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法研究生教育导师
1. 王德星政法大学教授
王德星,1965年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西北政法大学的法学教授。他担任行政法教学研究中心的主任,同时也是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在学术领域,王德星是活跃的参与者,是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的会员,同时也是陕西省消防协会法律委员会的委员和省编制学会的常务理事。
他的研究专长包括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土地法以及房地产法等多个领域。在他的学术生涯中,已在国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了二十多篇文章,著作丰富,其中包括教材《行政法学》和《中国政法治理论探索》等。在法律制定方面,他参与了地方和国家多项法律规范的起草和论证工作。
在实务操作上,王德星经验丰富,曾作为政府的代理人参与过多起涉诉案件的处理,为省内外各级政府机构提供了大量的法制讲座,超过两百场。此外,他还担任多家企业和政府机构的法律顾问及咨询专家,为他们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和指导。
在学术研究上,他主持和参与了省部级和校级课题,表现出深厚的学术功底和持续的科研热情。他的突出表现使他荣获西北政法大学优秀教师的荣誉,这不仅是对他教学能力的认可,也是对他学术贡献的肯定。
2. 杨建军西北政法大学教授
杨建军,1969年12月出生于陕西勉县,现任西北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博士,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他在法学领域有着深厚的学术背景,曾攻读过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山东大学法学博士,并完成了吉林大学的博士后研究,出站后还担任兼职律师。作为陕西省律师协会民商事委员会的委员,杨建军在法律界有着显著的影响力,曾成功为周正龙的二审辩护。
他的学术成果丰富,出版了两部个人专著,分别是《法律事实解释》(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2月,30万字)和《法律解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2月)。在专业期刊上,他发表了40多篇学术论文,其中不乏CSSCI期刊论文,如《法律事实与法律方法》、《法律事实的概念》等,深入探讨了法律事实、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等核心议题。
此外,他还参与编撰了《法理学》教材,与其他作者共同完成了两部教材的编写。杨建军的研究范围广泛,涉及法律事实的解释、法律方法的应用、市场假冒与仿冒行为的认定等多个领域,为法学教育和实践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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