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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政策都有哪些政策

发布时间: 2021-02-28 10:54:06

① 目前,国家对大学生就业有哪些政策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

1、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

2、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3、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录取;

4、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的,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今后相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参加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5、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6、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7、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8、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9、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三、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

10、高校毕业生在参与项目研究期间,享受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补助,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

11、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12、为到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方面的服务;

13、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

14、登记失业并自主创业的,如自筹资金不足,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15、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16、灵活就业并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五、强化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17、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18、机关、事业单位免收招聘报名费和体检费;

19、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

20、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由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并组织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

② 2019年大学生就业政策有哪些

北京:
就业促进

北京市人社部门结合实际,大力实施、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坚持就业与创业双轮驱动,构建形成促进就业与引领创业并举、市场择业与帮扶就业互补的政策服务体系。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大基层岗位开发,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对服务期满后仍留在基层工作的人员,给予定向招录、升学优惠等政策。

突出创业引领

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就业生就业,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不断扩大求职创补贴政策覆盖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收入农户)、贫困残疾家庭、残疾、毕业学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助。

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

促进基层成长

组织实施好“三支一扶”等基层就业项目,支援基层,锻炼人才,放飞年轻人梦想。

推行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

1.下沉审批权限到区,便捷的服务措施,让就业者安心、贴心、温心,让创业者站得住、立得稳、行得远。

2.全方位就业指导,完善多方式就业服务,采取网络招聘、专场招聘、就业创业超市等多种方式,提供线上线下24小时求职服务。

3.对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毕业生,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③ 国家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有哪些

国家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有:
一是将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内保险补贴政策容延长至2015年底。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二是启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和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
三是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实名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年内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四是加大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帮扶,将现行只限于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贴扩大到残疾毕业生。
五是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要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六是简化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域和所有制单位流动就业的落户等手续。

④ 2020届毕业生最新就业政策有哪些

2020届毕业生最新就业政策有:鼓励更多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面向基层就业;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普通高校专升本规模;扩大中小学教师招聘;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给湖北籍以及湖北上学的毕业生特别就业关照。

1、鼓励更多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面向基层就业

最大限度增加就业机会,教育部与人社部一起着力稳住大学生就业岗位基本面,除此之外,还将重点加大基础教育、基层医疗、社会服务等领域招录。加大政策倾斜,鼓励更多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好大学生基层就业项目,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2、扩大硕士研究生招生、普通高校专升本规模

教育部全力拓展毕业生升学深造渠道,综合考虑高校办学承载能力、支撑国家战略所需学科、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专业等因素,在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前提下,着力扩大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同时,围绕社会服务管理新业态发展等对一线技术人才的需求,积极扩大普通高校专升本规模。

3、扩大中小学教师招聘

扩大重点领域的招聘,特别是中小学教师。现在非常急需的是高中和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高考改革以后,改革的省份高中教师出现大量结构性紧缺。同时要落实应届毕业师范生全部入编入岗的工作。

4、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大学生就业

中小微企业是大学生就业的主阵地,前三年差不多有六成就业的大学生是到中小微企业的。人社部等部门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给了很多保护,这也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如果这些政策都落实了,会对大学生今年的就业有极大的支撑和帮助作用。

5、给湖北籍以及湖北上学的毕业生特别就业关照

要强化重点群体帮扶,优先推荐就业岗位。湖北籍特别是武汉籍学生,受疫情影响他们返校时间可能更晚,因此要给予特别关照,今年毕业答辩等可适当延长时间。特色岗位制度,包括中央基层项目、普通高校专升本、研究生招生计划等,也将向湖北倾斜。还将为湖北籍和在湖北上学的毕业生,开设专场网上招聘会,积极协调用人单位,延长招聘时间,推迟签约等。

⑤ 大学生就业政策有哪些

大学生就抄业的政策,每个城市每袭个区的政策扶持不一样,具体要咨询你所在区的这个劳动人力资源部门,那就我而言很多的城市他有这个创业基金啊,有这个资金的减免,所以都可以多咨询多问一下每个区的这个政策,然后选一个合适的办公场所和经营种类

⑥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对大学生就业政策有什么鼓励政策是什么

一、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的政策措施
第一,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补贴政策。
第二,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第三,选聘招录优惠政策。
第四,继续实施和完善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扩大项目范围。
二、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政策
第一,清理影响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
第二,取消落户限制。
第三,落实就业扶持政策。
三、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
第一,鼓励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
第二,鼓励困难企业更多保留高校毕业生。
第三,鼓励科研项目聘用高校毕业生。
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
四项政策鼓励自主创业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享受更多公共服务。
五、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措施
一是对困难家庭毕业生,高校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时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
二是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毕业生,各地要摸清底数,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组织其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促进就业活动。
三是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抓好政策落实。

