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贫困大学生溺亡
⑴ 大学生救人溺亡事件,起因 经过 结果
荆州市委市政府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对长江大学学生救人事发现场的调查结果,还原了大学生群体舍己救人的英雄壮举,情景真实可信震撼人心。 由荆州市委宣传部、政法委,市政府法制办、信访局、公安局、工商局、物价局,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和长江大学组建的工作专班,10月31日至11月4日就事发现场的相关情况开展了联合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当天大学生舍己救人的壮举清晰地得以再现。 10月24日下午,长江大学文理学院40多名学生,在长江观音矶附近的沙市宝塔河段沙滩上秋游野炊。14时15分左右,附近2名儿童不慎落入江中,在场的10余名大学生立即开展施救,李佳隆、龚想涛率先冲入水中,徐彬程、方招、陈及时、张荣波紧随其后。 李佳隆救离岸较远的儿童,龚想涛救离岸较近的儿童。李佳隆救小孩时体力不支,徐彬程过去接应,把被救的小孩拖向江边的渔船,用肩将小孩托出水面,并由船上人员将获救小孩拉上船并转送上岸。 此时,何东旭、姜梦琳、黄检、孟亮雨、孔璇、李立科、昌子琪、万莉沙、贾云芸等大学生,手拉手组成人链伸至江中接应。人链最前端的何东旭抓住龚想涛所救儿童的手,开始往岸上拉时,脚下的流沙塌陷,人链瞬间断开,处在人链前端的何东旭、姜梦琳、孔璇等倒进深水中…… 听到呼救,附近韩德元、鲁德忠、杨天林3名冬泳队员闻讯赶来下水救人。韩德元抓住两人往岸上游,鲁德忠将救生圈扔给韩德元后,游过来一同将两人拖至停靠岸边的渔船边。之后,他将救生圈扔向仍在江中的学生,徐彬程抓住救生圈扔给李佳隆,自己游过去同他一起拉着救生圈游到渔船边,李佳隆手搭在渔船边休息一会儿后,有人抓住他的手,将他从江中拖到了岸上。 休息片刻后,徐彬程再次救起1名同学返回岸上,落水的孔璇在冬泳队员的帮助下爬上岸。 此时,韩德元又听到岸上有人喊叫:“水里还有一人”。他再次入水抓住一名落水者往岸边游动,这时停靠岸边的一艘渔船向韩德元救人的位置移动过来并伸出竹竿,韩德元一手抓住竹竿,一手抓住被救落水者,由渔船带到岸边。 长江大学学生高阳拍摄的视频显示:有人大声说:“没人了”。而在此期间,昌子琪与万莉莎已看到何东旭沉入水中,万莉莎给方招打电话无法接通。高阳和林泉在14时22分至14时25分时间段均发现何东旭失踪。通过清点人数发现方招、陈及时失踪。 此时,江面已恢复平静。两位落水少年获救了,而三位英雄已经沉入苍茫而冰冷的江水中…… 据当地冬泳队员介绍,“万里长江,险在荆江”,事发地观音矶又是荆江最险要的江段,被誉为“万里长江第一矶”,是历史上著名的险工险段。大学生救人现场被当地人称为“鬼门关”,水面看似平静,但水底却暗流涌动,旋涡成串,几乎每年都有人在那里溺水身亡,最多一年溺亡人数曾达到18人之多,因此,发现有人在此溺水,当地人一般不敢下水施救。
⑵ 大学生救人溺亡 捞尸者手牵绑尸绳谈价
中国就是这种人太多了
悲剧。
他早晚也会有这个下场的
我建议发动人肉
⑶ 湖北大学生救人溺亡 是怎么回事
10月30日,湖北3位大学生为救两名落水少年,在长江湖北荆州宝塔湾溺亡。在打捞遗体时,面对同学们的跪求,个体打捞者挟尸要价,一共收取了3.6万元的捞尸费。
据当时参加救援的两艘渔船渔夫事后向警方介绍,当冬泳爱好者、其他大学生、渔夫救出9名大学生和另外一名落水少年后,因为江面上看不到目标,无法继续施救,他们离开了宝塔湾。
渔船离开几十分钟后,两只打捞船向宝塔湾开来。此时,长江大学校领导也闻讯赶到事发现场。“‘活人不救,只捞尸体,打捞一个1.2万元,先交钱,后打捞。’对方开口就是这话……”在场的学生高阳说。
当时校领导身上带的现金不够,答应对方先捞人,剩余的钱随后补上,但打捞船船主不干。其间有女同学“跪求”打捞船船主尽快救人,但对方就是坐在船上不动。无奈,师生们掏出身上所有的钱,凑了4000元交给对方,捞尸者才开始打捞,同时扬言:“钱不到位的话,只打捞一个。”
现场多名同学证实,打捞船船主挟尸要价。有目击者现场拍下照片为证:画面上,被打捞上来的一具大学生的遗体被绳子绑着,大半个身子浸在水里;一名穿白衬衫的老年男子,一边拉着绑尸体的绳子,一边摆手和岸上的师生谈价要钱。打捞3具遗体,捞尸者前后一共收取了3.6万元
⑷ 一月内第3起悲剧 湖南女大学生陷传销溺亡
其实每年都有大学生去传销的,这并不是学历高就代表他们防范意识强,一旦进入组织就很难脱离,大学生并没有
⑸ 湖北荆州大学生溺亡事件
11月7日电 7日下午,荆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10.24”长江大学学生救人事发现场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据介绍,“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的陈波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拘留时间是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据央视新闻和当地“荆州新闻网”报道,调查结果分两部分。一部分是事故事发现场的调查。结论为:第一,不存在“见死不救”情况。第二,荆州市公安局110服务台接处警及时得当,荆州海事局,市消防支队均及时赶赴现场,实施了积极的救援行动。
第三,打捞船当时有4艘,施救船主要是陈选德和陈恒云。打捞船是王守海、圣德义。
