阳活动和空间环境的对大气和气候变化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研究空间物理的基本规律不仅对人类认识宇宙有着重要的科学意义,而且关系到人类的生存环境和航天事业的发展。今天,地球物理学巳成为地球科学中最具活力的学科之一,其研究成果将直接影响着21世纪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北京大学地球物理学教学与科研基地(包括固体地球物理学和空间物理学两个专业)成立于1958年,目前除培养本科生外,还设有硕士点、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本基地师资力量雄厚,研究方向广泛。现有中科院院士1人,教授8人。多年以来承担了国家基金委、国家科委、国防科工委、航天部门、电讯部门、地震部门及石油勘探部门的多项科研任务,如:国家重点基础研究项目(“973”项目:大陆强震机理与预测),基金委重大项目(日地系统能量传输过程研究),科委重大科学工程(东亚空间环境监测系统、东亚大陆地球动力学),“921”项目(电离层环境监测),中巴合作资源卫星项目(星内粒子辐射探测器研制)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近50项,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中很多工作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此外,我们拥有良好的实验、观测与计算设备,并与美国,德国,日本,瑞典等国家的相关教学单位和科研机构及科学家有长期的良好的合作关系,可以为博士后的研究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 固体地球物理学:地震学、地球内部物理学、地球动力学、地球重力学、地球电磁学、应用地球物理学;
空间物理学:太阳外层大气物理学、行星际物理学、磁层物理学、电离层物理学、高中层大气物理学、空间探测、空间环境与空间天气学。
北京大学地球物理学教授名单:
王 仁教授(院士、博导) 地球动力学
臧绍先教授(博导) 地球动力学地球内部物理学
陈晓非教授(博导) 地震学与地球内部物理学
蔡永恩教授(博导) 地球动力学、工程地球物理学
孙荀英教授 地球动力学
肖 佐教授(博导) 电离层物理学、高中层大气物理学、空间探测
濮祖荫教授(博导) 磁层物理学与空间环境学
涂传诒教授(博导) 行星际物理学与太阳外层大气物理学
宋礼庭教授 行星际物理学与磁层物理学
地质学博士后流动站北京大学地质学系成立于1909年,是中国最早的高等地质教育、研究单位。经过以翁文灏、李四光等为代表的数代地质大师及一大批学术造诣精湛、富于创造精神的北大地质人的艰苦创业,现今的北大地质学系已经成为我国一流地质科技和教育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迄今,已培养出50名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在系级单位中冠全国之首。1993年本系地质学专业被国家教委确立为首批国家理科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 本系汇集了众多的著名地质学家,师资力量雄厚。现有院士2人,教授27人(其中22人为博士生导师),副教授32人,还有一大批高级实验及管理人员。系内设有各类实验室12个,拥有价值1500多万元的先进的仪器设备;具有八十多年历史的专业图书馆、收藏丰富的地质陈列馆和世界一流的地质档案馆;91年投入使用的新地学大楼等,为本系提供了优良的教学、科研环境。本系与国外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地质院校和研究建立有长期的学术联系,为广泛开展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提供了重要途径。
本系现有四个硕士和博士生专业:构造地质学专业、古生物学及地层学专业、岩石学、矿物学及矿床学专业和地球化学专业,设有多种研究方向,可接受不同领域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1)构造地质学专业
研究方向主要有前寒武纪地质学,区域大地构造,大陆地球动力学,岩石圈地质学,大、中、小和显微构造地质学,石油地质学,环境地质学,灾害地质学和信息地质学,盆地分析,造山带地质学等。
代表性研究领域及专家有:
钱祥磷教授(博导) 前寒武纪地质学,石油地质学,区域大地构造。
何国琦教授(博导) 区域大地构造,陆内造山带地质学。
郑亚东教授(博导) 构造地质学,推覆构造,变质核杂岩。
刘瑞询教授(博导) 中小尺度构造地质学,显微构造地质学。
李茂松教授(博导) 区域大地构造,造山带地质学,大陆边缘地质。
潘 懋教授(博导) 信息地质学,环境地质学,灾害地质学、石油地质学。
史 哥教授(博导) 勘探地球物理,岩石物理学。
徐 备教授 盆地分析,造山带地质学。
蔡永恩教授(博导) 地球动力学与数值模拟。
孙荀英教授 地幔流动与板块构造运动,岩浆洋固化数值模拟。
(2)古生物及地层学专业
研究方向主要有门类古生物学,微体古生物学,古生态及理论生物学,古环境及古地理分析,层序和事件地层学等。
代表性研究领域及专家有:
白顺良教授(博导) 泥盆纪生物地层学,化学-地层学。
王新平教授(博导) 微体古生物学,石炭一三叠纪生物地层学。
郝守刚教授(博导) 植物化石比较形态学,陆生植物的起源和演化。
齐文同教授(博导) 门类古生物学(珊瑚),中生代地层学,浅海环境分析。
董熙平教授(博导) 微体古生物学和现代古生物学
白志强教授 事件地层学,层序地层学。
(3)岩石学、矿物学、矿床学专业
研究方向包括岩石学、矿物学和矿床学等,领域涉及岩类学、岩石成因学,岩石地球化学,构造环境分析,变质作用,变质地质学等;矿床学,经济地质学,区域成矿规律,岩浆-热液矿床,成矿作用,交代作用等;结晶学与矿物学,成因矿物学,间层矿物学,电镜矿物学,结构矿物学等。
代表性研究领域及专家有:
董申保教授(院士、博导) 结晶岩石学,区域变质作用,变质地质学。
王仁民教授(博导) 变质岩石学,前寒武纪地质,变质地质学。
崔文元教授(博导) 成因矿物学,区域变质作用,变质地质学。
阎国翰教授(博导) 岩浆岩石学,岩石地球化学。
许保良教授(博导) 岩石地球化学及信息处理。
杨承运教授 沉积岩石学,成岩作用,沉积相分析,油气资源。
郑 辙教授(博导) 结晶学与矿物学,结构矿物学,电镜矿物学。
艾永富教授(博导) 矿床学,经济地质学,热液矿床,交代作用。
王时麟教授 矿床学,经济地质学,区域成矿规律,变质矿床。
(4)地球化学专业
研究方向主要有:地球化学,成矿作用地球化学,实验地球化学,同位素地球化学,环境地球化学,地球物质的化学演化等。
代表性研究领域及专家有:
曾贻善教授(博导) 地球化学,成矿作用地球化学,实验地球化学。
穆治国教授(博导) 地质年代学和同位素地球化学,全球变化。
(5)石油天然气研究中心
研究方向主要有:含油气盆地构造,储层地质,油气地球物理,油气田勘探与开发等。
代表性研究领域及专家有:
师永民(研究员,博导):油气田开发,火山岩油藏。
何川(研究员):地震资料,石油机械。 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学院遥感与地理信息系统研究所创建于1983年,是我国最早从事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的科研与教学单位之一,分别于1983年、1989年开始招收地图学与遥感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1997年教育部进行专业调整,地图学与遥感专业转为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2001年、2003年分别开始招收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在遥感、GIS、卫星导航方面先后有80余人获博士学位,200余人获硕士学位,出站博士后42人。2006年测绘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工学)博士学位授予权获得批准,博士后流动站于2009年正式设立。
摄影测量与遥感学科一直处于国内前列,尤其在遥感学科发展方面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在航空遥感系统、无人机载荷验证、定量遥感、微波遥感、遥感信息处理与分析、数字成像系统等方面形成了特色。
卫星导航是大地测量学的主要基础支撑,目前在国内有一席之地,是科技部中欧卫星导航合作培训中心、教育部卫星导航联合研究中心、国防科工局卫星导航应用论证平台依托单位;固体地球物理学专业是我国重点学科,其一级学科在国家学科评估中排名第一,其学科应用部分属于大地测量学,近年有相当的研究与大地工程测量相关,与卫星导航部分教师一道,在我国大地测量方面形成局部优势。
地图学与GIS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其所属地理学一级学科在国家学科评估中排名第一。其中的GIS学科工程能力已经形成,如重大国防项目、数字城市重大项目等,成为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的主体力量。
上述3个学科(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目前挂靠的国家、省部委级机构有:国家遥感中心技术培训部,高校遥感技术与应用联合中心(教育部批准正处级),北京市空间信息集成与3S工程应用重点实验室(北京市批准)、教育部地球观测与导航工程中心(教育部批准)、北京大学数字中国研究院等。
“十一五”期间,本学科平均经费每年超过1500万元教师人均超过60万元,且80%以上项目是国家或国际合作项目。住房等后勤保障条件具备。 童庆禧 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 高光谱遥感、定量遥感与应用 晏 磊 教授 高分辨率遥感成像技术、遥感定标与偏振遥感技术、地学特征导航与LBS应用技术 陈秀万 教授 室内外无缝导航、数字减灾与应急管理、GNSS遥感 郭仕德 教授级高工 3S+C(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通信)技术集成与应用工程 曾琪明 教授 微波遥感、定量遥感 李培军 教授 遥感信息处理与应用、高分辨率遥感

