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高考录取分数线
① 四川省重本线是按第几名的分划得 还有2018年扩招一万人是扩招的几本
四川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出台
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试题中的语文、数学(文)、数学(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英语科,以及外语科小语种、汉语均使用全国卷。试卷由省统一印制。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点进行。
所有考生在考试前都应按在报名阶段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的承诺,主动了解省教育考试院在高考前公布的《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考考场规则》,并在考试中严格遵守。所有考试工作人员须签订《诚信施考承诺书》。
全省高考(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除外)于6月7、8日统一组织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安排如下:
全国统考和省级统考各科全部实行网上评卷。
考生成绩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到考生本人,不公布。对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于6月25日12∶00前到县(市、区)招考办登记。成绩复核结果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考生本人。
普通类录取共5个批次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共5个批次。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其中有特殊要求的公安(武警)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
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普通类专业本科安排在本科一批后、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普通类本科录取前进行,专科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后、专科批前进行。
高职学院面向藏区试办高中起点“1+2”模式高职教育(以下简称藏区“1+2”)志愿设置在专科批志愿之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选择填报。
录取工作按照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不含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本科第一批、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普通类本科、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普通类本科、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普通类专科、专科批的批次顺序依次进行。
本一本二批次均设置6个平行第一志愿
全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
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分别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第二志愿,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预科志愿;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对口招生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均设置6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以下类推),专科批设置9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批均设置6个平行的预科志愿;本科第二批和专科批各设置3个平行的藏文加试、彝文加试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国家专项计划和在本科提前批后录取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分别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本科、专科分别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
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中的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计划、招收藏文、彝文加试考生的本科、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和招收“一类模式”高考考生的本科、专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均设置1个第一志愿、4个平行的第二志愿,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第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
本科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分别设置1个高校专项计划志愿、1个自主招生志愿、1个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和1个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其中本科提前批志愿仅限只在该批次有招生计划的高校的合格考生填报),本科第二批设置1个高水平运动队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愿意服从学校专业调配的考生,应选择该高校志愿内的专业“调配”栏。未选的,录取时视为不愿专业调配。
艺体类填报志愿6月28日17点以前
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分为本科提前批和两个本科批次。体育类本科、专科专业招生录取都为1个批次。
深度贫困县定向培养艺术体育专业本科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后、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艺体类本科录取前进行,专科安排在艺术本科二批后、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艺体类专科前进行。本、专科均设置6个平行学校志愿(县区),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县区)。
艺术体育类考生在我省公布艺术体育类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后填报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在通知高考成绩且公布各类专业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后、6月28日17∶00前进行。
相关新闻
45个深度贫困县高考生可报名免费定向培养计划
5月8日,记者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我省将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上岗的方式,每年为深度贫困县培养1000名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每年面向深度贫困县考生招录培养2500名高职、专科学生。今年,我省将在45个深度贫困县首次实施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和公办高职专科生“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专项招生”(以下统称为深贫专项计划)。
正住户口要连续3年以上
按照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免费定向培养计划,凡正住户口在深度贫困县且连续3年以上户籍(2015年9月1日起,下同)、符合我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如生源不足时,全省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按照公办高职(专科)专项计划,具有正住户口在深度贫困县且连续3年以上户籍、符合我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
未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高考报名的深度贫困县考生,如拟报考深贫专项计划,均须由本人在5月11日前自行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报。
单设批次单独录取
参加紧缺专业大学本科生和公办高职专科生“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专项招生”的学生在志愿填报和录取投档办法上,将采取单设批次、单独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紧缺专业大学本科普通类和艺术体育类均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第一轮志愿限实施区域内本县合格考生填报。普通类志愿在通知高考成绩后随普通类本科志愿同时填报,安排在本科一批结束后、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投档开始前录取;艺术体育类本科志愿在通知高考成绩后随其他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同时填报,安排在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后、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艺术体育类本科投档开始前录取。
