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将房产赠与教授税收
1. 赠与房产,税收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
(二回)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答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
2、印花税印花税,是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四)个人所得税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2、其他人之间的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2. 房产赠与涉及哪些税费
1、直抄系亲属间的赠与:只需要缴纳袭3%的契税和双方各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2、非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契税3%,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个税赠与所得的20%,房产不满五年的按照房产的全额征收5%的营业税,满五年的普通住宅免收营业税,满五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差额征收5%的营业税,有升值但不符合免税条件的0.5%的土地升值税
3. 你知道赠与房产是如何缴税的吗
房屋赠与父母需要交税。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关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契税、印花税税收管理问题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在缴纳契税和印花税时,纳税人须提交经税务机关审核并签字盖章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在《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中签字并将该表格留存。税务机关应积极与房管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房管部门对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对未持有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契税完税凭证的个人,不予办理赠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2、关于加强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个人所得税税收管理问题
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因此综上,直系亲属间赠与,赠与方免征营业税、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受赠方主要缴纳契税与印花税;若受赠方出售受赠房屋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其他费用以当地房管局的规定为主。
4. 住房赠予他人税收政策
个人将房产无偿赠与他人需要缴纳哪些税
个人将房产无偿赠与他人,不仅涉及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的利益,还涉及与之相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和印花税等税收政策和税收优惠。对于无偿赠与房产的当事人而言,正确进行税务处理的关键是要吃透相关的税收政策,下面华律网小编结合一个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和说明。
张某是国内某大学的退休教授,子女长期定居在美国。张*授夫妇平时的生活主要由张*授的侄女小张照料。随着年龄的增加,张*授夫妇的日常起居逐渐不便,为了更好地照顾教授夫妇,小张和丈夫从2010年1月开始搬过来和教授夫妇一起居住,实际上承担起了赡养他们的责任。张*授为了表示感谢,2010年3月份决定将自己闲置的一套房产无偿赠送给小张,签订了赠与合同并到公证部门进行了公证,赠与合同上注明的该房产的价值为50万元。该房产系张*授在2007年购进的普通住房,当时的购买价为36万元。
赠与方需要缴纳哪些税
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应征收营业税。但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个人将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暂免征收营业税。本例中,受赠人小张作为赠与人张*授的侄女,不在财税〔2009〕111号文件指定的亲属范围之内。如果能够证明小张对张*授承担了直接的赡养义务,则张*授并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如果不能证明小张承担了直接赡养义务,张*授需要就房产赠与行为计算缴纳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57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由于无偿赠送属于营业税的视同销售行为,因此同样适用财税〔2009〕157号文件的规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因素(下同),张*授需要缴纳营业税(50-36)×5%÷2=0.35(万元)。
本例中,张*授房产赠与的对象虽然是自己的侄女,但是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侄女并不属于直系亲属的范畴。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张*授需要就房产赠与行为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呢?由于对个人的房产赠与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前提是对房产销售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规定,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因此,按照该规定,虽然张*授房产赠与的对象不是其直系亲属,但是张*授却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此外,由于张*授和小张签订了赠与合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张*授应根据赠与合同中注明的赠与房产的价值50万元,按万分之五的税率于书立赠与合同时贴花25元。对于张*授而言,由于房产是无偿赠与,并未取得任何所得,因此张*授不需要就房产赠与行为缴纳个人所得税。
受赠方需要缴纳哪些税
在本例中,小张作为房产的受赠人,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或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以及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情况,对当事双方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除上述情形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此可见,财税〔2009〕78号文件和财税〔2009〕111号文件虽然各自所指的税种不同,但是关于免税范围的规定却大同小异。
由于小张是赠与人张*授的侄女,不在文件指定的亲属范围之内,如果能够证明小张对张*授承担了直接的赡养义务,则小张不需要就受赠的房产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受赠的房产则属于小张的“其他所得”,小张需要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50×20%=10(万元)。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小张应按照当地规定的税率和受赠合同注明的受赠房产的价值全额计算缴纳契税,同时还要按照万分之五的印花税率于书立赠与合同时贴花25元。
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如前所述,张*授和小张为了享受上述税收优惠,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国税发〔2006〕144号文件规定,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提交原件。即张*授和小张要提交3份材料的原件。另外,根据财税〔2009〕111号文件和财税〔2009〕78号文件的规定,张*授和小张还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华律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5. 房子赠与税收是多少
直系亲属房产赠与抄相关税费:袭
增值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行为,免征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随同增值税一并征免。
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行为,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房产继承、赠与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税率万分之五。
土地增值税: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契税:房屋赠与属于转移房屋权属行为,承受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直系亲属之间房产的赠与行为,承受方应该按规定缴纳契税;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税率为3%。
6. 关于赠与房产的税收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专的规定,根据属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缴纳契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因此,您列举的情形是不征契税的。
按照《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78号 文件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您列举的情形是不征个人所得税的。
所以说,在我国,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不需要纳税。
7. 房产赠与在税收方面有什么新政策吗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增值税:(一版)离婚财产权分割;(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房产无偿赠与符合上述通知的,赠与人可以免交增值税,受赠人免交个人所得税,但是仍需缴纳契税及印花税。
8. 赠与房产,税收怎么计算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过户有两种方式,一是赠与过户,第二是买卖过户,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版税和个人所得税,契权税和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还需办理公证手续。办理过户需要赠与人和你带着身份证、户口、房产证。
以下是二手房买卖过户的费用,请参考。
1.契税:二套房或144平米以上契税为3-4%;首套房1.5-2%;90平米以下1%。
2.营业税:成交价的5.5% (满5年且首套房免缴)----是直系亲属赠与免缴此费
3.个人所得税:成交价的1%----- 是直系亲属赠与免缴此费
4.交易手续费:6元/M2;
5.转移登记费: 80元/件
6.产权证查档、房产证贴花:50元左右
7.赠与所得房产再次出售非直系亲属需缴纳20%个人所得税。---如果直系亲属赠与免缴此费
综上,采用赠与手段过户,你可以免缴6.5%的税,但是公证费会收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