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心理犯罪
⑴ 大学生犯罪原因有哪些
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其实有很多种的。但是最基本的原因就是因为缺乏教育,缺乏敬畏之心。

⑵ 从大学生犯罪心理看如何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大学生是属于一种比较特殊的群体,对于一切皆属于是懂非懂的认识,而此阶段的心理教育完全都源于家庭教育,学校所负责的更多的是知识方面及思维方面的教育。
所以,这个问题应该分为学校教育及家庭教育两方面来分析。
家庭教育方面:是作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最重要的阶段,绝大多数心理存在问题的未成年人都源于家庭教育的不当,所以必须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话,就必须加强家长的教育方式。
学校教育方面:只能作为家庭教育中的一个补充,无法起到决定性左右。
⑶ 大学生犯罪原因
造成大学生犯罪的主要自身原因包括法律意识淡薄,爱慕虚荣,自制力薄弱,自私自我等,其犯罪也与社会的客观因素有关,综合起来导致的犯罪的发生。
⑷ 大学生犯罪反思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社会环境竞争日趋激烈,在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中,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已经成为现代社会衡量人才质量的重要参数之一。近年来,关于高校大学生群体由于人际沟通问题引发的心理问题也愈发严重,“复旦研究生黄洋疑遭室友饮水机投毒身亡”案件再一次引发了我们对高等教育体制的思考。 一、大学生人际沟通能力的重要性及现状分析 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是在社会互动中不断变化着的,大学生人际沟通能力也不断随之变化。沟通指将某一信息(或意思)传递给客体或对象,以期取得客体作出相应反应效果的过程,即信息交流。大学生的人际交往较以前相比,复杂性、广泛性增大,各种心理需求也随之扩大,人际沟通能力缺失对于大学生可能会造成精神上、心理上的巨大压力,引发一系列心理问题,影响身心健康。 从1994年清华大学朱令铊中毒案,到2004年云南大学马加爵案,扬州大学秋水仙碱投毒事件,再到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铊盐投毒案,到最近的复旦研究生投毒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因琐事发生口角致一人死亡……这些案件无一不反映出大学生因人际沟通能力缺失引发的社会问题。今年1月,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新闻专业学生针对大学生寝室关系,在华中师范大学等12所高校做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仅43%的大学生对寝室关系表示满意。调查发现,容易引发寝室矛盾的原因主要是性格、生活习惯以及沟通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中国青少年心理卫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郑晓边表示,一些大学生缺乏人际交往能力是近年来高校死伤事件频频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 人际沟通是社会服务的基本要求,信息社会的沟通需要,事业成功的重要艺术,社会服务的必备素质,有利于充实自我,包装自我,完善自我,服务自我,实现自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里提出,人际沟通的最终目的是学会共处。以上校园死伤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人际关系处理不当,缺乏有效的理解和沟通,都是导致惨案发生的原因。马加爵惨案的发生贫困不是直接的原因,与他人沟通不良导致精神孤独,自我封闭以至于最后漠视个体生命的存在才是深层次原因。 二、影响大学生人际关系的因素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一项调查显示,40%的大学新生、50%的毕业生有不同的心理问题,人际交往、学习压力、就业压力、情感困境是四大主因。 所谓沟通的障碍,就是信息沟通不通畅,因为信息必须与接受者所知道的范围相关联,如此才可能使信息为接受者所了解。引起沟通障碍的因素有移情(同理心)、控制程度、自我表露、信任程度等其他因素,如生理、情绪、智力、社会、感觉与态度、目标以及性格因素。调查表明,在当前的大学生人际沟通过程中,明显存在着社交回避、社交焦虑、愤世嫉俗、自我中心等问题。在社交回避与社交焦虑这个问题中,大学生特别是来自农村的大学生表现得比来自城市的大学生更加突出,原因是生活环境的不同、接受信息量的差异。沟通心理压力增大,嫉妒心理的破坏效应也增加了人际沟通成本。所以,大学生的人际沟通障碍,信息不通畅是表象,根本原因还是一个深层次的心理问题。 相互作用分析理论将大学生人际关系的影响因素划分为四个层次。从社会层面说,不同的文化环境、知识素养、价值观念,都会影响人们在实践中目标的确定和行为的选择。