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社保
『壹』 本科+半年社保可以入户吗
统招本科+学士学位+干部身份+半年社保,可以入户广州
『贰』 已缴社保2年,但今年才本科毕业算不算应届毕业生
当然算应届毕业生了,哪跟缴社保没有关系,因为你今年才本科毕业,所以说算应届毕业生。
『叁』 本科毕业生社保办理
不用
社保和户口及学历都不发生关系,只要你和单位有劳动关系,单位就需要给你购买社保
『肆』 我社保已经交了,是以专科生身份交的社保,
你的问题比较多,得分别回答,但归根结底还是对学历认识不清,我来分别回版答下吧!
1、首先,学历和社权保没有直接关系,不管你是专科学历还是本科学历在以后享受社保政策时没有任何影响。
2、看你的教育情况属于专接本或是再教育拿的本科学历,只要你的本科教育是正规院校正规渠道取得的,不管教育形式是 电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你的本科学历都是有效的,也就是说你是本科(网上可以查询)。
3、在求职路上当然是以本科身份求职了,那样对你有利,不然取得本科就没意义了,另外,以后你可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企业招聘要求,统招本科学历”,如是这样,你的本科不符合企业招聘条件要求,但并不是说你的本科学历是假的或无效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
助人为乐,你快乐,我快乐!
『伍』 本科毕业后没有找工作,也没缴纳社会保险,研究生三年是否算工龄
1、档案放在人才中心,没有户口限制
2、现行没有工龄这一词了,使用的是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缴一个月算一个月,没缴就不算
『陆』 杭州本科生交一年社保
自2017年3月3日起,杭州开始实行行的的购房政策。
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以下居民家庭出售专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属住房:
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市区包括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也就是说,外地人在杭州市区购房需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保或者个人所得税并且限购一套。杭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最多可购买两套住房,第三套限购。
所以你如果没有在杭州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保或者个人所得税是不可以在杭州买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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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我是大学本科毕业生,交社保可以选择干部身份吗
社保的话看你是在什么单位,一般是由单位来定缴费基数,不是根据你的职务来的
『捌』 以本科生学历买了社保会不会影响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身份
这两个之间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互相不影响,不会对你的研究生的毕业身份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完全不用担心。
『玖』 往届本科生报名到底需不需要社保和劳动合同
一、往届毕业生报名考研不需要社保。
二、是否需要工作证明,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在户籍地报考,不需要工作证明。
2、如在工作地报考,需要工作证明。
三、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
第十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六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五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十七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第十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第十八条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第十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