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游泳课溺亡视频
㈠ 上游泳课学生溺水身亡 学校该赔偿多少
1.不等于抚养他长大的费用2.并不能简单的认为赔偿多少钱,因为还要看责任划分。因为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规定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由上述描述可知,同样在校溺水身亡,首先要看是多大的学生,小学生和大学生就有很大区别。 其次看溺水的原因:学校组织的活动过程中溺水身亡肯定是学校全责,但如果是学生自己旷课偷偷游泳,溺水身亡学校可能只承担部分责任。 最后,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在学校全责的情况下,死亡赔偿金是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年,再加丧葬费和适当的抚慰金由酌情判决。
㈡ 我是19岁大一女生,学校开游泳课可是我觉得有点不好意思穿着泳衣在同学面前。
个个女生也是这样穿,你就放开点,大大方方的,你越不自在别人越看你呀。 可买比较保守的泳衣。没关系的,你想多了,加油呀。
㈢ 游泳课上溺水死亡!谁负责
学校有责任保障每个学生在校园内的人身安全,即便是学生已成年,学校亦应负监督管理及提供安全处所的责任,谁负责这个问题是显然易见的。
如果事情真如楼主反映的这样,家长应寻求法律帮助,为孩子讨回公道。
㈣ 温州13岁女孩上游泳课不幸溺亡,这个责任谁来承担
现在很多家长越来越注重对孩子的教育了,在假期的时候会让孩子选择一些自己比较感兴趣的暑假班来学习。这不在温州的一名13岁的小女孩在上游泳课的时候不幸溺亡了。
根据游泳馆的监控显示,在2020年7月29日下午13:18分的时候,这名小女孩发生了事故,现场的工作人员去查看,在13:22分钟的时候,抱着小女孩到泳池大厅,大厅是没有监控记录的,游泳馆并没有把孩子送去医院。直到送上救护车,最终抢救无效死亡。监控时间和实际时间有20分钟左右误差。 游泳馆目前已经暂停营业,进行整顿。 家属表示:在此我代表我女儿恳请瑞安市有关部门,严查利民游泳馆,还小女孩一个公道。

者家属希望通过司法调解,尽快入土为安,不要让小孩一直趟在医院太平间,泳池方则希望进一步解剖取证,家属无法接受且医院和派出所已对死因出具证明。 我觉得这个责任应该是游泳馆来承担。
㈤ 大学生游泳课溺亡,如老师拒绝营救属实,该负什么法律
一、民事上的责任
学校在教育活动中,有依法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的义务和职责,具体表现在以下这些方面;
1、学校应提供安全的校舍场地。
2、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
3、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
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二、大学生游泳课溺亡,如老师拒绝营救属实,那就是间接故意杀人罪,有责任的老师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过失杀人罪:过失杀人是指非故意或预谋的杀人、由于疏忽造成的杀人、是指由于普通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㈥ 大学生游泳课溺亡老师的做法是
6月16日上午11时许,中国药科大学一女生在学校游泳池发生溺水,尽管医院奋力抢救,但女生最终还是没能挺过来。关于此事,网上众说纷纭,有网友发微博称,在该女生在溺水挣扎过程中,老师拒绝营救。网友的说法,也让此事在网络上备受关注。6月19日,中国药科大学发布官方微博称,溺水原因尚待警方确认。

随后,记者查阅了中国药科大学官方微博,该微博写道:“#药大发布#6月16日上午11时许,我校一女生在学校游泳池发生溺水。事情发生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指示不惜一切代价抢救学生。17日上午11时许,医院宣告该生经抢救无效去世。学校对此十分痛心和惋惜。目前,学校正全力配合警方调查,溺水原因尚待警方确认。后续情况将及时发布。”
㈦ 急求一电影名字,就是一学校的女生,上完游泳课之后到浴室洗澡,发现自己来了大姨妈,她以为自己病了,向
海扁王里的那个小萝莉演的《魔女嘉莉》
㈧ 有一个片段是在大学游泳馆里上游泳课是啥片名
哈哈,这样一个话题真的好新鲜的,好奇葩,好感兴趣哦,在大学里上游泳课,这样的事情,但是好浪漫,好温馨哦,有过这样的经历,是一辈子幸福
㈨ 大学生游泳课溺亡是谁的责任
对大学生的死亡,我深表遗憾。尽管如此,我还是要实事求是地告诉你:如果你介绍的情节完全属实的话,大学生的死亡后果,只能自负其责,不可能有任何一方买单。 狼兄说的前五句话,我赞成前四句,而且本来第四句本来已经说清楚了。不料又出了长长的第五句,就是这与第四句略有矛盾的第五句,我持不同意见。 狼兄说:水库的所有人和管理者没有尽到责任,因为“对于水深危险的地方,水库应该采取安装护栏或派人监管”。 按照这一观点,大桥的所有人和管理者为防止坠桥,是否要在桥下(注:指的是在桥下半空危险处)安个护网或四处布人监管? 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是否仅仅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还不够,还必须派人监管?否则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我的看法是:水库的所有人和管理者只要尽到了充分的提示、告知义务就足够了,在水深的地方既无法安装护栏,也难以派人监管。这样做,是对所有人和管理者无度的苛求。
㈩ (初中女生进)我是初二女生 学校游泳课因为女更衣室在维修 老师让我们男女同学一起换衣服 这样正常吗
再怎么说也不能在一间房子里面换嘛?也可以把这个更衣室用帘子或者什么东西挡起来做两个出入口。毕竟男女是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