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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的法律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4-03 23:01:11

㈠ 求大学生社会调查报告,最好是能从法律角度分析问题的

90年代新好青年,独生子女第一代……现在的大学生们即将走上工作岗位。11月20日后,各招生单位将会蜂拥进入各高校抢人才。那么究竟大学生们最喜欢去什么企业?他们的就业价值观是什么?他们怎么找工作? 最近,由教育部主办的《中国大学就业》杂志所做的一份《首届大学生就业首选企业调查报告》就对此给出了答案。
大学生最希望从事什么职业?
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着各种差别,而同一个单位内部职位也是千差万别的。就像计划经济时代工厂里“坐办公室”与“进车间”一样,这中间不仅有工作环境、工作待遇的差别,同时还有工作地位的差别。这次调查的职业问卷栏中专业技术(26%)、管理(24%)和策划(19%)等位于前列,而这三种职业也是目前社会上比较吃香、发展前景较好的,现在大学生在职业的选择上更加趋于实际,也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理想化;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在职业价值观方面大学生对社会的趋同。其结果必然造成学生择业期望值居高不下,择业与毕业生本身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距离。
前三位之下顺延为销售人员8%、行政人员8%、公关人员7%、财务人员4%和其他4%。
大学生选择职业的标准是什么?
高校学生职业价值观随着社会的发展近几年有了较大的变化。据1995年浙江大学学生就业价值调查和1996年《北京大学生毕业生的调查》,收入高是影响毕业生选择职业的第一因素。而对这次大学生首选企业调查结果分析表明,影响毕业生就业的第一因素为发展前景(19%),其次为施展才干(18%)、薪酬福利(16%)。虽然收入(薪酬福利)依然是影响毕业生选择就业的主要因素,但已退居第三位。这种变化所带来的影响是双方面的,对学生来说,就业的心态理性化,心理上比较稳定;对用人单位来说,则个人事业发展前景上更多,变提供高薪福利为提供人才的发展空间和机会,从而迎合毕业生在事业成功和实现个人价值上的追求。
除前三位外,工作环境占13%、经济效益占11%、所在城市占9%、专业对口占4%、出国机会占4%、解决户口占4%、知名度占2%。
大学生最愿意去哪个城市工作?
在吸引人才的城市中,传统的三强依然没有改变,只是上海已取代北京成为最具有吸引力的城市,32.37%的大学生将它作为第一就业目标,北京(27.67%)和深圳(12.13%)紧跟其后,广州、大连等城市也是大学生比较向往的就业城市。在吸引人才方面,上海凭其独特的城市魅力和人才政策的调整走在了其他城市的前面。
地位排行为:上海32.25%、北京27.56%、深圳12.56%、广州6.85%、大连5.01%、西安1%、重庆0.94%、武汉0.52%以及其他城市共占13.79%。
大学生想挣多少钱?
