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学生田径协会
① 如何加入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田径分会会员学校
入会、考级详细流程一、入会资格(一)团体会员单位入会资格 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公立学校,在教委备案的私立学校。 (二)团体会员级别划分 1:一级、省级团体会员,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 2:二级、市级团体会员。 3:三级、学校级
② 中国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一至八届都在哪举行过年份都是都少
历届大学生运动会
第一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关键词:中国大学健儿的首次体育盛会 地点:北京 时间: 1982 年 8 月 10 日至 8 月 19 日 首届大运会由教育部、国家体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联合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承办,开幕式在首都体育馆举行。 比赛共分三组:体育学院为甲组,参加男女田径、男女竞技体操、女子艺术体操比赛;高等师范院校(包括综合大学)体育系(科)为乙组,参加男女田径、男女竞技体操、女子艺术体操角逐;普通高等学校为丙组,参加男女田径、男女乒乓球的角逐。全国 29 个省、市、自治区的 2552 名运动员参加了这次盛会。 该届大运会有 2 人达到国家级运动健将标准,另有 106 人达到一级、 1049 人达到二级运动员标准。
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关键词:两个项目唱主角 地点:大连 时间: 1986 年 8 月 3 日至 8 月 9 日 第二届大运会由国家教委、国家体委和共青团中央联合主办,辽宁省大连市承办。大运会历时7 天。 全国29 个省、市、自治区的 2228 名运动员参加了田径、篮球两项比赛。田径比赛分四个组别进行,共有 2020 人参加,普通高校为甲组,师范院校体育系(科)为乙组,体育学院为丙组,中专为丁组。共有 417 人次 71 对打破 85 项上届大运会纪录。有 3 名运动员的成绩达到国家运动健将标准。 篮球决赛是在四个赛区的预赛基础上进行的,男女各9 支球队的 208 名运动员参加了决赛。
第三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关键词:改写90项大运会纪录 地点:南京 时间: 1988年8月25日至8月31日 第三届大运会由国家教委、国家体委和共青团中央联合主办,江苏省人民政府承办。来自全国30 个省、市、自治区的 3100 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运动会设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艺术体操 5 个项目,其规模超过了上两届运动会。 这次比赛田径成绩比较突出,有274 人 27 个队 664 次改写 90 项大运会纪录, 63 人 15 个队相当于第六届全国运动会前 8 名的成绩, 1 人达到国际健将级标准, 47 人达到国家健将级标准, 254 人达到一级运动员标准。本次比赛有 23 个运动队、 155 名运动员、 29 名裁判员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 7 个省、市代表团被评为“体育道德风尚代表团”。
第四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关键词:田径成绩突出 地点:武汉 时间: 1992年9月29日至10月4日 第四届大运会由国家教委、国家体委和共青团中央联合主办,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设田径、篮球、排球、羽毛球、艺术体操五个项目和武术表演项目。分普通高等院校(甲组)、师范院校体育系、科(乙组)和体育院校(丙组)三个组分别参加比赛。全国30 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都参加了比赛,本届大学生运动会总规模约 5000 人,其中运动员、教练员和各代表团工作人员约 3500 人。裁判员、新闻记者及主办、承办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约 1300 人。运动会期间还同时召开了湖北省大学生艺术节、全国大学生科学艺术文化活动、大运会学术论文报告会和“高等学校体育课程评估优秀学校”表彰大会等活动,本届大运会规模和人数都超过了以往几届。 这届运动会中的各项比赛水平较高,尤以田径成绩突出,在甲组比赛中有69 人(队)共打破 20 项全国大运会纪录;在乙组比赛中有 20 人(队)共打破 11 项全国大运会纪录;在丙组比赛中有 29 人(队)共打破 11 项全国大运会纪录;其中在男子 10000 米竞走比赛中,陕西省运动员谭明军打破了全国纪录。
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关键词:大运会首次到西北 地点:西安 时间: 1996年8月28日至9月3日 第五届大运会由国家教委、国家体委、共青团中央联合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承办。 这届大运会以育人为宗旨,突出学校特色,注重综合效益。第五届大运会经过两个赛段激烈的角逐,共完成了田径、篮球、排球、健美操和武术6 项比赛任务,本届运动会共计有 9 人达到国际级运动健将标准, 157 人达到运动健将标准, 94 人打破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纪录。 本届大运会是西北地区首次举行(第一次非经济发达地区承办),也是陕西省建国以来第一次承办全国大型综合性运动会。这届大运会人数总规模约6000 人,是历届参会人数最多的。 邀请到会的省部级领导近50人。运动会期间(第二阶段)还举办了“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和“优秀青年体育教师”表彰大会。
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关键词:跨世纪的大运会 地点:成都 时间: 2000年9月3日至9月11日 第六届大运会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联合主办,四川省人民政府承办。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团在内的33个大学生体育代表团参赛,有运动员、教练员、记者等一万余人参加,广东省体育代表团获团体总分和奖牌总数第一。在体育科研论文评选中,上海代表团以149.4分获得第一名。 在历时9天的赛程中,共进行了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健美操、武术、射击(表演赛)等9个项目比赛。按照普通高校组成的甲组和高水平运动队试点校和体育院校组成的乙组分别进行了比赛。期间同时召开了全国高校体育科研论文报告会和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学校表彰大会。 该届赛事上,成都地区13所高校新建体育馆10座,改建体育馆3座,总建筑面积77028平方米;新建运动场4个,改建运动场3个,占地79180平方米。 赛会还分别评选了运动员、裁判员、代表团道德风尚奖。
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
