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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民法博士后导师

发布时间: 2025-06-16 02:55:03

『壹』 山东大学博士后导师要求

山东大学博士后导师要求有两点。分别是: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公共道德。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贰』 刘保玉简介


刘保玉,自1996年起晋升为副教授,1997年开始指导硕士研究生,1999年担任法学院副院长,2000年9月获得教授职称。在2004年12月于山东大学在职申请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9月加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流动站进行博士后研究。2006年6月成为博士生导师。教学生涯中,他为本科生、研究生、法律硕士等学生教授民法学、罗马法、知识产权法、民法总论、物权法、担保法等课程。他的贡献和成就得到了广泛认可,获得了山东大学首届奖教金、开拓未来奖、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奖、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青年知识分子、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等奖项。



刘保玉教授的职业生涯充满了学术与教学的探索与成就。他通过不懈的努力,从副教授晋升为教授,担任法学院副院长,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山东大学期间,他不仅在学术上有所建树,还成为了博士后研究的一员。2006年,他更是成为了博士生导师,进一步展现了他在学术界的地位和影响力。在教学领域,刘教授为不同层次的学生教授了多门重要课程,他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成果得到了高度评价,因此获得了多个教学奖项,包括山东大学首届奖教金、开拓未来奖、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奖、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青年知识分子、教学管理先进个人等。这些荣誉不仅是对他卓越教学能力的认可,也是对他为培养法律人才所做出贡献的肯定。



刘保玉教授不仅在学术和教学上取得了显著成就,还以其卓越的学术研究和严谨的教学态度影响了无数学子。他的职业生涯是一个关于学术追求、教育奉献和职业成功的典范。刘保玉教授的故事激励着每一位追求知识、渴望在法律领域有所作为的年轻学子,展示了学术与教育的无限可能性。


(2)山东大学民法博士后导师扩展阅读

刘保玉,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河南省郑州市人,中共党员。1985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法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之后在山大法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至今。

『叁』 刘士国的个人简历

1954年生,山东禹城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复旦大学医事法研究中心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科负责人,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就读于吉林大学法律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山东大学,在中国人民大学从事过博士后研究。日本北海道大学客座研究员(日本学术振兴会资助)、关西大学客座研究员(关系大学招聘)、北海道大学客座研究员(中国教育部“系主任出国研修”项目资助)。曾在辽宁大学法律系、山东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破格晋升讲师、副教授、教授,曾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山东省民商法学会会长,期间曾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004年2月到复旦大学法学院工作。
研究方向为民法总论、民法解释学、侵权责任法、医事法等。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与一般项目、省部级等课题若干项。出版专著《科学的自然法观与民法解释》《现代侵权损害赔偿研究》《中国民法典制定问题研究》《侵权责任法重大疑难问题研究》,主编《民法总论》《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研究》《法解释的基本问题》《医事法前沿问题研究》等,并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医事法专题研究丛书”系列专著(截止2014年已经出版5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约百篇法学论文,论文《关于完善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建议》、《类型化与民法解释》等产生过较大影响,并曾获国家或省部级奖励。

『肆』 赵万一人物简介


赵万一,1963年4月出生于山东省巨野县,是一位著名的法学专家。他目前担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教授民商法学并指导博士研究生,同时在多个法学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如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他在山东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1983年),后在西南政法大学深造,获得民法学硕士学位(1986年)并留校任教。


赵万一的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民商法基本理论和公司法、证券法、竞争法等方面。他独立撰写的专著包括《证券法的理论与实务》(1991年)、《中国竞争保护法律问题研究》(1996年)、《商法基本问题研究》(2002年)以及《民法的伦理分析》(2003年)。他主编的教材涵盖了司法部的多部教材,如《商法学》、《证券法学》和《民法学》等,共约20余部,为法学教育做出了重要贡献。他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知名期刊上发表了80多篇论文,其中一些理论观点被广泛采纳,如他与金平教授在1985年提出的民法调整平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理论,以及1987年提出的国营企业“委托经营权”理论。


赵万一在2001年提出了民商法价值取向差异理论,区分了民法以公平为目标和商法以效益为目标的价值导向。这一理论在民商法学界被广泛接受。他在2003年进一步提出民法的伦理性价值观点,主张民法典的制定应兼顾技术性与伦理性,强调国际性和民族性的统一。他的学术观点不仅在国内有深远影响,也在国际上产生了积极反响。



(4)山东大学民法博士后导师扩展阅读

赵万一,男,1963年4月生,山东巨野人。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民商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福建省人民政府顾问、广东佛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重庆市青年联合会委员、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主要从事民商法基本理论和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等教学与研究。

『伍』 山东大学法学院培养相关

山东大学法学院在法学教育方面的培养相关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学科拓展与学位授予

    • 自1995年起,山东大学法学院逐步拓展了法学教育领域,获得了多个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包括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法理学、刑法学、国际法、法律史学、经济法学以及诉讼法学等。
    • 1999年,学院实施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进一步深化了研究生教育的层次。
    • 2000年,学院的理论法学专业晋升到了博士学位授予权的行列,标志着其在法学教育领域的领先地位。
  2. 研究生教育创新