3. 天元鸿鼎咨询集团的专家团队

洪 生 著名实战管理专家、英国威尔士大学特邀培训导师、清华大学特聘教授北京大学客座教授、中山大学兼职教授,17年咨询顾问和职业讲师经历,曾任职于世界顶级咨询机构,被誉为“中国KPI第一人”。
高贤峰 北京大学博士,清华大学访问学者,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人本管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担任中央党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国家行政学院、复旦大学、武汉大学等16家高校总裁班特聘教授。
章义伍 中国培训联合会副会长,全国培训师联盟副理事长,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等总裁班或EMBA班的核心课程教授。连续9年被评为“中国十大杰出培训师”,曾获得“黄炎培教育专家奖”和“中国教育育才杰出贡献奖”。
毛付根 博士、厦门大学会计系教授,国家会计学院、香港城市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作为高级访问学者先后在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加拿大麦吉尔大学进行学术访问与研究。
许玉林 著名人力资源管理专家,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人力资源开发与咨询中心高级咨询顾问。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武汉大学、中央党校、国际行政学院等高校客座教授。
陈 勇 HR资深咨询顾问,资深管理培训讲师,丹麦哥本哈根大学访问学者,曾执教于中山大学,任职于跨国500强美资公司,合资企业及民营高科技企业董事总经理,拥有十余年的企业管理经验和五年以上的管理咨询与培训经验。
杨有红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师从我国会计学泰斗阎达五。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会计学会会员。
吴 革 金融学博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金融会计学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
刘予丰 实战出身的管理博士,管理和营销两栖实战专家;清华大学、中山大学EMBA客座教授;被授予“中国十大魅力培训师”称号。
刘铁锋 北京市政府顾问,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会员,北京行为科学学会副会长,清华大学特聘教授,中国投资协会信息协会理事。
卫全华 资深管理顾问,清华大学长三角研究院战略中心主任委员,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总裁班特约教授,国际儒学联合会会员,《百家企业文化工程丛书》执行主编,《商界·管理评论》、《国企》、《中国经营报》撰稿人,多家著名企业管理顾问。
房西苑 著名国际投融资顾问、项目融资专家,北大、清华、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兼职教授。同时兼任北京大学国情研究中心研究员和美国项目管理协会培训教授。
赵菊春 世界杰出华人讲师,领导实战智慧教练,著名实践派战略思想家,中国领导艺术研究院院长,清华、北大、人大特聘教授,五行性格学说、大破界学说与行为建设学说创始人。
孙红伟 高级研究员,北大、清华、中欧、长江商学院特聘讲师,国资委培训中心专家、国内多个地方政府和大型企业顾问,管理、金融与投资专业,法国维亚大学客座讲师,波尔多经贸大学金融案例库国际部主任,瑞士环球金融大学访问学者。
祖林 国内企业运营管理权威专家、全国知名培训师,战略人力资源管理实战专家,ASQ中国ITEA法官,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EDP特聘教授,中山大学MBA客座教授,《现代班组》专栏作家,《前沿讲座》主讲人。
梁官龙 资深培训师,10多年企业中高层管理经验和8年专职人力资源及财务咨询管理顾问经历,先后担任多家企业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总经理及银行行长等职务;在10多个行业30多家企业咨询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企业返聘率达到100%。
孙茂竹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中国著名财务管理专家,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党委副书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人民大学等多家高校总裁班、EMBA班的核心课程教授。
马志坚 管理学兼职教授,资深管理咨询顾问,国内知名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先后应邀担任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知名高校EMBA和总裁研修班特邀讲师与客座教授。
刘新苗 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考试鉴定专家、上海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特邀劳动仲裁员、上海市企业家协会特约研究员、上海社会科学院特邀研究员、中国电子音响工业协会人力资源研究中心主任。
朱青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理事和北京市财政学会常务理事;并担任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特聘教授、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授。
崔凯 工学博士,管理学博士。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兼职教授,兼任新农开发(600359)和亚盛集团(600108)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十余年大型企业集团工作经验,在战略管理和资本运营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范玉顺 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国家CIMS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清华大学自动化系系统集成研究所所长,清华大学网络化制造实验室主任,国际自动控制联合会( IFAC )先进制造技术委员会委员,国际信息处理联合会( IFIP )企业信息系统委员会委员。
郭梓林 北京大学产业与文化研究所研究员,常务副所长、企业文化师国家职业标准首席终审专家;中国企业文化管理专业委员会特邀专家,中国企业文化管理师认证委员会评定委员,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特邀研究员;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继续教育中心教授。
贺颖奇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审计与风险管理研究所所长。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委员会成员,深圳宝盈基金独立董事,河南天丰集团独立董事,北京住总集团管理顾问。
黄新华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任清华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北京市清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培训中心主任;同时兼任中国高等工科院校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常务理事;北京市财政金融法研究会理事。
鲁洪生 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诗经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国学班主讲教授,北京市委讲师团教授。国际周易联合会副秘书长,新加坡神州艺术院荣誉院士,韩国国际文化教育交流院荣誉院士,香港国际易经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上海交大海外学院EMBA总裁班特聘教授,香港国际经济管理学院《易经》学客座教授。
牛克洪 高级经济师、清华大学客座教授、中国矿业大学兼职教授。现任兖矿集团战略研究院院长,兼任中国企业联合会企业管理高级咨询顾问,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企专委副秘书长,中国煤经会副秘书长兼战略管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宋洪祥 著名的税务专家,中国企业税收管理大师。现任“亚太国际税收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纳税筹划网”总顾问;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特邀教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等多所高等院校工商管理总裁班的税收主讲老师。
谢贵荣 经济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中央财经大学从事《财务管理》、《财务诊断》、《个人理财》等教学科研工作任中央财经大学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财务管理副主任,中央党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MBA中心等著名高校工商管理客座教授。
于洪波 北京大学传统文化与现代管理研究室研究员,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院项目管理课题组组长,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特聘教授,美国管理科技大学特聘教授。
余宣霖 国际NLP学院(IANLP)授证NLP导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中 国教练联盟核心会员。
张烜搏 中国销售训练实战营销专家,中山大学教授-经理研究会理事,2007年度中国十大销售管理专家,原DELL公司电话销售培训顾问,国内电话营销与服务销售培训第一人,美国《行动销售》认证课程中文授权讲师,美国GetClients Now!客户开发系统中国唯一授权,客户关系管理学院专家委员会成员及客座讲师。
郑洪涛 著名内控与风险管理专家、中国会计学会内部控制委员会专家、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主任、国家财务总监(CFO)认证专家委员会六大委员之一,国内众多高校客座教授。

