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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关于

发布时间: 2021-12-06 03:00:28

大学生村官条件

2010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的通知》(渝委办发〔2008〕17号)规定,经研究,决定2010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考一批大学生选派到我市建制村及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派名额
选派名额为4800名。其中,选派到建制村2100名;选派到乡镇学校1090名;选派到乡镇农技服务机构663名;选派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947名(具体名额及专业、学历要求见附件1)。选派大学生中,原则上理工(含农医)类专业占65%、文史类专业占35%,研究生的比例不低于5%。
二、选派范围和条件
(一)选派范围
1. 报考主城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下同)建制村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主城区以外建制村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 报考乡镇教师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2010年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或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 报考主城区乡镇农技服务机构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主城区以外乡镇农技服务机构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 报考主城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主城区以外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 2009年参加重庆市"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现仍在重庆市基层岗位服务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按建制村、乡镇教师、乡镇农技服务机构、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岗位专业要求,报考相应岗位。
6.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不列入选派范围。
(二)选派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有志于从事农村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
3. 学习成绩优良,201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学位证书,到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选派资格;
4. 截止2010年7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教师岗位的往届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符合《2010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一览表》(附件1)所列相关条件;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派方式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笔试、资格复审、体检、面试考察、调剂、公示等程序进行选派。
四、选派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于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13日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cqhrss.gov.cn),按《2010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网上报名流程》(附件2)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调剂的意愿。
(二)资格初审
由重庆市相关区县(自治县)组织部、教委、人事局、团委根据报考人员网上填报材料,对照选派范围和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三)笔试
笔试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于2010年2月28日举行。根据报名情况,在重庆市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点(详细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其中报考建制村的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分值100分;报考乡镇教师、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100分。
2010年3月下旬公布笔试成绩,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市级相关部门,按主城区、"两翼"区县、"一圈"内其他区县三个区域分别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届时可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选派专业岗位指标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当进入复审的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2010年3月30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复审时间安排。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领到学历学位证的,须由所在毕业院校开具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0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登记表》(附件3,请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行下载),其中,现仍在重庆市基层岗位服务的2009年参加"志愿服务西部(重庆)"计划大学生须持招募协议书,到所报考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建制村的,到所报考区县(自治县)组织部、团委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乡镇教师岗位的,到所报考区县(自治县)教委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乡镇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到所报考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派资格。
(五)体检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区县(自治县)资格复审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报考建制村的,其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乡镇教师岗位的,其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乡镇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其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行业特殊要求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派资格。复审和体检工作一并进行。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组织谈话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牵头组织相关区县(自治县)对口部门、报考人员所在高校或单位,对其思想修养、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综合考察,写出面试考察意见,作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结论。对面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派资格。
(七)调剂
选派名额因报名不足或笔试、资格复审、体检、面试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人选。具体调剂办法为: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拟调剂岗位,考生按调剂岗位的要求申报,一个考生限报一个调剂岗位。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分别对申报调剂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人选(考生报名时报考建制村,调剂时申报乡镇教师、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得分为准。下同)。调剂后仍有缺额,可在报名时填写服从调剂意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组织安排调剂。调剂人选须按前述规定进行资格复审、体检、面试。
(八)公示
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按《简章》规定,牵头组织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送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统一公示,同时在重庆党建网(网址:www.cqdj.cn)、重庆市教委公众信息网(网址:www.cqe.gov.cn)、重庆志愿服务网(网址:www.zycq.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分别受理所牵头组织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的相关情况反映,并负责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应回复反映人。
(九)派遣
公示结束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派的,由重庆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分别填写统一印制的通知书,将选派大学生派遣到各区县(自治县)相关部门报到。
重庆市相关区县(自治县)组织部、教委、人事局、团委应分别与报到的选派大学生签订《2010年重庆市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基层工作协议书》,并负责将选派大学生落实安排到具体乡镇、村和单位工作。
五、待遇及相关政策
(一)选派大学生从到具体工作单位报到之月起,执行所在区县(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人员的工资、津补贴标准。选派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所在区县(自治县)为其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保险费用为每人每年200元。
(二)选派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间,选派到建制村的大学生关系在乡镇,工作到村,可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过一定时间锻炼,本人优秀、业绩突出、党员和群众公认,通过规定程序,可担任村"两委"负责人。
(三)选派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满两年,到建制村的,经公务员录用考察,考察合格者,由重庆市公务员局录用为公务员;到乡镇教师、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部署聘用考察,考察合格者,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六、纪律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明纪律,精心组织实施好选派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考生的选派资格。
七、选派工作咨询
(一)涉及选派政策方面的问题咨询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电话:023-86868882、86868890)。
(二)涉及网上报名操作和考务方面的问题咨询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23-86868812、86868820)。
(三)涉及选派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调剂、公示、派遣等方面的问题,报考建制村的咨询重庆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处(电话:023-63897086、63897624)、重庆市志愿服务工作指导中心(电话:023-63861558、966520);报考乡镇教师岗位的咨询重庆市教委人事处(电话:023-63865672、63633286);报考农技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岗位的咨询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电话:023-86868882、86868890)。
本简章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❷ 中共中央组织部[2015](23)号文件关于做好2015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

