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老师
发布时间: 2025-09-23 00:29:57
『壹』 刘茂林的个人经历
1980.09-1984.07 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4.09-1987.07 中南政法学院宪法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5.09-2010.12 在职申请武汉大学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博士学位,获法学博士学位
1987.07—今 原中南政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教
其中:
1995.03-1998.03 中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部副主任(副处级)
1997年至今多次到瑞士、美国、法国、韩国等国家进行访问和讲学。
1998.03-1998.06 中南政法学院国际交流处副处长(副处级)
1998.06-2000.05 中南政法学院国际交流处处长兼港澳台办主任(正处级)
1998.12 晋升中南政法学院教授
2000.05-2001.09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正处级)
2001.09-2003.0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兼法学院副院长(正处级)
2003.05-2007.03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正处级)
2007.0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部部长(正处级)
2012年10月22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2015年08月31日,拟任省属高校校长。
2015年09月22日,湖北警官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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