4. 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历程

(一)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在中国法学教育中,历史最悠久。1898年在戊戌新潮中诞生的第一所高等学校,后易名为北京大学的京师大学堂,从一开始就在她的专门学第三门“高等政治学”内设有法律学课程。1902年根据清政府《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的规定,在大学专门分科政治科内设法律学目。1904年1月修订大学堂章程,改大学专门分科为分科大学堂,在政法科大学堂内设法律学门。1917年,国民政府对北洋大学与北京大学进行科系调整,北洋大学改为专办工科,法科移并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工科移并北洋大学。
(二)法律学门学制四年,所设课程分为两类。一类为主课,设:法律原理学、大清律例要义、中国历代刑律考、中国古公历代法制考、东西各国法制比较、各国宪法、各国民法及民事诉讼法、各国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各国商法、交涉法、泰西各国法(罗马法、英吉利法、法兰西法、德意志法)。另一类为补助课,设:各国行政机关学、全国人民财用学、国家财政学。学生读完主课和补助课,尚可随意选修其他课程。修业期满,写出毕业课艺及自著论说,即为毕业。王家驹、程树德、芬来森(英国)、李方、王基磐、陈籙、沈觐扆、冈田朝太郎(日本)、白业棣(法国)、博德斯(法国)、震均鋆、科拔(英国)、王宝田、嵇镜、徐思允、巴和,为政法科最初的教员。
(三)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政府将学款移作他用,京师大学堂处境艰难。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京师大学堂复又开学。教育总长蔡元培着手改革旧教育制度。5月改京师大学堂为国立北京大学校,改大学堂总监督为大学校长,以严复任之。1913年2月,改政法科为法科,以孙祥龄为学长。是年法科法律学门招新生一班。1917年1月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学校长,在全面改革北京大学旧制的同时,对法科也进行一系列改革。11月聘李大钊为北京大学图书馆主任,兼为法律学门讲授社会立法;聘周家彦、左德敏、徐崇钦、黄振声、徐墀、黄右昌、陶履gōng、胡钧、马寅初、张祖训为法科本科教授;王彦祖、郭汝熙、朱锡龄、韩述组、林损、李景早、黄国聪、伦哲如、黄振华为预科教授;废政府官吏为专任教员。同时还改定了课程。年底,法律学门有本科生206人,预科生222人,成为全校大的学门。在改革法科教学制度的同时,在法律学门还设立法律学门研究所,以黄右昌为主任,聘王宠惠研究比较法律、张嘉森研究国际法、周家彦研究行政法、罗文斡研究刑法、左德敏研究保险法、康宝忠研究中国法制史、陈长乐研究美国宪法、王景歧研究中国国际关系及各种条约、徐崇钦研究商业及工厂管理法。1918年在体制上又出新举措,由黄拔声、黄右昌、梁宓、王景歧、孙孝移、雷孝敏、周家彦、康心孚、左德敏、陈介、鹏屠振、余启昌、何基鸿、组成法律学门教授会,实行教授治门。1919年旋又将法科法律学门改为法律学系,设系主任一人,由该系教授会选举产生。还将旧学制中均为必修课的各门课程,改为半为必修、半为选修课程。学生选修课程,可选该系课程,亦可选他系课程。这些改革措施的实行,极大地调动了教师教书,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师生思想活跃起来,经常参加新闻研究会、哲学研究会、马克思学说研究会等团体举办的学术讲座,学习世界上先进的文化思想,投身新文化运动,参加五四爱国斗争,并组织法律研究会研讨国内外一系列重大法学问题。自此,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渐成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和科研的重要阵地。
(四)20年代,法律学系的课程设置日趋完善,师资力量有所增强发展,但后期由于北京大学屡有变故而法律系亦因之多有变动。1924—1925年,法律学系课程已达30余门,教员人数亦有所增加。所设必修课有:民法总则、民法债权总论、民法债权各论、民法物权、民法亲属、民法继承、民事诉讼法、商法商人通例公司条例、商法商事通例票据船舶、刑法总则、刑法分则、刑事诉讼法、宪法学、行政法总论、行政法各论、外国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经济学原理、专门研究(以论文和译书为研究方法)。选修课有:法律哲学、社会立法论、中国法制史、罗马法、刑事政策、法院编制法、破产法、法医学、社会学、财政学总论、第二外国语。主要教员有:余qǐ昌、张孝移、王世杰、张志让、梁仁杰、左德敏、林志钧、黄右昌、陈瑾昆、石志泉、白鹏飞、李浦、燕树棠、夏勤、杜国庠、程树德、林彬、冯承均等。然而1927年7月奉系军阀张作霖政府取消北京大学,将北京的九所高校合并为京师大学校,并北京大学法科到北京法政大学,称法科第二院,1928年6月南京国民政府复将京师大学校改为中华大学,8月16日又改为北平大学。迫于北京大学师生要求复校的强烈抗争,1929年8月南京政府恢复国立北京大学的名称,法律学系也随之恢复成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
(五)1930年12月,蒋梦麟任北京大学校长后,仿照美国改革教育制度。对法学教育的改革在于:设法学院,以周炳琳为院长。法学院设政治、经济、法律三系。法律系主任为戴修瓒。系设系务会议,由系主任及该系教授副教授组成,系主任为主席。法律学系课程分必修和选修两种,师资颇可观。必修课:党义(王先强)、政治学概论(浦薜凤)、经济学概论(卢郁文)、心理学(樊际昌)、国文、第一外国语、第二外国语、民法总则(燕树棠)、民法物编(余启昌)、民法债编总论(刘志敭)、民法债编各论(戴修瓒)、民法亲属编、民法继承编(林彬)、特种民事法(公司法、何基鸿,保险法、李浦,票据法、海船法,(戴修瓒)民事诉论法(李怀亮、石志泉)、刑事诉讼法(陈瑾昆)、刑法分则(林彬)、罗马法(赵之远)、强制执行法(于光熙)、行政法各编(白鹏飞)、国际公法(王化成)、国际私法(燕树棠)、英文法律选读(燕树棠)。选修课:中国法制史(程树德)、中国法制史专题研究(程树德)、法理学(赵之远)、社会学(许德珩)、德国法(何基鸿)、破产法(王家驹)、劳工法(何基鸿)、法医学(刘北霖)。学生学习实行学分制,每年上课至少在28周以上,四年修满132学分即为毕业。第一、二学年每学期选习至多不得超过22学分,第三、四学年每学期至多不得超过18学分。学生毕业,得学士学位。1934年成立法科研究所,由院长兼主任,负责培养法学研究生。
(六)1937年平津沦陷。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奉命南迁,于长沙组成长沙临时大学。38年春旋又迁往昆明,改校名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此间原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的部分师生奔赴抗日前线,部分师生编入西南联大法商学院,历时8年。法商学院由法律学系、政治学系、经济学系、社会学系、商学系组成。由于组成西南联大的三校中,只有北京大学有法律学系,因而联大法商学院的法律学系即为原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西南联大8年期间,法律学系主任为燕树棠。其间先后在法律学系任教的教授除燕树棠外,有戴修瓒、蔡枢衡、芮沐、费青、陈瑾昆、罗文干、张企泰、李士彤、李祖荫、章剑、马质夫、赵凤喈;副教授有林良桐。联大法律学系注重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两方面人才的培养,课程设置亦注重这两者的兼顾。所设课程有:国文、英文、中国通史、逻辑、自然科学、西洋通史、哲学概论、社会学、政治经济学、法学绪论、民法概论、宪法、国际公法、刑法总则、刑法分则、民事诉讼法、商法、公司法、破产法、行政法、中国司法组织、中国法制史、国际私法、劳工法、社会立法、法理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海商法、保险法、民事执行法、程序法、土地法、票据法、刑事政策、法医学、毕业论文。学生实行学分制,读完140学分左右方可毕业。每年招生20名左右,8年间在联大法律学系就读学生约200名,研究生3名。法律学系许多师生积极参加了爱国学生运动。
(七)1946年5月,西南联大结束,三校复员。北京大学重迁北平,于是年秋开学。法律学系与政治学系、经济学系合为法学院。至共和国成立,其间法律学系主任先后由法学院长周炳琳和教授冀贡泉、费青担任。课程体系进一步完善,师资力量亦有加强。课程方面,增加了比较宪法、司法制度研究等。此间在法律学系先后担任教授的有:燕树棠、费青、蔡枢衡、戴修瓒、芮沐、戴剑、李士彤、黄觉非、刘志yáng、冀贡泉、李祖荫、王克勤、张忠德、赵凤喈、龚祥瑞、严景耀(兼);副教授有汪暄。本科生和研究生人数亦大大超过西南联大期间累计达600多人。处于中国革命趋于胜利前夕的法律学系师生,积极参加了进步的学生运动。
(八)1949年新中国的诞生,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带来变革的曙光。法律学系对课程设置作了较大调整。设有马列主义法律理论、国家法、新刑法原理、新民法原理、宪法原理、婚姻法、国际公法、审判工作、商事法原理、犯罪学、法医学、政策与法令、苏联法律研究、名著选读、国际公法研究、国际私法、毕业论文等课程。学生除学习这些专业课程外,还要学习其他系开设的一些课程。课程仍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共和国诞生前在法律系任教的教员此时多还在系任教。张志让、何思敬等教授曾来系兼课。1952年,新中国实行院系调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并入北京政法学院。由著名法学家、时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钱端升教授出任北京政法学院首任院长。