在录取投档办法上,普通类投档时,在本科第二批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艺术体育类投档时,在本科省定文化、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若有未完成计划,则逐步扩大面向45个深度贫困县未录取合格考生征集志愿;如仍有未完成计划,则面向全省考生征集志愿。每轮普通类专业投档过程中,若生源不足时,均可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降分投档。
公办高职(专科)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第一轮志愿限实施区域内本县合格考生填报。普通类志愿在通知高考成绩后随专科志愿同时填报,安排在专科提前批结束后、专科批前录取;艺术体育类志愿在通知高考成绩后随其他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同时填报,安排在艺术类本科二批后、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艺术体育类专科投档开始前录取。
普通类投档时,在省定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艺术体育类投档时,在专科省定文化、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若有未完成计划,面向45个深度贫困县未录取合格考生征集志愿。
录取照顾政策
1.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优先录取。
现役军人子女报考军队、武警院校的,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优先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4. 烈士子女加20分。
符合以上第2至第4条规定的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5.下列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由学校决定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
(1)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以下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2)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5分,其他高校加10分。
(3)其他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项目,原则上只适用于省内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时,若学校认可我省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请招生学校充分考虑四川民族地区的特殊性,从促进民族大团结、促进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和经济建设发展的政治高度,给予理解和支持。
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加。
6.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职学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职学院免试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考报名,并在5月19日前向有关高职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高职毕业生,毕业时可分别向相关的本科高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考。
符合以上第1至第6条规定条件的所有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都须自行进行申报。
符合上述政策照顾条件的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社会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享受相关项目照顾政策。
关于定向、民族班和预科招生
(一)定向就业招生
1.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均须经教育部批准并正式下达。
2.定向就业招生生源范围为全省,其档案与该校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档案同时投放;若在该校调档线上不能录取满额,可在其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向学校补投有定向志愿的考生档案。
3.普通高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工作按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规定执行。西藏就业定向生的报考条件为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录取标准不得低于各有关高校在我省本科相应批次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报考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应亲笔填写《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申请书》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录取的考生须与西藏自治区人事厅(定向教师培养计划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已录取考生到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在第一次填报志愿时填写了《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申请书》的考生才能填报定向西藏就业招生征集志愿。
4.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录取时,投档成绩包含考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
5.对按上述办法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采取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定向培养士官、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免费医学定向和免费师范生等性质为定向招生计划的招生办法另文规定。
(二)民族班招生
民族班招生工作按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规定执行。民族班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其录取工作安排在有关招生学校本、专科相应批次内进行,其录取标准不低于各有关高校在我省本、专科相应批次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民族班录取时,投档成绩包含考生录取照顾政策加分。
民族班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定向就业培养计划,学生毕业后回生源地区就业。
(三)预科招生
1.少数民族预科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外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按照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规定执行,其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工作安排在有关招生学校本、专科相应录取批次内进行,本科预科录取标准不低于各有关高校在我省本科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录取标准不低于各有关高校在我省专科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以下60分。
省属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100分。按照《教育部关于同意四川省调整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办法的批复》(教民函〔2015〕6号)意见,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在 2020年毕业时开始,我省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录取标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即本科预科不低于该校在我省本科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下80分、专科预科不低于相应批次调档分数线下60分。
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定向就业培养计划,学生毕业后回生源地区就业。
2.总装备部边远基地本科预科
总装备部边远基地本科预科班招收总装备部边远基地的职工及其子女,按原国家教委教学司〔1995〕72号文规定,其降分标准为可在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降低110分。
3.藏、彝文一类模式预科
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预科只招收参加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高考的高中(中专)毕业生,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100分。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高一年级学生,到 2020年毕业时开始,我省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预科录取标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4.边防军人子女预科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招收经总政、教育部审定合格的边防军人子女考生,具体办法按照总政、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5.预科投档时考生不享受任何照顾政策加分。
② 筠连县第二中学的录取分数线
文考加体考第一批330第二批338在加一句,只要有录取通知书的都可以!不过他们学校的最低线好像是一百左右把!