大学生对职业的报酬最直接的认识就是工资待遇。在调查数据中大学生对工资待遇的要求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工资底线从300元到4000元以上不等。如果我们考虑一些专业、学历的差异以及地区间的差异,依然可以认为,文科不及理工科,本科生不及研究生,发达地区、大城市的学生工资要求远远高于其他城市和西部地区学生的要求。
本次调查中发现,大学生们对薪水的要求并不低,在回答“您求职要求的工资底线”时,近六成(56%)人的选择集中在1000元到3000元之间,工资底线平均值为2244.6元。19.59%的人可以接受自己的工资在1500-2000元,认为2000-3000元比较合理的占20.94%;另外,希望自己的月薪在3000元到4000元的占17.22%,希望在每月4000元以上高收入的人数和1000-1500元其中认为每月能挣4000元以上的与希望值在1000-1500 元的大学生数量相当,各约占15%。只有9.4%的人满意每月1000元以下的工资。
据国家城调总队的2000年全国抽样调查资料表明,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是深圳,人均为21577.24元。我们仅与深圳进行比较,他们的平均月收入也不过1798元,可见,大学生对自己薪金的期望是比较理想化的。
大学生,一定得“专业对口”吗?
那句成语“学以致用”在找工作中似乎没有得到太多体现。当问到大学生对“专业对口”的看法时,44%的人回答“找工作尽量专业对口,但不必强求”。30%的人认为“专业并不重要,只要工作合适就行”,也就是说有近3/4的人并不强求专业要对口,在工作中发展自己学了4年的专业知识。而认为“应该专业对口,在工作中发展自己的专业知识”的人只有两成。甚至为了某种原因愿意放弃专业的占5%。经常听到正在找工作的大学生说,最重要的是能找到工作。
第一个单位能留大学生多久?
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的职业稳定性相对来说在1-3年。充满着机遇和挑战的时代,死守饭碗已经成为过去时,不跳槽才难。
当被问到“您打算在第一个单位工作多久?”时,25%的人回答1-2年,29%的人回答2-3年。6%的人回答3-4年。还有18%的人回答在“合同期内”,如果按照通常情况下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为5年的话,再加上还有2%的人只想在第一个单位工作“一年以下”,5年之内会有70%的人离开第一份工作。希望“尽量稳定下去”的只有两成。
大学生们希望多大岁数功成名就?
59%的人希望能在28-35岁间打拼出一番事业。20%的人希望成功时间是25-28岁。大部分人期望的成熟期集中在25-35岁间。在35-45岁间磨练有成的占9%,无所谓的占9%,希望25岁以下年少即得志的占2%,希望自己在45岁以上才成功——宛如姜太公垂钓遇文王者最少,只占1%。
大学生找工作准备什么?
大学生们清楚地定位了自己应该具备的个性品质,他们认为企业看重的个性应该是“勇于创新”(18%)、踏实(17%)、合作(16%)、乐于参与竞争(10%)等,与信息时代倡导的个性特征相吻合。
而面试是将这些自信和气质的外在化体现。要做好充分的物质准备。1/4的人觉得在求职过程中最有必要购置的是“面试服装”,22%的人觉得手机是必不可少的,还有15%的人一定会在找工作过程中添置BP机,13%的人会特意购买电脑,当然书籍(8%)、上网卡(6%)、化妆品(3%)等也是不可少的。他们为找工作做了预算,四成人准备花500-1500元,还有23%的人准备花1500元以上,只有8%的人准备花100元以下。

