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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的汪晖教授

发布时间: 2025-08-28 22:02:14

Ⅰ 学术道德违反学术道德的案例

近年来,学术道德违规现象屡见不鲜,全国多所高校相继卷入学术造假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国内的学术腐败、项目造假、论文抄袭等问题层出不穷,举报和揭露事件不胜枚举。以下为一些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 **浙江大学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2009年3月,浙江大学贺海波因论文造假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对此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不再续聘。

2. **云南中医学院院长李庆生论文抄袭事件**:2009年,云南中医学院院长李庆生被指论文抄袭、一稿多投。他主动申请对自己的相关论文进行鉴定,结果为“过度引用不当”。

3. **浙江大学副教授贺海波剽窃论文事件**:2009年,贺海波被爆剽窃论文,浙大共核查了其及其所在研究室相关人员涉嫌学术道德问题的论文20篇,其中贺海波涉及论文9篇。事态后,贺海波被撤销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并被开除出教师队伍。

4. **中国工程院院士陆道培揭弟子黄晓军学术不端**:2009年4月,陆道培院士在发布会上指认其弟子、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血液病研究所所长黄晓军存在剽窃、造假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

5. **海南大学教授王凤阳学术造假事件**:2009年5月,刚被任命为海南大学农学院副院长的王凤阳,就被卷入“学术造假”的漩涡。

6. **东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抄袭事件**:2009年6月,东北财经大学某篇硕士学位论文与南京财经大学一篇硕士学位论文惊人相似,整体框架完全一样,只是将“江苏”两字替换成“山东”。

7. **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抄袭论文事件**:2009年8月,辽宁大学副校长陆杰荣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被爆涉嫌抄袭。随后,该论文被证实是陆杰荣的学生杨伦抄袭后,才拿给之前的老师陆杰荣署名。

8. **武汉理工大学校长周祖德抄袭事件**:2009年8月,武汉理工大学校长周祖德及其学生谢鸣一篇抄袭论文被收录在“第二届全国智能制造学术会议”第一版论文集中,后被查出抄袭,会议正式版删除了该文。

9. **中山大学外语教学中心造假事件**:2009年9月,中山大学外语教学中心主任夏纪梅伙同副主任王哲等人,在申报“国家精品课程”时,张冠李戴,大肆造假,骗取名利,夏纪梅因此得了“夏骗骗”的外号。

10. **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博士学位论文抄袭事件**:2009年9月,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志伟被赖文教授和吴丽丽副教授联名举报其博士学位论文抄袭。其论文中大量直接粘贴了早一年毕业的敖海清博士的学位论文内容,雷同文字数高达40%以上。

11. **李连生学术不端事件**:2010年3月,原西安交通大学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李连生被西安交通大学认定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被取消教授职务,并解除教师聘用合同。

12. **王彬彬教授指证汪晖博士论文抄袭事件**:2010年3月,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王彬彬发表长文指证清华大学中文系教授汪晖的博士论文存在抄袭。

13. **方舟子质疑唐骏论文、学历等造假事件**:2010年7月,网名方舟子连续在其微博上发文,举证质疑唐骏在《我的成功可以复制》书中所述的论文、学历以及数项发明专利等涉嫌造假,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14. **朱学勤博士论文抄袭事件**:2010年7月,有人质疑著名学者朱学勤1992年的博士论文《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从卢梭到罗伯斯庇尔》涉嫌抄袭,并集结成文在网络上迅速传播。

这些案例揭示了学术界存在的问题,包括论文抄袭、造假、监管不力等,对学术诚信和教育质量造成了严重冲击。学术界和公众对此持续关注,不断推动着更严格的学术规范和更公正的学术评价机制的建立。

Ⅱ 清华大学汪晖教授带博士生吗

带的,上过汪老师复的课,制有几个他的博士作助教,所以肯定是带博士生的。具体信息可以去人文学院官网查
http://www.rwxy.tsinghua.e.cn/publish/shss/1830/index.html