(九)1954年,在政务院副总理、中央政法委员会主任董必武的直接指导下,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得以重建。司法部教育司司长陈守一受命出任重建的法律学系第一届主任。“依靠老干部,大力培养青年教师,吸收有真才实学的老教师,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作用”,是重建法律学系的指导思想。1954年8月,法律学系新一届教职工41人在北京大学集结。他们分别来源于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北京政法学院(今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政法机关和北京大学。其中包括一批欧美留学归来的教授、学者。1954年9月12日,北京大学校长马寅初教授郑重宣布法律学系重新成立。重建后的法律学系设有系办公室、国家与法的理论教研室、国家法教研室、民法教研室、刑法教研室、资料室。1956年8月,在原有四个教研室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国家与法的历史教研室、审判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当时法律学系办系指导思想和制定教学计划的基点是:“学习苏联先进经验,与中国实际相结合”。1958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鼎丞,1958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马锡五都来系作过报告。法律学系教学计划从1954年至1966年前,先后共有六次较大的变化,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要求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不断地进行修改,几次教学计划的修改特点大致如下:
(一)学制:由四年制改为五年制。
(二)培养目标:开始为政法工作者、法律高级专门人才;五年制时期为法学家、政法研究人才与师资、理论研究人才。
(三)法律专业课程(包括选修课),建系初期介绍苏联法学的课程略多些。
1954年法律专业课26门课程中苏联课程比重较大,约有七门,中苏内容结合的课程约有六门,共十三门课,占法律专业课一半。
1955年法律专业课31门,主要以讲中国内容课程为主,取消了苏联民法、刑法、诉讼法、劳动法、行政法及法院组织法。合并了苏联与人民民主国家法,将法医学改为必修,增开了国家与法的理论专题、检察监督、司法统计。
1956年法律专业课27门必修课中取消了苏联国家与法的历史,苏联财政法,增加了政治学说史,我国的农业合作社法。
1959年法律专业课26门课中必修课中增开了人民公社规章制度,公检法组织与任务、资产阶级国家法、国际关系史、资产阶级民商法、罗马法。
1960年法律专业课19门,其中将刑法学、诉讼法、婚姻法等六门课合并为政法业务课,增开了马列主义经典著作介绍。
1961年至1966年教学计划基本无多大变动,法律专业课程为21门课,增开了马列主义经典著作选读,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现代资产阶级法与批判,将刑、民法改为刑事政策与法律和民事政策与法律。重建后的法律学系第一次科学讨论会,是在1955年五月四日举行。法律学系自重建系以来,每年校庆,均举办科学讨论会。许多优秀论文参加学校评选,有的参加高校评选。
由于法律学科的实践性强,师生注重教学与社会实践的结合,广泛参与国家有关法律的起草,经常出席国家机关的有关会议,并在法院审判活动中担任陪审员和律师。系主任陈守一教授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筹委会主任;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专业课程的教师十多人,担任兼职律师,多次担任重大民事、刑事案件的代理人和辩护人。195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在沈阳审判日本战犯、有重大影响的李万铭诈骗案等,该系兼职律师都曾出庭辩护。此间对外交流活动主要是与前苏联东欧国家进行,陈守一教授等曾四次出访前东欧国家,后者也有学者多次造访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从1954年到1956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每年招生120名左右,其中约半数来自在职干部。
(十)从1957年到文化大革命前,由于政治运动和劳动的增多,法律学系正常的教学、科研活动受到冲击。“反右”、“反右倾”、“大跃进”等,历史性地与法律学系师生的生活纠葛在一起,留下诸多沉重的回忆。在这一时期,教学计划中增大了劳动锻炼、实习和社会调查等方面内容的比重。学制改为五年。培养目标为“政法研究人才和师资”、“政法工作者”、“理论研究人才和师资”等。
1960年将民法和刑法教研室合并为业务教研室。这十年中招生虽不曾中断但招生人数每有降低。1962年仅招生19人。本科生从1957—1966年共计招收约360人。1959年开始招收三年制研究生,至1966年共招收24人。
(十一)文化革命十年中,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受到严重冲击。1970年,宣布了取消法律学系的决定。由于法律学系教职员团结一致,据理力争最终使法律学系得以保存,成为全国仅有的两个免遭解散厄运的政法院系之一。教职员基本没有分散,图书资料基本没有流失,为以后恢复教学和研究工作保存了力量。1966—1971年6年间法律学系没有招生,也没有其它形式的教学活动。1972年,一批教师在刚刚得到平反之后,即致力恢复正常的教学工作。首先开办了北京市政法、公安干部短训班,随后举办了华北五省市政法干部培训班。197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学系三十六名教职员合并到北京大学法律学系,1978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恢复时他们中绝大多数又回到中国人民大学。1974—1976年,法律学系连续招收三届共计150余名工农兵学员,并同时举办多期干部培训班,为恢复法学教育和法制建设作出了贡献。这期间开设的课程逐渐增多,为几届工农兵学员及干部培训班学员开设的课程已有20余门: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国家与法的理论、中国法制史、中国宪法、外国宪法、西方国家政治法律制度、西方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婚姻法、劳改法、刑事侦查、国际法、法律文书等。
(十二)1977年,随着正常的招生制度在全国得以恢复,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迎来新的转机;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法律学系进入了大发展的新时期。在新时期,法律学系的基本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逐步得以明确;把法学教育、研究同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结合起来,同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法制建设结合起来,建设一流的师资队伍,设置先进和完备的专业体系和课程体系,加强学术研究、多出优秀的学术成果,培养一流的、多层次的法学人才,促进和发展国际法学教育和法律文化的交流,使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成为法学教学与法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对国家、人民做出应有的贡献。2009年,法律学系已成为北京大学最大的系之一。自1977年以来,先后担任法律学系主任的有陈守一、马振明、张国华、赵震江、魏振瀛、吴志攀。
(十三)新时期伊始,法律学系即把师资队伍建设当作中心工作之一,招回和调进一批教学骨干。从1979年起,每年开展评定职称工作。同时注意挑选毕业的博士、硕士留系任教,注意吸引在国外学有所成的博士、硕士回系、来系任教。到1998年2月,全系在编教职员112人。其中教授31人,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职称的41人。在编和返聘教授中有博士生导师21人,享受国家级突出贡献津贴的28人。教师中获博士学位的有24人。另外,有一批知名人士受聘在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兼任教授。
