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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生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 2022-01-22 02:22:53

A. 武汉住房公积金在离职以后多久可以提取出来

在离职以后并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可以提取出来,或者有其他古河《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可以直接提取。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第三条 职工有下列住房消费类情形之一的,职工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账户余额需保留百元以下金额:

1、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存量住房用于自住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4、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

5、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等住房类消费的。

第九条 职工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及以上,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频次及额度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租住本市普通商品住房,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上一年房租,单身职工每年可提取12000元,已婚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24000元。

2、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已配租家庭在租赁期内,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未配租家庭提取额度按租住本市普通商品住房标准执行。

3、新就业大学生等群体通过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的住房租赁平台租赁住房的,可就一套住房授权公积金管理中心逐月扣划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月扣划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单身职工最高月扣划限额为1000元,已婚职工家庭最高月扣划限额为2000元。

职工家庭符合本条第1—3项中多项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情形的,仅可选择办理一项租房提取业务。

第十条 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单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月缴交基数在1900元(含)以下 ,夫妻双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月缴交基数在3800元(含)以下,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及以上的,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一半。

第十一条 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有下列非住房消费类情形之一,且账户状态为封存状态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考取全日制大学辞职读书的;

8、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者集中托管满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9、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武汉大学生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身份证明材料和业务证明材料。通过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提供本人在银行开立的实名制借记卡。职工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十八条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按以下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证;

2、已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

3、委托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者父母、子女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关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父母、子女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B. 武汉要是想提取公积金,不知要哪些条件啊

在武汉公积金提取基本分为2类,分别是住房消费类型与非住房消费类型。

住房消费类情形、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住房消费类情形之一的,职工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账户余额需保留百元以下金额:

(一)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存量住房用于自住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

(五)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用于支付物业管理费等住房类消费的。

职工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及配偶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职工家庭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首套房组合贷款外,不得办理其他提取业务;

(二)同一套住房本人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首套房组合贷款外,不得就该套住房办理购买自住住房类提取业务;

(三)职工不得以购买写字楼、商住楼、商铺、车库等非住宅的名义办理住房公积金消费类提取业务。

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频次及额度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下同)后,每三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

其中,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还可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凭房屋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未付清购房款的,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需转账到售房方账户;已全额付清购房款的,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到职工在本市商业银行开立个人账户上。

(二)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且贷款未结清的,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六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剩余金额,且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金额。

(三)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且贷款未结清的,在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六个月后,可自愿选择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或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选择偿还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剩余金额,且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金额。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还款期间,公积金贷款连续逾期达三次及以上的,待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方可提取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四)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六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

职工家庭符合本条第(一)至(四)项中多项提取业务办理情形的,仅可选择办理一项提取业务。

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仅可在首套自住住房提取终止,且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五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购房总价。

职工家庭购买本市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正常还款一个月后,可授权公积金管理中心逐年或者逐月扣划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家庭在本市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在建房批准文件或房屋安全鉴定文件发放之日起一年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额。其中,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安全性鉴定应为C级或D级。

职工家庭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用于自住的,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及以上,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频次及额度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租住本市普通商品住房,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上一年房租,单身职工每年可提取12000元,已婚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24000元。

(二)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已配租家庭在租赁期内,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未配租家庭提取额度按租住本市普通商品住房标准执行。

(三)新就业大学生等群体通过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的住房租赁平台租赁住房的,可就一套住房授权公积金管理中心逐月扣划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月扣划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单身职工最高月扣划限额为1000元,已婚职工家庭最高月扣划限额为2000元。

职工家庭符合本条第(一)至(三)项中多项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情形的,仅可选择办理一项租房提取业务。

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单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月缴交基数在1900元(含)以下 ,夫妻双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月缴交基数在3800元(含)以下,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及以上的,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一半。

非住房消费类情形、提取条件

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有下列非住房消费类情形之一,且账户状态为封存状态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离休、退休的;

(二)出境定居的;

(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个人账户余额在1000元及以下的;

(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考取全日制大学辞职读书的;

(九)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者集中托管满两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十)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有下列非住房消费类情形之一的,职工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账户余额需保留百元以下金额:

(一)缴存职工、配偶、子女及缴存职工父母、配偶父母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二)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缴存职工、配偶、子女及缴存职工父母、配偶父母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及配偶应在医院开具住院专用票据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期住院费用中的自费部分。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需作肾透析治疗及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

职工家庭因本市自有产权住房遭遇火灾、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应在灾害事故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家庭实际承担的损失总额。

非本市户籍职工将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时间未满半年的,不得以符合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四)至(十)项提取业务办理情形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托管期间,职工符合本细则第十一条业务办理情形的,职工本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提取条件、频次、金额及所需资料从其符合的相应提取情形办理。

以上就是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两类情况与提取条件,信息来源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详情可自行去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了解。希望以上回答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C. 武汉怎么提取公积金

武汉提取公积金受理条件:

1、职工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2、职工及配偶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

3、职工及配偶近12个月未办理住房消费类提取;

4、职工公积金账户正常连续缴存满3个月;

提取材料:

1、《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12月30日后将不在需要提交);

2、本人及配偶身份证

3、未婚声明(单身职工提供)

4、结婚证

办理时限:3工作日

办理地点:各区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网点

办理流程:

职工持有效身份证件、本人I类银行储蓄卡及相关提取证明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即可办理。

提取间隔:

1、租住本市普通商品住房,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上一年房租。

2、新就业大学生等群体通过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的住房租赁平台租赁住房的,可就一套住房授权公积金管理中心逐月扣划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D. 大学生该不该交公积金

大学毕业生买不起房怎么办?武汉、成都、长沙、合肥、南昌等五省会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在武汉召开联席会,就自由职业者和在校大学生自愿缴存使用公积金等议题达成合作行动计划。这些城市将积极研究制订支持在校大学生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措施,完善大学毕业生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政策措施。
根据规定,今后大学生在武汉就读期间就可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毕业后若留汉工作,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连续计算。对于新就业且暂时没有购房能力的大学生,在租住基本住房时,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后期购买刚性自住住房时,前期所提取的公积金将不会影响可贷额度。
这样的举措无疑会减轻大学毕业后的购房压力,但是也因人而异。不是每个大学生都有一边交学费一边交公积金的实力。而且也不是所有的大学生毕业后都要留在上学的城市。
试想一下,上学除了学费、生活费、再加上住房公积金。上个大学都心情浮躁,这样到底好不好。为什么说心情浮躁呢,一个宿舍的兄弟,今天宿舍老大家里给全款给买了房,明天老二月月交着公积金,这样的话, 老三、老四还有心情好好学习吗?班里的班花以后都去找买了豪宅的学长了。这样的大学上的太物质、太利益了。所以鼓励大学缴存公积金在所谓的象牙塔中显得商业味道太浓。鼓励大学生自愿交公积金是打了学校的脸还是打了政府的脸。
但是,大学生也要毕业。如果缴存了公积金,两三年之后,这些大学生肯定会得到实惠。从长期来看,房价肯定是平稳增长的。从这点上来看早买房、早交公积金都是没错的。

E. 大学生怎样才能交住房公积金

按照《公积金管理条例》,公积金和社会保险一样属于必须缴纳的项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公积金是被排除在社保之外的。而且公积金现在的政策也只有一个条例,不像社会保险那样达到了立法的程度。因此许多企业现在没有给职工上公积金,也并没有因此而受到任何处罚。个人理解,公积金不是社保,公积金更像是一种企业福利,单位效益好的,不妨给大家上公积金,来提高员工的凝聚力。效益一般的,也没必要咬着牙上这个公积金,给自身增加负担。

F. 个人公积金是什么 在读大学生有个人公积金吗

在校大学生是没有住房公积金的。

个人公积金是个人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6)武汉大学生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公布并开始施行的修改后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对住房公积金的适用范围、机构及其职责、缴存、提取、使用、监督、罚则等作出了相关规定。

2002年5月1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1998〕23号),对管理条例进行了进一步的说明和补充,并要求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本通知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国务院报告。

