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博士生导师排名
1. 中国法学界的泰山北斗是
以下是中国法学界的泰斗(排名不分先后):
1、高铭暄:泰斗加学术(刑法界的祖师爷)
高铭暄(1928.5.24-)男,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人。1951年从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1953年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毕业,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荣誉一级教授 ,兼任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委员。
2. 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的老师有哪些 要齐全 多谢了 本人要考法大的研究生 跪求各位帮助!!!
民法学总论 李显冬/姚新华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民事诉讼法 杨秀清/王娣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物权法 隋彭生/刘智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债权法 姚新华/刘智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马列经典著作选读 邬名扬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现代经济理论与政策 邬名扬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知识产权法 费安玲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张 锋/吴平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经济法基础理论与房地产法 赵红梅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国际经济法 杜新丽/杨 帆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公司法(含证券法与企业法) 王卫国/吴景明 中政大教授、博导、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
金融法、税法 魏敬淼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合同法、担保法 隋彭生/刘心稳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宪法与法理学 王人博/陈景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中国法制史 江兴国/马志冰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民事诉讼法学 杨秀清/王娣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刑法学 阮齐林/邬明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合同法、担保法 隋彭生/刘心稳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民事诉讼实务与民事执行 宋朝武/杨秀清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宪法与法理学 焦洪昌/陈景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张 锋/吴平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法学院副院长
仲裁法学 宋朝武/杨秀清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建设部法律顾问
证据法学 洪道德/鲁阳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物权法 隋彭生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刑事诉讼法学 洪道德/刘玫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公司法(含证券法与企业法) 王卫国/吴景明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民法学总论 李显冬/姚新华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
中国法制史 马志冰/江兴国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马列经典著作选读 邬名扬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现代经济理论与政策 邬名扬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3. 中国民法学的泰斗有哪些有哪些经典著作
中国民法学的泰斗有:
1、江平(1930—— ),最负盛名的民商法专家,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负责人,被誉为“中国民法三杰”之一。
江平教授1930年12月出生,浙江省宁波市人。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北京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导师。
2、梅仲协
梅仲协 (1900-1971) 字祖芳,浙江永嘉人。法国巴黎大学法学硕士,1933年后在国立中央大学(南京大学前身)和中央政治学校担任民法讲席,曾任中央政治学校法律学系主任,抗战期间重庆东吴大学教授。
3、谢怀栻
谢怀栻,男,汉族。湖北省枣阳县(现为市)人。1919年8月15日生。1938年在重庆入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法律系,1942年毕业。次年参加高等文官考试司法官考试合格。
1944年后历任重庆、台北、上海各地法院推事。1948年任上海国立同济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兼任上海大夏大学教课,讲授民法、民事诉讼法。
1979年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工作,任副研究员、研究员,担任过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于1988年退休。
4、佟柔
佟柔(1921年6月20日——1990年9月16日)男,满族,辽宁省北镇县人,中共党员。生前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法专业博士生导师。
国内法学界,尤其民法学界,公认佟柔教授是新中国民法的开创者、民法理论的奠基人,是民法学的带头人,称赞他是中国民法的权威或“泰斗”。
日本有的法学家誉其为“中国民法之父”,美国有的法学家称他是“中国民法先生”。
5、史尚宽
史尚宽先生(1898—1970),字旦生,安徽桐城人,生于1898年农历元旦,性厚重而颖悟,十一岁能文章,十五岁留学日本,由京都第三高等学校而东京帝大法律系,获法学士学位。
史尚宽先生的“民法全书”对民国的立法时间产生了重大深远的影响,对后世的法学的研究也具有深远的意义。
中国民法学经典著作:
《民法要义》、《公司法概论》、《公司法教程》、《国际私法新论》、《中国票据法释义》、《法学绪论》、《中国司法大辞典》等。
4. 法学界有哪些名人多介绍!
