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车祸
Ⅰ 女大学生车祸瞬间推开男友被撞倒身亡是真的
①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在某种特定的时刻,人是会着这样做的。
因为没有时间去考虑。
如果不是紧急状况,很少有人会替别人去死,因为都是生命,凭什么我替你去死。
②这就好比体外避孕容易失败,因为高潮的时候,很难控制自己拔出来。
③如果真的爱她,我会选择殉情,如果有过同生共死的誓言,我不会失信(死之前,我还会去杀死肇事者的全家,包括他们家的婴儿)。
④决不一个人苟活。什么“自己活得好才对得起替自己死的人”想想这话有多虚伪,正直的人无一不为之作呕。
Ⅱ 2月11日发生在上海的女大学生车祸案的判决结果是怎样的
问一个问题:如果有一堆人在公路的一边站着,不管他们在干什么,是不是也应该撞过去?如果是那就可以追究,如果不是,谈这个就没有意义了。 通常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人在公路上站着,通常车子会主动的躺开。
Ⅲ 在校大学生突遇车祸,学校应承担什么责任
那要看你是在哪出的车祸,一般大学生都属于成人,学校是不承担责任的
Ⅳ 大学生在学校实践活动期间出车祸,学校有责任吗
有,大学生在学校实践活动期间出车祸,是在学校负有教育保护职责的时间内和空间内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故学校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条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第十一条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Ⅳ 大学生如果在校外、校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分别应该如何处理
在校内发生交通事故学校应承担保护学生安全的补充责任,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学校没有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