③ 2007年四川高考三州可加分不
录取照顾政策
适用于在川招生所有院校的录取照顾政策:
1.退役军人、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下同)奥林匹克竞赛获全国决赛一等奖者加10分,获全国决赛二、三等奖及省赛区一等奖者加5分。
(1)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名称为: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③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④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⑤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2)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名称为:①全国高中数学联赛;②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③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④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⑤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3.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全国一、二等奖者以及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加20分。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5.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可享受以下录取照顾政策:
(1)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有关部委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0分;
(2)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教育厅表彰的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加10分,省级优秀学生加20分;
(3)县(市、区)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公民”考生加10分,市(州)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勇士”考生加15分,省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英雄”考生加20分;
(4)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其他突出事迹者,经省录取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可在20分以内加分。
6.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7.烈士子女加10分。
8.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艺术体操(女)、武术、射击、射箭、举重、赛艇、皮划艇、摔跤、曲棍球、跆拳道、棒球、垒球、柔道、健美操、无线电测向、定向越野等二十七项运动中的任一项运动成绩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标准,经省统一测试与认定合格,可加20分(具体要求和办法另文规定)。
符合以上第2至第7条规定的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9.下列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和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考生及少数民族聚居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审录。请招生学校充分考虑四川民族地区由于受历史、经济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其教育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特殊性,从促进民族大团结、促进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和经济建设发展的政治高度,给予理解和支持。
三州、七县、两区(三州、七县、两区 (共57县)
三州: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
七县: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
两区:仁和区、金口河区。
)的少数民族考生,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含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本一院校)加25分,其他院校加50分;其汉族考生,本一院校加10分,其他院校加25分。汉源、宝兴二县的彝、藏、羌族考生,本一院校加25分,其他院校加50分。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本一院校加10分,其他院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本一院校加5分,其他院校加10分。古蔺、叙永、珙县、屏山、兴文、筠连六县的苗、彝族考生,本一院校加10分,其他院校加25分。
上述少数民族地区以外的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适用于省内院校的录取照顾政策:
1.下列考生报考省内院校,录取时,加分后达到学校调档线的,向学校投档审录:
(1)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全国三等奖及省一等奖者和“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获全国提名奖及省一等奖者加10分。
(2)对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音乐、美术、书法、舞蹈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艺术尖子考生,经省统一测试,成绩达到优秀的加15分,良好的加10分,合格的加5分(测试办法另文规定)。
2.我省地方属农、林院校(含由农、林院校合并而成的高校)的农、林专业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时,可对线下10分以内的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学校从中选录有农、林专业志愿的考生。
3.对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和攀枝花市东区、西区及少数民族聚居区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属院校录取时加5分,达到学校调档分数线的,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
若考生可享受多项加、降分照顾政策,仅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再累加。
六、关于定向、民族班和预科招生
(一)关于定向就业招生
1.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均须经教育部批准并正式下达。
2.定向就业招生生源范围为全省,其档案与该校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档案同时投放;若在该校调档线上不能录取满额,可在其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向学校补投有定向志愿的考生档案。
