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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身边的法律案例

发布时间: 2021-12-27 19:41:49

1.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1000-1200

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作文

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强化法制观念,让法律的种子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让每一个公民都将法律牢记在心。但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在中小学校园里,很多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还很淡漠,视法律为儿戏。

我听说过一件事,有一个叫小颖的女孩跟父母来到了南京,她从此就在这儿读书,生活了。在她上高二的时候认识了许多高三的女孩。那些女孩经常和小颖一起出去玩,小颖也结识了另外一些不务正业的男生,小颖开始与这些人一起鬼混了。这些不务正业的家伙们经常不上课,去网吧上网。如果没钱了,就问别的同学借,如果不借就向那些上初中或小学的学生要保护费来去上网。这样一个花季少女变成一个满身罪恶的人了!在那段时间里,由于爸妈工作太忙,也没有管他,所以才使得他受别人的误导,变成这样肮脏的人了。这样的日子又持续了三四个月了,终于还是出事了。

在那个闷热的下午,小颖和三个男孩,两个女孩在一起计划着“飞车抢劫”。第二天,三个男孩租了两辆摩托车,上午用其中一辆,下午用另外一辆。在一天时间里,他们在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总共抢劫了6次,数额高达二十万元。由于事情重大,受害者都报了案,警方调查了好几天,还是杳无音讯。在这几天里,他们6人带钱已经潜逃了。过了两个星期左右,警方在河南、四川、合肥等地把这几个人抓获归案了。他们已经把犯案事实交代过了。法庭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以抢劫罪判处几人全部有期徒刑九年零两个月。记者采访小颖时,小颖的话中全部是懊悔当初的行为,他向记者保证出去后一定好好重新做人。

法律已经为我们敲响警钟:中小学生要知法,铁窗后怅然流泪,只因不懂法的代价是惨痛的。这三位少年原本可以和我们一样,在同一片蓝天下学习,因他们不懂法,所以付出沉重的代价!

法律和生活是形影不离的,没有法律就没有生活,所以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喔!

2. 大学生犯罪案例

心情不好俩90后大学生致5人受伤:

在西夏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学生涉案案例中,有一个因心情不好酒后殴打舍友的案例。两位行凶者最后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5年5月30日晚,北方民族大学2014级学生李某,因为平时与同宿舍其他5人不和,当晚喝完酒后临时起意想教训下舍友。他叫来另一名被告人王某,以扇耳光、皮带抽打、持棒球棒殴打等方式,殴打舍友,致5人受伤,其中两人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其余三人为轻微伤。事发后第二天,被告人李某在学校保卫处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没有钱花大学生做起“梁上君子

盗窃案例是大学生犯罪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多为临时见财起意,慑于法律的威严,发案后大多会主动投案,量刑上也会从轻处罚。

2015年4月28日晚,宁夏大学学生张某在西夏区某小区入室盗窃现金3327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到案后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案发后退回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同年7月8日,宁夏医科大学学生王某进入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一男生宿舍楼内,盗走一台3800元的笔记本电脑。第二天其主动到辖区派出所投案。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属于自首,并主动退回了电脑,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3. 急寻涉及到大学生的法律案件及其分析

上海某著名高校学生杨某,因缴不起学校课程昂贵的重修费用,一不小心误入歧途,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杨某是一名来自湖南湘西贫困地区的大学生。在上大学之前,黄某一直品学兼优,当时是以全县第一的高考成绩被上海某著名大学录取的。大学一年级时,杨某成绩很好。到了二年级,由于一时的松懈,出现了两门功课不及格,而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及格课程必须重修,且需要缴纳昂贵的重修费用,两门不及格需要缴纳700元。而来自贫困地区的优秀学生杨某,具有极强的自尊心,再加上父母平时严格的管教,他不敢向家人要该笔费用,他认为这样做太对不起父母寄予的一片厚望。于是杨某想到了自己打工赚钱解决这笔费用。他对家人谎称自己为了锻炼能力,找了一份家教工作,并要求家人把自己用过的初中书本寄过来。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大江南北遭遇了非典的袭击,弄的整个社会人心惶惶,学校也实施了封校措施。
如此一来,杨某外出家教赚钱缴纳重修费用的计划也被打乱了。但是杨某才20岁,而家人每月只给与400元的生活费,如果用生活费缴纳重修费,他得两个月不吃喝。这下杨某陷入了无法解决的困难之中,思想包袱也越来越大,严重影响了学习与生活,直接导致了大二第二学期五门功课不及格、大三每学期2门功课不及格。这时的杨某一共要缴纳3100元的重修费用。3100元,对于一名来自贫困地区的大学生来说,是一笔相当昂贵的费用。按照正常的教育方法,从关心学生的角度出发,学校辅导员应当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但是杨某父母从未得知黄某考试不及格以及需要一大笔重修费用的消息。
为了以自己的能力解决这笔重修费用,杨某想方设法、费尽心机。他也曾在学校勤 工俭学赚钱,以弥补重修费用的拖欠。但是,勤工俭学之所得远远不够缴纳重修费用;再加上学校一而再、再而三的催款,杨某感觉丢尽了脸面。要知道,人人都有自尊心,而大学生的自尊心更为强烈。杨某被逼得走投无路,一不小心,误入歧途。
2004年暑假,杨某乘学校放假无人之机,偷了学校图书馆电脑的零部件,自己再组装电脑出卖。2004年9月份,杨某在行窃时被学校保安扭获。
学校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抓获杨某后,立刻对其实施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至此,杨某父母才得知杨某以上事实,真如晴天霹雳,给杨某父母当头一棒!杨某父母得知此消息后,立刻赶赴上海聘请律师为黄某辩护。
通过上海律师在线,杨某父母找到了本站的吴滨律师。
吴滨律师了解了情况之后,认为杨某主观恶性较小,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与学校以及学校文保局进行沟通,但是公安局还是逮捕了杨某,并且移交到了检察院。检察院办案人员也认为杨某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可以从轻处理,但是希望学校能够出一张杨某平时表现良好的证明。经过律师的努力,学校终于同意出具了一份比较客观的情况说明。此后,检察院对杨某提起了公诉。
在庭审过程中,吴滨律师认为:第一,杨某犯罪后主动交待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事实,属于自首;第二、杨某有悔罪表现,积极退赃退赔,社会危害性较小;第三、杨某主观恶性较小,实施盗窃行为是出于缴纳学校的重修费用,并不是个人挥霍。
第四、杨某表现一贯良好。法的作用,最重要的并不在于惩罚,而在于教育引导。杨某来自贫困的湘西,能够考上上海著名大学实属不易。现在杨某已经是即将离校踏上工作岗位的大四学生,希望法庭能够从重在引导、挽救的角度出发,给杨某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最后,法院作出了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

