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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的政策

发布时间: 2022-02-17 00:15:51

① 国家对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消息称,为引领和支持更多的大学生创业,人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共青团中央日前发出通知,启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② 当前大学生的就业形势和政策

就业形势十分严峻,我们必须要提升自身的实力水平,不过也有很多辅助政策补贴,帮助我们进行创业与就业。

③ 国家大学生就业政策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
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服务。
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④ 大学生就业政策有哪些

大学生就抄业的政策,每个城市每袭个区的政策扶持不一样,具体要咨询你所在区的这个劳动人力资源部门,那就我而言很多的城市他有这个创业基金啊,有这个资金的减免,所以都可以多咨询多问一下每个区的这个政策,然后选一个合适的办公场所和经营种类

⑤ 大学生就业政策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
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要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服务。
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河北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申领具体实施意见
(一)申领失业补助金的人员范围
凡生源地系我市户籍,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困难家庭,当年年底未实现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均可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
(二)困难家庭的认定
1、持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直接认定为困难家庭。

2、属于以下五种情形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河北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困难家庭认定表》,并经生源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民政部门盖章认定。

①属于“母双方失业,且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需提供父母双方领取失业金的《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无业证明;

②属于单亲、烈士子女家庭、且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需提供户口簿、烈属证;

③属于“遭遇自然灾害导致家庭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需提供当地民政部门证明;

④属于“有重症病人、或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需供重症病人的医院诊断证明书;

⑤属于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领程序

l、失业登记:当年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持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以确认失业状态。

2、申领建档:高校毕业生应携带毕业证、 《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明、困难家庭证明材料、本人档案及其他要求的手续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登记。

3、审核发放: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应持相关证件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通过银行逐月领取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为审批月至当年6月份。

4、人事代理及其他:领取失业补助金的高校毕业生,其人事档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机构的劳动人事代理管理,两年内免收人事代理费;就业服务机构为其进行职业指导、档案转移等人事代理业务,同时制订相关的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计划,推动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5、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补助金在财政部门的申领程序按失业金申领程序执行。

⑥ 大学生就业政策分为几个阶段

大学生就业无非二个因素,
一个是自主创业,一个是打工一族。
不管是那一种,最重要的还是脚踏实地,不要好高骛远。
从基层做起,末来发展会更好

⑦ 国家对大学生就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

1、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

2、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3、对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优先录取;

4、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的,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今后相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参加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1、由政府补偿学费,代偿助学贷款;

2、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3、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4、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5、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三、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

高校毕业生在参与项目研究期间,享受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补助,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满,根据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四、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

1、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2、为到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方面的服务;

3、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

4、登记失业并自主创业的,如自筹资金不足,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5、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6、灵活就业并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五、强化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

1、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

2、机关、事业单位免收招聘报名费和体检费;

3、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

4、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由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并组织就业见习和职业技能培训。

⑧ 今年出台的大学生就业政策有哪些

《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包括开设网店等,确保就业形势稳定。
中西部就业学费代偿
《通知》提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举措包括:
■ 充分挖掘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农技推广等基层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的就业潜力,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 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尚未制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办法的地区,要在年内出台。
■ 高校毕业生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 对到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协助办理落户手续,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 将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享受求职补贴对象范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最长不超过2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国企招聘要公开透明
在就业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就业公平问题显得更为突出。《通知》首次将以前主要针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要求扩展到国有企业,并细化到公示的天数:
■ 用人单位招聘不得设置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歧视性条件,不得将院校作为限制性条件,省会及以下城市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不得将户籍作为限制性条件;
■ 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除涉密等特殊岗位外,要实行公开招聘,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报名时间不少于7天,对拟聘人员应进行公示,明确监督渠道,公示期不少于7天;
■ 省会及以下城市要放开对吸收高校毕业生落户的限制,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办理落户手续。
开办“网店”可享补贴
小型微型企业是吸纳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渠道。财政部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通知》的一大亮点是,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创造更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 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5年年底;对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 国家继续引导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在2014至2017年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以提高高校毕业生创业比例。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也可以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 为鼓励网络创业,《通知》还明确了一条新政策: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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