3.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工作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学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民〔2005〕7号)规定,经教育部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毕业后到西藏就业的定向生,其报考条件为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录取标准不得低于各有关高等学校在我省本科相应批次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报考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志愿的考生须亲笔填写《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申请书》并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署意见;录取的考生须与西藏自治区人事厅(定向教师培养计划与西藏自治区教育厅)、招生学校分别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已录取考生到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拒签“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新生报到和注册手续,取消其入学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4.对按上述办法投档录取后仍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转为非定向计划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录取。
(二)关于民族班招生
按照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件规定,民族班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其录取工作安排在有关招生学校本(专)科相应批次内进行,其录取标准不低于各有关高等学校在我省本、专科相应批次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40分。
(三)关于预科招生
1.少数民族预科
按照教育部教民〔2005〕7号文件规定,中央部门所属院校和外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考的少数民族考生,其录取工作安排在有关招生学校本(专)科相应录取批次内进行,本科预科录取标准不低于各有关高等学校在我省本科相应批次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录取标准不低于各有关高等学校在我省专科相应批次学校调档分数线以下60分。
省属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可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100分,招收三州、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和汉源、宝兴两县的彝、藏、羌族考生。
2.总装备部边远基地本科预科
总装备部边远基地本科预科班招收总装备部边远基地的职工及其子女,其降分标准按原国家教委教学司〔1995〕72号文的规定执行。
3.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预科
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预科招生按照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做好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07〕20号)文件执行。
预科生不享受任何政策照顾。
④ 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民族户籍高考加多少.分.我子女是少数民族户籍考一本能加多少分
筠连县属于四川省三州十七县两区之一,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本一批院校)加25分,其他院校加50分。
本规定只适用于四川省内高校,省外高校若可上述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则按政策加分投档,由学校根据其录取规则决定是否录取;若学校明确认可的加分分值上限为20分,则投档时按学校要求执行。
⑤ 四川有哪些大学承认高考民族加分
民族加分是省一级政府发出的文件,不存在那个学校认不认的问题,必须认。
只是在报名的时候可能需要申请环节的一些手续。具体程序看本省的规定。
⑥ 四川少数名族高考怎么加分
四川少数名族高考加分地区有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荣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录取高校(含本科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高校)加25分,其他高校加50分。
上述地区的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
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10分,其他高校加25分;其汉族考生、报考本一批高校加5分,其他高校加10分。
烈士子女、退役军人加2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高考加分改革事关学生成长、国家选才和社会公平。根据国家五部委“既要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严格程序,也要统筹推进、积极稳妥、确保稳定,进一步减少加分项目,降低加分分值,精准确定加分区域、群体、条件,统筹好其他相关政策调整”的总体要求,后续四川省将出台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
⑦ 2013年四川高考后录取时,少数名族是上线加分还是加分上线
关于民族自治州、县的考生和其他县、市、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规定:
1. 甘孜、阿坝、凉山三州,乐山市的峨边县、马边县、金口河区,攀枝花市的米易县、盐边县、仁和区,绵阳市的平武县、北川县,雅安市的石棉县、汉源县、宝兴县和宜宾市的兴文县(以下简称三州十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40分。
2. 古蔺、叙永、珙县、屏山、筠连五县的苗、彝族考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30分。
3. 三州十县两区的汉族考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20分。
4. 上述1、2、3项所列少数民族考生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10分。
——摘自《四川09年成人高校招生实施规定》
⑧ 2011年宜宾市中考成绩和录取分数线,谢谢
首 页 >> 阳光公示
2011年宜宾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作者: 文章来源:市教育局阅读: 75 时间: 2011年6月28日 编辑: ybjyj
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A组招生学校):503分。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B组招生学校):433分。
其他普通高中(C组招生学校):342分。
以上只是类式于高考的提档线 只是到了这个分数才有可能被该组学校录取 各校的录取线由于教育局的问题还须要等待..
⑨ 哪些高校不承认高考加分
都认可的,这是全国的政策,全国性加分的适用范围更广,涵盖了全国的大部分地区。而地区性加分只在本地有效力,在这个范围之外的就没有追溯力。如果身兼这两种,要知道的是加分不能叠加,只能择一个最高的选。如果想考本地的,则选地区性加分。反之,如果是考外省的院校,就选全国性加分。
而且全国性加分全国绝大多数高校都承认的加分,常见的例如少数民族加分;地方性加分是地方给的加分,只能在该地区内使用,例如贫困县地方性加分。

举个例子,假设高考分数为600分:
如果符合国家对考生的加分要求,在全国任何地方,都可以得到相应的加分,假设这个加分是10分,那么此时总分为610。
如果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等,因各种因素得到地方照顾,地方给予符合条件的高考生加分,假设这个分值为15分,那么在该区域内的分数就是615分,一旦离开了这个区域,这个加分就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