中组部关于做好 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大学生村官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保证质量、规模适度、完善政策、从严管理、健全机制”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村官工作,现就做好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选聘标准。着眼于“培养了解国情、熟悉基层、心贴群众、实践经验丰富的干部、人才”和“强基层组织、促农村发展、让农民受益”的工作定位,严把选聘入口,着力改善队伍结构,提升整体素质。2015年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一般应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生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要进一步改善选聘结构,注重选聘重点院校毕业生,提高理工类特别是涉农等基层急需专业毕业生的比例,保持男女性别比例基本平衡,少数民族地区要重视选聘懂双语的学生。
二、保持适度规模。综合考虑目前在岗和流动情况以及基层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新选聘大学生村官数量。要坚持量出为入、有进有出,注意控制选聘大学生村官规模。要注重配置合理、分布均衡,不同地区、各类村都要安排大学生村官,在保证基本工作生活条件的前提下,鼓励他们到农村基层和农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到条件相对艰苦的地方干事创业。
三、改进选聘方式。着眼于解决大学生村官的后顾之忧,鼓励借鉴山东等地与选调生并轨的做法,探索与公务员、选调生录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相衔接的方式选聘大学生村官。坚持择优选聘,可采取学校推荐、组织考察、双向选择、驻村见习与考试选拔相结合等方式,真正把有理想抱负、热爱基层、有志于扎根农村的优秀毕业生选聘到大学生村官队伍中来。
四、加强组织领导。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由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负责,统一确定选聘数量,制定选聘计划和简章,由省级或省、市两级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市、县不得自行选聘。建立选聘工作报备制度,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确定当年选聘计划、制定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发布选聘公告等,要提前与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沟通;选聘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对选聘工作进行总结,并将选聘情况报送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要高度重视做好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有序流动工作,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在做好今年选聘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拓宽流动渠道,重点解决好服务满两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流动问题。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15年4月25日

❸ 什么是大学生村官政策

各地都实施得不完全一样,1.2008年4月10日,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组通字〔2008〕18号),该文件有关大学生村官待遇和保障措施规定如下:
(1)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津贴按月发放;参加养老社会保险。
(2)在村任职期间,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4)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5)在村任职2年后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享受放宽报名条件、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县乡机关公务员应重点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中招录。
(6)聘期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研究生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8)到西部和艰苦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
2.2009年5月,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组通字〔2009〕20号),该文件有关大学生村官配套保障制度的规定如下:
(1)落实工作生活补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补助资金要按时拨付到位,保证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比照本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及时发放。加强对大学生“村官”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专项资金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2)落实社会保险。大学生“村官”聘用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地方,应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大学生 “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县(市、区)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由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发放。相关费用,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
(3)落实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财政代偿政策。对于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基层的大学生“村官”,国家实行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中央财政补偿和代偿。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办法,由选聘地制定。对于被选聘到其他地区农村基层的大学生“村官”,鼓励选聘地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的大学生“村官”,必须在聘期内考核称职。
(4)提供工作生活基本条件。各地要结合实际,整合资源,为大学生“村官”提供工作、食宿等基本条件,帮助解决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交通、通迅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条件。有条件的地方,可定期组织对大学生“村官”进行体检。要采取可靠措施,确保大学生“村官”人身安全。

❹ 有关大学生村官的问题!!!

两年之后就转正,还是很不错了,不过要想有好的发展就会有一定的困难了,要靠自己的努力还要有人能帮你上位,总之还要多多加油才行啊!

❺ 公务员报名面向大学生村官什么意思

这句话的意思是国家机关考录公务员安排专门职位面向大学生“村官”实行定向考录。

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就此作出了规定。

该通知规定,今后各省区市考录公务员要安排专门职位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实行定向考录,同时规定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公务员,既可报考定向考录的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不再实行加分等优惠政策。

具体来说,这些服务基层项目包括“大学生村官”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志愿者”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等。大学生村官可参加面向社会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考。

(5)大学生村官关于扩展阅读:

大学生村官聘用期满、考核称职,并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同意,可参加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公务员定向考录。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考录的公务员特别是乡镇公务员岗位,应达到当年考录计划的一定比例。

任满1个聘期、当选并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公开选拔担任乡科级领导干部;符合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提名人选条件的,可按程序推荐作为换届提名人选。

经选举担任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或经公开选拔担任乡科级领导干部的大学生村官,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大学生村官在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选调生主要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中招考,逐步实现选调生工作与大学生村官工作并轨。

❻ 关于大学生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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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村官怎么说呢除非你要以后考公务员,考公务员的话会有优势给加分,希望我的回答会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❼ 大学生村官主要是干什么的

