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欣欣是哪个大学的老师
Ⅰ 怎么看待现在很多人不愿意结婚的现象
你好,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不愿意结婚呢?我觉得有以下原因
一、心智不成熟,向往自由
有的人觉得自己还是个孩子,若结了婚,处处受家庭和孩子限制,不知道以后要怎么生活,怎么教育孩子。一堆问题,如此麻烦,还不如一个人,逍遥自在。想工作就工作,想休息就休息,单身,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这种人在等着自己飞黄腾达后,再考虑感情,暂时一个人自由自在。享受单身生活。
二,社会上关于婚姻的负面新闻不断
负面新闻容易上热搜,但婚姻方面的负面新闻如骗婚、家暴、出轨······例如,苏享茂翟欣欣事件,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家庭问题,天猫总裁蒋凡和张大奕事件······这些会让年轻人不敢结婚,对婚姻信心不足,甚至产生恐惧。这么多负面新闻,说明家庭这个结构并不稳定,既然不稳定,不如不要,于是很多年轻人选择了不结婚。
三、性格的独立
这个跟上面说的分工有一定的联系,现在的年轻人性格更加具备个性,有自我想法有自我创造力,很多都想趁年轻尽情的挥洒青春、享受人生,结婚什么的未来再说或者觉得没有必要,何必多一个人多一个家庭来压制自己的性格,去迁就别人呢?
四、更开放的心态
老了去养老院、结婚了也要丁克、现在就很好为什么要结婚等等等等一系列的心态都是年轻人常有的,我现在没有对象或者想换对象都是随时的事情,可以多挑挑,结婚了就没这种自由了。这些开放心态让年轻人对婚姻有一定的拒绝。
五、按性别分工不再那么明显
男女之间的社会分工越来越不那么明显,不管是原始社会的男耕女织,还是后来的男主外女主内,现在社会不仅仅是女人能顶半边天,而是女人在很多场合也能占据主导地位。
人生不需要被定义,25岁结婚,是种人生,40岁不结婚,也是一种人生。幸福从来与婚姻的状态无关,你的人生也无需向任何人解释。
Ⅱ Wephone创始人为什么看不出来那是一个骗局呢
9月7日,WePhone创始人苏享茂因遭到前妻勒索1000多万元,绝望之下跳楼自杀,在网上激起万千议论。苏享茂作为一名成功的IT创业者,究竟下错了哪几步棋导致最终走上绝路呢?先说这WePhone软件,这是一个能让用户通过软件向其他WePhone用户免费发短信和打电话的手机应用,其运营主体是北京曳尾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法人是苏享茂,在2012年创立。
这几天网上铺天盖地都是“wephone创始人被前妻骗财自杀身亡”的消息,却极少有人关注wephone到底是什么。那么,wephone是怎样的一款软件呢?
WePhone是一款基于VoIP技术的移动社交应用APP,通WePhone,用户能够向其他WePhone用户免费发短信和打电话。而用WePhone拨打国际电话,自费也非常低廉,无论用户在哪个国家/地区,拨打同一个号码的费率都是一样的,该软件为北京曳尾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产品。
这款软件的用户评价很高,几乎要达到5星。用户体验很好,基本在3个方面:价格便宜,操作方便,通话质量优越。
1.价格便宜。
用户在购买金币作为支付媒介,金币是1$一个,充值金额大还会有相应的优惠。

3.通话质量优越。有优化线路和标准线路可做选择。
相对标准线路来说,优化线路有更稳定的语音质量,但是通话价格也会更高一些。
只有当标准线路下通话质量不够好时,才有必要切换到优化线路。
您可以在App的“商店”页面内的“呼叫设置”部分设置是否打开优化线路。
但是,这个备受好评的产品因为创始人自杀将在近期停止运行,很多人感觉很遗憾,这么一个青年才俊确是以这样的一个方式离开人世。
在这次苏享茂被前妻逼迫导致自杀的事件中,苏享茂作为创业IT男,从草根变为行业精英,但在财产保障、人身保障、婚姻财富管理、债务管理方面都存在不小的问题,意识非常淡薄,也导致了最后这样的悲剧结局。
作为高净值人群,其实他很容易被翟欣欣这样的“有心之人”给盯上,从结果来看,翟欣欣很可能是骗婚团伙的,之前她就有一个短暂的婚姻,最后也是以对方赔偿20万了结。
因此,高净值人群尤其需要做好自己的财产管理工作:
(1)苏享茂可以在创业有成时便购买终身寿险,受益人可以写他父母,待有子女后可以再更改受益人为子女。
这样即使婚后他出了昏招,签订了那么离婚协议,导致负债累累,那么在2年后选择了自杀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导致身故,也可以将高额保险金留给他父母,而且该保险金债务隔离,父母无需为其债务负责。
这里之所以有2年的要求,是因为寿险产品都有2年内自杀免责的条款。
(2)婚前可以购买一份大额年金保单,投保人为其父母,保费可以通过签订附条件赠与协议的方式转给父母来投保,生存受益人填他自己。
这样保单财产是属于父母的,又通过签订附条件赠与协议的方式约束了投保人的权利,保证了保险收益归自己所有。
这样,当苏享茂发生了债务问题时,保单作为父母的财产不需要被清偿,而苏享茂作为生存金领取受益人仍然可以获得稳定的现金流,有资金、有时间和翟欣欣去耗。
(3)从离婚协议上的内容来看,翟欣欣提出的1000万精神损失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她威胁苏享茂以达到目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如果签订离婚协议时候,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行为。那么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因此把他逼上绝路的离婚协议从本质上来说并不合法,他完全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而不用选择这最后一条绝路!
嗟乎!叹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