1、江平:
中国著名法学家,1930年12月出生,浙江宁波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回国进入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任教。1983年至1990年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是七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88年至1992年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
江平教授被收入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并被收入中国多种版本的著名学者、著名法学家名录。
2、陈光中
浙江永嘉县人。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名誉主任。1930年4月23日生,浙江永嘉人。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开拓者和重要的奠基者。1952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2001年,被中国政法大学授予终身教授称号。
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和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现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
他长期致力于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中国司法制度史和国际刑事人权法的研究,为培养法学高级人才,发展诉讼法学特别是刑事诉讼法学,改革和健全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加强刑事司法人权保障,开展国内外诉讼法学交流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3、贺卫方
贺卫方无疑是中国当今法学界最有影响力的法学家之一。1960年7月生,山东省牟平县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198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1985年起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并主持《比较法研究》季刊编辑工作。1995年调至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任教。1992年被聘为副教授,1999年被聘为教授。1993年6-7月美国密执安大学、1996年6月-1997年1月哈佛法学院访问学者。担任北京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
4、王利明
王利明,男,1960年生,湖北仙桃人,中共党员,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兼召集人,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4年1月15日,中国人民大学校党委原副书记、原副校长(兼)王利明接任常务副校长。
5、梁慧星
1944年1月16日生,四川青神人。中国著名民法学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研究》杂志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博士生导师。2008年担任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196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现西南政法大学);1981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院,获民法硕士学位。1990年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
曾担任职务: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主席团成员),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合同法》起草委员会组长、《物权法》、《侵权法》、《民法通则》起草组核心成员。1990年被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1999年起担任第四届及第五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2003年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曾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届特邀咨询员、公安部第二届特邀监督员,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等职;2007年担任中央政治局《物权法》专题讲座主讲人。主要著作包括:独著:《民法》、《民法总论》、《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研究》、《民法学判例与立法研究》、《民法解释学》、《裁判的方法》、《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等;合著:《合同法》、《经济法的理论问题》、《民法债权》、《物权法》、《中国物权法研究》、《中国民法典草案附理由》等;主编:《民商法论丛》、《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从书》等。
5. 网上讲民法的老师有哪些口碑还不错
网上讲民法的老师有很多,口碑较好的老师包括张翔、孟献贵、钟秀勇、李建伟和王立争。以下是对这些老师的详细介绍:
张翔:张翔是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他以“民法萌叔”著称,讲课风格温和,注重民法体系和思维的构建,每个知识点讲解透彻、清晰。他的课程特别适合没有基础且时间较少的考生,语速较慢,可以1.25倍或者1.5倍听。张翔的课程内容紧扣考试大纲,授课时会将容易混淆的概念进行体系化讲解,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担保背后的法律逻辑。
孟献贵:孟献贵是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研究生,被称为技术流老师。其授课结构紧扣考试大纲,书中包含大量表格和口诀,方便后期理解和记忆。孟献贵的课程适合零基础、时间少的考生,授课风格活跃,能够通过生动的例子和幽默的语言使复杂的法律知识变得简单易懂。他的课程分公开课和内部课,公开课课时量较大,但内部课讲义页数不到300页,全程围绕核心考点进行讲解。
钟秀勇:钟秀勇是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被誉为民法界的“湖北花脸猴”。他的课程适合有一定基础、每天能投入5-8小时学习的考生。钟秀勇讲课用心,课程编排细致,附带各种案例帮助理解,理论深度较高。他的课程虽然时间长,但非常适合零基础非法本的考生,内容全面而透彻。
李建伟:李建伟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博导教授。他的课程适合二战、有基础、法本的学生,教材是众合精讲卷,课时适中。李建伟的教学特点是将复杂问题简单化,讲解透彻且针对性强,适合已经有一定基础的考生。
王立争:王立争是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他的授课风格朴实高效,课程完全按照法考大纲的体系逻辑讲解。每个知识点都从应试角度出发进行阐述,语速较快,适合零基础、在职考生。王立争的课程体例简单,先介绍知识点考情,再介绍概念与知识内容,最后通过真题示范知识点的考法。
综上所述,这些老师各有特色,选择适合自己的老师和课程对于备考非常重要。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你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民法老师,顺利通过法考。
6. 民法四先生是那四个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江平,中国人民大学佟柔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王家福教授、北京大学魏振瀛教授,被法学界尊称为“民法四先生”。
简单介绍一下: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江平,中国著名法学家,1930年12月出生,浙江宁波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学博士生导师。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回国进入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任教。1983年至1990年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是七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88年至1992年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江平教授被收入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并被收入中国多种版本的著名学者、著名法学家名录。主要著作有:《中国大网络全书法学卷》(编委、民法学科主编);《罗马法教程》(合著)《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独著);《民法教程》(合著);《公司法教程》(《新编公司法教程》)(主编、合著);《法人制度研究》(主编、合著);《中国采矿研究》(主编),《中国司法大辞典》(主编);《商法全书》(主编);《证券实务大全》(主编);《商法案例评析》(主编);《沉浮与枯荣》(江平口述,陈夏红整理)等。
中国人民大学佟柔教授,(1921.6. - 1990.9.),满族,辽宁北镇人,中共党员。195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毕业。历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中国民法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主编《民法原理》、《继承法教程》,合编《民法概论》。国内法学界,尤其民法学界,公认佟柔教授是新中国民法的开创者、民法理论的奠基人,是民法学的带头人,称赞他是中国民法的权威、“泰斗”。日本有的法学家誉其为“中国民法之父”,美国有的法学家称他是“中国民法先生”。主要著作有:《民法通则简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出版);《中国民法学·民法总则》;《中国民法学》(副主编之一);《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概论》;《经济体制改革中的若干民法问题》;《论国家所有权》;《中国民法讲义》(副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等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王家福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原所长、研究员。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法学教材编写课题组编委会委员,男,1931年2月生于四川省南充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任第八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评审组成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经济法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顾问。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民法学会名誉会长、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主要著作:.《经济建设中的法律问题》(合著);《专利法基础》(合著);《中国专利法》(合著);《合同法》(合著);《现代中国涉外经济贸易法》(合著);《现代中国民法论》(主编);《民法学债权》(主编);《中国土地法理论与实践》(合著);《经济法诸论》(合著);《经济法要义》(主编);《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法律制度研究》(主编);《物权法中海域物权的立法安排》等等。
北京大学魏振瀛教授1933年生,河北威县人。1950年即参加工作,196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后留校任教。曾任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成功者研究会高级顾问、北京大学学术委员会暨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文科分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律系系主任、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董事会董事、国家教育委员会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长期从事民商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兼任法律顾问和律师工作。2000年11月离休。主要著作:《民法》(主编)、《民商法原理与实务》、《疑难合同案例研究》、《市场经济与法律》;《民法原理》(合著)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