一、大学生村官定义
大学生村官,是指筛选的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主任助理或其他"两委"职务的工作者。
二、大学生村官发展历程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大学生“村官”从无到有,到快速发展,经历了长时间的积累发展过程。
自发探索阶段
1995年,为解决“三农”问题,江苏省率先开始招聘大学生担任农村基层干部。1999年,海南省推出大学生“村官”计划,定安、临高、东方等市县先后组织招聘大学生“村官”。同年,浙江省宁波市采用公开招考方式,成为全国第一个推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地区。这一时期,大学生“村官”人数较少,但形式多样,逐步打开了改革开放以来知识分子回流到农村的正式渠道,为后来发展积累了重要的实践基础。
2000年3月,广州市天河区公开招聘52名大学生“村官”,全国各地3000多名大学生前往求职。2002年河南省鹤壁市招聘205名大学生“村官”,拉开了河南省大学生“村官”工程序幕。2004年,河北省邢台市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每年选派1000名大学生到农村工作,5年内实现全市5200个行政村都有大学生“村官”的目标。到2004年底,全国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的省市区发展到10个,主要分布在东、中部地区。大学生“村官”工作逐步进入到多省联动、以地区为单位的整体推进与探索阶段。
全面试验阶段
2005年7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2006年2月,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委下发通知,联合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此后,大学生“村官”工作进入大范围试验阶段。
从2005年起,北京、四川、江西、福建、青海、辽宁、贵州、陕西、山西、安徽、上海、吉林、湖南、甘肃、宁夏、内蒙古、云南、山东等省市区先后启动大学生 “村官”计划。截至2008年2月底,全国共有28个省市区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其中17个省市区启动了村村有大学生“村官”计划。
2008年3月,中央组织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座谈会,部署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工作进入一个全面的发展时期。

❽ 大学生村官的最新政策

大学生“村官”选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中组部提出,大学生“村官”中大学本科学历和中共党员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80%以上。安徽省选聘对象范围为30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两年内的党员本科生和研究生,重点选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和具有本科学历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参加人事、共青团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市、县(市、区)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可报名参加选聘。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心健康。
三、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程序
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由省里统一安排,每年集中开展一次。每年选聘工作意见和公告在“安徽大学生‘村官’园地网”和“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发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和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选聘对象确定后,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聘用关系,聘期一般为3年。
四、大学生“村官”任职规定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原则上回原籍所在县(市、区)的村任职。大学生“村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兼任村团组织书记或副书记职务。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党员预备期满转正后,可改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表现优秀、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两委”成员。
五、安徽省大学生“村官”基本经济待遇
1、比照本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给予工作和生活补贴,由县级财政部门按月统一打卡发放。其中,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分别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承担补贴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同时,中央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
2、在村任职期间,以县(市、区)为单位,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直至聘期结束。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费,由县(市、区)财政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
3、对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实行财政代偿。中央部委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和学费,由中央财政代偿和补偿。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由省财政承担。其中,对任职满2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代偿资助贷款本金的60%;任职满3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代偿资助全部贷款余额和全部个人自付利息。
六、安徽省大学生“村官”六项规定职责
1、宣传教育。即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委的有关安排部署,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农业实用技术和科学文化知识;2、事务管理。即负责起草文字材料、做好“两委”会议记录、规范档案资料管理、村级网页维护和内务工作等;3、协助工作。即配合村班子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心工作,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组织、经济实体和科技示范园,参与配合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矛盾调解等工作;4、参与决策。即参加村“两委”会议,参与讨论村级重大事项,出谋划策,提出建议;5、联系包片。即负责联系村民组,深入农户了解情况,关心群众生产生活,指导督促村民组发展生产和服务群众,努力为村民排忧解难;6、加强组织。即协助村级党组织做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参与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流动党员“双向带动”、党员承诺制、“四议两公开”和党员议事会的协调联络等有关具体工作。负责协助抓好村团组织、妇女组织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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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关于大学生村官的问题

您好,您可以参照辽宁中公教育(大学生村官)http://ln.offcn.com/html/cunguan/ 进行了解。

❿ 大学生村官是什么啊

1、定义:
大学生村官,是指筛选的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主任助理或其他"两委"职务的工作者.

2、选聘范围
[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进行选聘,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此次选聘范围内。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3、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选聘区县确定的其他条件。
4、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确定的选聘计划和选聘条件,通过采取本人自愿报名、院校党组织(或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委、现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审查推荐、区县委组织部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实施。经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笔试;由区县党委组织部进行面试,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后,由各区县党委组织部提出选聘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5、政策待遇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大学生村官服务期为2年,在村年限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2、在村期间,第一年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标准,第二年按照每人每月35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按照聘任期满有关规定,享受留村续聘,考录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及报考研究生等相关政策。
(4)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和资格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5)聘用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经县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参加面向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人员的公务员定向招录。
(6)除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专业限制的岗位之外,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每年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要拿出一定比例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
(7)聘用期满、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9)到西部和艰苦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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