㈡ 大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实践报告

以下为例子:

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社会实践报告

众所周知,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综合,也是公民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它既包括人们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感情、法律意志、法律态度、法律信仰,同时也包括法律心理、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形态等多方面的因素和内容。同时也是对法律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态度和评价、解释,对人们行为的法律评价、法治观念等等。而我们大学生是国家未来的希望,我们所具备的法律意识的强与弱直接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但是,现实中却时常出现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件,有些甚至是震惊全国的恶性犯罪行为。追根究底,还是因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缺乏和法律素养的不足。毕竟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完全成熟,非常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尤其是社会上各种信息良莠不齐,各种诱惑层出不穷,不够成熟的大学生们经常掉进陷进之中而不自知。
(一)调查报告的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十分薄弱,有以下特点:

1. 当代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非常匮乏,并且缺乏法律方面的常识。有
80%的人听说过法律援助,但是了解或者参与进去的人还不足20%,44%
的大学生承认自己在法律知识方面的缺失,还有29%的大学生虽然掌握
着一定的法律知识却不懂得如何将法律知识应用于实际,甚至在他们的
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不知道应该找哪个部门。
2. 部分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较为浅薄,他们不会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寻
找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他们有法律意识,但是法制观念很淡薄。他们不
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仅仅49%的大学生会在权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拿起法
律武器,31%的大学生倾向于通过关系解决问题,但是竟然有20%的大学
生会使用暴力手段来解决。不得不说,如果这种情况再发展下去,一定
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3. 大部分大学生不关心社会上发生的有关法律方面的新闻,他们缺乏维护
法律的勇气和责任感。只有9%的大学生会经常关注国家立法活动或是法
律报告,86%的大学生只是偶尔关注这方面的新闻,但是仅限于看看。64%
的大学生认为我们国家的普法力度还不够,36%的大学生认为这是国家和
政府的事情,不是学生管得着的事情。
4. 大学生对我们国家的司法制度没有信心,这让他们认为培养自己的法律
意识没有必要。只有27%的大学生认为法律可以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合
法权益,32%的大学生认为法律只是有钱人和有权人的代表,而剩下的
41%的大学生还持观望态度,他们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制度会逐渐
完善。
5. 部分大学生对法律基础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但是掌握的不全不牢,理解
也仅限于老师上课讲的浅薄的那一方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律的发展
了解的清楚的人几乎是0%,绝大多数的大学生根本不了解。甚至连国家
的根本大法——《宪法》是哪一年颁布的都只有一半的大学生了解。更
别说刑法、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知识产权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并且
大学生们不太会主动去了解法律方面的知识,45%的大学生是从报纸电视
等媒介上了解的,36%的大学生是从学校的课本上了解的。
6. 当代大学生更加注重实现自我价值,主动法律意识明显缺乏。由于当前
的大学生群体的主要成分是独生子女,受现代社会意识形态的影响较重,他们更加注重实现自我价值,但他们往往不能正确认识自我,喜欢以批
评的眼光对待周围的人和事,为表现个性,甚至把学校规章制度视为束
缚其思想和行动的多余之举,对法纪教育存在逆反心理,有的甚至作出
违规的情况。由于传统法律意识的思维惯性,也由于教育与宣传舆论的
局限,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处于一种被动的守法状态,认为守法就是遵守
刑法。我们经常看到法制宣传栏中的内容大多数是因违法犯罪所受到的
惩罚,使大学生感觉到的是法律的无情,而并没有感觉到法律是他们生
存的需要,是他们行为的准则,是他们利益的维护者,大学生的内心深
处认为只要我不违法就无需学法。有的甚至把神圣的法律看做形同虚设,即使约束和规范,那也是针对“老百姓”的。5%的大学生从不关注这方
面的问题,其他们认为自己只要守法不违法,法律是离自己很遥远的。 举例:
1. 大学校园里的普遍现象:学生为了图便宜,大多数人都买二手电脑和
手机,他们认为这样既经济又实惠。有的学生可能在交易的过程中就
买了赃物——毕竟二手手机的来源并不如商店里买的手机有迹可循。
其实这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由于没有足够的
法律意识,缺乏法律知识,有的学生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就触犯了法律。
2002年轰动全国的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北京动物园“伤熊事件”以
及后来发生的“马加爵”案件。22岁的浙江大学农业学生物技术学
院农学系应届毕业生周一超,报考浙江嘉兴人事劳动保障局通过笔
试、面试,但健康检查不合格,未被录用,因情绪悲观而报复杀人。
据考证,当代大学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往往较单一。从目前统计情况看,
仅涉及盗窃和故意伤害这两种罪名,通过调查了解到涉案大学生男女
比例大致为7:1
(二)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分析:

一. 源自社会
1. 中国法律传统的影响。 封建社会时期长,我国经历了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各种封建观念思惟和世俗文化早已深深的印在泛博劳动人民的心中。中国传统的集权思想影响了人们的对法律的观念。民主、平等的法律思想没有深入人心。公民的法律意识还不是很强烈。
2. 国家的重视程度。政府对社会的普法力度还远远不够,因此,国家应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社会的普法教育,切实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3. 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违法犯罪现象。报纸上屡见不鲜的官员贪污案件或者丑闻,这会让大学生失去对法治社会的信心。何谈法律意识!

