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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 2021-12-31 22:48:07

A. 外校硕士生可以保送清华的博士吗 具体怎么操作

你现在是硕士,而且不是清华大学本校的,所以你不能参加保送清华的博士。

因为按照《清华大学2018年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要求》规定,清华的免试攻读博士只接受外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申请者须具备如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满足以下条件。

(1) 、能在现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4)、 身心健康,符合所申请学科的体检要求;

(5)、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者,本科前三学年总评成绩一般应在本专业年级前5%。

拓展资料:

清华大学(Tsinghua University),简称“清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入选“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为九校联盟、中国大学校长联谊会、东亚研究型大学协会、亚洲大学联盟、环太平洋大学联盟、清华—剑桥—MIT低碳大学联盟成员,被誉为“红色工程师的摇篮”。

清华大学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须提交的书面材料:

1、 清华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通过清华大学研招网网上申请系统打印);

2、本人自述;

3、两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应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下载空表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4、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5、如果有在核心刊物或会议上发表的高质量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请提交复印件或证明信;

6、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请提交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清华大学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办法:

1、登录“清华大学研招网”(http://yz.tsinghua.e.cn)填写申请信息并打印相关表格,网上申请系统暂定2017年8月25日开始开放,2017年9月8日16:00关闭,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址及时通知。请在2017年9月8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寄(或送)达所申请的我校相应院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我校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择优选拔并通知部分申请者来我校进行复试。入围复试者应在参加复试前通过我校网上系统交纳复试费(100元/人,网址同上)。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再发放纸质版初步录取通知(接收函),初步录取结果请申请者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推免系统。申请者还需按照教育部、本科所在学校和省市招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选择报考志愿、缴纳报名费、接受复试确认、接受待录取确认等环节,具体网址和系统开放时间等内容后续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另行通知。

4、2018年6月底,我校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内容将提前在http://yz.tsinghua.e.cn公开发布),通过者发录取通知书,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5、若申请人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来我校的免试读研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

6、申请材料寄交地址:

(1)、五道口金融学院:

北京海淀区成府路43号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教学办(邮编100083)

(2)、其他院系:

北京市清华大学(申请者申请的院系名称)研究生教学办公室(邮编100084)

B. 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想落户北京需具备哪些条件

现在北京都是积分制落户,首先得申请积分制落户,申请条件:

持有本市居住证

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无刑事犯罪记录

上面都达到了,我们现在来看看如何增加积分:

  1. 申请人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每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3分

  2. 申请人拥有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1分

  3. 或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住所,或居住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具有合法产权的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0.5分

  4. 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

    ......

还有很多要求,文凭的分数占比不到10%。

C. 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清华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申请普通博士生;本校二、三年级非定向就业在读硕士生已按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学完全部硕士学位课程并完成开题、各科成绩优秀,经导师同意可申请硕博连读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推荐免试条件可申请直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4.有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论文博士生申请人一般应为获硕士学位后有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者,以及个别获学士学位后有八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在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取得了优异成绩,在国内外核心刊物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已作出有创新性的成果,基本达到或接近博士学位水平;
6.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具体要求详见:清华大学创新领军工程博士项目招生简章;
7.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体要求详见:《清华大学思政课骨干提升计划教育博士项目(2020年)招生简章》、《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2020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8.对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要申请专业、学科或相近的领域工作六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已修完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3)已在所申请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9.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10.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须提交认证报告;
11. 申请人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12. 申请人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不予录取或取消学习资格。

D. 清华大学优秀博士论文什么时候揭晓

学位证,又称学位证书,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专,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属为通过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
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
获得学位意味着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的学术称号要求,经在高等学校或科学研究部门学习和研究,成绩达到有关规定,由有关部门授与并得到国家社会承认的专业知识学习资历。