频频出现的大学生犯罪,这个现象折射出什么呢?大学生本来是天之骄子,为何会屡屡出现触犯刑律的现象呢?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大学生法制意识淡薄、学生本身的素质问题、心理问题等。但是最根本的不在于此,而在于教育培养大学生的高校。大学被称作是象牙塔,应该是教书育人最好的地方,应该从德智体各方面去培养学生、教育学生,还应该多多关心学生的生活、心理等方面的问题,而不应该仅仅盯住学生的学习成绩。要知道,一个道德败坏的高智商大学生犯罪远比普通犯罪危害性大得多!还有,学校对学生的一些轻微的、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违法行为,应该从轻处理,本着为学生着想的精神,从挽救、引导的角度出发,给学生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

4. 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案例

(一)陈芳君等与陆伯权返还财礼一案

【案例】:1990年9月,原告陆伯权与被告陈芳君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双方恋爱期间,陆伯权送给陈芳君及其父母财礼若干。后因种种原因,双方中断恋爱关系。1992年11月13日,陆伯权向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陈芳君及其父母返还所送之财礼。

被告陈芳君、陈学忠、严调花在答辩期内,以自己经常居住地在杭州市江干区为理由,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将本案移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审理。

慈溪市人民法院经审查查明:被告陈芳君、陈学忠、严调花于1992年1月9日起暂住杭州市机场路闸弄口新村28弄18号,有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闸弄口派出所办理的被告暂住证为据。本院对本案的立案日期为1992年11月13日。

三被告在杭州市江干区连续居住的时间至本院立案时尚不满一年,因此,不能认定杭州市江干区为被告的经常居住地,被告提出管辖异议的理由不能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慈溪市人民法院于1992年12月5日裁定:

驳回被告陈芳君、陈学忠、严调花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二)张静诉俞凌风网络环境中侵犯名誉权纠纷案

【案例】:原告张静,网名红颜静;被告俞凌风,网名华荣道、大跃进,二人各自以虚拟的网名登陆网站参加活动。且在现实生活中通过聚会相互认识,并相互知道网名所对应的人的真实身份,且张静的红颜静的网名及真实身份还被其他网友所知悉。

被告多次在网站的公开讨论板块上发表署名大跃进的文章辱骂红颜静,原告在被侵权后也曾在网站上发表过损害被告名誉的文章。后原告起诉被告侵犯其名誉权。

人民法院于2001年7月16日判决:

一、被告俞凌风停止对原告张静的名誉侵害,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在e龙西祠胡同网站上向张静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须经本院审核。否则,本院将在一家全国性网站上公布判决书,刊登费用由俞凌风负担。

二、被告俞凌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原告张静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本案受理费510元,其他诉讼费1200元,由原告张静负担460元,被告俞凌风负担1250元。


(三)消费不忘索证据,维权方能更畅通

【案例】近期王先生在邯郸市一大型超市购买了步步高牌的DVD机。在使用几天后,发生读碟不能的毛病。无奈,他找到步步高的专业指定维修商,维修商经检查说:这台机器是假机器,不是步步高厂生产的。而后王先生凭发票找到超市,超市说是组装的。

几次解决不妥,王先生反映到某新闻媒体,通过媒体的介入。该超市作出了,退还王先生原购机的钱款,并免费为王先生换同型号的真机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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