(十四)法律学系经常注意教学研究机构的建设。到1998年2月已设9个教研室;法学理论教研室、法律史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刑法与犯罪学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国际经济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诉讼法与司法鉴定学教研室。其中法学理论和国际法为国家教委批准的重点学科;另有资料室和办公室等教学管理和教学辅助机构,先后成立了由法律学系代管或隶属于法律学系的12个研究机构;国际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犯罪问题研究中心、科技法研究中心、港澳台法律研究中心、立法学研究中心、金融法研究中心、比较法与法社会学研究所、法制信息中心、劳动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所、税法研究中心。另设有同和律师事务所,燕园法律事务所,司法鉴定室。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这些研究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中,有的是国内所仅有的,有的是国内最先设立的。
(十五)专业体系和课程设置体系,是法律学系在新时期中发展尤快的环节。首先,就本科生的专业和课程设置来说:1979年,根据当时的急需在全国率先增设了国际法学专业,1980年又率先增设了经济法学专业,1993年再增设国际经济法学专业。这就形成一个包括法律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国际法学专业、国际经济法学专业在内的在国内属于尤为完整的法学专业体系。在发展专业体系的同时,法律学系的课程设置体系不断发展。经多次调整,1993年开始,本科生进校后任选专业,学满两个专业学分的可取得双专业毕业文凭。与此同时,再次修订教学计划,贯彻“加强基础,淡化专业”的精神,加强了基础课比重。全系所开本科生专业课程已逾70门。其中全系各专业必修课17门:法理学、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概论、合同法、刑法学、国际法、国际私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法律文书、律师实务与律师道德;法律学业必修课6门: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与继承法、企业法/公司法、司法鉴定学、犯罪学、劳改法;经济法学专业必修课9门:经济法总论、企业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计划法与投资法、财政法与税法、金融法/银行法、会计法与审计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环境法;国际法学专业必修课8门:中国外交史、国际环境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组织、海洋法、航空航天法、国际司法判例、专业外语;国际经济法专业必修课8门: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海商法、国际技术转让法、国际经济组织、专业外语;全系各专业限制性选修课23门:现代西方法律哲学、立法学、当代西方法律思潮、中国司法制度、中国法律文化、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外国宪法、公务员法、罗马法、外国民商法、实用刑法学、青少年法学、外国刑法、刑事侦察学、刑事技术概论、法医学、保险法、中国经济立法史、司法精神病学、外国婚姻法、票据法、国际税法、国际法与国际组织专题。除专业课程外,还有若干门全校性公共课程。其次,就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和课程设置来说:经过这些年发展,到1998年,已有12个专业36个研究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这12个专业分别是:法学理论、法律思想史、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经济法、国际法、环境法;法律学系有八个授予博士学位的专业,它们是:法学理论、法律思想史、宪法学、刑法学、国际经济法、国际法、环境法、经济法。
(十六)法律学系注意将教学与学术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鼓励教员开好课、多开课、开新课,鼓励教员钻研学术、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到1997年,全系在新时期共编撰各类高等法学教材近百部,出版学术专著一百六十余部,发表论文一千四百余篇。各类工具书60余部。教材中有30余部系由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教员主持或参与国家教委、司法部组织编写的统编教材。获奖教材为:《法学基础理论》(新编本)、《宪法学概论》、《民法教程》、《民事诉讼法教程》、《国际法》、《经济法原理》等等。
专著中有许多是属于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许多教材由于编写与出版早、质量好,在法学教育界起了良好的作用。
法律学系还于1978年创办了《国外法学》杂志,1988年又改刊为《中外法学》。法律学系法律图书馆是保存、管理图书资料工作进行得较好的图书馆。法律学系研制的《CHINALAW电脑辅助法律研究系统工程》,建立了中国法律数据库,填补了国内法学领域的一项空白。由香港知名人士邵逸夫先生捐款和国家教委拨款投资兴建的“法学楼”于1993年3月交付使用,为法律学系的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了更为有利的物质条件。
(十七)培养人才是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最主要的任务之一。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已形成高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模式。不同层次的人才培养目标各具特点,但它们的共同点在于:要求学生或学员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在不同程度上分别掌握该专业所需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能力。一方面,为适应社会的实际需求,既重视基本理论又重视从实践出发,培养实用性专业人才。另一方面,随着博士、硕士研究生在学生中比例的增加,更重视社会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从1977年到1997年,共招收本科生2906人,其中除1989级至1992级本科学生因军训实行五年制外,余皆实行四年学制。从1978年到1997年,共招收硕士研究生1402人,硕士研究生班约50人,博士生178人,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二百余人。自1977年以来,授予法学学士学位2418人,硕士学位887人,博士学位71人。1993年,面向全国招收已获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35人,攻读法律课程,成为该系首批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从1993年开始,为提高在职人员的法学理论水平,推动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为国家培养较多的法律专业人才,法律学系在北京、深圳、汕头、昆明、广州、烟台等地举办硕士学位课程研修班。从1985—1988年,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检察干部法律专修科,共培养大专层次学员600余人。1983—1989年承办经济法干部专修科,培养学员110人;1986—1990年为全国武警干部举办法律专科函授班,四年中,培养大专层次的毕业生5000人左右,并先后承担北京地区的函授教学任务及部分省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教材编写和教学辅导任务。1985—1990年,支持烟台大学、宁波大学等创办法律学系。1980—1993年,与北京市司法局、九三学社联合创办北京市法律业余大学。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的教职员也参与了北京大学分校法律学系的创办和管理。1988至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教委决定成立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成为该中心的基地之一,每届招收学员60至70人,十年中为全国法院系统培养各类干部600余名。经国家教委批准,从1987年起与香港树仁学院合办法律本科文凭及学位教育,到2009年已招收11届,共1800余人,其中已有400多人获学士学位;从1991年始,又在法律本科文凭及学位教育的基础上,在香港招收民法专业、国际法专业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到2009年已招7届,两专业共招硕士研究生70余人,1994年首届硕士学位学生毕业,有13人通过论文答辩获得硕士学位。与香港树仁学院合办法律本科文凭及学位教育以及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为香港回归培养了一批法律专门人才,该项教育荣获1997年北京市普遍高等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这十数年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招收学生、学员的人数、授予学位的人数培养人才的人数,大大超过历史上各个时期的总人数。
(十八)法律学系还是全校对外学术交流活动最为活跃的系之一。文化大革命以前,法律学系被列为绝密专业,对外交流活动很少。解密后,对外交往迅速发展。