二. 源自学生自身
1. 主动性。根据调查了解到,当代大学生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势,因此他们将
更多的时间放在自己专业科目的学习上,他们普遍认为只要学好专业知识,锻炼好各方面的能力,将来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一席之地,也就可以了,不必浪费在学法律与自己的专业不相关的知识上,而且,多数大学生认为法律学习枯燥乏味,缺乏吸引力。因而,很少大学生会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对学校开设的相关课程,也只求考试过关,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这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之一。
2. 缺乏远见性。没有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没有法律意识,即使当自己的正当权益受侵犯时,也不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调查表明,很多大学生认为,自己目前并不需要法律,而等到真正需要时,才觉得为时已晚。
3. 缺乏实践性。在调查中,很多大学生反映,法律知识是懂了,但是根本不知道如何应用,而长时间后,知识便逐渐淡忘,每个非法学专业的专业都开设有思政这门课,详细讲述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然而,理论知识没有结合实践,而最终流于形式。

三. 环境因素(学校、教师等)
1. 重视程度不够。除了法律专业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关法律的课程,老师都不会严格要求学生,学生可以自由看自己喜欢的专业课书或是课外读物。只要保持课堂安静就可以了,也没有向学生讲明到底法律的重要性有多大,基本死板的按照教学大纲授课,老师重视程度不够,学生自然也不够用心。由此,学生得到的法律知识更加缩水了。
2. 课堂气氛沉闷。法律知识相对于其他学科,比较枯燥,老师一般按大学教学大纲死板授课,极少联系实际,导致课堂气氛不活跃,学生昏昏欲睡,失去上课的兴趣。
3. 应试教育也是一个硬伤。就算是法学专业的学生,也不一定将法律知识吃透。毕竟考试只要60分就能够毕业,学校并不会测试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学素养如何。

(三)建议
1. 健全法律运行机制,加强道德规范建设,创造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毕竟大学生思想开放,时代感强,主观上期望法治,关心国家法制建设,但世界观还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环境影响,因此,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环境,对于培养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 引导大学生进行法律实践,以增强法律意志,尤其是法律专业的学生。法律意志的锤炼主要通过实践,比如鼓励大学生参加维护自身和有关人的合法权益的活动,当自身和有关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合法有效地通过法律救济途经得到妥善解决。
3. 在高校开设一门相关的课程,并且在讲课的时候多引用现实中发生的案例,这有助于吸引大学生的注意力。

(四)总结与思考
从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及其成因,从中可以看出当前我国大学生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但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容乐观,应引起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建设要加快步伐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
附调查问卷及结果

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问卷

调查时间为2011年9月10日至2011年9月15日,在小组同学的共同合作下,对大学生们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1.当你和你家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
A.拿起法律的武器 49%
B.诉诸武力 20%
C.通过关系解决 31%

2.在你所有的经历中,曾经运用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吗?
A.有 18%
B.没有 82%

3.你是否关注国家的立法活动或是法律报告?
A.经常 9%
B.偶尔 86%
C.从不 5%

4.你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律事业的发展有多了解?
A.不甚了解 64%
B.大致了解 36%
C.很清楚 0%

5.你明确知道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是在什么时候出台的吗?
A.知道 59%
B.不知道 41%

6.你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A.电视报纸等媒介上 45%
B.学校的课本上 32%
C.家庭的影响 10%
D.其他 13%

7.你认为现在我们国家的普法力度够不够?
A.很不够 64%
B.经够了 27%
C.对这件事无所谓 9%

8.您觉得法律能维护你和你家人的切身利益吗?
A.能,我对法律有信心 27%
B.不能,法律愈来愈成为有钱人和有权的人的代表 32%
C.现在不能,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会逐渐完善 41%

9.你对法律专业感兴趣吗?
A.不感兴趣 73%
B.感兴趣 27%

10.你了解或者参与过法律援助吗?
A.听说过 80%
B.了解 20%

从这些数据中,可以看出大多数的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对法律并不感兴趣,而现在的中国正处在法律发展时期,急需大量的法律人才但中国有13亿人口,但却只有12万左右的律师,而在美国,虽只有2亿多人,但却有近100万律师,而且,学生对法律的不敢兴趣也反映了其法律知识的不足。

谢谢您的合作。

XXXX年XX月XX日

小组成员:XXXXXXXXX
指导老师: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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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大学生法律素养调查报告或论文,急求!!!!

