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唐木林老师
① 2024年湖南中医药大学奖学金多少钱
湖南中医药大学奖学金因其设立目的、资助机构以及评选标准不同,奖励额度也会有所区别,那么,2024年湖南中医药大学奖学金多少钱?覆盖率是多少?下面为大家整理出湖南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及资助政策,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2024年湖南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
湖南中医药大学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
资助金额
资助人数或比例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8000元
全国共奖励6万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次性奖励5000元
约占大二大三在校生人数的4.5%,每年约135人
国家助学金
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
在校生20%
(一等5%;
二等15%)
国家助学贷贷款
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无限制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无限制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师范生公费教育
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根据招生计划确定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等情况确定,全国共资助约20万人
绿色通道
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无限制
地方政府资助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学费补偿标准,本科生5000元/年,专科(高职)生3500元/年
无限制
……
……
……
……
……
校内资助
爱心基金
临时困难补助
最高限额5000元/人
无限制
医疗补助
2000-5000元/人
无限制
校内奖学金
校级奖学金
每年:一等2000元/人;二等1000元/人;三等800元/人;单项500元/人
20%(一等2%,二等6%,三等10%,单项2%)
傅敏铨"唐木林励志奖学金
10000元/人
30人
东健"国医大师熊继柏奖励基金
5000元/人
限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针灸推拿学院、药学院学生共计20人
第一附属医院奖学金
5000元/人
40人
第二附属医院奖学金
5000元/人
20人
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奖学金
5000元/人
20人
老百姓优秀学子奖学金
5000元/人
20人
张学勇励志奖学金
5000元/人
10人
湘港"陈玉瑜优秀学子奖学金
3000元/人
限中医学院学生10人
耀实通元"奖学金
3000元/人
限护理学院学生10人
勤工助学
固定岗位:每月约450元;
临时岗位:每小时12元
约150个岗位
助力成长资助
浙江寿仙谷捐赠贫困学生教材费
共计100000元
限减免教材费共计100000元
(预计180人)
慈济助学金
3000元/人
125人
泰伦特助学金
3000元/人
限中西医结合学院学生20人
广誉远爱心助学金
一等1500元/人:20人
二等1200元/人:30人
三等1000元/人:40人
限药学院、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学生共计90人
郭佳爱心助学金
3000元/人
4人
曾晓晖女士爱心助学金
7500元/人
限针灸推拿学院学生2人
应征入伍资助
应征地为本校的正式入伍学生10000元/人。
无限制
助爱回家"爱心车票资助
省内200元/人
省外500元/人
预计120人
暑期爱心家访
1000元/人
40人
通晓WiFi"爱心助学"
校园无线WiFi网络费免费
500人
爱心大礼包
200元/人
无限制
天地恒一"杰出学子"奖励计划
学术科研标兵:10000元人
创造发明标兵:10000元人
创新创业标兵:4000元人
杏林之星标兵:4000元人
社会实践标兵:4000元人
学术科研提名奖:6000元人
创造发明提名奖:6000元人
创新创业提名奖:2000元人
杏林之星提名奖:2000元人
社会实践提名奖:2000元人
学术科研标兵:2人
创造发明标兵:2人
创新创业标兵:2人
杏林之星标兵:2人
社会实践标兵:2人
学术科研提名奖:3人
创造发明提名奖:3人
创新创业提名奖:2人
杏林之星提名奖:4人
社会实践提名奖:4人
(每年评定人数及奖金金额会有微调,具体以学校文件为准)
其实,奖学金的额度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学校的经济实力、奖学金设立的目的、申请者的学术成绩、社会实践表现等等。因此,要了解湖南中医药大学奖学金具体能有多少,需以学校官方公布信息为准。
湖南中医药大学简介
湖南中医药大学位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省会长沙市,是湖南省重点建设本科院校,也是首批招收博士研究生、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的高校,入选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湖南省高等学校国内一流建设高校",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完整高等教育办学层次和多个学科门类、多种办学形式,是一所以教学为主体,集科研、医疗、校办产业综合发展的高等中医药学府。
湖南中医药大学创办于1934年,时名湖南国医专科学校,1960年改建为普通高等本科学校湖南中医学院,1979年成为全国首批取得中医类研究生学历教育资格的院校,1990年原湖南科技大学成建制并入湖南中医学院,2002年与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合并,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现与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实行校院合一的管理体制。
如何能获得奖学金?