最主要的是关于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的情况通报。这个公司2008年6月注册,在工商部门登记过,但是没有交过税。该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为:陈波一般会印发一些名片,发给长江一带的失踪落水人员周围的人,进行一些通知。如果提供给他一些信息,就会收到50-100元的信息费。价格没有谈拢之前,他们一般是不会开工的。打捞上来一具尸体是12000元,没有捞到尸体也要交6000元。他们一般是付给二层的打捞业务的船的负责人1700多元,没有捞上来尸体付给800元。陈波把情况通报给陈兴,陈兴负责和这些渔民再分成。一般是剩下的钱陈波得30%,法人代表夏兵得到70%。
据目前调查组报告说,这个公司不涉及黑恶犯罪的情况。但陈波在1990年时曾因抢劫被劳教3年,后来没有发现新的违法纪录。从工商的登记来看,这家公司虽然注册了,但注册的经营范围是打捞沉船和沉物,是否具有打捞尸体的资格还需要进一步法律上的认定。目前看没有发现这个公司有暴力垄断行为。
陈波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除了他收取打捞费用外,他还趁学生处弱势的情况下,向师生索要额外的价值300元的烟、矿泉水钱。让这些老师去买烟和矿泉水,买来之前不开工。这个中间耽误了30分钟。这个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第49条规定,构成敲诈勒索。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拘留时间是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调查组得出的几个结论内容具体如下:
结论一:
事发时停靠事发现场的两艘渔船船主有协调、配合长江大学学生、冬泳队员施救落水人员的行为。在其他施救人员将被救人员靠近渔船的时候,伸了竹竿,帮助拉向渔船,并将落水者拉上了船,不存在见死不救的情况。渔船主人除许刚较年轻外,陈选德1940年3月出生,熊绍香1942年1月出生,陈恒云1946年1月出生,年龄较大。
根据调查情况反映,施救现场基本情况如下:10月24日下午,长江大学文理学院5091班、5092班的40多名学生,在长江干堤宝塔河段沙滩上秋游野炊。吃过中餐,部分学生离开现场。
下午14:15左右,在大学生活动地点附近的2名儿童,不慎落入江中,长江大学(简称“长大”,下同)学生在呼救的同时,在场的10余名长大学生立即展开施救,李佳隆、龚想涛率先冲入水中,徐彬程、方招、陈及时、张荣波紧随其后。此间,长大学生高阳用手机拍摄,自14:29至14:20:20,时长1分20秒。在此游玩的市民陆铭用相机拍摄了近20张照片,但其相机设置时间比北京时间超前55分钟,其拍摄的第一张照片显示大学生下水救人的时间为15:11,校正后应为14:16,与高阳拍摄时间基本吻合。
当时,李佳隆救离岸较远的儿童,龚享涛救离岸较近的儿童。李佳隆救小孩时体力不支,徐彬程过去接应,把被救的小孩拖向江边的渔船,用肩将小孩托出水面。根据船主的陈述和现场照片显示,获救小孩由船主程恒云和许刚接应将小孩拉上船,并转送到岸上。
结论二:
荆州市公安局110服务台接处警及时得当,荆州海事局,市消防支队均及时赶赴现场,实施了积极的救援行动。根据目击者陆铭、高阳拍摄及报警时间和公安部门接处警综合推算,从学生溺水时间在14:16之前,14:22——14:25发现何旭东等三人失踪,14:23:51——14:31报警到接警处警,消防海事人员赶到事发现场时间在14:36分左右,溺水学生已沉入水中14分钟以上,客观上已丧失施救的最佳时机,加上该水域水情十分复杂,导致警方施救无果。
结论三:
协助配合施救的2艘渔船与事后实施打捞的2艘船是不同的船只。通过调查组对4艘渔船的比对以及对现场照片(网上搜集)的研判,施救船主分别为陈选德和陈恒云,打捞尸体船主是王守海和圣德义。
结论四:
长江大学与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打捞尸体的协议系民事行为,但其八凌公司打捞过程中的言行明显违背社会公德。虽尸体打捞价格不在物价部门定价范围之列,但八凌公司明知溺水学生系见义勇为遇难而不及时打捞,特别是因打捞资金未筹集到位时,数次中断打捞,明显违背社会公德。
10月24日,为救两名落水少年,湖北长江大学10多名大学生手拉手扑进江中营救,两名少年获救,而陈及时、方招、何东旭3名学生不幸被江水吞没,英勇献身。该事件引起社会各界、舆论媒体高度关注。
媒体质疑“天价捞尸”事件 称仍然存在多个疑点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在7日的情况通报会上,调查组给出的结论主要是:
第一,不存在“见死不救”情况。第二,有关部门实施了积极的救援行动。第三,打捞船当时有4艘。第四, 长江大学与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打捞尸体的协议系民事行为,但八凌公司打捞过程中的言行明显违背社会公德。其中,陈波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陈波除收取打捞费外,还趁人之危索要了价值300元的烟和矿泉水,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构成敲诈勒索,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对于调查组给出的结论,中央电视台记者表示尚有不少疑问没能解开。这样一个缺乏资质,没有正式员工又数年不纳税不缴税的企业为什么能够长期存在?有关部门有没有进行到位的监管?