关键词:团结、奋进、文明、育人 地点:上海 时间: 2004年8月26日至9月6日 第七届大运会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主办,上海市人民政府承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协办的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宗旨为“团结、奋进、文明、育人”,共设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定向越野等 9 个比赛项目,设金、银、铜奖牌各 191 枚,是历届大运会中参赛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一届。桥牌比赛将列入本届运动会表演项目。本届大运会的游泳和田径比赛狂破大运会纪录,游泳比赛尤甚。在游泳赛事中,有25队、99人共236次打破49项比赛的赛会纪录。而在田径赛事中,有1队、38人共42次打破22项赛会纪录。本届大运会共设64个游泳项目,88个田径项目。定向越野是本届大运会新设的项目。
③ 怎样加入中国田径协会
中国田径协会章程,第 三 章 会 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积极进取,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并具有一定影响力;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由团体、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
(二)经本会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由委员会或授权办事机构发给会员证。
④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网络上打几个字就能查到,大都是手机号码,不能发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羽毛球分会
分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体育部 邮编:100044; 电话:010-51684881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大体协”)成立于1975年,同年加入了国际大学生体育联合会(以下简称“国际大体联”),并于同年参加了在意大利罗马举行的“第八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至今已经连续参加了14届。
大体协自1975年成立以来,总共经历了六届委员会。首届为1975年至1979年,由当时的国家体委领导同志任主席、群体司司长赵长泰同志任秘书长;第二届为1979年至1988年,由当时的国家教育部副部长高沂同志任主席、体卫司朱丰诚同志任秘书长;第三届、第四、第五届为1988年至2000年,由当时的国家教委副主任何东昌同志连任三届主席、体卫艺司司长宋尽贤同志任副主席并兼秘书长(法人代表);第六届是在2000年“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期间,所召开的“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第六届会员大会暨换届会议”,并经委员会选举,由原教育部部长吕福源同志任主席、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秘书长杨立国同志任副主席并兼秘书长(法人代表)。
8月21日至30日,“第22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在韩国大邱举行,中国大学生体育代表团派出由336人组成的代表团出征本届世界大运会,并以41金牌枚荣登榜首。同时,教育部副部长章新胜同志代表我国参加在韩国大邱所召开的“国际大体联会员国代表大会暨换届选举会议”并高票当选国际大体联副主席,这是中国人首次当选世界大体联副主席。
两年来,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在主席、副主席及委员的努力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大学生(学生)体育协会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体协”的各项工作都有所进步,中国大学生的体育事业正在发展、壮大。
大体协下设24个分会:田径分会、篮球分会、排球分会、足球分会、乒乓球分会、健艺体分会、武术分会、棋类分会、网球分会、橄榄球分会、击剑分会、国防体育分会、游泳分会、羽毛球分会、手球分会、冰雪体育分会、定向分会、射击分会、攀岩分会、桥牌分会、自行车分会、棒垒球分会、舞龙舞狮分会、赛艇龙舟分会。
⑤ 中国田径协会的组织章程
第 一 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中国田径协会,简称中国田协。英文名称:ATHLETIC ASSOCI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简写为:CHINESE ATHLETIC ASSOCIATION,缩写为:CAA。
第二条 本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田径运动项目群众性体育社会团体,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是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简称中国奥委会)所承认的管辖田径运动的全国性运动协会。
本会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田径协会联合会(简称国际田联)及相应国际及地区田径活动的唯一合法组织。
本会实行会员制,由热心、支持田径运动的团体、单位和个人组成。属非营利性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全国田径工作者和爱好者,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指导和推动中国田径运动的发展;提高田径运动技术水平;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增进与世界各国田径协会的友谊;加强同国际田联和亚洲业余田径联合会(简称亚田联)的密切联系与合作。本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自愿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总部设在北京市。
第 二 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任务是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及国际田联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协调全国田径运动的发展,推动群众性普及活动和竞技运动水平的提高,促进亚洲和世界田径运动的进步。
其具体业务范围:
中国田径协会
(一)大力宣传田径运动,激发广大群众和青少年对田径运动的兴趣及参与的积极性,培养公平竞赛、顽强拼搏的体育精神。
(二)研究制定中国田径运动的发展规划、各种管理法规和训练竞赛制度及全国竞赛计划、规则和规程,获批准后负责实施。
(三)根据业务主管单位和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规定,负责田径竞赛管理,审批各会员单位组织的国内外各类比赛。主办或委托会员单位承办全国性或国际性各类田径比赛,向有关部门提出国际活动及有关事项的建议,获批准后负责实施。
(四)参加国际田联、亚田联组织或委托组织的有关活动,开展国际交往和技术交流。
(五)完善国家田径队运动员、教练员名单公布制度,选拔和推荐国家田径队运动员、教练员,组织国家优秀运动队集训,组织参加国际比赛。
(六)负责协调、组织田径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的培训工作。制定运动员、裁判员技术等级标准和制度。负责运动员注册、转会、资格审查和处理。
(七)与有关部门合作管理教练员出国任教、运动员出国留学工作。
(八)根据中国奥委会和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田径项目的反兴奋剂工作,协助开展宣传、教育和在赛内、赛外对禁用药物和方法的检查,并按中国奥委会和国际田联有关规定对违规者进行处罚。
