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法学教授
1. 徐继敏的个人简介
徐继敏, 1965年12月出生,四川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教研室主任,教授,法学博士,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方向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政府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四川省行政法学会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行政诉讼法、证据学、行政体制改革。
兼任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大学兼职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客座教授,任重庆市人民政府立法评审委员、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任四川省律师协会行政法与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成都市金堂县人民政府等单位法律顾问。
曾任海南省华南热带作物学院助教,中共四川省委第二党校、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法学部副主任、主任。曾任四川省武胜县司法局副局长、四川省雅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1996年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行政处罚法实施环境研究”,2006年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行政程序证据规则研究”。2012年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省直管县’改革法治保障研究”。参与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多项,主持省部级重点及一般课题多项。科研成果曾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
在《中国法学》、《四川大学学报》、《现代法学》、《清华法学》、《行政法学研究》等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逾60余篇。在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等出版《行政处罚法的理论与实践》、《行政证据通论》、《行政程序证据规则研究》、《行政程序证据规则与案例》、《行政证据学基本问题研究》等个人学术专著。主编教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法学》等分别在重庆大学出版社、四川大学出版社出版。
2003年参与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起草,2004年主持为重庆市人民政府起草《重庆市依法行政五年工作规划》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广泛参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立法论证及重大案件讨论。为各类厅级培训班和处级培训班、重庆市人民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市公安局、四川省公安厅、四川德阳市人民政府等讲授“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办事”、“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热点与难点问题”、“依法行政新理念”、“行政程序证据规则与调查取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法治政府建设与执法风险防范”、“检察监督”等法治讲座逾200场次。
2. 陈界融的介绍
陈界融: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1导师。1989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律学系,后为检察官、法官,现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教育部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学者(2007年度)、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央芭蕾舞团首席法律顾问等。著有《证券发行法论》(2008,高教版)、《证据法学概论》(2007,人大版)、《中国民法学·债法学源论》(2006,法院版)、《证据方法与证据能力研究》(2006,法院版)、《美国联邦证据规则(2004)译析》(2005,人大版)、《证明负担原理与法则研究》(2004,人大版)、《民事证据法法典化研究》(2003,人大版)等7本个人专著,并有《中国证据法草案(建议稿)及立法理由书》(执行主编)等数本合著出版。曾发表《公司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比较研究》、《中国侵权责任法推定制度之瑕疵》、《论判决书内容中的法理分析》、《裁判文书买卖合同法律性质研究》等数10篇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