⑦ 今年出台的大学生就业政策有哪些

《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包括开设网店等,确保就业形势稳定。
中西部就业学费代偿
《通知》提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举措包括:
■ 充分挖掘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农技推广等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的就业潜力,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 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尚未制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办法的地区,要在年内出台。
■ 高校毕业生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 对到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办理落户手续,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 将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享受求职补贴对象范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最长不超过2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国企招聘要公开透明
在就业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就业公平问题显得更为突出。《通知》首次将以前主要针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要求扩展到国有企业,并细化到公示的天数:
■ 用人单位招聘不得设置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歧视性条件,不得将院校作为限制性条件,省会及以下城市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不得将户籍作为限制性条件;
■ 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要实行公开招聘,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报名时间不少于7天,对拟聘人员应进行公示,明确监督渠道,公示期不少于7天;
■ 省会及以下城市要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
开办“网店”可享补贴
小型微型企业是吸纳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财政部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通知》的一大亮点是,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创造更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 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对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 国家继续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在2014至2017年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以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也可以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 为鼓励网络创业,《通知》还明确了一条新政策: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⑧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有哪些

1、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政策、法规主要有哪些?

⑴教育部及有关部委关于毕业生就业的规范,如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暂行规定》。

⑵各地就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的有关毕业生就业的规范性文件,用于规范指导本地区的毕业生就业.

⑶高等学校结合学校实际,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工作意见,制定的本校工作实施办法细则.

⑷与毕业生就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

2、现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办法是什么?

按照教育部教学[1999]2号和人事部人办发[1999]11号文件规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就业。

毕业生就业坚持“公开、公正、择优、自愿”的原则,其就业机制为“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毕业前通过供需见面会与双向选择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派遣到接收单位;未落实单位的,派遣回生源所在市地,有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就业指导机构推荐或自行联系工作单位。各市地、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通过举办毕业生就业洽谈活动、计划指导下的双向选择、指令性安置和考试录用等各种措施,积极帮助未就业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

3、特殊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是什么?

⑴委培生、定向生的就业政策:定向生原则上按入学时的合同就业。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原定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征得原单位的同意,报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并交纳相应的违约金和培养费后,可调整就业单位。

⑵享受国家专业奖学金及享受艰苦行业、地区或特殊岗位定向奖学金的毕业生就业政策:享受师范、农林、民族、体育、航运等国家专业奖学金,及享受艰苦行业、地区或特殊定向奖学金的毕业生,原则上按国家计划就业,对不服从就业计划自谋职业的,必须补交在校期间普通专业的学费并返还定向奖学金、专业奖学金。

⑶结业生的就业政策:结业生就业必须在,《就业报道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在规定时间内未就业的,由学校将其档案户籍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家在农村的保留非农业户籍)自谋职业。

⑷有病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学校应在毕业生毕业前认真负责地对毕业生进行健康检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让其回家休养。一年内治愈的(需经学校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以后仍未痊愈或无用人单位接受的,户籍关系的档案材料转至家庭所在地,自谋职业。

⑸毕业生自费出国留学的政策:毕业生可以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申请自费出国的毕业生不参加就业,凭国(境)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学校教务处和毕业就业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不列入就业计划。毕业生集中离校时未办妥手续的,原则上将其户口转至家庭所在地,继续办理出国手续。

⑹高职毕业生的就业政策:高职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原则上与其他专科毕业生就业政策相同,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高职”字样。

4、跨省、跨系统就业应办理哪些手续?

毕业生就业遵循“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方针,原则上不受行业和区域限制。但毕业生在择业过程中,要注意按就业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⑴到省外就业的毕业生按接收地就业政策办理手续;

⑵师范类毕业生到非教育系统就业,协议书应经接收地教育局签章,非师范类毕业生到教育系统就业,协议书须经接收地教育局签章、人事局鉴证后才能生效;

⑶毕业生到省直、部队、中央驻鲁单位就业的,非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协议应由接收单位到省人事厅鉴证,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协议由学校统一到省教育厅鉴证。

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问答

5、应届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将享受哪些鼓励政策?

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免交的具体收费项目主要包括:

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含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物价局)批准的收费项目。

A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B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C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查费、预防体检费、预防接种劳务费、卫生证工本费。

D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E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费。

F公安部门收取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

G烟草部门收取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费(含临时的零售许可证费)。

H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应当向工商、税务、卫生、民政、劳动保障、公安、烟草等部门的相关收费单位出具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以及工商部门批准从事个体经营的有效证件,经收费单位核实无误后按规定免交有关收费。

同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将人事关系存放在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劳动或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将为其办理人事关系接转人事档案管理、转正定级、党团关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社会保险金缴纳等服务,实行全方位的人事代理服务,以解除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后顾之忧。

6、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将享受哪些政策优惠?