(九)负责田径运动的宣传管理、新闻发布等工作,编辑、出版、发行田径书刊,指导、监督和管理有关田径报刊、影视和音像的出版和发行工作。
(十)负责组织和协调田径运动的科学研究工作。
(十一)指导全国田径高水平后备力量的培训工作,提出“人才基地”等称号的设置、评估、管理办法等建议,获批准后负责实施。
(十二)提出各田径训练基地的建设、完善、使用、命名等有关工作计划,获批准后负责实施。
(十三)审批同全国田径比赛有关的商业性活动;负责与国内外团体、组织、个人合作开展与协会业务相关的经营开发性活动,举办田径运动有关产品的展览、展示会等活动,为中国田径运动的发展筹集资金。
(十四)表彰、奖励在田径运动发展中做出优异成绩的会员。
第 三 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接收团体会员、单位会员以及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中国田径协会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积极进取,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并具有一定影响力;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由团体、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
(二)经本会委员会讨论通过;
(三)由委员会或授权办事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一)在本会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活动的权力;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在本会授权下组织承办国内及国际各类比赛活动以及被本会选派参加国内外体育活动;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积极支持并参加本会各项活动,承担并完成本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中国田径协会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会员,经本会委员会研究批准,取消其会员资格:
(一)不按时交纳应交本会的费用;
(二)严重违反本会章程及有关规定;
(三)有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或给本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
第 四 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由本会团体会员、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代表组成。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委员;
(三)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
(四)决定本社团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需经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第十七条 委员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专业委员会等下属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讨论决定与本会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委员会须有2/3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其成员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司库组成。在委员会闭幕期间行使
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委员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常务委员会须有2/3以上常务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到会常务委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委员会原则上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也可采取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任期4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需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会秘书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办事机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交委员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专业委员会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中国田径协会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 五 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收入;
(二)捐赠收入;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广播、电视、网络转播权收入;
(六)广告赞助收入;
(七)无形资产转让收入;
(八)利息收入;
(九)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会计法律、法规设置账目,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及税务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于政府资助或者社会捐赠,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条 本会专职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 六 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九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 七 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 八 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会旗、会徽由委员会审定,由本会办事机构统一制作和颁发。未经许可,任何团体、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或用于商业活动。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经2002年6月5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⑥ 中国田径协会的组织机构
田联设立了以下5个专业委员会:1、技术委员会,由主席和15名委员组成,负责研究与比赛规则有关的一切问题。2、妇女委员会,由主席和10名委员组成,负责研究在妇女中开展田径比赛的有关问题。 3、竞走委员会,由主席和10名委员组成,负责研究举办竞走比赛的有关问题;4、越野跑委员会,由主席和10名委员组成,负责研究举办越野跑比赛的有关问题; 5、医务委员会,负责研究田径对运动员机体影响,对比赛参加者的健康进行监督,制定兴奋剂和性别检查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