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教授
㈠ 如何评论北大法学院教授苏力(朱苏力)
北大法学院教授苏力(朱苏力)是知识渊博的一位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律、西方法律史、美国商税法、法社会学、美国法律制度、法哲学、法律经济学分析、比较法、比较法律文化。
北京大学法学院(Peking University Law School)成立于1999年6月26日,其前身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北京大学法律学科发轫于1904年,在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历史最为悠久。
自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了飞速发展,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推进国家法治建设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法学院校的前列。
历史沿革:
1898年,京师大学堂设立,当年即开设法律学课程。1904年,京师大学堂首设“法律学门”,开中国近现代大学法律专门教育之先河。1919年,北京大学法律学门正式更名为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其时,名家治学,教授治校,育人报国,盛象空前。1927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并入北京法政大学。
1929年,复设北京大学法律学系。1930年,改北京大学法律系为北京大学法学院,设政治、经济、法律三系。1938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并入西南联合大学法商学院,设法律、政治、社会、商学等系。
㈡ 王哲的简介
王哲,男,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十生导师、中国共产党党员。
王哲同志于1932年11月28日出生在河北省定州高家佐村一个教师家庭。7岁上小学,抗日战争期间加入儿童团并担任团长,1942年夏参加定北县县委举办的儿童团团长培训班。1946至1950年,先后在晋冀定北师范学校、冀中定县中学和保定第一中学学习,并于1947年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1951年到北京河北高中就读。1953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被录取到留苏预备部学习并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1954年秋赴苏联国立莫斯科大学法律系学习,五年大学期间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并获得优秀毕业证书。1959年回国后被分配到北京大学法律系工作,1979年至1981年被选派到南斯拉大贝尔格莱德大学作访问学者,回国后仍执教于北京大学至2002年退休。退休后仍被聘为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指导博士研究生的工作。
㈢ 梁根林个人履历
梁根林先生的学术生涯始于1980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开始了他的法学学习之旅。在此期间,他逐步提升学术水平,先后获得了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
1997年,梁根林留校任教,担任讲师,后逐步晋升为副教授(1999年)、教授(2005年),并在同年成为博士研究生导师。他的博士论文《刑罚结构研究》在学术界备受认可,荣获首届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并荣获“北京大学优秀博士论文二等奖”荣誉。
在教学和科研方面,梁根林屡获殊荣,连续当选“北大法学院十佳教师”,多次获得“北京大学教学优秀奖”。他的研究成果丰硕,多次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更是在论文评选中多次折桂,两次获得“中国法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以及“北京大学文科科研成果一等奖”。2001年,他被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百人工程”选中,成为其中的一员。
在职业发展方面,梁根林于2003年获得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科研资助,2005年更是荣获“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和“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同年,他荣获“北京市优秀教师”称号。2007年,他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进一步奠定了他在学术界的领先地位。
在实践经历中,梁根林曾于1999年至2001年期间担任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他还曾于2001年至2002年作为访问学者前往德国图宾根大学交流,拓宽了国际视野。2002年至2004年,他担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2004年至2007年则任法学院副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行政和教学工作。
(3)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教授扩展阅读
梁根林,男,1964年6月生,江苏常州人。1980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外法学》主编、北京大学廉洁社会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客座研究员、北京市应用法学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多个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
㈣ 刘剑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刘剑文,男,汉族,湖北武汉人,1959年7月出生,法学领域的重要学者,拥有法学博士学位。他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并担任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的主任。他曾担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律师进修学院副院长,以及多个法律研究领域的主编和总编,如《财税法论丛》、《WTO与中国法律改革》等。在学术上,他是国家税务总局多个国际合作项目的中方首席专家,专注于财税法、经济法和知识产权法的研究。
刘剑文教授的学术生涯丰富多元,他分别在1983年、1986年和1997年获得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他的主要著作涵盖了财政法治、税收征管法、知识产权制度研究等多个主题,其中一些著作更是国家级规划教材。他还积极参与国家法律的起草工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转移支付法》等。
在社会兼职方面,刘剑文教授是世界税法协会主席,中国财税法学教育研究会和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的副会长。他通过讲授法制课和参与立法听证会,对我国税收法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此外,他还担任了一些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展示了他在法学领域内外的影响力。
尽管他的某些观点在个税改革期间引起了争议,如关于个税起征点的讨论,刘剑文教授强调了降低间接税以增加直接税的必要性,以提高税收公开化和民众对税收的认识。然而,他的一些比较方法和结论受到了公众的质疑,提醒我们在理解和接受专家观点时,需要审慎思考。
㈤ 杨敦先人物简介
杨敦先,男,江苏泗阳临河人,著名法学家。
他长期致力于法学教育与研究工作,现任北京大学法学系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教研室原主任。在学术界享有极高声誉。
杨敦先是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的副总干事兼秘书长,同时担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顾问及北京市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
其学术成果丰硕,发表论文数百篇,主编和撰写著作超过十部,对刑法理论与实践做出了重要贡献。
杨敦先教授以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卓越的学术成就,在法学界享有盛誉。他的研究成果不仅在学术界产生广泛影响,也为国家的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
杨敦先教授的研究领域广泛,涵盖了刑法理论、刑事诉讼法等多个方面。他以严谨的学风、深刻的见解和创新的思维,在刑法学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
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是杨敦先教授研究成果的重要体现。这些论文不仅深入探讨了刑法学的理论问题,还提出了许多有见地的观点和建议,对推动刑法学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除了学术研究外,杨敦先教授还积极参与法治实践。他为国家的法治建设提供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了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总的来说,杨敦先教授是一位杰出的法学家,他对刑法学的贡献为学术界和法治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他的研究和实践将继续为我国法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