Ⅲ 汪晖事件的汪晖接受采访

汪晖在2010年7月底,接受新加坡《联合早报》就此事的采访。这也是他在三月表示“希望学术界自己澄清”简短表态后,对此事件再次表态。
在采访中,他表示:该期《文艺研究》出版前他已获友人告知王彬彬的文章要发表。他当时在美国哈佛大学访问,托人找《文艺研究》主编要求看文章并同时作出回应,遭到了拒绝。《文艺研究》面市后,《南方周末》与《京华时报》针对抄袭事件的报道几乎在同一时间见报了。此后,“抄袭门”迅速上升为舆论热点,报道在大量网站上被转引转贴,多家平面媒体跟进报道。在第一时间内,舆论界就出现“挺汪”与“倒汪”两种声音的对峙。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钱理群、鲁迅博物馆馆长孙郁、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赵京华表示对“抄袭说”的质疑,他们基本都认为《反抗绝望》被指出的多数为引文不规范的技术问题,与具有道德内涵的剽窃、抄袭是不同概念。学者钟彪与三联书店学术编辑部主任舒炜则发表了两篇反驳王彬彬的分析长文。
另一方面,北大哲学社会科学教授、也是当年《反抗绝望》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的严家炎则对《中国青年报》说,王彬彬对汪晖的批评“有点夸张”,但“觉得王彬彬先生有些地方引出来的文字,看上去确有根据”,对汪晖而言是“硬伤”。他认为,虽然事过20年,讨论这类问题对于纯洁中国学风有好处与必要性。
谈到此,汪晖强调:《南方周末》在2010年3月25日与2010年4月8日两次大版面地报道“抄袭门”,过程中全没有联系他。舒炜的8000多字长文最初投递给《南方周末》,却被告知最早两周后才可能刊登,而且要做大幅删节。舒炜最后将稿件转投《北京青年报》,于2010年4月3日刊出。
2010年4月13日,《南方周末》编辑刘小磊电邮汪晖,表示“王彬彬文章确有不够稳妥之处,想听听他的意见”。但汪晖认为,如果明知王彬彬文章有问题,媒体就应该为之前的严重指控,包括编者按语和小标题公开道歉。
在汪晖准备回复的同时,2010年4月14日,他被告知刘小磊群发邮件附清华大学公示获政府特殊津贴名单,情势看来是向清华大学施压质疑汪晖入列,汪晖对该媒体的公正性与动机产生了强烈怀疑,他没有回应刘小磊,这也成为在抄袭争议中《南方周末》与他的唯一一次联系。
受访时,汪晖总结他这一阶段的回应方式:“作为学者,我反对学术不端行为,也倡导学者应该遵循基本的学术规范。因此作为当事人,在面对学术批评和指控的时候,最坦荡的态度就是平心面对学术界的评判。学术共同体的判断是最终的,个人辩解并不是决定性因素,如果有错就得承认,如果举报不实,学术界也会有公论。”
他提出,钟彪、舒炜以逐条分析的方式澄清事实,但在媒体中没有受到重视。他又补充说,3月下旬,《中国青年报》记者写信要求采访,他建议该报暂缓报道,表示愿意在回国后与该报记者逐一核对原文,做出全面的回应,避免不必要的错误和混乱,但媒体不愿意等待。汪晖在2010年4月11日回国后,将有关资料交给有关方面进行核查。他认为只有通过对相关规章、法律的研究,以及细致的查证,才能说明问题。
汪晖回答《联合早报》记者:“我从不拒绝真正的学术批判!” 问:您自己如何回应关于“抄袭”的批评?为什么至今不公开回应?
答:关于对我的所谓“抄袭”的批评,将会有专门的调查报告出来。要说明这个问题,首先是要认定抄袭的标准,其次是要认定抄袭的事实;前者需要研究相关的规章、法律,后者需要以文本为据,详细比对和研究各条指控。很不幸,虽然媒体就这个问题的讨论已经累积了数十万字,但在抄袭标准和事实认定方面的讨论却很少见。坦白地说,我在阅读了王彬彬文章后,的确感到很惊讶。根据研究,王文对于《反抗绝望》的指控共计十条,其中六条原著提供了注释,但他忽略或掩盖这些注释,或者将所谓参见式注释曲解为抄袭。这些做法只要稍加核查就可以发现。有两处原著提供注释,但重版时由于编辑分段,而将原注释与分段后的引文脱节,但注释仍然存在,属于技术性的失误。另外的例子则用完全不能成立的‘偷意’概念来指控,有很强的随意性。我对《文艺研究》和《南方周末》的主要意见是:在发表这类文章时为什么在发表之前不与当事人核实,在发表之后又以各种方式拖延发表不同意见?