公民法律素养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准之一。我国高校大学生法律素养如何,将直接影响当前和未来一个阶段我们的法制建设,影响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

所谓素养,是指人们在经常修习和日常生活中所获得知识的内化和融合,它对一个人的思维方式、处事方式、行为习惯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具备一定的知识并不等于具有相应的素养。只有通过内化和融合,并真正对思想意识、思维方式、处事原则、行为习惯等产生影响,才能上升为某种素养。重视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法制建设”。通过大学法律教育,使大学生拥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较强的法治文明意识,这对于提高全体国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对于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我国法制进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又必须看到法律教育内化为法律素养的诸多制约因素一是功利性极强的就业至上评价体系。高校扩招后,随着大学生就业压力增加,一些高校为给非法律专业学生挤出更多时间应付各种有利于就业的资格证考试,主动降低包括法律在内的其他软素质课程的教学与考查标准,这极大地影响了学生法律素养的提高;对于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教育,由于将主要精力放在法律条文的解读和案例分析上,忽视对个人法律素养起综合性、潜质性作用的哲学、史学、文学和自然科学等课程和知识的学习,相当一部分法律专业的学生虽然十分熟悉各种法律条文和案例,但法律素养不高。二是泡沫化明显的法律专业重复建设。近年来,受高校扩招、合并和人才市场需求拉动等多方面影响,法学教育泡沫化倾向相当明显,不少院校匆忙建立的法律系,师资力量薄弱。一些所谓的法学专家从未参加过法律实践,对现实法制缺乏感性认识。这些学校本来法学渊源不深,加上法学教师素质不全面,无法引导学生将所学法学知识内化为深厚的法学素养。三是现实社会尚不健全的法制环境。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法制建设尚待进一步健全,法律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严肃性较差,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和特权观念还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存在。大学生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成型成熟期,对外界信息吸收能力强、反应周期短,严肃性较差的现实社会法制环境对他们还相当薄弱的法律素养的消解作用也十分明显。

基于此,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的主要途径是:

首先,高校法律教育要回归重在素养的本位。即教育和人事部门必须努力破除就业至上的评价体制,要科学定位就业与学业、知识与素养的关系,重建就业与学业并重、学业优先,知识与素养并举、素养优先的评价体系。高校不可随波逐流,应坚持独立的学术精神和办学理念,消除学术泡沫,始终将素质教育摆在首位,高度重视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素养的培养和提高。在法律教育内容的安排上,要更加注重与哲学、史学及其他人文和自然学科知识的融合,更加注重从人类社会文明发展规律的层面来解读法治文明和法的精神,将法律至上等法的原则融化在大学生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之中,内化为一种素养。

其次,法律文明要对行为习惯起到培育作用。知识内化为素养要经历一个不断积累、逐渐形成行为习惯,由自在转变为自觉的过程。因此,提高法律素养要重视法律文明建设,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注意借鉴世界先进的法治文明成果和优良的法的传统,努力营造有益的法治文明氛围,促进法律知识与法治文明的相互渗透与融合,促使当代大学生养成包含法律素养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再次,法律环境要形成无所不在的外部约束。法律素养的形成并不是封闭的、单向的,而是开放的、交互式的。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形成与整个社会的法律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关联。为此,一要努力优化法律环境,有法必依,切实维护法律尊严;二要十分注重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运行,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屈服于特权,努力消除司法腐败。以此,让大学生在现实生活中真切感受到法律权限内自由自在、超越法律必受制裁的外部约束。