5.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的历史回顾

北京大学的前身京师大学堂创立于1898年,京师大学堂于1912年改名为北京大学。1925年北京大学建立了生物学系,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北京大学、燕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三校的生物学系合并,在此基础上于1993年成立了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 北大生物学系初建
1918年,蔡元培校长聘请钟观光为北京大学副教授,筹建生物学系和标本馆。钟观光对蔡校长说:“愿行万里路,欲登千重山,采集有志,尽善完成君之托也。”此后,历时十载,在全国采集并制成蜡叶标本16,000多种,共15万号;动物500多种,木材、果实、根茎、竹类300余种。1924年北京大学以此为基础,建立了我国第一个生物标本室。
1925年9月,北京大学生物学系建立。谭熙鸿先生为第一任系主任,两年后由经利彬先生接替。1932年,张景钺先生从欧洲回国,应当时北大校长蒋梦麟之聘,出任生物学系第三任系主任。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前夕,北大、清华、燕京三校的生物学系形成了我国北方近代生物学教育中心,培养了中国第一代生物学家。张景钺、陈桢、李汝祺、李继侗、吴韫珍、胡经甫等一批早期留学欧美的学者,将现代生物学知识带回中国,并培养出严楚江、徐仁、王伏雄、谈家桢、吴阶平、赵以炳、吴征镒、沈同、陈阅增、林昌善等生物学界的杰出学者,形成了一支中国现代生物学教育和科研的专家队伍,对我国生物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20世纪20~30年代是我国生物科学研究的奠基时期。三校的教授和他们的学生们在我国生物学最重要的基础研究领域,如动物、植物区系和分类学、遗传学等方面进行了开拓性的工作。
张景钺先生关于光照对植物形态建成作用的研究,李继侗先生关于去顶燕麦胚芽鞘上新生顶端的出现研究,陈桢先生关于金鱼家化过程的遗传学研究,李汝祺先生对马蛔虫染色体研究和瓢虫基因互作研究,都是具有一定水平的研究工作。吴韫珍先生进行了华北植物的调查和分类,绘制了近两千种华北和云南高原植物原色精图,推动了植物分类学在中国的发展。胡经甫先生用几十年时间,编写了巨著《中国昆虫名录》,是中国昆虫分类学的奠基性著作。李汝祺教授早年师从美国著名遗传学家T.H.摩尔根和C.B.布里奇斯,是第一位把细胞遗传学介绍到中国的学者,为我国遗传学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抗日烽火中的“绿色园地”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三校南迁,在长沙合办起临时大学。11月1日,长沙临时大学开学。李继侗教授担任生物学系主任。 1937年12月中旬,战火逼近长沙,学校决定迁往昆明。1938年4月2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南开大学三校在云南昆明组成西南联合大学,同年5月4 日,西南联大正式开学,生物学系主任仍由李继侗先生担任。
在抗日战争极其艰苦的环境下,西南联大生物学系师生在交通闭塞的云南,利用各种途径与外界联系,以开阔眼界,获得新知识。当时,杜增瑞、殷宏章、沈同和吴素萱等四位年轻教师从海外归来,带回了国外的新知识和先进的教学方法,使学生们开阔了眼界。沈同教授常常组织学术报告会,大大活跃了当时生物学系的学术空气,也培养了年轻教师。英国生物化学专家李约瑟博士1941~1942年来访,他在生物学系作学术报告,赠送一批生物学书刊杂志及幻灯片,沟通了联大和西方科学界的联系。
在八年抗战的艰苦环境下,参加湘黔滇步行团的吴征镒先生一边步行,一边采集植物标本,几十年来对世界植物区系分区系统的研究取得开创性成就;赵以炳教授不失时机地研究了海拔对中国人血相的影响;张景钺教授指导助手对云南的魔芋进行形态学的研究;殷宏章教授等在国外发表了有关气孔中磷酸化酶的论文;牛满江用当地两栖动物蝾螈进行解剖及色素细胞和胚胎发育的研究工作;陈阅增草履虫交配型的研究成果后来在美国发表;沈同教授领导的动物生理学实验室通过动物实验证实了云南白药对治愈伤残的突出功效;沈嘉瑞教授研究了“昆明滇池及洱海中甲壳类”;赵以炳教授研究“蝾螈水盐平衡”;黄浙进行了“昆明涡虫分类和生殖发育”的研究;李继侗教授指导学生开展了生态学研究;汤佩松教授主持的农业研究所植物生理学研究室开展了植物生长素的研究,完成了“离体活细胞水分关系的热力学研究”。这一工作被国际上认为是植物生理学上一个重要的理论贡献。
西南联大是三校优良传统的汇合。北大博大自由的学术空气与清华、南开科学严谨的管理相结合,使西南联大生物学系成为抗战后方的一块教育和科学研究的绿色园地。今天北大生命科学学院严谨而活跃的学风,勤奋进取的精神,正是在那个时期,那样的环境条件下形成、继承和发展下来的。
恢复、重建,三泉汇流燕园
—— 院系调整后的生物学系