要获得奖学金,通常需要一定的条件和申请标准。以下是一些建议和步骤,可以帮助你提高获得奖学金的机会:
1、优异的学业成绩:奖学金的评选往往首先看重学生的学习成绩,成绩是占很大一部分比例,甚至超过半数的。
2、良好的品德和操行:你需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和同学,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3、综合素质评估:奖学金还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领导力、团队协作能力等。参与各类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活动、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果,将增加获得奖学金的可能性。
4、及时关注并了解申请信息:不同的奖学金可能有不同的申请条件和要求。你需要及时关注学校或相关机构发布的奖学金信息,了解申请流程、截止日期以及所需材料,确保按照要求完成申请。
5、精心准备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成绩单、获奖证书、社会实践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奖学金一般什么时候发?
1、国家奖学金需要国家教育部组织评审,一般在12月初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由学校递交省中心组织评审,一般在11月会进行发放。
3、国家助学金按要求分月发放,一般9-11月份的国家助学金会安排在11月一次性发放(也就是总资助金的一半),来年3-6月逐月进行发放。
4、校设学年奖学金,也就是大家称之为一、二、三等奖学金,每年9月开始评审,10月发文公布结果,一般11月初会安排发放。
5、每项奖助学金的评审时间都不同,因此,发放时间也会有所差异。
湖南中医药大学奖学金设置情况及资助政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想要了解湖南中医药大学录取分数线、王牌专业、全国排名情况等内容,请关注醉学网。
② 湖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一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英文全称:;学校代码:10541;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地址,含浦校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东塘校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在招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公开招生信息,承担招生录取工作任务。
第八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设立由纪检监察室领导带队的招生录取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要求
第九条
2022年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招生,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文理科类以各省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性别不限,无科目加试和口试要求。
第十一条
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志愿,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第十二条
护理学专业根据用人单位往年招聘要求,建议男生身高在1.68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8米以上。
第十三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高考招生体检表记载的信息为准,按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
1.考生患有《指导意见》
第一条
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不予录取;2.色盲、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中医学(含“5+3”一体化)、中医养生学、中医儿科学、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康复治疗学、运动康复、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应用心理学专业;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色盲、色弱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4.考生患有《指导意见》
第三条
第5项、
第6项、
第7项、
第9项中列出相关疾病,慎重报考我校医药类专业;5.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建议肢体功能障碍考生慎报我校医学类专业。
我校不予录取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新生入校后三个月内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者,报学校审定后转至身体条件不受限的专业就读,本人不愿调整专业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投档比例:湖南省投档比例不超过105%,其他省份根据当地招生录取政策及生源情况确定,不超过120%。
第十六条
不设学校志愿分数级差。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录满,学校根据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的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
第一志愿投档后未录满,再依次进行后续志愿的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照专业计划实施录取(即“分数清”的原则)。
录取时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总分低录取额满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
如与生源所在省份排序规则不符,按生源所在省份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
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选考科目要求以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内蒙古考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建议,实行“招生计划1_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校认可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以包含附加分(含全国性高考加分、地方性高考加分)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
第二十条
对非应届考生录取无附加要求。
第二十一条
新生录取信息在各省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五收费标准、奖学金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依照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收费,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入学须知和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第二十三条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傅敏铨·唐木林”励志奖学金、湖南中医药大学
第一附属医院奖学金、湖南中医药大学
第二附属医院奖学金、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奖学金、老百姓优秀学子奖学金、东健·国医大师熊继柏奖励基金、张学勇励志奖学金、湘港·陈玉瑜优秀学子奖学金、“江氏正骨”励志奖学金、“耀实通元”奖学金、“格尔智慧”奖学金、“筑梦基金”奖学金,奖励金额范围为1500~10000元不等。
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慈济慈善基金会助学金、泰伦特助学金、“筑梦基金”助学金、郭佳爱心助学金、曾晓晖女士爱心助学金、少数民族学生助学助困专项资金、爱心基金、爱心人士“一对一”助学项目等,资助金额范围分别为500~7500元不等。
第二十四条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湖南省已在各市州县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入学前到户口所在地市(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学校由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具体负责学生的奖、助、贷、补、缓和退役士兵复学学费资助、征兵入伍学生学费补偿、直招士官学费补偿、校内外勤工助学等各类各层级的资助工作。
第二十五条
入学资格复查: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
第41号),在新生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过程中,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08
咨询电话:0731-85381117、85381101
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咨询QQ群号:473432949,867317692,912744668
监督电话:0731-88458952
学校官方网址:https://www.hnucm.e.cn/
本科招生网址:https://zsjy.hnucm.e.cn/
微信公众号: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gh_4cb3e8185189)