贯彻依法治国方针,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关键在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素养的普遍提高。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者,是依法行政的主体。因此,要真正地贯彻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方略,就必须使各级领导干部确立法律意识,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通晓用法途径,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为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而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新时期,领导干部在领导对象、领导内容、领导原则、领导手段、领导目标、领导方法等方面面临着诸多变化,但归根结底是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适应形势要求,实现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转变,是各级领导干部面临的新课题。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地方的法律规章,使其成为人民群众的行为规范;以依法治国为龙头,协调立法,依法行政,做好司法、普法、监督和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党组织自觉地在宪法及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领导工作中的决策方式、议事规则、工作方法等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等等。这些都体现了党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国家事务的要求,相应地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是新时期的经济发展任务对领导干部提出的必然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还是政府的宏观调控,都需要法律法规的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因此,各级领导干部要更多地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转变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依法履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领导职责,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管理经济事务,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作斗争,依法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扩大对外贸易,引进国外资金和技术,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交流,处理涉外关系,无一能离开国际法律、法规、原则和惯例。不具备一定法律素养的领导干部,是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的,是难以适应促进经济发展任务的要求。
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是健全人民民主制度的本质要求。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是使“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要更好地体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善于发挥工、青、妇等组织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扩大基层民主,推进居(村)民自治等。做好这些工作需要领导干部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同时,随着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领导对象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一是越来越多的非公有经济实体的出现,使得靠行政命令对其进行管理已难以奏效,必须靠法律引导和规范。二是群众对权力的崇尚已转变为对法律的遵守。三是社会生产关系的表述已在相当程度上显示为法律关系,法律在人际关系中的协调规范作用越来越大。如果领导干部不能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就难以适应“三个代表”中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要求。
不断提高法律素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领导干部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中肩负着重要责任。领导干部法律素养的高低、运用法律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其能否廉洁公正、依法办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减少和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直接关系到其能否正确处理好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因此,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不仅可以增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自觉性,而且能够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正确处理改革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以维护社会的安定和团结。
领导干部法律素养的构成包括领导干部对法律意识的自觉强化、对法律条款的自觉学习、对自身言行的自觉约束、对依法行政的自觉贯彻等方面。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学好法,努力掌握履行领导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学好法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素养的前提。如果没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做保证,提高法律素养只能成为一句空话。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积极主动地学习和掌握各种必要的法律知识。
二是要用好法,善于通过法律途径实现领导目标。用好法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法律素养的有效途径。各级领导干部要在认真研究法、熟悉精通法的基础上,在日常工作中自觉做到依法办事,善于通过法律途径实现领导目标。首先,要特别注意防止把党的政策与法律对立起来,要充分发挥法在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其次,要善于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的“变”和制定法律法规工作中的“定”的关系,使现行法律体系的长期效应与短期效应更好地结合起来。再次,在对法律作评价和解释时,要善于历史、客观、辩证要观察和思考,以作出正确的判断,使法律手段的运用与其他手段的运用更为科学合理。

和谐社会 家庭先行

家庭,作为社会最基本的细胞,与我们每个人都有着最直接的联系,家庭和睦是保证社会稳定和事业成功的基础。因此,构建和谐社会要从构建和谐家庭着手,家庭才是和谐的“实践地”,才是和谐的“先行者”。

现实生活中,不少不和谐因素都是从不和谐家庭产生和引发的,例如夫妻不和离异导致青少年精神空虚,人格形成不健全,违法犯罪严重;比如,家庭成员尤其是夫妻关系不好,产生各类矛盾纠纷问题;比如因父母与子女教育、代沟影响家庭成员沟通困难,互不关爱,亲情冷漠等问题,都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警觉。

和谐家庭应该是有其具体标准的,主要概括起来有这几条:家庭成员身心健康,能互相关心、关怀,家庭成员之间能进行正常的沟通和交流;家庭成员有较高的道德素养,有安身生存的一技之长;家庭子女能正常接受教育;家庭收入呈增长趋势,有可持续发展态势等等。而要达到这个和谐家庭的具体标准,最关键的就是要提高每个家庭成员的法律素养,成为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法公民,这是构建和谐家庭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因素。