    • 山东大学法学院在研究生教育方面强调创新能力的培养,采用“学习+研究”的培养模式。
    • 学院实行“双导师制”,这种制度不仅提升了研究生的研究水平,也极大地推动了创新型人才的孕育和发展。
  3. 师资力量雄厚

    • 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教师队伍,包括多名国内法学界的知名学者以及司法界的专家型法律人士。
    • 这些教师作为兼职教授,参与到法学院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指导和人才培养计划中,为学生的学术成长和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4. 教学机构与在校生规模

    • 山东大学法学院设有法律学系、民商法系两个教学机构。
    • 学院在校生规模庞大,包括近1500名全日制学生,其中博士生、法学和法律硕士生800余人,本科生650余人,还有来自多个国家的留学生。

综上所述,山东大学法学院在法学教育方面具有较高的培养水平和丰富的教育资源,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法学人才。

『陆』 麻烦介绍一下山大和烟大的法学院情况

山东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著名学府之一,其前身为1901年创建的山东大学堂,是继京师大学堂之后我国最早设立的国立大学。在百年山大的历史上,法科曾是一门显要的学科,1906年清政府在济南皇华馆设法政学堂,翌年再设法律学堂,时称第一、第二法政学堂。1913年,两所学堂合并为山东公立法政专门学校,是为1910年代山东大学六所专门学校之一。然而,随着其后国运之不济及山大之分合辗转,法科逐渐消弭。
山东大学法科教育复办自上世纪80年代。1980年招收首届法律大专班,1981年开设法律本科专业。1983年,山东大学法律系成立,以著名法学家乔伟先生为代表的一代奠基者,筚路蓝缕,呕心沥血,为法律系的初创和发展立下功劳。1994年,法律系转制为法学院,著名法学家徐显明先生、梁慧星先生曾先后担任法学院院长,他们铸就了山大法学学术的声誉。现任院长为优秀青年法学家齐延平教授。
学院现有全职教师75人,其中教授25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8人,海外专家4人,山东大学人文社科一级教授3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3人。学院现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学院编辑出版的CSSCI集刊《人权研究》、《山东大学法律评论》等学术刊物赢得海内外学界的广泛关注和赞誉。
目前在校生1700余人,其中博士研究生、法学和法律硕士研究生1000余人,本科生近700人,并有部分来自世界各国及港澳台地区的留学生。学院通过学术研究、专业实践以及学生活动塑造学生的理论与实践能力,学院设有多种海外留学奖学金,每年选派数十名优秀学生到国外大学学习。学院着力使其培养的人才在全球意识、世界视野与国际竞争力等方面获得进步。
学院强调学术研究和教学的国际化视野,与美国、欧盟各国、澳大利亚、日本以及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数十所大学与研究机构保持着经常性的学术交流,学院90%以上的教师具备海外学习和研究的经历。以交流促发展,建设一所国际化的法学院,是我们一贯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
学院现拥有独立的法学教学楼和法学科研楼。法学教学楼建筑面积10000平米,设有360座学术报告厅、国际视频教室、模拟法庭、网络教室等先进教学设施。法律图书馆占地近2000平米,现有藏书8万余册,订有国内外知名专业杂志和报刊200余种,共有阅读坐席300个,设有典藏室、五十岚清日文阅览室、80座席的数字阅览室等设施,购有Westlaw、HeinOnline、北大法宝、北大法意等专业数据库。法学科研楼建筑面积2000平米,每位教师均拥有独立的研究室,另设有实验中心、多功能会议室等。良好的硬件设施为法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山东大学在美丽的威海校区还设有一所法学院,全职教师40余人,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1000余人。备受关注的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已进入施工攻坚阶段,为支撑青岛校区学科建设,延揽国内外一流专家学者,为国家培养急需的国际法、海洋法高端人才,我们拟于青岛校区设立山东大学国际法学院。
法学教育关涉一国法律制度之品质、法律职业人格之塑造以及法治文化之养成。沐浴百年山大山魂海韵的法学院,奉行以学生为中心、以教师为主体、以制度为保障的办学理念。她努力使每一个学子倍感自豪,每一个教师有足够尊严,每一项制度彰显公正。与百年山大相比,法学院是年轻的,但她充满青春朝气,富有创新精神。我们将一如既往,承担责任,励精图治,建设一所受人尊重的法学院!

烟台大学法学院始创建于1984年,前身是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直接援建的烟台大学法律系。1999年由系改院。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62人,其中教授19人,副教授13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32人。
法学院设统一的法学本科专业,自1985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12年增设知识产权本科专业,2013年中美合作办学法学本科专业(区域犯罪信息分析方向)开始招生。烟台大学法学院于1998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开始招收在职法律硕士。

『柒』 民商法方向哪位学者比较有名

王利民、梁慧星
王利明,男,1960年生,湖北仙桃人,中共党员,新中国第一位民法版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权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
梁慧星1944年1月16日生,四川青神人。中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研究》杂志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2008年担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院,获民法硕士学位。1990年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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