E. 北京理工大学评选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条例有哪些内容

为加强高层次创造性人才的培养,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和激励研究生的创新精神,特在我校建立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制度,学校对被评为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二、评选范围
本校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生的学位论文。
三、评选条件
1.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在理论上或方法上有创新,达到国内同类学科领先水平或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论文受到评阅人的好评,答辩成绩为优秀;
(4)论文内容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为本学科重要问题,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论文有独到的新见解,研究成果较为突出,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
(3)论文受到评阅人的好评,答辩成绩为优秀;
(4)论文内容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以根据有关学科的论文特点,对评选条件进行细化。
四、评选办法
1.评选时间
博士论文,每年3月和9月各评选一次;
硕士论文,每年毕业时评选一次。
2.评选程序
(1)导师、答辩小组或教研室(系)根据评选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推荐申请,并填写“优秀学位论文审批表”;
(2)所在学院经审核后,提交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核,经到会委员的2/3以上(含2/3)通过后,确定本分会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初选结果,报送校学位办公室;
(4)校学位办公室负责审核并汇总各分会初选结果,初选为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校学位办公室直接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初选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校学位办公室将组织校外3位专家进行通讯评议,如有2位及以上专家认为优秀的学位论文,校学位办公室将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定并投票表决,经到会委员2/3以上(含2/3)通过者,确定为校优秀学位论文。
3.推荐比例
各分会推荐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比例分别为该分会受理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数的10%和5%。
五、奖励方式
学校将对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获得者及其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六、其他
1.为保证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维护学术风气和科学道德,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入选的学位论文存在剽窃、作假现象,或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者,自评选结果公布20日内,可以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学位办公室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如经过调查,确认存在严重问题,学位办将撤消对作者和指导教师的奖励,并予以公布。
2.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F. 清华大学奖学金有哪些

清华大学设立的奖学金约100种,包括特等奖学金(院级奖学金为8000元,校级则为15000元)、综合奖学金、10余种单项奖学金。

目前,在校生中超过1/3的学生可以获奖。同时,对于因基础较差导致成绩相对较低但学习努力、进步较大的学生,可以申请学习进步奖。此外,部分院系还设立了院系一级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和资助本院系的优秀学生。2006年全校本科生获得的奖学金总额逾千万元。

(6)清华大学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评选办法扩展阅读:

研究生奖励体系:

1、经济资助体系

学校统筹各类资源,为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供经济资助,为研究生安心学习潜心研究提供保障。在资助方式上,强调“三助”在研究生培养和资助中的重要作用,引导研究生通过承担岗位工作提高综合能力、发展职业能力,使研究生资助与培养紧密结合。

以上各类奖助金适用对象:

基本奖助金(A1):

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校设助教助管津贴(A2)。

助教岗位:原则上仅限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助管岗位:原则上限于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院系/导师奖助金及岗位津贴(B)。

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前置奖学体系

未来学者奖学金

未来学者奖学金”专门用于吸引、选拔和资助学术志向坚定、学术潜质突出的学生攻读博士学位。“未来学者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攻读全日制学术学位、非委托非定向博士研究生。“未来学者奖学金”由院系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在博士研究生招录时评定。

“清峰”前置式奖学金

“清峰”前置式奖学金突出学生中心地位,发挥个性化、项目式、提素质、促发展的作用,采取申请审核制,针对原创作品、社会调查类、创意创新类和交叉学科类的优秀项目提供前置式支持。

3、奖励荣誉体系

建立奖励荣誉体系是实现我校培养高素质、高层次、多样化、创造性骨干人才的目标的重要手段。

奖励荣誉体系突出奖励优秀、树立榜样的作用,经个人申请、院系评定、学校认定等环节,主要表彰奖励在学术研究、社会工作等各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包括特等奖学金、蒋南翔奖学金、“一•二九”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综合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院(系)设奖学金等。

为了鼓励和表彰在清华大学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取得优异成绩的毕业研究生,我校开展“清华大学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评选工作,每年春季学期评选;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组织开展“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每年春季和秋季学期进行评选。

G.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是什么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7)清华大学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评选办法扩展阅读

奖处办法:

对经认定的省优毕业生,由教育厅颁发《荣誉证书》。各普通高校在《毕业生登记表》上注明“省优毕业生”字样,将有关材料装入毕业生档案,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各普通高校可结合本校实际,对评选出的省优毕业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省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结束后至毕业生离校前出现的不能按期毕业、或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处分的毕业生,学校正式报请教育厅撤销其省优毕业生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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