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生落户新政策
㈠ 上海大学落户新政策
法律分析:以前,上海落户第一要求就是,最高学位和学历是(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的可享受24分的加持。现在只要自己毕业的母校满足“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就符合基本申报条件落户。如果你是上海的普通大学的学士学位本科生,就有21分的落户加持。加分条件二,第一类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可以享受15分的落户加分!(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在沪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其次,不满足以上要求的,如果是在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可以有12分落户加分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㈡ 上海市应届毕业生的落户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上海市应届毕业生的落户的条件如下:
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
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2)上海大学生落户新政策扩展阅读: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最新发布了《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2018年进沪落户标准分仍为72分,办法明确,最高学历在上海高校就读,可另加2分在沪学习分。
上海高校毕业生可到所在学校申领《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外地高校毕业生可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申领《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通知单》的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第二联用于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对应材料。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和《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的要求,申办《上海市居住证》和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
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直接落户标准分仍为72分,。凡录用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向相关受理机构递交申请材料。评分指标包括:最高学位和学历、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用人单位要素分等。
㈢ 关于上海大学毕业生的户口政策
上海有一抄套留沪的打分机制,你可以去学校问问学长、学姐或去网上查查。一般本科生毕业留沪比较困难,也比较少,研究生的概率大些。外地户口的话,很多上海用人单位会不要你,然后你还要办理一大堆的诸如居住证啊之类的手续~~~反正说麻烦也麻烦,说不麻烦也不麻烦,看你自己的心态了。之后会涉及到你今后子女的入学啊(好像有点远了~~~)就是这样子
㈣ 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新政策2021
摘要 根据2017年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包括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㈤ 本科生在上海落户条件
按照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三)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四)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持证人员可以优先申办:
(一)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二)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三)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四)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持证人员符合该办法规定条件,需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二)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三)上海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纳税完税证明;(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六)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㈥ 上海大学生集体户口落户新政策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根据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需求,如实告知本单位是否具备为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申请本市户籍的资格。用人单位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损害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权益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客观、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并书面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有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用人单位当年申请资格,并在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com.cn)公布。同时,将单位失信行为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应当书面承诺个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个人失信行为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对已骗取的本市常住户口、居住证,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注销。对构成犯罪的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㈦ 上海大学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历
博士27分
硕士24分
本科21分
2.毕业学校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科学院在沪各研究所15分
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㈧ 上海大学生创业直接落户政策
申办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持证期间应当正常缴费未缴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不作为本项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激励条件:1.对于上述第1、第2条,若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同时抵充。2.对于上述第4条,若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可抵充。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材料清单序号材料名称备注样张1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2有效居住证原件、复印件3《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a)须由员工先行填写纸质版表格,经单位人事办理专员审核无误后,由其做网上录入并提交。http://www.21cnhr.gov.cn/Pict(b)提交后,单位人事办理专员打印电子版表格,交由员工本人确认并签字,粘帖照片。(c)最后单位人事办理专员负责表格盖公章4外地居民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家庭户口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包含首页-公安局盖章页、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派出所盖公章5档案所在地信息(a)档案所在地名称(b)档案所在地地址(c)档案所在地邮编(d)档案接收部门、接收人6本市住房证明:★若本人有产权房的:须提供产权证原件、复印件★若落户在单位的:单位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以及单位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若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本,以及同意落户的书面居住证明原件、复印件7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劳动合同必须是和上海公司签订的,且距截止日期应还有6个月以上8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为分公司的:另须出具总公司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盖总公司公章)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9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章(上12333社保网下载)★持证期间应当正常缴费未缴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须提供所有的社保补交单原件、复印件(盖红章),并由相应的补交单位出具“情况说明”(盖公章)在哪个公司发生的补交记录,则要求那个公司出具补交单和情况说明。(社保中心可以提供往年的社保补交单,但须交涉)10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纳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章(若员工遗失税单的,请至人事部领取“补打税单申请书”和“公司税务登记号”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税务局补打税单)11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单位聘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12若用“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来抵充职称要求的:提供最近3年社保缴费基数证明原件、复印件各区社保中心可以提供(由员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柜面办理)。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章13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复印件该证明均只有1个月的有效期,过期一定无效。(该证明由员工本人办理,公司仅提供相关协助。)14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复印件该证明均只有1个月的有效期,过期一定无效。(该证明由员工本人办理,公司仅提供相关协助。)15婚育证明材料:★未婚者:由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已婚者:结婚证书原件、复印件如果配偶是上海户籍的,员工需要加分的,请提供配偶材料: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6随迁人员的材料:★若配偶随迁:配偶需要与申请人具有同样的条件,且由配偶单位负责申办。★若配偶不随迁:配偶出具同意申请人落沪籍的书面证明,并签字。★未成年子女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户口本或公安局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16周岁以上、在高中阶段就读的子女随迁,另须提供学籍证明原件、复印件17单位人事办理专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且加盖红章
㈨ 万恶的入沪政策 上海大学生怎么在上海落户
有以下三个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7年以上。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在上海参加社会保险,并且依法纳税,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和职称
4:没有不良诚信的记录和违法行为的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