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公安机关将积极放宽建立集体户口的审批条件及时便捷地办理落户手续。用人单位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所聘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其合法权益。从事个体经营和自由职业的高校毕业生要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交纳社会保险费。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商和税收部门简化审批手续,积极给予支持。

劳动、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将为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集体户口人事代理、存放人事关系等服务,同时还将为这些毕业生办理人事关系接转从事档案管理、转正定级、党团关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社会保险金缴纳等服务,实行全方位的人事代理服务,解除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后顾之忧。

对于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以及到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按照有关规定,在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维护其合理权益。

7、如何进行失业登记?

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应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服务。对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城市、社区可组织其参加临时性的社会工作社会公益劳动,或到用人单位见习,给予一定报酬。对于因患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者,由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临时救助。

8、落户限制等阻碍人才合理流动的障碍是否已解除?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消除人为限制毕业生跨省就业的障碍,近来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多项鼓励人才合理流动的政策:

⑴落实企业用人自主权的规定,鼓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多招聘高校毕业生。

⑵取消对接收高校毕业生收取的城市增容费、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费、出系统费和其他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政策。

⑶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省会以上城市也要根据需要,积极放宽高校毕业生就业落户规定,简化有关手续。公安部门对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高校毕业生所持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其落户手续;对非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其落户手续。

三、毕业生到特殊行业、地区就业问答

9、什么是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有国家级、省级、城市级这样的层次划分吗?

国家公务员指的是国家行政机关里除工勤人员外的行使行政职能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特指党群部门除工勤奋人员外的工作人员。把国家公务员划分为各种层次是不够准确的,因为所有公务员都是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人员,都称之为国家公务员。

为什么会出现上述说法?这主要是因为组织招考的部门不同而产生的误解。组织招考国家公务员的部门有:中组部,国家人事部,各省省委组织部,各省人事厅,各地市市委组织部,各市地人事局。

10、国家公务员的报考条件是什么?考试类型和内容有哪些?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包括计划内自费生,不含委培,定向生)均可报名。报名条件:

⑴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⑵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⑶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校期间被评为“三好学生”或担任学生干部,获得过奖学金;

⑷符合招考职业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⑸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省、市每年招考国家公务员的有关事项及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市人事部门确定)。

考试类型包括三种:

⑴中央,国家机关面向社会的公开考试;

⑵中央,国家机关面向大学生的录用考试;

⑶中央部门垂直管理单位的公务员录用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三部分:

⑴知识测验,包括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

⑵智力测验或叫能力测验;

⑶智能测验。

《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的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其他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种。公共科目由国务院人事部门统一确定,由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专业科目由国务院人事部门和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按照权限分别确定或批准,可由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也可委托用人部门组织实施。

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的内容,共包括6个部分:马克思列宁主义;邓小平理论;法律;行政管理;历史、国情国力和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11、什么是“三支一扶”计划?如何参加?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决定,联合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服务期限为2年,“三支一扶”大学生应按照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须经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办)批准,并履行有关手续。服务内容主要是到乡镇一级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学生,其户口可留在原学校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应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事部门,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具有以下条件的省内普通高校和本省生源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具有敬业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定向、委培生和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签署就业协议)的高校毕业生不能报名。

组织招募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工作遵循以下程序:

⑴自愿报名。毕业生以自愿原则,根据省“三支一扶”办公布的招募计划,按照招募工作的要求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报名。

⑵考核考试。各市“三支一扶”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根据招募岗位的要求和报名情况进行条件审核,通过考试或考核确定初步人选。

⑶确定人选。省“三支一扶”办对各市提出的初步人选统一组织体检,经审核确定“三支一扶”大学生人选,并组织其签署《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和《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将名单报全国“三支一扶”办备案。

⑷岗前培训。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然后派遣到各服务单位。

12、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⑴对服务期满要求扎根基层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就业上的优惠政策:鼓励服务期满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扎根基层。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应该拿出一定职位专门招聘这部分毕业生。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30个经济欠发达县、艰苦行业工作,服务数达到5年以上,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⑵对服务期满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研究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的优惠政策: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3年内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以在笔试总分中增加4分;报考我省事业单位的,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学校应为其保留两年学籍。

⑶对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上的优惠政策:各级人事部门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

⑨ 国家对大学生就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大学生创业完全手册政策关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专,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属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了解这些政策,才能走好创业的第一步。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为7万元,并享受贷款贴息。 ■上海市设立了专门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教育培训中心,免费为大学生提供项目风险评估和指导,帮助大学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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