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援疆计划待遇
A. 关于大学生援藏的要求,政策和待遇
大学应届毕业生进藏求职有什么要求?
目前西藏需要大量的建设人才,每年从内地引进的毕业生超过1000人。进藏求职除了政治上靠得住,思想政治素质过得硬;身体健康,能坚持长期在藏工作;具有胜任本职工作能力;有本科学历等硬性条款要求之外,主要还是看用人单位的岗位要求。用人单位满意,也就达到进藏工作的条件要求了。
大学应届毕业生如何实现到西藏工作?
大学应届毕业生进藏求职最主要的一种方式是“双选”。很多学生自己将毕业推荐材料及本人简历寄到组织部门、人事部门或与自己专业相关的部门,也有西藏的一些用人单位每年年初直接到内地高校去招聘。双选时间与在内地毕业生求职时间差不多,双方满意签订协议即可。有到西藏求职打算的毕业生,可以先向西藏自治区人事厅人才交流中心(电话:0891--6839673,通信地址:850000,西藏拉萨市娘热南路5号)了解一些基本情况再行动。
大学毕业生到西藏找到工作算是援藏吗?
外省市大学毕业生进藏就业,即使通过学校正规派遣,西藏有关组织部门正式批准接收,进入了机关、企事业单位,取得正式编制,也不算援藏。其意义与在其他地方就业是一样的。不外乎就是在西藏的土地上贡献自己的力量,在那里取得自己的劳动报酬。
B. 应届毕业生援疆公务员是什么情况
相关国家政策:报考自治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8月26日至1996年8月25日期间出生)。
录取志愿者:6月中旬,根据面试、体检、公示情况,最后确认录取人员名单。由于各种原因不能赴西部参加志愿服务的,由各基层团委负责推荐递补人员入选。

应届毕业生援疆公务员专项设置:
专项设置主要围绕党政中心大局、西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和青年学生的服务意愿等,凸显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特点。2011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共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新疆专项、西藏专项、基层社会管理等7个专项。
以上7个专项中,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分别为原支教、支农、支医专项更名,并将团中央、教育部组织实施的“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纳入基础教育专项实施;保留基层青年工作专项。
根据中央关于援疆、援藏工作的要求以及新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要求,新设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C. 2021应届毕业生援疆政策
D. 援疆干部待遇
各地政策不同,以温州市为例:
援藏援疆干部人才工资福利、生活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慰问、探亲休假、健康体检、学习培训、专业技术职级晋升和岗位保障等有关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援派干部人才待遇的通知》(浙组〔2019〕18号)规定执行。
其中,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已满2年(年限计算截止到2020年1月31日),符合《关于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45号)规定资格条件的,可提前确认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派出前聘任一级、二级教师职称未满2年的援藏援疆教师,完成援藏援疆任务后,待其符合相应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规定的申报年限时,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权限再予确认高一级教师职称。派出前已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援藏援疆教师,不予直接确认正高级教师职称。

为援疆干部解除后顾之忧
各地各校推荐人选经温州市教育局选拔、体检、考察合格后报省教育厅和组织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正式确定为选派人选。未被确定为正式选派人员的第十批援疆人才推荐人选,优先推荐为第二批“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支教教师人选。
各地各校要主动关心援藏援疆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以上内容参考:乐清市人民政府-转发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援藏援疆干部人才选派工作的通知
E. 今年的大学毕业生去支援西部,回来后还有什么待遇吗比如工作~
去西部是志愿者,如果仅仅为了回来之后的待遇建议还是不要去呵呵
回来之后待遇是有的,就是考研考公务员加分,公务员这个加分分量还是很大的。要说还有什么好处就是你去西部的经历很多企业还是比较看重的
F. 北京户籍大学生援疆以后有什么待遇
北京户籍大学生援疆以后国家给了很多的优惠政策,他们援疆以后再回北京会提干,各方面都会有优惠政策
G. 2017年大学生援疆政策公务员
相关国家政策:
(一)报考自治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8月26日至1996年8月25日期间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含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取得的军队院校毕业证书);
4、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自治区公务员招录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2、新疆普通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在新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1年的满8个月、2年的满16个月、3年的满24个月即视为服务期满);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含选调生)的配偶;
5、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6、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7、驻疆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8、报考专项职位的工人(是指自治区国有企业生产一线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工人或管理人员);
9、报考专项职位的农牧民(是指具有新疆农业户籍,在农业种植、养殖、农畜副产品加工、农资经营和畜牧业等生产一线从事农牧业生产满3年及以上的农牧民)。
(7)大学生援疆计划待遇扩展阅读:
1、90年代以来选派进疆的干部只转组织关系和行政关系,不转户口和工资关系,实行双重管理,以新疆地方党委管理为主。
2、90年代选派到新疆工作的干部,在新疆工作时间为:党政干部5年,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年。
3、选派到西藏、新疆工作的干部和工人期满后,由西藏、新疆自治区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安排他们回内地,由内地派出省市和部委的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在西藏、新疆所担任的职务和表现情况,妥善安排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