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兴
A. 王全兴主要著作
经济法学领域的著作是学者们深入研究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范与原理的重要成果。王全兴教授作为这一领域的杰出代表,贡献了多部具有广泛影响的著作,为经济法学的研究与发展做出了显著贡献。以下是王全兴教授在经济法学领域的部分主要著作,它们不仅丰富了学术界的理论宝库,也为实际应用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1.《经济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2002年版)由王全兴教授撰写,全书共计65万字,深入探讨了经济法的基础理论问题,对于理解经济法的原理与实践具有重要价值。
2. 与张宏森共同主编的《中国经济法原理》(1989年版)是一本具有独特风格的经济法专著,被《中国法学著作大词典》誉为“有独特风格的经济法专著”,为经济学界提供了深度分析与理解经济法原理的宝贵资源。
3. 漆多俊教授主编的《经济法学》(1998年版)中,王全兴教授担任副主编,该书在1999年被评为教育部推荐教材,体现了其在经济法学领域的权威性与影响力。
4. 王全兴教授与团队编著的《企业法学》(1996年版)为读者提供了全面深入的企业法律知识,对于企业运营与法律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5. 《市场经济的企业立法观》(2000年版)在漆多俊教授主编下,王全兴教授担任副主编,这本书进一步深化了市场经济与企业立法之间的关系研究,为理论与实践提供了新的视角。
6. 《企业国有资产法》(1998年版)由王全兴教授与范士英共同撰写,深入探讨了企业国有资产的法律问题,对于国有企业改革与管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7. 独立主编的《竞争法通论》(1997年版)被《20世纪中国法学》誉为“有影响的经济法理论著作”,全面解析了竞争法的原理与实践,对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8. 《新合同法原理与案例评析》(1999年版)作为王全兴教授主编的著作,为读者提供了最新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案例分析,对于合同法的学习与应用具有指导意义。
在社会法学领域,王全兴教授同样做出了突出贡献,撰写了一系列涉及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领域的著作。这些作品不仅为法学教育提供了权威教材,也丰富了社会法学的理论体系,对于推动社会公正与和谐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1)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兴扩展阅读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力资源研究会副会长1956年出生于湖北大冶,1978年上大学前先后当过农民和人民公社干部。1982年7月本科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并获法学学士学位,1989年研究生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并获法学硕士学位。
B. 王全兴的个人简介
1982年8月至1990年12月在江西财经学院任教师,1987年获讲师职称;1990年起在中南政法学院任教师,1993年6月晋升为副教授,1996年1月晋升为教授,1997年3月任经济法系副主任,1999年1月任科研处处长;2000年9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01年9月调入湖南大学法学院。2008年8月调入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