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10月北京大学复校。复校后的生物学系分为植物学系和动物学系,由张景钺先生任植物学系主任,汪敬熙、庄孝僡和李汝祺先生先后担任动物学系主任。当时任教的著名教授有陈桢、李继侗、汤佩松、赵以炳、吴素萱、崔之兰、罗士苇、张兆骞、李铭新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进行院系调整。原北大、清华和燕京三校的文理科各系合并,成立了新的北京大学生物学系,在燕园东区建成生物楼。曾就读西南联大后留学海外的陈阅增、陈德明、曹宗巽等一批学子回到北大生物学系。
三校生物学系合并后,著名的植物形态解剖学家张景钺先生任系主任。张景钺先生1925年获芝加哥大学博士学位,1949年被选为中央研究院院士, 1955年任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曾任中国植物学会副理事长。当时生物学系设立了植物学、植物生理学、动物学和动物生理学四个教研室,并于 1956年在全国率先正式建立生物化学教研室。
植物学教研室主任李继侗教授是我国著名生态学家和植物生理学家,1925年获耶鲁大学博士学位,1955年任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中国植物学会创始人之一,在北京大学生物学系创办了我国第一个植物生态学及地植物学专门组,开创草原生态学研究。1957年李继侗调内蒙古大学任副校长,将植物生态学及地植物学移植至内蒙古大学,并发展成为我国草原生态学研究中心。
植物生理学教研室主任汤佩松教授于霍普金斯大学获博士,是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曾任中国植物学会理事长。他在植物代谢的诸多领域,如呼吸作用、光合作用等方面均有重要研究成果,是我国有较高国际声誉的科学家之一。植物生理学教研室的另一位学科带头人是当时刚回国不久、年轻的植物发育生理学家曹宗巽。
动物学教研室主任李汝祺教授是我国著名遗传学家,早年师从T.H.摩尔根和C.B.布里欺斯,1926年获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他是发生遗传学这一分支学科的早期开拓者之一,历任中国遗传学会理事长。动物组织胚胎学家崔之兰、原生动物学、细胞学家陈阅增、昆虫生态学家林昌善、昆虫毒理学家张宗炳是动物学教研室的主要学科带头人。
动物生理学教研室主任赵以炳教授是我国著名生理学家,1934年获芝加哥大学博士学位,历任中国生理学会理事长,是世界上率先研究冬眠生理的科学家之一。他的工作成为冬眠生理学经典工作的一部分。生物化学家沈同、张龙翔和生理学家陈德明是动物生理学教研室的主要学科带头人。后来,从动物生理学教研室分出生物化学教研室和生物物理教研室,由沈同和陈德明分别担任这两个教研室的主任。
陈桢教授在生物学系致力于中国生物学史的研究工作,并开设“中国生物学史”课程。陈先生早年在哥伦比亚大学专攻遗传学,1955年任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他关于金鱼遗传、变异和进化的研究是我国现代生物学的一项经典性工作。他1953年奉命筹建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后任所长,同时仍继续在北大生物学系任教。
1954年沈同教授与张龙翔教授一起开始筹建生物化学教研室,并于1956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全国首先正式成立了北京大学生物化学教研室。张龙翔先生在多伦多大学生物化学系获博士学位,后到美国耶鲁大学化学系进行结核杆菌脂质化学的研究。1952年院系调整,张龙翔教授任清华、北大、燕大三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953年任北京大学生物学系副系主任,1978年任北京大学副校长,1981年至1984年任北京大学校长,同时任中国生物化学会理事长。
当时的北京大学生物学系汇聚了十多位全国一流的顶尖生物学家,国内许多高等院校纷纷派人到北大进修学习,生物学系的影响辐射全国,为我国高等院校中生命科学学科建设、教学建设、师资建设做出了贡献。

6. 文化常识教授

1.中国古代文化常识的作者简介
王力(1900~1986),字了一,广西博白人。

北京大学中文系一级教授,中国现代语言学的奠基人之一,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学部委员。早年就读于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师从梁启超、王国维、赵元任、陈寅恪等。

后留学法国,获巴黎大学文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历任清华大学、西南联合大学、中山大学、北京大学等校教授。

著有《汉语诗律学》、《汉语史稿》、《中国语言学史》、《同源字典》等四十余部,主编有《古代汉语》、《王力古汉语字典》等,翻译有波德莱尔的《恶之花》(诗集)等三十余部。 。