这三名大学生的尸体最终还是由捞尸船打捞起来。根据笔录等综合分析,当时消防、水上公安以及海事等部门到达现场时,已经错过了最佳时间。最佳救援时间应该是在5分钟之内。据调查组给出的报告,事发8-10分钟内,相关部门已赶到现场。也有目击者称是半个小时到位。这个上面有一些纠缠。但是不管是什么时间到位,他们已经错过最佳时间,他们的任务实际也就是打捞尸体。为什么最后还是由私家的捞尸船捞起来?当时,相关部门又在做什么呢?现在这个问题没有得到解答。试问如果陈波的船没有打捞三名学生的尸体,又应该由谁捞?还会不会捞上来?
该记者还有一个疑问,陈波等人是15点10分到的现场。因为烟、水问题纠缠了半个小时,15点40分开始打捞。消防的船是16点20离开的,也就是说在他们打捞过程中,消防(部门人员)还是在现场的。为什么却没有由相关部门来打捞?
记者在笔录中看到一点非常质疑,打捞公司业务负责人陈波提到,他当时得到这个信息是有个叫“蓝色家园”的餐厅人员打电话告诉他,这个地方发生事故请他来打捞。在途中,水上派出所的所长也打了一个电话给他,让他马上到现场打捞。依此推断,公安其实是知道这个公司长期存在,从事捞尸业务。为什么这个时候,公安部门没有进行打捞,却主动求援于个体公司?
另外,据陈波说,当时他所在的位置距老师以及公安的人是非常近的。那么这个讨价还价的过程是否被相关部门的人员所目击?他们当时是什么态度,这都是当时留下的疑问。
⑹ 湖南女大学生陷传销溺亡的原因是什么
7月12日下午,林孝俊在电话中质问女儿,林华蓉不接电话,让林孝俊嗅到异常。
7月11日,林华蓉不顾家人的反对,拖着小型密码箱,背双肩包,带几身换洗衣服,从老家湖南武冈出发,下午抵达湖北武汉。出发前,林华蓉跟家人说,她去武汉打暑假工,是大学同学介绍的,在一家奶茶店工作,一个月可以赚3000元,给弟弟交学费。

林华蓉的奶奶李艾秀抹着眼泪说,孙女知道家庭困难,没有开口要钱。
8月4日9时许,许某某、郭某某和谢某某劝说林华蓉参与传销,在言语上对林华蓉进行了侮辱,最终林华蓉跳入直河。
此次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林华蓉轻信大学同学的话,没陌生人没有防范意识。
湖南女大学生陷传销溺亡事件不是个例,我们要对陌生人具有防范意识。
⑺ 湖南贫困女大学生打工为什么溺亡
湖南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大二女大学生林华蓉7月11日去湖北后,再也回不来了。她的死因,经家属和警方证实,和死于天津的大学生李文星一样,均系陷入传销组织。
8月13日,林华蓉的父亲林孝俊介绍,女儿今年20岁,系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大二学生。今年暑假后,女儿曾回到老家湖南邵阳,后接到学长卿某崇邀请,“到湖北钟祥市去打暑假工,到奶茶店上班。”
8月5日,林孝俊接到钟祥市警方通知,称女儿在该市一小河内溺亡。林孝俊到达钟祥市后,警方介绍,林华蓉生前身陷传销组织,曾被非法拘禁。遗体在皇庄水路派出所辖一条小河内被发现,目前警方正进行尸检。

林孝俊称,警方正在对女儿的遗体进行尸检,目前警方尚未对女儿死亡事件进行定性。
从林孝俊处获取了林华蓉生前使用过的一个u盘,里面存放着她的毕业设计和一些旅游照片。林父称,女儿是一个对生活充满自信和憧憬的人,喜欢旅游,孝敬父母,对自己的未来有着清晰的规划。
7月11日,林华蓉买了去湖北的票后,得知消息的奶奶硬塞了300元给她做生活费。“有人骗她到湖北奶茶店打工能拿到3000元一个月,这份暑期兼职对懂事的女儿来说,诱惑太大了。”林孝俊说,可怜的女儿被人设了一个套,命都套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