在校园层面看来,大学生在人际认知上的偏差及处理人际关系技能的缺失是导致人际关系不和谐的内在根本原因。复旦投毒案中,学校主要偏重于对学生遵守纪律和制度方面的管理,而对于学生之间在人际关系方面出现的问题并不重视。在家庭层面看来,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和父母应激方式异常也会导致子女人际关系不良。在个体层面,个体的认知、情感、性格等主观因素影响了个体对别人的认识。 三、建立有效沟通人际关系的理论方法及实践意义. 相互作用分析(Translational.analysis,TA)作为一种人格理论与治疗方法,从人格与心理治疗的视角对人际交往进行了全新的解读。伯恩认为,人格结构的PAC分析理论包括父母(parent)意识、成人(alt)意识、儿童(child)意识三部分,分别代表3种心理状态:父母意识特征(以权威和优越感为特征)、成人意识特征(以客观和理智的行为为特征)、儿童意识特征(像婴儿般冲动)。人们在相互交往中都要表现出某种人格特征的某种心理状态,通过按照对方期望作出反应,即可以建立友好的人际关系;然而交往中出乎对方期望,容易导致友好关系的中断。由此可见,成人心理是解决问题的主要途径。因此,其实践意义有以下三点: (一)完善人格,以成人心理处理人际交往问题是成功人际交往的重要条件。人格特质的完善是三种心理状态的平衡。强化成人意识特征的主导地位,在成人心理状态的调节下,适时、合理地采用不同的心理状态处理实际问题。
⑸ 大学生如何预防犯罪心理
大学生呀,那个做防范心理课程有那个防范心理的课程。昨年教育做好教育。讲解那个法律知识。
⑹ 大学生的犯罪行为
以前看过一些大学生犯罪的案例,发现大多数大学生犯罪的父母本身就很专有问题,比如有吸毒酗酒为人属不道德不讲道理等不良习惯,但是媒体在总结的时候,却总是把重点放在“大学生”上,而忽略了孩子父母本身的不良品性,似乎在保守派看来,为人父母哪怕再差,只要养出大学生,就是对得起子女了。放纵自己的品行,不讲道理,也会影响下一代。
⑺ 求一篇关于大学生犯罪与心理健康的论文,要带案例分析
前不久,江西中医学院科技学院2006级临床专业的学生李某,在其学校附近与男友发生争执并提出分手,遭男友割断喉管后死亡。据目击者称,事发时,杨某拿着一把十余厘米的刀追死者,并朝其喉咙处割去,杀死女友后,杨某抱着死者久久不肯离去,直到110民警来到现场,将其带走。
据调查,杨某也是年轻大学生生,大学生算得上是高素质的人群,是什么使得他们当中有的人变得如此暴力和凶残呢? 健康863网心理专家认为:大学生心理发展尚未稳定,踏入大学,就相当于踏入半个社会,从而他们感到不适应,害怕失败、害怕拒绝,心理上的矛盾冲突尤为突出。这些矛盾解决不好,就可能成为大学生犯罪的心理基础。目前,大学生犯罪心理复杂多样,其突出表现在犯罪动机、价值观念、人格障碍、个体心理偏差等方面。种种原因表明,这些障碍与偏差导致的犯罪心理与社会就业、家庭经济、个人恋爱所造成的心态失衡、心理变态、心理疾病有关。
近几年来,大学生打架斗殴、杀人伤害、强奸之类的人身伤害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并呈上升趋势,目前已是仅次于大学生盗窃犯罪的第二大类案件,这种现象值得关注和警惕。
心病终需心药医,心理专家呼吁:学校、家庭乃至社会都要在学习、生活、恋爱、就业等方面,更多地给予大学生一些心理关照和疏导,才能减缓和化解大学生的心理矛盾和障碍,防止和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特别是学校要加强对大学生犯罪心理的教育与预防,同时,大学生自身也要加强对犯罪心理的自我防范。当出现心理困惑时要及时的和身边的老师或者与心理专家沟通,让问题得以解决。同时,建议学校应与权威心理咨询机构相结合,针对大学生生犯罪心理干预做预防。
女大学生被割喉案再次警示:加强大学生犯罪心理教育与预防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心理专家建议,可利用现代化通讯技术进行心理咨询,干预心理危机。
新学期即将开始,又一批学生跨入大学校园,再次提醒学校和家长也不可忽视对学生的“心理关照”,全社会要多途径、全方位地帮助大学生矫正各种不健康的心理,尤其是预防犯罪心理的产生,让他们以健康的心态面向社会、对待人生。
⑻ 大学生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
大学生犯罪的心理特征
1、心理迷乱,情绪失控。大学生心理的素质教育跟不上,呈现亚文化现象。亚文化(sub-culture)是指仅为社会上一部分成员所接受或者为某一社会群体特有的文化,是与主文化相对而言的。【4】大学生正处于青春期,他们热情浪漫、追求时尚、充满创造和叛逆精神,而网络、短信、影视作品倡导的个性张扬、叛逆精神正好迎合了大学生的追求,亚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为大学生的不良情绪的发泄和心理压力的释放提供了空间。
在日常生活中容易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和同学斤斤计较,强烈的情绪冲动加上理智控制能力较弱,突发性事件一触即发。因为大学生因为情绪失控而犯下罪过的案件屡见不鲜。2004年10月26日,21岁的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学生蒋晓峰,在宿舍内与同校学生吴某因借水发生争执。之后,吴某纠集持木棍的郝某、关某、赵某等人,与持铁管尖刀的蒋晓峰殴斗。蒋晓峰用刀砍伤郝某、赵某(均为轻微伤),刺中关某胸部,致其关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据蒋晓峰回忆,事发当晚,一个自称是隔壁寝室的人敲门进来打开水,态度蛮横,二人发生争执并厮打起来,后被同寝室的人劝住。争执过后,气不过的吴某没过几分钟就带着几名同学拿着木棍来到蒋晓峰的寝室。把蒋晓峰宿舍的门砸了一个大洞,随即冲进屋内,在群殴中,蒋晓峰的铁管尖刀砍伤了两名同学,又扎进了关某的胸部。【5】