对于现今最普遍的三口之家来说,家庭关系主要是由婚姻关系和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组成的,而其中婚姻关系又是起关键决定作用的一环。如何通过婚姻来建立充满活力和生气的美好家庭,保证和促进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是一个很复杂的社会问题。婚姻制度是社会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伴随着社会整个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发展而发展。解放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一夫多妻”的夫权现象极为普遍,旧的婚姻制度压抑了人民群众尤其是妇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成为阻碍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大障碍。新中国成立后,我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该部法律把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规定为我国的婚姻制度,并据此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新婚姻制度的确立和实行,为打碎封建婚姻制度提供了有利的法律武器,也为在我国普遍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提供了法律保障。

根据我国婚姻制度实践经验和婚姻家庭领域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国又对1980年的第二部《婚姻法》进行了修正。修正后增设的制度和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过去的立法空白,丰富了婚姻立法的内容,进一步完善我国婚姻家庭法制。然而,在我们完善立法的背后却隐藏着执法缺陷以及守法者的脱节,两性关系不平等、“家庭暴力”现象的存在,很大程度上证明了守法者的法律意识淡薄以及对婚姻立法宗旨的漠视。因此,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努力营造“和睦家庭”的和谐环境是构建平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时对于大多数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来说,更要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增强依法维权的自主意识,提升自我实现的能力。

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同样也是家庭关系中的重要一环,其中包括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以及父母与成年子女之间的权力义务。父母与成年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互相扶养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不干涉婚姻自由的义务等等。而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相比较尤其重要,因为未成年人善恶评价标准混乱,模仿欲望强烈,法制观念淡薄,容易滋长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的个人主义思想。最令人担忧的是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上升趋势,而且有低龄化、暴力化的倾向。未成年人犯罪固然有自身文化低下、人格缺陷、冲动偏激等主观因素,但不可否认的是,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的淡化,加之社会不良风气的熏染,是极为重要的原因。因此,笔者认为需要学校、社会和家庭联手,共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和道德教育,提高孩子的法制意识,树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为孩子的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和谐家庭的建设,不仅需要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养,同时家庭成员之间还需要加强责任意识、诚信意识,这些是保障公民婚姻家庭权益的需要,也是促进全社会安定、文明和进步的需要。

㈣ 大学生的法律素养调查报告

摘要:
法律素质作为国家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对国家的法制建设起着举足轻重
的作用。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
,
大学生法律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未来国家法制
建设的进程。
为此我们对在校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状况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
本次
调查以“大学生法律素质”为主题,通过调查、分析等方法的运用,对大学生的
法律素质进行分析,
进一步了解大学生法律素质的现状,
并就此提出相应的改善
措施。

关键词:
大学生

法律素质

调查

一、调查方法:问卷调查

我们对鲁东大学商学院公管系和经济系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
调查的对象是
在校大学生,调查方式是无记名调查,人工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二、调查方式和结果

问卷结果如下:


1
)你生长在
(

)

A.
农村
76%

B.
城市
24%
(2)
违法和犯罪(



A.


23%

B
不一定

31%

C
不能

56%

(3)
在你的经历中,曾用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么(



A.
用过
25%

B
没有用过
75%

4
)你是否会通过一些渠道了解国家的法律制度或法制进程(



A
经常会
20%

B
有时会

60%

C
不会

20%

5
)你知道劳动法是何时颁布的吗(



A
知道
34%

B
不知道

66%

6
)超市的人员要求你被搜身,你会怎么做(



A
拒绝
80%

B
如果对方度强硬就接受
15%

C
完全接受

5%

7
)如果你参加勤工助学或者工作时,你有意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么(



A


47%

B
没有
53%

8
)你认为法律在你的日常生活中作用如何

A
非常重要

33%

B
一般

40%

C
不重要

27%

9
)目前我国的法治状况:

A
已经是法治社会

21%

B
各方面差的还很远

79%

10
)你觉得将《思想到的与法律修养》作为大学生的公共课程有意义么(



A
意义很大

63%

B
意义不大

29%

C

没有意义
10%
问卷结果分析:

通过调查,我们对大学生法律素质是有了基本的了解。来自不同地区、不同背景的同
学对法律的认识程度不同,但总体看来,大学生的整体法律意识不强,法律素质亟待
提高。

㈤ 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报告格式怎么写

调查报告一般由标题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一)标题。标题可以有两种写法。 一种是规范化的标题格式,即“发文主题”加“文种”,基本格式为“××关于××××的调查报告”、“关于××××的调查报告”、“××××调查”等。 另一种是自由式标题,包括陈述式、提问式和正副题结合使用三种。陈述式如《东北师范大学硕士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提问式如《为什么大学毕业生择业倾向沿海和京津地区》,正副标题结合式,正题陈述调查报告的主要结论或提出中心问题,副题标明调查的对象、范围、问题,这实际上类似于“发文主题”加“文种”的规范格式,如《高校发展重在学科建设――××××大学学科建设实践思考》等。作为公文,最好用规范化的标题格式或自由式中正副题结合式标题。
(二)正文。正文一般分前言、主体、结尾三部分。
1.前言 有几种写法: 第一种是写明调查的起因或目的、时间和地点、对象或范围、经过与方法,以及人员组成等调查本身的情况,从中引出中心问题或基本结论来; 第二种是写明调查对象的历史背景、大致发展经过、现实状况、主要成绩、突出问题等基本情况,进而提出中心问题或主要观点来; 第三种是开门见山,直接概括出调查的结果,如肯定做法、指出问题、提示影响、说明中心内容等。前言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要精练概括,直切主题。
2.主体 这是调查报告最主要的部分,这部分详述调查研究的基本情况、做法、经验,以及分析调查研究所得材料中得出的各种具体认识、观点和基本结论。
​3.结尾 结尾的写法也比较多,可以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策或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建议;或总结全文的主要观点,进一步深化主题;或提出问题,引发人们的进一步思考;或展望前景,发出鼓舞和号召。

㈥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社会调查报告

你经常参加关于法律方面的活动吗? A、经常 B、有时你经常看法律方面的杂志吗? A、经常 B、不是你的权益受害时,你会选择法律手段解决么? A、会 B、不会关于律师法,你觉得你了解的多吗? A、多 B、一般 C、少当你参加相关勤工俭学时,你有意向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吗? A、有 B、没有你是否认为法律是万能 ? A、是 B、不是你能说出5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权益吗? A、能 B、不能我国效力最高的法律是 A 宪法 B 刑法 C 民法你认为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用处? A、非常有用 B、一般 C、基本没用 D、法律不如权力有用某甲杀人畏罪自杀,其家属是否要负赔偿责任 。 A 要 B 不要 C 不知道你最想了解哪部法律? A 宪法 B 民法 C 劳动法 D 刑法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 A 要 B 不要 C 不知道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是我国的公民么 ? A 是 B 不是 C 不知道下面不包括人身自由权的是 A 通信自由 B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C 自由言认你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A、电视上 B、报纸上 C、学校的课本上 D、家庭的影响 E、其他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首先想到的是? A、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B、用武力解决 C、通过关系解决. D、感觉很委屈但是认为也是没办法的事 E、根本没有在意过你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吗? A、希望 B、不希望对于学校不允许到达法定年龄的同学结婚的做法,你的观点是? A:赞同 B:不赞同因为没有过四级而不发放学位证,你认为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A:合法 B:不合法 新闻来源:调查圈问卷地址: http://www.diaochaquan.cn/08/front/showSv.jsp?SVC=B5B15826705C29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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