2010年1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发放和领用作出了更多说明与规范。

2015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费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通知明确了租房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通知还就提取额度,租房提取的条件,提取审核效率等问题作出了更多规范与说明。

G. 大学生可以交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方式: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专年度月平均工属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H. 我是武汉大学生,想住房公积金,需要怎么办理

公积金是单位负责办理缴纳的,个人办不了。

I. 大学生在读时缴存公积金买房 可行吗

大学生是不能缴存公积金的,需要上班之后由单位缴纳。

缴存住房公积专金有以下几项属好处:
1、低息贷款。职工购房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享受较商业贷款低的利率;
2、增加职工个人收入。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其在职职工共同缴存,所缴住房公积金全归职工个人所有,且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账户之日起按规定计息。
3、税收优惠。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税务部门规定限额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4、住房消费提取。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建房、购房、租房、还贷等住房消费支出;
5、非住房消费提取。职工符合退休、户籍迁出本市、离职、重大疾病等八项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J. 大学生可缴存公积金:享受实惠变相啃老

武汉、成都、长沙、合肥、南昌5城市在校大学生未来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毕业后可提取支付房租,且不影响购房贷款额度——

大学生可缴公积金,缴还是不缴?

日前,武汉、成都、长沙、合肥、南昌等5省会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武汉召开联席会,就自由职业者和在校大学生自愿缴存使用公积金等议题达成合作行动计划。这意味着,未来在校大学生等群体可在这5座城市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

近年来,关于买房的焦虑侵袭着社会各个阶层,不少大学生“还没走出校园,就开始为房价感到揪心”。于是,关于大学生可缴纳公积金的消息一出就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享受实惠VS变相“啃老”

住房公积金可以为购房者提供资金储蓄和贷款支持,其贷款利率也低于商业贷款,一直被视为一种“福利”。据媒体报道,2016年北京公积金提取1132亿元,其中,购房以及购房还贷提取957亿元,占总提取额的85%;2016年北京公积金发放个人贷款1073亿元,涉及11.4万套住房,占北京市住宅成交套数的32%。

支持大学生缴纳公积金的观点认为,上述5个城市的大学生能够比同龄人早几年缴纳公积金,而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账户余额、缴存时间密切相关,因此更早缴存意味着在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更具优势。可以说是提前入场享受政策实惠。

但是,由于大学生并没有经济来源,缴纳公积金的钱还是要靠家长“掏腰包”。不少质疑的声音认为,这是在变相“啃老”,还可能造成新的不公平。家庭条件不好的大学生没有经济条件缴纳公积金,也就无法提前享受政策利好。

缴还是不缴,这是个问题

“以前说出名要趁早,现在是买房也要趁早。”合肥师范学院的大二学生李慧文向记者调侃道。

合肥是2016年房价上涨较快的城市之一。在最新出炉的全国平均工资和房价排行榜中,合肥房价在全国主要城市中排在第10位,而平均工资却在倒数第13位。“在合肥买房的压力可想而知”,经济学专业的李慧文深感房价焦虑已经传导到了大学校园。

她告诉记者,一方面,自己是河北张家口人,目前还不确定毕业后是否会留在合肥就业;另一方面,从目前各大城市的地产调控政策看,不少城市都有限购和限贷措施,尤其是对于外地户籍,父母的考虑是,提前缴纳公积金,毕业购房时可能会占得先机。最终李慧文和父母决定,等细则落地后再做打算。

“让大学生自愿缴存公积金,扩大了公积金的覆盖范围和受益群体,是值得肯定的。”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利娜解释说,这项政策的出台也是出于吸引大学生留在当地就业创业的考虑。

此前,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大学毕业生留在武汉就业,自愿缴存的公积金可以接续,缴存金额和时间也可以连续计算,武汉将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让留汉大学生尽早通过公积金贷款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同时,对于新就业暂时无购房能力的大学生,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且不会影响后期购房时的贷款额度。

增强政策吸引力是关键

在汪利娜看来,政策有好的出发点,但要想真正达到好的效果,关键在于如何增加政策的吸引力和做好政策的配套细则。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4-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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