值得注意的是,被告人从小学到高中一直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多次参加奥数竞赛并获奖。一向表现良好、没有劣迹。就是因为他情绪失控,易冲动而酿下苦果。十年寒窗苦读,毁于一旦。
2、思想不成熟,幼稚冲动。大学生正处于青年时期,其生理和心理都迅速走向成熟但还没有成熟。他们对社会的认知还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有时甚至可能出现偏差,因此基于自己错误的判断作出了错误的选择,致使犯下严重错误。大学生是一群特殊的群体,他们有别于社会上的青年人,他们热情敏感、激情四射拥有良好的性格的同时,亦存在一些消极的方面,他们感情丰富,心理起伏大,易冲动,自控能力差。自我定位不准,挫折承受力较差,一旦遇到较大的压力,容易产生过激行为。
去年初上海某著名高校计算机专业大四学生陈慎,因在寝室盗窃走进了铁窗。他坦言,作案是为了让自己失败得更彻底。由于想当然认为自己能当“领导”,做“伟人”,加之从中学以来养成的自我中心和盲目乐观的心理,当在现实的学业与班干部竞选中受挫折时,他不是努力缩小理想我与现实我的距离,而是自我放弃,经常逃课。最后,他成了全系最差的学生,无法正常毕业。面对自己的失败归咎于当初专业选择的错误,并最终以犯罪的方式来渲泄自己的苦闷。正如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王建中教授指出,陈慎一案暴露出现今大学生普遍存在的心理问题:“自我定位不准,挫折承受力较差,一旦遇到较大的压力,容易产生过激行为”。【6】
3、动机单一,不计后果。轰动全国的云南马加爵事件,仅仅是因为打牌发生了争执,马加爵残忍杀害了四名同校同学。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7.28”跨省抢劫杀人案的凶手罗吉军和卓科,他们把抢劫杀人得来的钱财美其名曰“创业的第一桶金”。西安音乐学院骄子药家鑫撞伤人后不仅没有及时抢救受轻伤的受害者,还凶残了将之杀害,其行凶的原因只是因为看到被害者在记他的车牌号,怕被害者纠缠他的家人。真的很难想象他们行凶的动机如此的简单,到底是什么让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犯下如此荒诞的罪行?
4、藐视法律,铤而走险。“警察叔叔,我女友在老家生病了,等着我回去,明天我能出去吗?”一位涉嫌盗窃犯罪的大学毕业生在被送往市看守所的路上,对身边民警如此发问,民警无奈感慨:“现在的大学生是怎么了?不论出于何种动机,一旦有了违法犯罪行为,都要付出代价,他们连这点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知道?”
大学生大多对法律条文的规定有大致的了解,有的甚至攻读法律专业。在犯罪大学生中,有的学生明明晓得那样做是违法的,但心存侥幸,认为自己手段比较高超,不会被查获,所以不惜铤而走险。所谓激情犯罪的背后,凸显出一个可能早被忽略却非常可怕的事实:当今不少大学生的内心世界,德育和法律意识已出现真空。
⑼ 大学生犯罪案例
心情不好俩90后大学生致5人受伤:
在西夏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学生涉案案例中,有一个因心情不好酒后殴打舍友的案例。两位行凶者最后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5年5月30日晚,北方民族大学2014级学生李某,因为平时与同宿舍其他5人不和,当晚喝完酒后临时起意想教训下舍友。他叫来另一名被告人王某,以扇耳光、皮带抽打、持棒球棒殴打等方式,殴打舍友,致5人受伤,其中两人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其余三人为轻微伤。事发后第二天,被告人李某在学校保卫处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没有钱花大学生做起“梁上君子”
盗窃案例是大学生犯罪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多为临时见财起意,慑于法律的威严,发案后大多会主动投案,量刑上也会从轻处罚。
2015年4月28日晚,宁夏大学学生张某在西夏区某小区入室盗窃现金3327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到案后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案发后退回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同年7月8日,宁夏医科大学学生王某进入宁夏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一男生宿舍楼内,盗走一台3800元的笔记本电脑。第二天其主动到辖区派出所投案。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属于自首,并主动退回了电脑,判处被告人王某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