《反抗绝望》是1988年的著作,就像许多著作一样,存在一些缺点、疏漏,有些是当时的学术和出版惯例造成的,有些是校订和写作中的问题,在重版中未能加以纠正;重版过程中,由于校订不细,还造成了一些新的问题,如前面提及的由于分段而造成的脱注现象。如果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批评,我不但愿意接受,而且一定持欢迎态度,并在再版时吸纳这些意见。但这些疏失与抄袭、剽窃是完全不同的事情。如果刻意捏造事实或掩盖证据,用莫须有的定义对早期作品进行攻击和构陷,就是另外一种性质的问题了。我至今没有看到对于捏造事实或掩盖证据等行为的严肃批评——如果一个社会容忍这样的行为,将会对公民权利造成很大伤害。这类问题在媒体中很难说明,应该由学术共同体来澄清,作者个人可以提供一切必要的帮助。由于这些指控涉及20多年前的著述,也需要从当时的学术规范出发研究相关的例证,才能全面客观地说明问题。
4月回国后,我将相关资料交给专门研究和处理著作权问题的法律机构进行研究。相比于在媒体中炒作,我觉得只有对相关法律、规章进行研究,对具体指控进行核实,才能有助于澄清问题。
问:您如何看待学术规范问题?
答:学术规范问题看起来很简单,其实也有其复杂性,离开历史的脉络和学科格局的发展,按照2010年的规范对以往的论著加以判断往往会造成很大问题。以注释的体例而言,不同的领域与时期有不同的学术惯例,引注的严格性方面也会有所不同。此外,还有历史条件的约束和一些出版惯例。八十年代当然是有学术规范的,但由于时代氛围不同,整个学术风格与今天不一样。这只要拿当时的一些代表性著作与今天的著作做个对比就很容易了解。中国对学术规范问题的讨论始于20年前《学人》丛刊创刊之际。我是这场讨论的亲历者和推动者之一。在倡导学术史和学术规范的过程中,我和我周围的朋友们曾对我们自己在八十年代的学术方式做过深入的自我批评。也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从不拒绝批判和自我批判——但这个批判应该是真正的学术批判,也应该是从历史的观点展开的学术批评。
问:您对这次争论的评价?
答:在21世纪初中国社会的大转变中,有争论是好事情,但如果为了达到打倒论敌而采取捏造证据、向国内或国外大规模寄送匿名信等方式,这样的争论就会走向反面。如果媒体以学术规范的名义展开批评,那么至少自己也应该遵守基本规范;如果媒体工作者一面发表单方面的观点,另一面又参与组织针对某个作者的社会动员,你就很难信任这样的媒体。林毓生先生公开发表自己的意见,本是很好的事情,但他不做核查,以不实的例证作为指控的根据,就不合乎规范。他对我的思想观点展开批评,我也很欢迎,但他既没有引证,也没有上下文的关联,近于无的放矢。以这种方式在大众传媒中发言除了起到“动员”作用外,很难引起有意义的争论。
2010年8月2日,汪晖向王彬彬发出律师函,要求“停止失实指责并书面道歉”。

Ⅳ 女学生单方面宣布和清华教授结婚,是单相思还是恶意炒作

笔者觉得该女生这么做,就是恶意炒作。

01 并非师生关系

该“单方面宣布”事件中女学生,她是中国传媒大学的学生,她单方面宣布结婚的对象是清华教授,这有点太无厘头,如果说是同一个学校的师生恋关系,还有点说服力,比较老师和学生之间,日久生情,也可以理解啊,可是这跨校的“单方面宣布”也太过牵强了。

只能说该女生太会演戏,太能编造故事,太追求出名了吧。

对于此类损害他人名誉权的事情,必将会受到法律的处罚,也奉劝大学生们,还是要把心思多花在学习上,不要动不动就想让自己成为网红,这要不得,最终自食其果,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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