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法学博士
1. 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求助
中山大学法学院目前招收博士生的方向主要是法学理论、 法律与行政版(相关) 、中外权法律史(相关)等,硕士生的专业方向更多,有法学理论 法律史学 宪法与行政法学 刑法学
民商法学 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 国际法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目前有教授20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1名,副教授22人,讲师10人。
2. 考中山大学法学院的博士难吗
同学,其实难和容易都是相对来说的,中山大学作为211工程院校,985工程院校难肯定是有它的难度的,法律看起来很多的法律条文很枯燥,如果你能静下心啦仔细研究,它还挺有意思的,想考就别先在意它难不难,拿出你的智慧摆正好自己考研的心态,努力吧!
3. 中山大学法学院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 什么时候获批
2010年获批的,中山大学该次同批增列的一级学科博士点共以下13个:
应用经济学
法学
政治学
民族学
外国语言文学
大气科学
海洋科学
地质学
力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
信息与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口腔医学
4. 中山大学是否有法学博士点谢谢!
十所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普通高等学校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内学容 武汉大学 吉林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厦门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法学新增博士点清单 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自动获得全部十个法学博士点): 吉林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 厦门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二级学科博士点: 法学理论: 浙江大学 中山大学 中共中央党校 法律史: 湘潭大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上海交通大学 山东大学 郑州大学 民商法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黑龙江大学 复旦大学 山东大学 经济法学: 辽宁大学 安徽大学 湖南大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福州大学 中国海洋大学 重庆大学国际法学: 湖南师范大学
5. 中山大学法学院的教职员工
该院现有教职员工75人,其中教师50人(教授20人,其中博士生导师版11名,副教授22人,讲权师10人),教辅及党政管理人员24人。不少教师在国家级和省级主要法学学术团体兼任重要职务,在学术界有相当影响;同时许多教师还承担了与有关部门协作的教学、科研、法律实务以及地方立法起草等任务,成绩显著。
6. 中山大学法学院排名第几
广东省各大学的法律专业排名:
1、中山大学法学院,985.211,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
2、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985.211,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
以上两所高校是目前广东省最好的法学院,特别是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发展特别迅速。很多人都说华南理工大学是理工科高校,文科专业不好,其实这种观点现在是错误了。这些人基本上是拿华南理工大学的文科专业和其工科专业比较,这样那肯定是差的,要知道华南理工大学的工科能排在全球50名!但是如果你拿华南理工大学的文科专业和其他学校的比较,比如中山大学、暨南大学……,你会发现,华南理工大学大学的文科专业其实和那些学校是差不多的,甚至是更好的!所以说,学校的牌子特别重要,借助985平台,和地处广州的优势,华南理工大学的文科专业发展的特别快,华南理工大学的文科没有冷门专业,比如人类学、考古学……,而且她的文科专业都很有特色,比如外国语学院是科技英语,法学院是知识产权,工商管理学院……,所以说现在的华南理工大学已经不能简单的定位为理工科大学了,他现在是一所综合性大学。
广东省其他高校的法学院
3,暨南大学法学院,211,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
4,华南师范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8,深圳大学法学院
9,华南农业大学法学院
……
7. 广东大学法学专业排名
1、中抄山大学法学院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
2,暨南大学法学院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 /深圳大学法学院 /华南师范大学 /华南农业大学法学院
8. 中山大学的法学博士民法方向好考吗
中山大学的法学排名是相当不错的,不是很好考,在广东就属中山大学了。一般不要求论文。
9. 中山大学法学院的组织机构
黄瑶教授(博士生导师),为现任院长。李挚萍教授(博士生导师)、丁利副教授专、黄瑶教属授(博士生导师)为副院长。党委书记为虞桦研究员,党委副书记为莫华副教授。(更新时间:2011年9月1日 )
该院辖设8个研究所
法学理论研究所
法律史研究所
宪法与行政法研究所
刑法研究所
民商法研究所
诉讼法研究所
经济法研究所
国际法研究所
该院另设10个各级研究中心(所)
中山大学法学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中山大学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研究中心(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中山大学法学研究所
中山大学行政法研究所
中山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
中山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
中山大学该院WTO与CEPA法律研究中心
中山大学该院环境资源与能源法研究中心
中山大学该院公共政策与法律制度设计研究中心
中山大学该院人权法研究中心
10. 中山大学法学院的历史沿革
该院起源于来1905年成立的广自东法政学堂,是旧中国最早的新式法政教育机构之一。1912年,学堂更名为广东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23年又更名为广东公立法科大学。1924年,孙中山先生在广东公立法科大学、国立高等师范学校、广东农业专门学校的基础上组建国立广东大学即后来的中山大学 ,广东公立法科大学随之成为国立广东大学法科学院,并于1931年发展为该院。1952年,全国院系大调整,中山大学该院及法律系被撤销。1979年,中山大学复办法律学系,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海牙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员端木正任首任系主任。1993年,法律学系、政治学与行政学系、社会学以及人口研究所共同组建成立中山大学法政学院,2001年9月,中山大学撤销法政学院,并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复建该院。
1998年起,学院在本科层次统一按法学专业招生,2004年,该专业入选广东省名牌专业。学院现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和硕士学位授予权一级学科,法学理论和诉讼法学学科为广东省重点学科,刑法学课程为广东省精品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