2.中国古代文化常识的内容简介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 是1961年王力教授受教育部委托主编的《古代汉语》教材中的一部分(第八、九单元的通论部分)。《古代汉语》书稿的原始基础是 1959年北京大学中文系《古代汉语讲义》。讲义分为文选、常用词和通论三个部分,由北京大学中文系王力、林焘、唐作藩、郭锡良、曹先擢、吉常宏、赵克勤、陈绍鹏等先生编写。《古代汉语》在这部讲义的基础上,进行了大幅度的增删改写,凡四易其稿,但是讲义的体例和基础内容都被继承下来。根据教育部当时的委托,对讲义进行修订的编写组同样兄旦分为文选、常用词和通论三个部分。通论部分的执笔人是马汉麟(南开大学)、郭锡良(北京大学)和祝敏彻(兰州大学)诸先生。当时每一搜尘帆篇稿子都经过集体编写组内讨论,组外(即北京师范大学的萧璋、许嘉璐,人民大学的刘益之,北京大学的赵克勤、吉常宏诸先生)传观并签注意见,最后由主编王力教授定稿。这个定稿比起《古代汉语》最初的两稿已经是有了根本性的变化。定稿后,丁声树、朱文叔、洪诚、殷孟伦、陆宗达、张清常、冯至、魏建功、姜亮夫、叶圣陶诸先生都曾审阅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其中尤以姜亮夫和叶圣陶先生的修正内容为多。1980年和2004年,这部书稿分别在王力教授和郭锡良教授主持下进行了第二次和第三次大的修订。2008年,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在原稿的基础上,请美国汉学专家刘乐园(Lewis Eden)以近世考古学、史学新发现为依据,对这部书稿做出了全面的第四次修订。
3.中国古代文化常识的内容简介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 是1961年王力教授受教育部委托主编的《古代汉语》教材中的一部分(第八、九单元的通论部分)。《古代汉语》书稿的原始基础是 1959年北京大学中文系《古代汉语讲义》。讲义分为文选、常用词和通论三个部分,由北京大学中文系王力、林焘、唐作藩、郭锡良、曹先擢、吉常宏、赵克勤、陈绍鹏等先生编写。《古代汉语》在这部讲义的基础上,进行了大幅度的增删改写,凡四易其稿,但是讲义的体例和基础内容都被继承下来。根据教育部当时的委托,对讲义进行修订的编写组同样分为文选、常用词和通论三个部分。通论部分的执笔人是马汉麟(南开大学)、郭锡良(北京大学)和祝敏彻(兰州大学)诸先生。当时每一篇稿子都经过集体编写组内讨论,组外(即北京师范大学的萧璋、许嘉璐,人民大学的刘益之,北京大学的赵克勤、吉常宏诸先生)传观并签注意见,最后由主编王力教授定稿。这个定稿比起《古代汉语》最初的两稿已经是有了根本性的变化。定稿后,丁声树、朱文叔、洪诚、殷孟伦、陆宗达、张清常、冯至、魏建功、姜亮夫、叶圣陶诸先生都曾审阅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其中尤以姜亮夫和叶圣陶先生的修正内容为多。1980年和2004年,这部书稿分别在王力教授和郭锡良教授主持下进行了第二次和第三次大的修订。2008年,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在原稿的基础上,请美国汉学专家刘乐园(Lewis Eden)以近世考古学、史学新发现为依据,对这部书稿做出了全面的第四次修订。
4.中国文化常识的介绍
是北京大学王力教授主持并召集众多专家共同编写的关于中国古代文化常识的简明读本,出版46年来前后历经4次重要修订。到今天仍然是大众认识中国古代文化面貌最重要、最全面的基础参考书。全书分礼俗、宗法、饮食、衣饰等十四个方面。第四次修订版特聘请在美国任教的汉学专家刘乐园(LewisEden)。以中世雹国考古学黄金时代的成果为出发点.精选图片.改谬补漏.从考古学和人类学的角度增补最新文化研究成果,通过近世考古发现与传统文献相结合的“古史新证”,勾勒出情趣盎然的中国古代文化生活图景。
5.古代文化常识 王力 什么出版社最好
王力,中国语言学家、诗人。字了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人。生于1900年8月10日,卒于1986年5月3日。历任清华大学、燕京大学、广西大学、昆明西南联合大学教授,岭南大学教授、文学院院长,中山大学教授、文学院院长,语言学系主任。1954年调北京大学任教授,直至去世。曾兼任汉语教研室主任,中文系副主任,并任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委员、副主任。1956年被聘为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委员。1957年冬赴波兰讲学。曾当选为广东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广州市人民 *** 委员,北京市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至五届委员,第四、五届常委;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第四、五、六届委员,第五、六届常务委员会委员。曾兼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顾问,中国语言学会名誉会长,中国音韵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大网络全书》总编辑委员会委员。王力作为语言学大师,不仅注重专业的学术研究,在语言科学诸多领域勤于开创,写出了许多高水平的论著,取得丰硕的成果,而且非常关注语言文字学的普及与应用。

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三联书店、中华书局、人民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这几家最好,其余就数二流的了。
6.文学常识 名人简介 100字左右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世界十大杰出物理学家之一,现代物理学的开创者、集大成者和奠基人,同时也是一位著名的思想家和哲学家。

爱因斯坦1900年毕业于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入瑞士国籍。1905年获苏黎世大学哲学博士学位。

曾在伯尔尼专利局任职,在苏黎世工业大学、布拉格德意志担任大学教授。1913年返德国,任柏林威廉皇帝物理研究所所长和柏林洪堡大学教授,并当选为普鲁士科学院院士。

1933年因受纳粹政权迫害,迁居美国,任普林斯顿高级研究所教授,从事理论物理研究,1940年入美国国籍。理论物理学家,相对论的创立者,现代物理学奠基人。

1921年获诺贝尔物理学奖,1999年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世纪伟人”。
7.中国文化常识的基本信息
《中国古代文化常识》(插图修订第4版)是北京大学王力教授主持并召集众多专家共同编写的关于中国古代文化常识的简明读本,出版46年来前后历经4次重要修订。到今天仍然是大众认识中国古代文化面貌最重要、最全面的基础参考书。全书分礼俗、宗法、饮食、衣饰等十四个方面。本书曾在港台地区出版.并被译成日、韩等语言流行于海内外。第四次修订版特聘请在美国任教的汉学专家刘乐园(LewisEden)。以中国考古学黄金时代的成果为出发点.精选图片.改谬补漏.从考古学和人类学的角度增补最新文化研究成果,通过近世考古发现与传统文献相结合的“古史新证”,勾勒出情趣盎然的中国古代文化生活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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