六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中医药大学2022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经湖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实行。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③ 湖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中医药大学,英文全称:Hu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Medicine;学校代码:10541;办学类型:公办;学校地址:含浦校区: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产业园学士路300号,东塘校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113号。
第三条 学校概况: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湖南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开设有以中医药学为主的26个本科专业,涉及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五个学科门类,是一所集教学、科研、医疗、校办产业综合发展的医科大学,有19所附属医院,5个校办合资企业。学校有学士、硕士、博士三个层次学位授予权,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医、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7个。有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资格。建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3个,湖南省重点学科10个,其中湖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个,构建了以中医药学科为主体的三级重点学科体系。建有国家级及省级精品课程10门,国家级及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8门;获批国家级及省级特色专业11个,国家级及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6个,国家级及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认定国家级及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及省级教学团队5个。建有国家、省级科研平台69个,立项各级各类科研课题2318余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88项。
第四条 学校全日制本科的招生包括普通类、国家专项计划(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新疆吐鲁番对口援疆扶贫定向计划、南疆计划和内地新疆班等。
第五条 学校颁发的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湖南中医药大学,由教育部进行统一电子注册认证。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简称招委会),全面负责研究制定本校招生录取政策,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 学校设有招生就业处,下设招生办公室,在招委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公开招生信息,承担招生录取工作任务。
第八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期间设立由纪检监察室领导带队的招生录取监察小组,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九条 2020年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招生,详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文理科类以各省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一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性别不限。
第十二条 各招生专业无科目加试和口试要求。
第十三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高考招生体检表记载的信息为准,按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录取。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投档比例:湖南省投档比例不超过105%,其他省份根据当地招生录取政策及生源情况确定,不超过120%。
第十六条 不设学校志愿分数级差。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平行志愿投档后未录满,学校根据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进行征集志愿的录取;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第一志愿投档后未录满,再依次进行后续志愿的录取。
第十七条 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对照专业计划实施录取(即“专业清”的原则)。具体程序为:将进档考生先进行第一专业志愿轮次的投档成绩排序,按专业计划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轮次结束后,余下未录取的考生和未录满计划的专业再进入第二专业志愿轮次的录取。以此类推,逐一进行后续专业志愿轮次的录取。若所有专业志愿轮次录取完成后仍有考生未录取、专业计划未完成的,则对未录取考生中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录取时若出现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参照考生语数外总分及单科成绩、获奖情况等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总分低录取额满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
第十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中的相关录取政策参照教育部和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对江苏省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专业,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5合格。实行高等学校考试综合改革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按生源所在省(市、区)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认可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以包含附加分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
第二十条 对非应届考生录取无附加要求。
第二十一条 新生录取信息在各省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第五章 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依照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收费,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入学须知和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第二十三条 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傅敏铨·唐木林励志奖学金、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奖学金、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奖学金、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奖学金、老百姓优秀学子奖学金、慈济慈善基金会助学金、东健·国医大师熊继柏奖励基金、泰伦特助学金、颐而康•中针奖学金、江氏正骨励志奖学金、刘习明奖学金、三真康复奖学金、广誉远爱心助学金、湘港·陈玉瑜优秀学子奖学金、少数民族学生助学助困专项资金、爱心基金、爱心人士“一对一”助学项目等,金额范围分别为1000~8000元不等。
第二十四条 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湖南省已在各市州县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凡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于入学前到户口所在地市 (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学校由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具体负责学生的奖、助、贷、补、缓和退役士兵复学学费资助、征兵入伍学生学费补偿、直招士官学费补偿、校内外勤工助学等各类各层级的资助工作。
第二十五条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产业园学士路300号,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邮编:08,E-mail:[email protected]。学校招生信息发布网站为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网址:http://zsjy.hnucm.e.cn/。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湖南中医药大学2020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经湖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