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法教授介绍
A. 麻昌华个人简介
麻昌华个人简介如下:
基本信息:麻昌华,男,1965年12月出生于湖南花垣。
教育背景:
- 1987年,毕业于中南民族学院政治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 1989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民商法专业,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 2002年,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职业经历与职务:
学术与社会活动:
- 参与《私法研究》的编辑工作。
- 湖北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的常务理事、副秘书长。
- 武汉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的常务理事。
麻昌华教授以其卓越的学术成就和深厚的专业知识,在法学领域内树立了权威形象。
B. 陈小君人物简介
陈小君,1982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后留校任教。1997年,获得中南政法学院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
1998年12月,陈小君担任中南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2000年5月,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党委常委。其研究方向主要为民法(含亲属法)。
陈小君担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组组长、湖北省妇联副主席、华中科技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他获得了司法部首届优秀教师、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湖北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等荣誉,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陈小君参与了国家《合同法》立法工作及《民法典》和《物权法》的起草研究工作。他在民法基本理论与实务、财产法、亲属法、农村土地法律制度方向的教学与科研方面具有深厚的造诣。他主著的《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田野调查解读》一书,被视为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的拓新之作。他承担了多项课题的研究,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课题、教育部“十五”第一批规划课题等。
自80年代开始,陈小君对我国合同法“三足鼎立”的立法格局提出检讨,主张尽早统一立法。他在1986年至1996年间,坚持编著了三本以“合同法学”为名称的著述,始终如一地贯彻了统一合同法的理念。统一合同法颁行后,陈小君教授率先提出了合同分则整体式研究的问题,并撰写了国内首篇从宏观上研究合同法分则的文章《合同法分则整体式研究》。该文改变了我国目前不重视合同法分则研究的现状,在学术界引起了较大的反响。陈小君教授还公开发表了50余篇专业学术论文,其中在法学权威和重点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超过20篇,有10余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0余篇学术论文获省、部级和学会级奖。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法教授介绍扩展阅读
陈小君,人名。知名人士主要包括江苏卫视《非诚勿扰》节目女嘉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
C. 刘引玲简介
刘引玲,一位专注于民商法学领域的女性学者,她的学术背景丰富且专业深入。在教育领域,她持有研究生学历,并已获得硕士学位,专业方向是民商法学。尽管目前她尚未担任博导,但在硕士生的教育上,她却是经验丰富的导师,担任着教授的职务。
在教学方面,刘引玲教授了多个重要的法学课程,其中包括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这门课程深入探讨了家庭关系的法律保障和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则。此外,她还关注人身权法,这一课程聚焦于个人权益的法律保护,如生命权、健康权和名誉权等。
她的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学和人身权法,这表明她在这些细分领域有着深厚的学术积累和独到的研究视角。她的专业知识和教学热情,无疑为学生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学教育和丰富的研究指导。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法教授介绍扩展阅读
刘引玲,女,生于1962年10月,陕西省西安市人,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建南湖支部委员。1984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6月获法学硕士学位。1984年7月工作于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从事《婚姻法》、《继承法》、《人身权法》、《民法学》的教学与科研。2005年评为教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法硕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